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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李 逵—老大身边一条凶残的忠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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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杀人魔王
李逵在粱山上论武功是排不上号的,但是,要是比赛谁杀的人多恐怕是无人比得上李逵的。对李逵来说,滥杀无辜不仅不是一件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反而是让他充满快感的举动。
李逵上梁山是因为劫法场救宋江,正好梁山也出动大批人马营救宋江。且看李逵在江州劫法场时的表现:“只见那人丛里那个黑大汉,抡两把板斧,一味地砍将来,晁盖等却不认得,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晁盖便叫背宋江、戴宗的两个小喽罗,只顾跟着那黑大汉走。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 这黑大汉直杀到江边来,身上血溅满身,兀自在江边杀人。晁盖便挺朴刀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那汉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李逵杀人基本上是见人就杀,根本不管是否是无辜百姓,甚至连晁盖都无法制止他的滥杀。 李逵的这种滥杀并不是只有一次,后来李逵看宋江把父亲搬上梁山,于是也学样回家接老娘,途中杀四虎,在曹太公庄上被认出身份而被举报。朱贵挟持师傅李云救出李逵后,李逵报复曹太公。“李逵赶上,手起一朴刀,先搠死曹太公,并李鬼的老婆,续后里正也杀了。性起来,把猎户排头儿一味价搠将去,那三十来个土兵都被搠死了。这看的人和众庄客只恨爹娘少生两只脚,都望深村野路逃命去了”。三打祝家庄时,不顾扈家庄已经投降,一路杀过去把扈三娘一家杀个精光。再后面,73回李逵大闹东京后回梁山时,途经四柳村,去捉鬼。结果发现原来是四柳村庄主狄老板的女儿狄小姐与人偷情,李逵不顾狄老板的哀求,把狄小姐和她的小情人王小二一起砍了。对李逵来说,杀人完全是一种乐趣而不是负担,老天给他两把板斧就是让他杀人用的。无怪乎,最后石碣受天文的时候,给了他一个“天杀星”的称号。
李逵不仅滥杀无辜,而且残忍,黄文炳被抓后,李逵“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想想把一个活人活剐了烤肉吃,这等残忍之事,恐怕正常人想想都会吐出来,但铁牛大哥却好像兴奋得很。李逵在李鬼家杀了李鬼后,肚子饿了想吃肉,看到李鬼的尸体就说他妈的这不是现成的肉吗?上去割了几块烤了就吃。这样的行为恐怕就不光光是残忍了,而是一种嗜血的变态。虽说我们不能用现代的道德来衡量古人,但是中国儒家文化的传统讲究以仁为本,像这种因为肚子饿而吃人肉的行为,无论从传统文化的角度还是从现代道德的标准都是无法接受的残忍行为。
宋江为了让朱仝上梁山,授意李逵对付朱仝看管的沧州市长4岁的小公子,水浒上对这位小公子的描写是:“方年四岁,生得端严美貌”、“穿一领绿纱衫儿,头上角儿拴两条珠子头须”,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孩。李逵就把这个天真烂漫的年仅4岁的小孩一斧子劈成两半,还像个没事儿人似的。这等对小孩下手的狠事,估计也不是梁山上每个好汉都能做得到的。无斋主人断定林冲、鲁智深就断不会作此等下三滥的事。
李逵如此凶残, “黑旋风”的威名自然远扬,这对老大宋江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任何一个黑老大都需要几个这样的打手来使人恐惧。一个黑社会组织要让普通民众心甘情愿地拿出钱来供养,最重要的是这个黑社会组织有轻易伤害普通民众的能力。为了避免自己受到更大的伤害,一般老百姓多半是会出点钱消灾的。现代黑社会能够受保护费,就是这个原理。而这种伤害能力是与恐怖联系起来的。只有让老百姓充满恐惧才能把这种伤害能力的威慑效果发挥到极致,而李逵蔑视人类一切道德准则的残暴本质正能够达到这个效果。梁山上老大宋江必须要摆出仁义的姿态,如果下面尽是林冲、武松、鲁智深这样的好汉,恐怕梁山未必能让老百姓害怕,如此一来梁山恐怕连维持都困难,毕竟梁山是个不事任何生产的黑帮组织,梁山的供养最终还是要从民间来。水浒第74回李逵到寿张县,报出名号就把人给吓住了。水浒上说:
“原来这寿张县贴着梁山泊最近,若听得‘黑旋风李逵’五个字,端的医得小儿夜啼惊哭,今日亲身到来,如何不怕!”。
一般用来吓唬小孩的东西总是特别凶恶的坏东西,比如大灰狼什么的。由此可见李逵在一般平民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一个不折不扣杀人不眨眼的变态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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