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小雅·鹿鸣之什.鹿鸣




  鹿鸣

  题解:国君宴会宾客。

  【原文】

  呦呦鹿鸣1,食野之苹2。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3,承筐是将4。人之好我,示我周行5。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6。我有嘉宾,德音孔昭7。视民不恌8,君子是则是效9。我有旨酒10,嘉宾式燕以敖11。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12。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13。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注释】

  1.呦(yōu)呦:鹿的叫声。朱熹《诗集传》:"呦呦,声之和也。"
  2.苹:藾蒿。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藾蒿,叶青色,茎似箸而轻脆,始生香,可生食。"
  3.簧:笙上的簧片。笙是用几根有簧片的竹管、一根吹气管装在斗子上做成的。
  4.承筐:指奉上礼品。毛传:"筐,篚属,所以行币帛也。"将:送,献。
  5.周行(hánɡ):大道,引申为大道理。
  6.蒿:又叫青蒿、香蒿,菊科植物。
  7.德音:美好的品德声誉。孔:很。
  8.视:同"示"。恌:同"佻"。
  9.则:法则,楷模,此作动词。
  10.旨:甘美。
  11.式:语助词。燕:同"宴"。敖:同"遨",嬉游。
  12.芩(qín):草名,蒿类植物。
  13.湛(dān):深厚,毛传:"湛,乐之久。"

  【译文】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苹草。我有一批好宾客,弹琴吹笙奏乐调。一吹笙管振簧片,捧筐献礼礼周到。人们待我真友善,指示大道乐遵照。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蒿草。我有一批好宾客,品德高尚又显耀。示人榜样不轻浮,君子贤人纷纷来仿效。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佳宾嬉娱任逍遥。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芩草。我有一批好宾客,弹瑟弹琴奏乐调。弹瑟弹琴奏乐调,快活尽兴同欢笑。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佳宾心中乐陶陶。

  【赏析】
  
  《鹿鸣》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朱熹《诗集传》云:“此燕(宴)飨宾客之诗也。”又云“岂本为燕(宴)群臣嘉宾而作,其后乃推而用之乡人也与?”也就是说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为什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通过《鹿鸣》这首诗的简单分析,我们对周代宴飨之礼——包括宾主关系、宴乐概况,可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读解】

  宴饮是一种仪式。无论是交往、酬谢、庆贺,还是狂欢、丧事,纯粹满足生理需求的吃喝已不十分重要,而十分突出的是吃喝这种特定形式所表达的意义。换句话说,在宴饮之中,精神性的内客压倒了生理性的内容。

  也许,宴欢这种仪式最能典型地说明我们生存中两种生存层面的结合:生物性层面和精神性层面的结合。

  饥饿是生命的自然现象和欲求。饥肠镇键的人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饱餐一顿,是为了满足生理上的需求。人同饮食对象之间是一种实际的功利关系,没有多少精神性的内容可以言说。当一个人不是为了单纯满足生理欲求而宴饮时,他同饮食对象之间便主要是一种非功利的关系,这时,精神性的内容乃至审美因素(比如饮食样式、色泽、香味等)便突现了出来。在杯跳交错、大快朵颐、笠歌乐舞之中,人们制造出为了某一目的的特殊气氛,以满足特殊的精神上的需求。

  在咱们中国,宴饮从来都同文化有密切的联系,人们赋予它特定的内涵,用它表达某种意义。尽管宴饮作为一种仪式,其地位似乎不如祭把那么正式和庄重,却是祭礼无法替代的。如果说祭托是以庄重方式进行的仪式,那么宴饮则是以轻松方式进行的仪式。

  宴饮的最高形式是狂欢。人们借了饮酒吃肉这一机会,突破平时的社会规范的约束,暂时打破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放松平日里紧张的情绪,让受到压抑的精神和肉体得到解放。

  人的饮食与动物的饮食之所以有不同,就在于它已不单是为了延续肉体生命的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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