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9期

阳光·土地·人

作者:白 梦




  一、土地,绿色的教科书
  
   我总想掀开它
   绿颜色的封皮,
   但太沉重了,
   一块天衣无缝的磐石,
   覆盖着古老的历史,
   和无数难解的谜。
   欲念引动我去啃噬,
   似一只微小而不倦的蚂蚁。
  
   那些由小路和田塍
   构成的象形文字,
   组成蓝天底下
   无休无止的章句。
   ——引自陈所巨作品《土地,绿色的教科书》
  
   陈所巨1947年出生于安徽桐城县的一个小村,童年和少年时代都在乡村度过,劳累和贫穷的乡村生活,尤其是五十年代末那次大饥荒,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美丽的乡村风光和淳厚的乡风民俗,又给了他美与善的薰陶。他曾经这样表述自己与土地和乡村的情感:“母亲告诉我,我的胎衣埋在村头那株老榆树下。我与牛一起喝着村前那条溪里的水,我的路是由一条条田畦拼接起来的。我热爱生我养我的乡村,热爱乡村中正直、善良、勤劳的我的父母兄弟姐妹。我了解我的乡村所经受过的‘天灾人祸’,也熟悉乡亲们贫穷与单调的生活。我感觉到我与土地与农民之间有一种休戚相关的联系,并且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驱使我去热情地讴歌土地及其主人的品质与品格;去真实地反映他们的痛苦与欢乐,愿望和需求。”(引自陈所巨作品《乡土和我的诗》)
   这也许就是他最初的创作冲动和契机。他的诗歌写作可以溯源到中学时代。他在当地的乡村读完小学之后,以优异成绩考取了著名的桐城中学。那是一所省重点中学,被称为大学预科。他考取的是“中学五年一贯制试点班”,正是这惟一的一届试点班,给了他顺利地进入大学学习的机会——他赶上了文革前最后一届大学考试,于1965年7月考取武汉大学中文系。
   从1960年9月起,一个13岁的乡村少年,开始了他离乡背景的求学生活。读中学时,他就练习写诗,当然是写在笔记本上,给自己看,顶多给二、三好友看。在大学时,正赶上“文化大革命”,书没好好念,倒乘“大串连”之机走遍了祖国大地。那一年毛泽东在武汉畅游长江,曾到过武汉大学,陈所巨是被一种怎样的豪情推动着,写出了一首激情满怀的诗篇《站在毛主席站过的地方》,那首诗以大字报的形式贴在宣传栏里,却被一位来校采访的记者发现,抄下来替他发在了《湖北日报》上。大学期间,他无疑写了大量诗歌,但那都是被青春的激情推涌出来的,所谓少年情怀都是诗。也仍然是写在笔记本上,给自己。他真正意义上的诗歌创作开始于1979年。大学毕业后,他放弃了留在武汉工作的机会,主动要求回到家乡桐城。回桐后,他一直在文化系统从事文艺工作。
   在大学期间,他那首发在《湖北日报》上的诗歌是有轰动效应的,后来,他还曾写过不少新闻稿件,发在当地的新闻媒体上。为此,毕业分配时,湖北日报等多家新闻单位极想留他去工作。可他执意回乡。回乡后分配到文教局,局长曾想让他去桐城中学教书,他也谢绝了。他选择了到文化科当一名普通的创作员。可以说,他这一系列看似“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其实都是有着极其执着的原因的。那原因就是他热爱乡土、热爱文学创作,并立志献身于此。
   在当创作员期间,他经常走乡过镇,辅导农村文化工作,并借此进行自己的创作采风活动。他亲历和见证了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进程,并为此唱出了自己心中的田园牧歌。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中国农村改革的春风起于青萍之末,继而浩荡于辽阔的大地。耕作关系的转变,农民被松绑,土地获得了不同程度的解放。这种突如其来获释的轻松情绪,极大的激发了长期处在压抑状态的诗人们的创作激情。离土地最近的陈所巨,更觉得激情澎湃。思想的解放也像土地的解放一样,在那文学创作的黄金时期,陈所巨觉得自己仿佛是一部创作机器,那些长期蕴积在他心中的对土地的情感如泉涌一般绵绵不绝地流淌出来。《早晨,亮晶晶》《乡村诗草》《风在田野上微笑》《土地,黑色的履历表》《土地,绿色的教科书》《田塍,我重叠延伸的脚印》以及《希望的田野》《浑厚广袤的大平原》等组诗相继在《诗刊》《星星》《绿风》《人民文学》《萌芽》《青春》等重要刊物发表。这些诗作因为诗人对乡村的血脉相连的感情而显出特有的质朴和热情,以直接叙述的方式,抒发和宣泄着诚挚的感情。也因为诗人对光线与色彩的敏感,而具有极强的画面感,也因而使这些诗歌具备了某种不同凡响的艺术欣赏价值。陈所巨的早期诗歌大都具有鲜明的画面感,一首诗就是一幅画,一幅清新明媚的水彩画。嗣后,诗人发现了这一点,并有意识地加强了上述艺术效果,形成了自己这一时期独特的艺术追求。将诗写得更加透明,更加凹凸分明。组诗《春三月》(载《诗歌报》1985、3、21)、《篾青色的南方》(载《人民文学》1985、6)等,都明显地带有这种追求的效果。
   这些优美、质朴、清新、热情的乡村诗章受到了读者的欢迎,也引起了理论评论界的关注。著名诗人公刘先生在一篇推介文章中,肯定了他的创作倾向和艺术追求,称其为“田野音乐会上的歌手”。著名诗评家张同吾先生也在相关文章中多次提及陈所巨的诗歌艺术,对其创作追求给予了肯定。这些都奠定了陈所巨在新时期文学创作中“新乡土诗人”的代表性地位。
   这一时期的作品大都收集在《乡村诗草》(与郭瑞年合著,1982年2月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在阳光下》(1964年11月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阳光·土地·人》(1986年4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三部诗集中。
   “我俯在土地上写诗。有时,幻觉让我觉得自己是条蚯蚓,默默地咀嚼泥土。也觉得自己是那暮春的布谷,一叫一回肠一断,在蓝天与土地之间,深情而不倦地啼出血珠。”(引自陈所巨作品《乡土和我的诗》)土地,是他黑色的履历表,也是他绿色的的教科书。他从土地汲取了营养,又将这营养反哺给了土地。这个农民的儿子,这个从中国乡村中走出来的知识分子,用他的笔醮着他的血,写出了他对土地的无限深情,用他的心唱出了他对土地和乡村永恒的赞歌。
  
  二、阳光,神性的启示
  
  生命鼓满风帆
  翅膀扇动轻盈旋律
  我分解灵魂成为散烟淡雾
  成为溪流或是花朵
  阳光神圣
  明亮的宫殿被举在空中
  鎏金之神庇护万物
  
  阳光 阳光
  谷物 果实 牛羊鸡豕
  以及所有动物植物的生命之源
  恒星以神谲目光
  与博大爱心创造万物
  也创造万物之上
  金属与火的慈祥与强大
  ——引自陈所巨作品《阳光神圣》
  
   土地和乡村是陈所巨诗歌创作开掘不尽的富矿,同时也是他的局限所在。诗人看到了这一点,他开始思考着如何突破自己。
   陈所巨毕竟不同于终身囿于土地的真正意义上的农民,而是从小就走出乡村的,接受了完整而正规教育的现代知识分子。他时刻在学习和思考着,包括自《诗经》以来的中国古典文学修养和西方现代艺术思潮。他是开放的,而不是固步自封的;他是前进的,而不是停滞被动的。当他意识到自己的局限之后,他便开始有意识地改变和突破自己。这种突破不仅是指对于他来说已经轻车熟路的创作方法和地域局限,更重要的是突破那种固有的思维方式和表象的叙述手法。这种自我突破并非是轻松的,但却是非常必要的。为了寻求突破,他在大量阅读的同时,开始了广泛地游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