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 小雅·南有嘉鱼之什.吉日




  吉日
  【题解】周宣王田猎并宴会宾客。

  【原文】

  吉日维戊1,既伯既祷2。田车既好3,四牡孔阜4。升彼大阜5,从其群丑6。
  吉日庚午,既差我马7。兽之所同8,麀鹿麌麌9。漆沮之从10,天子之所11。
  瞻彼中原12,其祁孔有13。儦儦俟俟14,或群或友15。悉率左右16,以燕天子17。
  既张我弓,既挟我矢。发彼小豝18,殪此大兕19。以御宾客20,且以酌醴21。

  【译文】
  戊日吉利好时辰,师神马祖都祭享。田车辚辚真漂亮,四匹公马大又壮。驱车登上大山岗,追逐群兽意气扬。
  庚午吉日好时光,匹匹良马精挑选。群兽惊慌聚一处,雄鹿雌鹿满眼前。驱赶野兽到漆沮,天子猎场在此间。
  极目远望原野中,地域辽阔群兽集。或是急奔或慢行,三五成群结伴嬉。左面右面来围赶,为让天子心欢喜。
  我的弓已拉满弦,我的箭已握在手。射中那边小母猪,射死这边大野牛。烹调猎物宴宾客,举座欢呼且饮酒。

  【注释】

  1.维:是。戊:古人以天干地支相配计日。以天干奇数为刚日,偶数为柔日。刚日宜外事,柔日宜内事。田猎为外事,故以刚之戊为吉日。朱熹《诗集传》:"以下章推之,是日也其为戊辰与?"
  2.伯:"祃"之假借。祃,师祭。祷:"禂"之假借字。禂,马祭。3.田车:猎车。田,同"畋",打猎。
  4.孔:很。阜:强壮高大。5.阜:山岗。6.从:追逐。群丑:指群兽。
  7.差:选择。8.同:聚集。9.麀(yōu):母鹿。麌(yǔ)麌:众多貌。
  10.漆、沮(jǔ):古代二水名,在今陕西境内。11.所:处所,此指会猎场所。
  12.中原:原中,指原野。13.祁:原野辽阔。有:多,指野兽多。
  14.儦(biāo)儦:疾行貌。俟(sì)俟:缓行貌。
  15.群:兽三只在一起为群。友:兽二只在一起为友。
  16.悉:尽,全。率:驱逐。17.燕:乐。18.豝(bā):母猪。
  19.殪(yì):射死。兕(sì):大野牛,或谓乃犀牛。20.御:进献食物。21.醴(lǐ):甜酒。

  【赏析一】

  《毛诗序》说:“《吉日》,美宣王田也。”后代的学者对此没有什么异议。陈奂《诗毛氏传疏》说:“《车攻》会诸侯而田猎,《吉日》则专美宣王田也。一在东都,一在西都。”这个分析是正确的。
  全诗四章,艺术地再现了周宣王田猎时选择吉日祭祀马祖、野外田猎、满载而归宴饮群臣的整个过程。
  第一章写打猎前的准备情况。古代天子打猎是如同祭祀、会盟、宴享一样庄重而神圣的大事,是尚武精神的一种表现,仪式非常隆重。因此,事先选择良辰吉日祭祀马祖、整治田车就成为必不可少的程序。“升彼大阜,从其群丑”二句在这一章中是将然之辞,一切业已准备就绪,只等在正式打猎时登上大丘陵,追逐群兽。第二章写选择了良马正式出猎。祭祀马祖后的第三天是庚午日,依据占卜这天也是良辰吉日。选择了良马之后,周天子率领公卿来到打猎之地。那里群鹿聚集,虞人沿着漆、沮二水的岸边设围,将鹿群赶向天子守候的地方。第三章写随从驱赶群兽供天子射猎。眺望原野,广袤无垠,水草丰茂,野兽出入,三五成群,或跑或行。随从再次驱赶兽群供天子射猎取乐。第四章写天子射猎得胜返朝宴享群臣。随从将兽群赶到周天子的附近,周天子张弓挟矢,大显身手,一箭射中了一头猪,再一箭射中了一头野牛。表现出英姿勃发、勇武豪健的君主形象,实是对宣王形象化的颂扬。打猎结束,猎获物很多,天子高高兴兴用野味宴享群臣,全诗在欢快的气氛中结束。
  通过上文的叙说,可以发现诗人按照事情的发展过程依次道来,有条不紊,是此诗最明显的一个特点。
  另外,全诗大部分章节记叙田猎活动的准备过程以及随从驱赶野兽供天子射猎的情景,间及群兽的各种状态,以作烘托,具体写天子射猎只有四句:“既张我弓,既挟我矢。发彼小豝,殪此大兕。”这种点面结合的写法,既叙述了田猎的过程,描写了田猎的场面,透露了轻松的气氛;更突出了天子的形象,增强了天子的威严,使全诗有很强的感染力。(贾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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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赏析二】

  这是叙写周宣王田猎的诗。《毛诗序》:“吉日,美宣王田也。”诗的一二章写打猎前的情况,特别描写了漆木、沮水边麀鹿成群的情形。三四章则叙写打猎盛况。被猎获的有小豝、大兕,当然还应该包括鹿在内的其它动物。这里,鹿便是被追逐捕猎的对象。
  当然,从被追逐捕猎的对象,到变成权力的象征,鹿的文化寓意的演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鹿在古人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距今7000年至4000年前后,属于长江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石家河文化遗址中,就发现了大量鹿的遗骸(《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此后,鹿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少不了的动物,古代王公贵族离不开它,古代帝王甚至专门有养鹿的园林——鹿苑,供观赏或狩猎之用。《春秋》成公十八年有“筑鹿囿”的记载。晋杜预注曰:“筑墙为鹿苑。”有了鹿苑,王公贵族们想吃鹿肉、剥鹿皮乃至需要指鹿为马的时候,也就方便得多了。
  既然鹿随处可见,随时可得,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那么它在人的心目中就会有地位,有分量,就不会被人遗忘,于是鹿成了人们的谈资,成了取譬说理的对象。《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上,顾鸿雁麋鹿,曰:‘贤者亦乐此乎?’孟子对曰:‘贤者而后乐此,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诗》云: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经始勿亟,庶民子来。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鹤鹤。王在灵沼,於牣鱼跃。’”这里的沼,就是梁惠王的苑囿,那里有很多的麋鹿。孟子见到麋鹿,便把话题扯到贤与不贤这个道德层面,并且进一步引用《诗经?大雅?灵台》这首诗,说明文王在池沼,鱼就跳跃喜乐,可见其恩德惠及鸟兽鱼鳖,从而希望梁惠王也能向周文王学习,做到与民偕乐。这样的取譬说理多么巧妙自然。
  可见,古人从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情、经常接触的对象中发现了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某些共同事理。由于鹿是人们经常追逐捕猎的对象,于是,当人们目睹统治阶级对权力的追逐时,便很自然地联想日常生活中逐鹿捕猎的情形,并以此为喻,使鹿具有象征的意义。至此,“鹿死谁手”中的鹿,就再也不是一只自然的鹿,而是政治权力的代名词了。正如修辞学原理所说的那样:一切巧妙的修辞都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生活的认识和感悟。鹿与古代人的关系那么密切,因而也就很自然地融入古代文化。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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