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5期

诗结

作者:老 刀

更多经典:应天故事汇——天天经典!




  在广州真正能阻止我,我愿意停下脚步的地方是购书中心和街边的书摊。我在院校读的是理科,可我的眼睛对“诗”这个汉字极为敏感,这个其貌不扬的字一闯入我的眼帘,我空洞无神的眼睛顿时就会明亮起来。大约是2000年,在那个寒冷的冬季,我常常顶着直往脖子里灌的寒风,一个人在沙河十九路军坟场一带散步,不想寻找什么,我已学会了放弃;也没有什么需要遗忘,痛苦和快乐都是我温暖的记忆。我散步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我喜欢北风剔骨的感觉。有一天,我从农业厅旁边的金沙村餐馆出发,沿着斜坡一直往广州动物园的方向逛,在沙河顶的一个地摊前,我立住了,我发现寒冷的大地上躺着一个“诗”字。我将叠压在它上面的书扒开,露出一本1976年版的《诗刊》。我如获至宝,毫不犹豫地将它买了下来。我仔细端详着这本开本比较特殊,比32开略长一些,封面上印着蓝色与红色组成的花瓣的《诗刊》。它与现在极度张扬个性的封面和版式设计相比,略微有些传统,但不失精美。内页已经泛黄,大多数诗歌都有着那个年代深深的印记,但有一些诗作,已经散发出早春的气息。在我厚厚的一摞《诗刊》中,这一本年代最为久远。
  我第一次去《诗刊》编辑部是1998年。这一年,单位出学费,推荐我去鲁迅文学院文学专业学习。在北京三个多月的日子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老师们一次又一次用他们对文学与生活的独特见解刷新我的眼睛,让我知道了千百年来世界文学的流变过程,中国文学与世界文学发展到了一个什么样的高度,大师们的话,像一根又一根火柴,一次又一次将我的文学之梦擦亮。
  行将毕业,眼看同学们就要天各一方,我和白连春决定去一趟诗刊社。这一天很冷,早早的,我俩在鲁院旁边喝了一碗粥,穿过薄雪覆盖着的八里庄,坐在四面漏风的“面的”里,一路瑟瑟发抖来到了农展馆。
  没想到一间几乎没有装修,摆着四五张旧木桌子的大房子,就是我们心目中的圣殿《诗刊》编辑部了。靠近门口的桌子边坐着周所同老师,左手边是李小雨老师和梅绍静老师。邹静之老师坐在窗口附近。《诗刊》每个编辑的桌子旁边都放着一个处理稿件的大麻袋,鼓鼓的让人心里有些发虚。我读过每个编辑的作品看过他们编的稿件,可是他们不认识我。白连春参加过《诗刊》主办的青春诗会,他将我带到窗户边,我有些紧张地立在麻袋旁边,将我在鲁院学习期间创作的一些诗歌稿件递给邹静之老师。
  静之老师接过稿件认真地看了起来。在他看稿的时候,《诗刊》编辑部进来了一位电话修理工,是一位中年妇女,她用眼睛瞟了一眼静之老师手中的诗稿,大概她不知道我就是作者,她用嘲笑的口吻念出了诗稿中的一句诗:“要看清玫瑰是一朵玫瑰多么难。”她的意思是提醒静之老师这诗句是不是写错了,玫瑰就是玫瑰,要看清玫瑰是一朵玫瑰这不是病句吗?静之老师浅笑着,没有回应,只是用欣赏的语气低吟了一句:“要看清玫瑰是一朵玫瑰多么难。”静之老师总是这样,包括2000年,他与叶延滨、周所同、宗鄂作为第十六届青春诗会的指导老师,在修改我们的诗歌的时候,也是这么经典地笑着,宁静而温暖。
  静之老师看得非常认真,并不时低语,这句好,这几句需要这样修改。翻到诗稿中间,看到我圈改了不少地方,静之老师皱起了眉头:“鲁迅投稿也要誊写清楚呀!”批评归批评,他还是在我的诗稿中挑出了六七首诗,后来有题为《雨季》的四首诗发在《诗刊》1999年11月号的一个叫作“诗垦地”栏目的头条。这是我第一次在《诗刊》发表组诗。诗在《诗刊》发出来之后,我陆续接到了不少让我美滋滋的电话。
  真正感受到《诗刊》影响力之巨大是在2001年。这一年2月,我在广东的《作品》杂志发表了组诗《给女儿》,7月份的《诗刊》在“聚焦:组诗推介榜”栏目与《诗选刊》7期同时选用了这一组诗。组诗被转发之后不久的一个下午,太阳发了疯似地,好像要把一切不满都发泄在我们身上。我冒着高温去维修手机。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打过来的电话,他告诉我他是一个打工者,因为女儿不好好读书他打过她,他说他在《诗刊》读到“我一直害怕女儿看见我的手/从不敢去摸她的脸,/……/妻子告诉我,放学回家女儿一进门就哭了,/说数学只得了89分,爸爸会打她,/整个晚上她很乖”这些句子的时候非常难受,哭了。这个电话非常奇特,我把手机交给摩托罗拉维修站的师傅,他打开后盖,刚准备拆下电池,这时候手机响了,维修师傅把手机递给我。我的手机接收正常,只是黑屏看不到来电号码。我的耳朵里响起一个陌生而激动的声音,开始我不大相信他的话,不相信有人真的喜欢这组诗,我接过类似电话,也收到过这样的来信,先是对你的诗大谈一顿感慨,落脚点是他准备编一本书,需要你掏钱购买。
  他似乎听出我在电话里敷衍他,他的声音颤抖得更加厉害。我知道我不应该以恶意来推测他。不知道他是如何知道我的手机号码的,我经常在想,甚至可以说是渴望能再次听到接到他的电话。
  在八十年代初期,我就开始订阅《诗刊》。记得《诗刊》上常有一些诗我读不懂,那时候我非常执著,我把《诗刊》放在床头,反反复复地读,一次不懂两次,一天不懂两天,连上厕所都捧着一本《诗刊》。
  有一次午休起来,光着膀子上洗手间,那是一个公用厕所,离我们的宿舍大约两百步远。我走过去,一帮女孩子躲在花圃后面笑。她们笑什么呢?一下子我变得不自信起来,两条腿开始不会走路。我以为是我走路的姿势难看,两年前,我的叔叔就批评过我走路的模样,慢慢我发现的确是这样,我走路的姿势就是两只脚一个劲把身体往前扛。后来才知道她们笑的不是我走路,而是我的背上粘贴着一页《诗刊》,像是在给《诗刊》作广告。
  在阳光下老是想着下雨的一些事情。如果问我今生最大的愿望是什么,我愿意永远是诗歌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