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人。因他被封为荆国公,故也称“王荆公”;又因他是临川人,有“临川先生”之称。他于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中进士后,当过一些地方官,曾多次上书建议兴利除弊,以纾民困。熙宁二年(1069),宋神宗特拔他为参知政事。从此,王安石积极推行新法。但由于旧党排挤打击,他于熙宁三年到熙宁九年两次拜相,两次罢相,最后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市)。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旧党司马光为相,全部废除新法,王安石忧愤成疾,于次年病故。
王安石是北宋杰出的政治家,被列宁誉为“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①;是北宋的大散文家,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也是北宋革新诗派中最优秀的诗人。他继承和发展了苏舜钦、梅尧臣、欧阳修等前辈作家的创作主张,推崇唐代诗人杜甫、韩愈、李商隐、张籍等,反对西昆体诗风,力主文学创作“有补于世”,“以适用为本”(《上人书》)。其文逻辑谨严,风格雄健、峭拔,修辞精炼;其诗独树一帜,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著有《临川先生文集》100卷。
王安石的诗现存1531首,大体上可分为为官与隐居两个时期。前期诗作,主要有针贬现实、抒发政见、言情抒怀的政治诗、咏史诗、寓言诗和酬答赠别、悼念亡友之作。如《河北民》反映了辽和西夏入侵,北宋王朝搜刮民脂民膏,屈辱求和,人祸天灾,民不聊生的社会现实。《收盐》、《省兵》、《发廪》、《兼并》、《感事》等诗也都表现了诗人体恤民生疾苦,主张改革弊政的进步思想。这些诗作,虽然大都“以议论为诗”,但思想深邃,论述生动,且具有真情实感,有别于“味同嚼蜡”之作。《明妃曲二首》、《孔子》、《孟子》、《商鞅》、《张良》、《范增》、《贾生》、《谢安》、《杜甫画像》等诗,或评价历史人物,或咏史抒怀,借古讽今,思想性与艺术性结合得较好。《同昌叔赋雁奴》、《秃山》等诗借助于寓言故事来针砭时俗,构思巧妙,耐人咀嚼。《奉酬永叔见赠》、《别和甫赴南徐》等诗可谓酬答赠别之佳作。《思王逢原三首》痛悼亡友王令,如:“蓬蒿今日想纷披,冢上秋风又一吹。妙质不为平世得,微言唯有故人知。庐山南堕当书案,湓水东来入酒卮。陈迹可怜随手尽,欲欢无复似当时”(其二);“百年相望济时功,岁路何知向此穷。鹰隼奋飞凰羽短,骐麟埋没马群空。中郎旧业无儿付,康子高才有妇同。想见江南原上墓,树枝零落纸钱风”(其三),以常语写深情,长歌当哭,真切感人。此外,《哭梅圣俞》、《伤杜醇》等诗也都是诗人从肺腑里流出来的痛悼亡友的悲歌。诗人这一时期的诗作,长于议论,善于用典,格律谨严,属对工稳,诗风或沉郁如老杜,或平淡如张籍,或峭雄如韩愈。后期诗作,或直抒胸臆,抒发诗人被迫隐退的愤懑之情:“万事付鬼,耻辱何足论”(《谢公墩》);或托物寄兴,表现诗人刚正不阿的禀性,如《孤桐》、《古松》、《梅花》等。而更多的尤为人们所称颂的则是那些描绘湖光山色的写景小诗。这些小诗(主要是绝句),以其独特的风格和写法被人称为“王荆公体”②。
其特点:一是意境空灵,如:“月映林塘淡,风含笑语凉。俯窥怜绿净,小立伫幽香。携幼寻新的,扶衰坐野航。延缘久未已,岁晚惜流光。”(《岁晚》)又如:“出写清浅景,归穿苍翠阴。平头均楚制,长耳嗣吴吟,暮岭已佳色,寒泉仍好音。谁同此真意,倦鸟亦幽寻。”(《山行》)
二是用语精警,如:“春风自③绿江南岸”(《泊船瓜洲》),著一“绿”字,写活了春风,隐隐传出了江南春来早的讯息,令人赏心悦目;“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书湖阴先生壁二首》其一),造语新奇,仅14个字便再现了绿水“护田”、青山“排闼”的优美景色,且将山水写得有性有情。
三是饶有画意,如:“小雨轻风落楝花,细红如雪点平沙。槿篱竹屋江村路,时见宜城卖酒家”(《钟山晚步》);“水际柴门一半开,小桥分路入苍苔。背人照影无穷柳,隔屋吹香并是梅”(《金陵即事三首》之一);“落帆江口月黄昏,小店无灯欲闭门。侧出岸沙枫半死,系船应有去年痕”(《江宁夹口三首》之三),根据这些诗行,画家无须费力即可作出一幅幅迷人的画来。诗人这一时期的诗作,较之前期诗作,诗律更严谨,语言更精警,但回荡在前期诗作中的强烈的政治热情锐退,诗风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表现为或闲澹,或清婉,或雅丽。
王安石的诗以其杰出的艺术成就为人们所称道。欧阳修赠诗道:“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④杨万里形象地说:“读半山绝句可当朝餐。”⑤当然,王安石也有一部分诗喜造硬语,押险韵,对后世有过不良影响,但这毕竟是白璧微瑕。
注释:
①《列宁全集》第十卷。
②宋·严羽:《沧浪诗话·诗体》,郭绍虞:《沧浪诗话校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59页。
③最早的南宋龙舒刊《王文公文集》本作“自”,明嘉靖三十九年吉阳何氏抚州覆宋绍兴中桐庐詹大和刊《临川先生文集》(《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清缪氏小山房刊本也均作“自”。张元济影印季振宜旧本《王荆文公诗李雁湖笺注》本作“又”,这或许源于宋洪迈《容斋续笔》卷八脍炙人口的“诗词改字”条,系以讹传讹。
④《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五十七。
⑤《荆溪集序》。
(原载《江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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