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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不眨眼的比尔·哈里根






  亚利桑那的土地比任何地方都更壮阔:亚利桑那和新墨西哥州的土地底下的金银矿藏遐迩闻名,雄伟的高原莽苍溟濛、色彩炫目,被猛禽叼光皮肉的动物骨架白得发亮。那些土地上还有“小子”比来的形象:坐在马背上纹丝不动的骑手,追命的枪声惊扰沙漠、玩魔术似的老远发出不可见的、致人死命的子弹的青年人。
  金属矿脉纵横交错的沙漠荒凉而闪烁发光。二十一岁就送命的、几乎还是孩子的比来为人所不齿,他欠了二十一条人命——“墨西哥人还不计在内”。

                 早年

  那个日后成为威镇一方的“小子”比来的人于1859年出生在纽约一个大杂院的地下室。据说他母亲是个子女众多的爱尔兰女人,但他在黑人中间长大。混杂在那些散发汗臭、头发鬈曲的黑孩子中间,满脸雀斑、一头红发的比来显得鹤立鸡群。他为自己是白人而自豪;但他也羸弱、撒野、下流。十二岁时,他加入了在下水道系统活动的“沼泽天使”帮。
  在散发雾气和焦糊味的夜晚,他们从恶臭的下水道迷宫里出来,尾随着一个德国水手,当头一棒把他打昏,连内衣都扒得精光,然后回到下水道。他们的头目是一个头发花白的黑人,加斯·豪泽·乔纳斯,在给赛马投毒方面也小有名气。
  有时候,河边一座东倒西歪的房子的顶楼上,有个女人朝过路人头上倒下一桶炉灰。那人手忙脚乱,呛得喘不过气。“沼泽天使”们立刻蜂拥而上,把他拖到一个地下室门口,抢光他的衣物。
  那就是比尔·哈里根,也就是未来的“小子”比来的学徒时期,他对剧院演出不无好感;他喜欢看牛仔的闹剧(也许并没有预先感到那是他命运的象征和含义)。

                到西部去!

  如果说纽约波威里街拥挤的小剧院(那里演出稍有延误,观众就要起哄)大量上演骑手和打枪的闹剧,最简单的原因就是当时美国掀起了西部热。西方地平线那面是内华达和加利福尼亚州的黄金。西方地平线那面是大片可供采伐的雪松树林,脸庞巨大、表情冷漠的美洲野牛,大礼帽和摩门教主布里格姆·杨的三妻四妾,红种人的神秘的仪式和愤怒,茫无涯际的沙漠,像海洋一样,接近时会使人心跳加速的热土。西部在召唤。那些年来,一种有节奏的声息始终在回荡:成千上万的美国人占据西部的声息。1872年,早就跃跃欲试的比尔·哈里根逃出监狱,参加了到西部去的行列。

              一个墨西哥人的毁灭

  历史像电影导演一样按不连贯的场景进展,现在把场景安排在像公海一般力量无边的沙漠中间一家危险的酒店里。时间是1873年一个不平静的夜晚;确切的地点是新墨西哥州竖桩平原。土地平整得几乎不自然,而云层错落的天空经过暴风雨的撕碎和月光的映托,却满是拆裂的沟壑和峻峨的山岭。地上有一具牛的头颅骨,暗处传来郊狼的嗥叫和眼睛的绿光,酒店斜长的灯光下影影绰绰可以看到几匹高头大马。酒店里面,劳累而壮实的男人们用胳臂肘支在唯一的柜台上,喝着惹是生非的烈酒,炫示有鹰和蛇图案的墨西哥大银元。一个喝醉的人无动于衷地唱着歌,有几个人讲的语言带许多嘶嘶的声音,那准是西班牙语,讲西班牙语的人在这里是遭到轻视的。比尔·哈里根,从大杂院来的红毛耗子,在喝酒的人中间。他已经喝了两杯烧酒,也许因为身边一文不剩了,还想要一杯。那些沙漠里的人使他吃惊。他们显得那么剽悍,暴烈,高兴,善于摆布野性的牲口和高头大马,叫人恨得牙痒。店里突然一片肃静,只有那个喝醉的人还忘乎所以地在瞎唱。一个墨西哥人走了进来,身体壮实得像牛,脸相像印第安人。头上戴着一顶大得出奇的帽子,腰际两边各插一枝手枪。他用生硬的英语向所有在喝酒的婊子养的美国佬道了晚安。谁都不敢搭腔。比尔问身边的人来者是谁,人们害怕地悄声说那是奇瓦瓦来的贝利萨里奥·维利亚格兰。突然一声枪响。比尔在一排比他高大的人身后朝那不速之客开了枪。维利亚格兰手里的酒杯先掉到地上;接着整个人也倒了下去。那人当场气绝,不需要再补第二枪。比尔看也不看那个威风凛凛的死者,继续谈话:“是吗?我可是纽约来的比尔·哈里根。”那个醉鬼还在自得其乐地唱歌。
  精彩的结局已经可以预料。比尔同大家握手,接受别人的奉承、欢呼和敬他的威士忌酒。有人提醒他手枪上还没有记号,应该刻一道线表明维利亚格兰死在他枪下。“小子”比来收下那人递给他的小刀,说道:“墨西哥人不值得记数。”这似乎还不够。当天夜里,比尔把他的毯子铺在尸体旁边,故作惊人地睡到第二天天亮。

               为杀人而杀人

  凭这一枪,“英雄小子”比来(当时只有十四岁)应运而生,逃犯比尔。哈里根就此消失。那个出没于下水道、专打问棍的小伙子一跃而成边境好汉。他成了骑手;学会了像怀俄明或者得克萨斯的牛仔那样笔挺地坐在马鞍上,而不像俄勒冈或者加利福尼亚的牛仔那样身体往后倾。他根本没有达到传说中的形象,只是逐渐接近而已。纽约小流氓的痕迹在牛仔身上依然存在;原先对黑人的憎恨现在转移到了墨西哥人身上,但是他临死前说的话却是用西班牙语说的诅咒话。他学会了赶牲口人的流浪生活的本领,也学会了更困难的指挥人的本领;两者帮助他成了一个偷盗牲口的好手。有时候,吉他和墨西哥的妓院对他也颇有吸引力。
  他晚上难以入睡,聚众纵酒狂欢,往往一连四天四夜。只要扣扳机的手指还有准头,他就是这一带边境最受敬畏(并且也许是最孤独、最微不足道)的人。他的朋友加雷特,也就是日后杀他的郡长,有一次对他说:“我经常练射击,枪杀野牛。”“我射击练得比你更经常,我枪杀的是人。”他平静地回道,细节已无从查考了。但是我们知道,他欠下二十一条人命——“墨西哥人还不计在内”。在危险万分的七年中间,他全凭勇气才混了过来。
  1880年7月25日晚上,“小子”比来骑着他的花马飞快地穿过萨姆纳堡唯一的大街。天气闷热,家家户户还没有点灯;加雷特郡长坐在回廊上一张帆布椅子上,拔出左轮手枪,一颗子弹射进比来肚子。花马继续飞奔;骑手倒在泥土街道上。加雷特又开了一枪。居民们知道受伤的是“小于”比来,把窗户关得严严的。比来不停地诅咒,很长时间没有咽气。第二天太阳升得相当高了,人们小心翼翼走近去,拿掉他的武器;那人已经死了。他们注意到他那种死人通常都有的、可笑而无用的神情。
  人们替他刮了脸,给他穿上买来的现成衣服,把他放在一家最大的商店的橱窗里,供吃惊的人们观看取笑。
  方圆几里路内,人们骑马或驾双轮马车前来观看。第三天,尸体开始败坏,不得不给他脸上化妆。第四天,人们兴高采烈把他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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