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娘娘不仅用黄土抟出了人,而且也为这些人创造了生存环境。有熊氏、神农氏兄弟部族不仅在渭水流域的无人区站住了脚,而且还在那优裕的自然环境中得到了迅速地发展。到少典氏担任部落联盟首领时,有熊氏、神农氏兄弟部落已经成为蜀山以东海水以北能与西陵国匹敌的强大部落了。于是,少典氏便开始在姜水北岸大兴土木,修筑首领宫殿。
那时要修宫殿,谈何容易?
虽然,那时到处都有取之不竭的木材,可即使想要伐倒一棵树,就得用上十几个人,得花上三五个时日。因为那时的伐木工具是磨得锋利的石块,当然也有少见的用天然陨石铁打磨制成的铁锛、铁斧。当时人们用得最多的便是野火未烧烬的树木,雷电劈倒的树干,狂风刮折的树枝,原始人类把这些不用石斧砍伐的材料收集起来,修建宫室,自然要省事的多。但用这种木材修起来的宫室,却最容易着火。为什么呢?因为那些木头上经常都会掉下来一些细小的木炭末,特别是遇到刮风,火星遇到细木炭末,一触即燃。所以,部落首领的宫殿是禁用这种材料的。不过人们却从这些材料中发明了一种伐木的技巧。即一个人带上粗粗的常青藤爬上大树的顶端,系好青藤放下来。这样由一个人轮流砍伐,由数十人来拉青藤,这样一棵树就很容易被拉倒,折断了。同时人们又发现,用这种方法还可以把一些树连根拔起。少典氏的宫殿,正是由他的部落成员,用这些伐倒的树木修起来了。
少典氏的宫殿依山傍水,坐北向南,如此地气派,这也是华夏文明史上第一座规模宏大的两层宫殿,它简直是可以与天国上帝的宫殿媲美,飞檐上悬挂的玉石风铃,微风一过,如同天国的仙乐。它就着一棵通天大树,把它修成了两层圆筒楼房,这种宫殿的建修,也正是他们的祖先在树上居住的经历和现实经验的结合。后来,蜀山氏的后裔在《山海经》里对此作了概括的记要,并根据记载,用了一吨多青铜浇铸出了与神仙交流的“通天神树”。但少典氏所谓的宫殿,也不过比普通的圆顶屋高大得多,最不同者是,它的圆筒外涂抹的是红泥,而里面涂抹的又是一种白泥。在宫内又分隔出许多小房间。而大门口的一间最大,那是少典氏处理政务、接待其他部落使者的地方。圆楼上一层便是少典氏与妻儿子女睡觉的地方。
少典氏与其妃有蟜氏女登带着儿子石年(《国语.晋语》载:“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住进了这新居。少典氏的新居也是神农部落强盛的象征——那屋顶上固定的牛头,正是部落成员顶礼崇拜的神灵。神农部落已经在渭河流域定居了数代,这里地势平坦而肥沃,水网密布,是进行农耕的一块难得的宝地,他们除了继续狩猎、捕鱼外,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开始种植黍、燕麦,使用石块、木具,虽然耕作条件极端的落后,但这些勤劳的先民们,用他们的汗水,为部落积累了兴旺发达的财力和人力。
少典氏时代,已经是原始社会的末期了,虽然,他一家居住着高大雄伟的宫殿,而他自己却还得时时亲自参加劳动,与其他部落成员一样取得同样的食物。因此,少典氏经常带着部落的维修人员,察看部落成员居住的那些低矮的圆顶屋。这种圆顶屋,是用小树枝插进泥土里,再用青藤一根一根连起来,形成一个大约周长十丈的圆筒,高不过九尺,在南面留有一道宽三尺、高六尺的小门。圆筒里里外外都涂抹着黄泥。顶上面覆盖着茅草。远看这些茅草屋,犹如在那姜水北岸拔地而起的一片黄色的蘑菇,散布在那山南沟北。那时的人是极为宝贵的,虽然已经出现了等级的萌芽,可少典氏仍然与他的部落成员和睦相处,并关心着他们的温饱与疾苦。
少典氏与他的前辈一样特别重视军队的建设,因为军队是他们能够安居乐业的根本保证。在劳动之余便要对军队进行训练,此时少典氏都要亲临校场进行指导。随着季节气候的变化,每年秋季举行部落摔跤比赛,冬天雪过天晴,便举行部落的赛马比赛,通过竞赛,从中选出勇士来当担军队中的各级指挥官员。即使是狩猎,少典氏也把它当作一次军事演习来完成。在一次狩猎中,少典氏发现了一个大约十岁的小伙子,那就是后来赫赫有名的岐伯,少典氏把他调到了自己的身边,作为侍卫。
少典氏加强他的实力的目的就是要越过那贯通东西的那一道梁的原始森林——还未形成的秦岭,把他的部落势力扩展到四川内陆海的北岸。可要到达那蜀山海水之间,不仅要征服那原始丛林中尚未开化的蛮民部落(即西陵国称之为“野人”),同时还会遭遇到威震天下的西陵国的抵制。少典氏也忘不了祖辈传下来的遗言:那西陵国可不是好惹的!他们不仅有毒箭,而且还有使他们胆颤心惊的大象。这大象谁也没有见过,也不知是什么猛兽如此厉害?
一个秋末,少典氏指定其长子石年(烈山氏炎帝)代理其部落首领之职,负责处理部落日常事务,然后,带着岐伯和他的一支人马渡过姜水,越过岐水,进入了有熊氏岐(姬)水部落。他是以打猎而来的,并以打猎为掩护,探察那些蛮民部落的虚实,以便打通去西陵国的通道。
少典氏的人马奔驰在那望不到边的渭水大草原上,他一马当前,后面的人紧紧随于后,他们骑的马,都是由野马驯养而来的,这些马不知由人类驯养了多少年代,但仍还保留着许多野性,奔驰起来如飞一样快。
秋末了,那些衰草在微风中,向这些不速之客一仰一俯的弦耀着它们的累累硕果,在那些衰草里时而也点缀着一些不知时节的小花,花开花谢,显示着它们有永不消失的春天和魅力。草枯、草荣,每轮回一次,它都报告给人们一次,又经过了一次时度,而那些开不败的花儿,人们并不去关注它的枯荣,它们只能在那草丛中默默无语的自生自灭,今天长出了嫩叶,明天开出了小花,后天它可能就枯痿了,可时光却是无始无终的。
那些被马惊起了的对对五颜六色的山鸡,那雄的带着美丽的雌性和它们的儿女,发出高声的鸣叫,表示出对打扰它们美梦的陌生人群的大声抗议!然而,那些成群结队的野兔,并没有把人类放在眼里,它们有的仍然在悠闲地慢步,有的居然在漫不经心的咀嚼着那枯草中的幼芽,有的坦然地在那里游戏,……这真是一个安静、和平的世界啊!
一声狗叫,却打破了这里的平静,那些兔子们急速地躲进了草丛中去了。一头梅花鹿迎面逃来,后面的狗一边吠叫,一边紧追不舍。
少典氏立即勒住马,熟练的取下弓箭,一箭正好射中那梅花鹿的腰部。
后面的随从马上围了上去。可那梅花鹿在地下一滚,钻进草丛中,顷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那狗追过来,一边吠叫,蹲下来敌视着少典氏他们的烈马。
这时从草丛中才走出来一位女子,但见她头上盘着一圈柳条,并在四周插了一排排的各色小花,上身穿着用树叶编成的衣服,下身裹着羊皮,手中持着弓箭。这女子真有点象后世楚国大诗人屈原在他的诗中描绘的女神山鬼,屈原在《九歌·山鬼》中写道:山鬼这个女子住在那深山里,
她披着落荔的衣裳,系着茧丝的带子。
她的秋波含情,而又嫣然浅笑!
她的性情慈和,身材又那么苗条。
她驾着赤豹,文狸在后面追随,
她把辛夷作车乘,桂芝来做锦旗。
车上罩着石兰,杜衡的流苏下垂,
她折取香花打算送给她所爱恋的人儿
(请听,她在歌唱,她的歌声是那样美妙而忧伤!)
我为你留在这里,徒然的忘了归去,
年华已经迟暮,谁能使我再美?
我打算采撷巫山的秀芝,
磊磊的山石崎岖,绵绵的野葛迷离。
我怨恨你啊,怅然他忘了约会,
我想你是在思恋我的,或许没有闲时。
少典氏一下子便被这美貌的女子给摄去了灵魂似的,一时默默无语,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主子不开口,谁敢越俎代庖。双双眼光只在那女子身上搓揉,好像在窥视她身上的宝贝似的。美丽姑娘的出现,就连那些枯痿的衰草霎时间也充满了生命活力,由原来枯黄变得嫩绿了,在那夕阳的余辉照射下,更加光亮了,就是那姑娘头上插的那些小花一下子也飞落到地上,变成了紫白色的大花瓣,那姑娘就站在那花心——她就是花柱。不知是姑娘的美色,还是花香,一缕缕迎面而飘来,使这群壮年男子陶醉了。
那女子一双大眼怒视着他们:“你们是哪一部落的,胆敢吓跑了我的梅花鹿?”
那狗见主人来了,跳起来呜呜地叫,一边撕扯着主人裹着的羊皮。
少典氏终于从失魂落魄中回过神,温和地回答道:“我们是神农部落的!”
“姑娘,他是我们部落首领,少典氏!”一个侍从忍不住说。
少典氏注视着眼前这枝未经任何修饰的野百合花,好像在他心中摇曵似的。
“首领!……也得赔我一头梅花鹿!”
“鹿长了四只腿,我们凭什么给你赔呢?”
“要不是你们,我的阿黄早抓住了那只梅花鹿,我父亲也就有救了!”姑娘夸奖她的狗,那阿黄受到了鼓舞,呜呜地跃跃欲试,敌视着那些高头大马。
“姑娘有孝心,我们赔!”少典氏倒是说的真心话。
“说得好听,你们拿啥子来赔我?”姑娘并非诳语,她的父亲已经病了很长时间了,部落巫医说,只有饮用一些鲜梅花鹿血,就能慢慢好起来,为治好父亲的病,姑娘带着她的阿黄在这里已经守候了三天,眼见得,阿黄就要抓住了那只能救父亲的命的梅花鹿,却被这些不速之客给吓跑了,姑娘当然又急又气。
“我们这么多男子汉,还捕不到一头鹿?”少典氏说后,示意他的马队散开。这些侍从,原本就是神农部落狩猎的好手,加之个个都想在这位姑娘面前露一手,应该说比姑娘那只猎狗的求功心更切。
姑娘听说这伙人要为她捕一只梅花鹿,脸上一下子散去了一些阴云,透出了一丁点亮色。她一招手,等不及的阿黄便冲出去,嗅那梅花鹿留下的踪迹。这阿黄对主人是很温顺的,可它还残留野狗的凶残,即使是少典氏的马,它也敢攻击的。
那只梅花鹿本来带着它的两只幼崽出来寻找嫩草,不想中了姑娘的圈套,她为了保护自己的一对儿女,不得不来引开那凶猛的猎犬。它虽然中了箭伤,但却暂时逃过了一劫。现在更危险的一劫又来了,它也就在劫难逃了。它拖着受伤的身子,护住幼崽,急匆匆地躲进那草丛中。兔子有三窟,可梅花鹿却没有这种躲避天敌的本事,它们靠的是四条腿的奔跑,靠的是迅速。那些骑着马,手持弓箭的男人们,如果想发现梅花鹿躲藏的地方,是很难的,可怎么逃得脱嗅觉灵敏的狗呢?狗的吠声越逼越近了。母鹿躺在草丛里,两只小鹿紧紧地吸住母鹿的奶奶头,吮吸着,吮吸着……小鹿并不理会妈妈中了箭伤,还流着鲜血。母鹿回过头来,伸出舌头,舔了舔两只小宝宝的头,可那吸着乳汁的小家伙根本就不知道危险的到来。母鹿带着受伤的身子,毅然冲出了草丛。
那发疯似的猎犬,箭一样的窜了过来。
少典氏的那伙人骑着马,从两翼包抄了过来。
姑娘紧握弓箭也追赶了上来。
带伤的梅花鹿无论如何是逃不脱猎狗的追捕了,那些柔软的蓍茅草,好像也要与它作对似的,它们变成了巨大的树木,使它很艰难地从中穿过——预示它的气数已尽。逃是逃不掉了,那可恶的猎狗几次都要咬住了它的后腿。大约已经逃出有三箭之遥了,那母鹿突然来了个回头,倒使那猎狗吓了一跳。狗短暂的一怔后,马上张开血盆大口,扑向那孤立无援的弱者。母鹿志在必死,但它并非死得心甘情愿,它用它那坚实的额头向那捕食者撞来,可机灵的猎狗向侧一避,一下子就扑在了母鹿的背上,一口就咬住了母鹿的左后腿。母鹿一下子就摔倒在地,长长地发出了一声哀唳,如同向它的不知情的一对儿女发出的最后的告别!
少典氏一马当先赶上来,跳下马,从岐伯手中拿过绳索,来套住那被狗咬住后腿的母鹿,可那狗却瞪着凶恶的双眼,犹如两支利箭来阻挡劫夺者。少典氏是知道这猎狗的厉害的,他得等姑娘的到来。
姑娘气喘喘嘘嘘地追了来,一把就从少典氏手中抓过绳子,上前很熟练地就把梅花鹿的前腿结结实实地拴了起来,然后又用绳子把母鹿的两只后腿捆在一起。这时猎狗才松开了它的獠牙。它把它的猎物交给了它的主人,又寻着来路,嗷嗷地吼着,寻找了回去。
少典氏的马队正好围过来与猎狗撞过对着。猎狗突然向其中一匹马发起了攻击。幸好那马不是梅花鹿,见狗扑来,眨眼间挥起头抬起双腿,踢向那扑来的猎狗。马背上的骑手,被这突然事变,一下子就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他那双手,还紧紧地抱着那只小鹿。可马却趁机逃跑了,猎狗竟毫不犹豫地又向人扑来。其他猎手,见此,立即纵马来驱赶那凶猛的猎狗,保护他们的同伴。那摔下马的同伴暂时缓解了危险,可却展开了一场狗马大战。这些烈马与狗一样还带有许多的野性,争斗意识极为强烈,狗的疯狂终于挑起这些烈马发了狂,有好几个骑手被自己的马给摔了下来。
少典氏与贴身侍从岐伯一起把捆好的母鹿放在了马背上,然后,再用绳索套好,开始起程回家了。
少典氏要姑娘骑他的马,可姑娘并不推辞,因为神农氏部落首领,在她幼小的心灵中就已经是天下独一无二的英雄了,如今英雄就在自己的身边,她不由得产生了一种不可名状的荣耀感,她顺从的让少典氏这位她心中的英雄把她抱上了马背。
少典氏牵着马走在马的侧面。太阳已经西下了,把它那金色的余辉撒在那黄金似的大草原上,晚风一拂,掀起一浪高过一浪的涛声。部落首领,沐浴着西下的夕阳,为美人牵着马,就漫步在这金色的海洋的浪涛之中。
岐(姬)水部落原是西羌的分支有熊氏的一支,定居在这里的,听说部落联盟首领到来,首领亲自带领部落成员来恭迎。远古时代的恭候,不过是打打招呼,寒暄两句而已,而那些部落成员不过是来瞻仰一下大部落首领的风采罢了。人们见过了少典氏,可能最引起他们注目的却是骑在马上的那自己部落的美人儿——附宝,姑娘的被抬高,好像他们自己也飘然欲仙了,融入进了荣耀的氛围中了。
姑娘把少典氏带到了自己的圆顶屋前,少典氏丢下缰绳,再把姑娘从马背上接下来。姑娘象疾风一样跑进屋里,呼叫道:“爹!梅花鹿捕捉到了,爹爹!您有救了!”
少典氏随着姑娘也走了进那暗淡的圆筒屋里,一缕残辉正好从那门口照射了进来。这屋子除了门,就是与门相对的背面还开了一个采光、出烟的小窗口,屋子中间还烧着火,老人身披羊皮,就坐在火塘边。
“老人家!你好!”
“爹!他就是神农部落首领,少典氏!”
老人挣扎了一下,少典氏立即上前去扶住老人。
“附宝,快让首领坐!”
这屋子里也不是仅住的附宝父女俩,少典氏一看那用树枝绑的床架,就知道还住的有其他人。可部落首领的到来并没有给这黑黝黝的屋子增辉,那火苗上的烟仍然袅袅地上升,充满了一屋子,在这黑黝黝的屋子里转了一圈,才从那背面的小窗口里挤了出去。
这时一群小孩子围在那小门口,推推搡搡的,嘻嘻哈哈地笑。当少典氏转过身来时,那些孩子们好像怕生似的,又一窝蜂似的跑开了。
部落联盟首领到来,岐水部落首领就要好好地招待一次,可那时有什么东西来款待贵客呢?但只有那只梅花鹿就足以使他们饱餐一顿。
一个屠夫正要把那锋利的竹管扎进母鹿的喉管时,只听:“请慢!”原来是附宝怀里抱着两小鹿跑了来。可能是小鹿看见了妈妈,不由得小声地叫了起来。那被拖在石头凳上的母鹿,听见儿女的叫声,马上抬了抬头,也哀凄的叫了一声,算是对儿女的无可奈何的招唤。
附宝把两只小鹿抱到了母鹿肚子前,那两只不懂事的小鹿,便一个猛劲地吸着妈妈的奶液——这是最后一次妈妈喂养自己的儿女了。附宝让小鹿吸足了后,便强行地把两只小鹿又抱走了,因为她不忍心看见那母鹿被杀的惨象。
神农时代的招待,除了那一碗碗的鹿肉,最好的调味品便只有从黄河上游弄来的一点盐巴,另外,就是黍米和一种茶叶熬的稀粥。饭后还有一道水果。
少典氏的到来,真象岐水部落的盛大喜庆一样。在首领的宫殿前面的广场上燃起一堆篝火。部落成员已经三三两两地走来。他们穿上了他们最好的羊皮衣服,许多人都用一种从蓝草中取出来的汁水化了妆,头上戴着用羊角或牛角做的帽子。女人们的衣着,如同前面叙述的附宝一样,只是她们裸露的胸部前挂上了一长串用兽牙穿成的项链,一串树叶算是对她们的乳房的遮挡,可那却是最能迷惑男人的地方。女人一般是要化妆的,可能是让那颜色更能衬托出她们的天然姿色。
神农时代,已经是一夫一妻的对偶制婚姻了,可远古时代的群婚制的遗迹还顽固地存在着,它的存在主要是为了人口增长的需要。
月儿在那些明亮的星星簇拥下,终于露出了一些脸面,顿时,那朦胧的大地,又被披上了一层薄纱,篝火就在那薄纱的帷幕里燃烧。
岐水部落的所有美女都被集中到了首领宫殿的广场来了。这些美女一个个年轻而姿色出众,当然最美的还是附宝。
附宝的爹喝了鹿血,那久病不愈的身子好像突然硬朗了起来,他也来到了篝火旁。当然他出来的目的是要亲眼看到少典氏选中他的女儿附宝作为舞伴。其实这种舞会也不过是一种游戏而已,因为那时既没有发明音律也没有伴奏的乐器。所谓的舞蹈就是模仿动物的动作,一些人只能用他们的石爷、石锛根据走路的步数,来敲击作为伴奏,更多的是以拍手的节奏以配合着舞步。
舞会在没有等部落首领宣布,就乱哄哄地开始了。那群美丽的女子,抖动着她们身上的丰满的肌肉,向少典氏转了过来。有谁不希望少典氏选中自己呢?虽然那高傲的附宝看来并不热衷那种献媚,但在她心里却生怕少典氏选中了其他意中人,她围在那篝火边,慢悠悠地舞着,用眼不断地乜斜着那柔和的月色中的少典氏,虽然只能看到他的轮廓,尽管是轮廓,却有无形的吸引力,因为他正是她梦中的“情人”,它能够穿过其他人,而把她俩连接起来。那些少典氏的随从似乎也很知趣似的,没有谁来主动地接近她。他们明白:在那群女子中才会有他们的“舞伴”。岐伯一直就在少典氏的左右,因为他其貌不扬,简直还象个小孩似的,当时女人喜欢的是强壮的男人,因而,他不是美女们首选的对象。
那个时代,因为人口稀少,所以,人类自身的生产就放在了重要位置。这就导制男女间的情爱根本就不存在着什么虚伪的道德的问题——一切为了生育。
少典氏冲出了美女的包围圈,径直向附宝舞来。附宝却转过了身,并没有主动来迎合这位部落联盟首领。美女的一个小小做作,好似一股风骤然间刮过来,把火烟一齐吹到了少典氏的身上,竟把他那身上穿着的羊毛给点着了。这下可慌了他,一股焦味刺向他的鼻孔,他连忙把那羊皮上衣脱了下来,在那地上摔打。
这突然的变故,使得欢乐的人群,马上显得严肃了起来。
附宝见少典氏赤着背,那狼狈的象子,很是好笑,但她却忍住了,转过身关切地问道:“首领,你怎么啦?”
美人一开玉口,少典氏霎时就有了无穷的智慧和力量,把那羊皮朝地下一丢,双脚踩上去,那火焰立即熄灭了。但那羊皮却不能再穿了。少典氏的一个侍从岐伯立即把他的羊皮脱下来,要给少典氏披上。可少典氏却拒绝了,并说:“还是你自己穿吧!”少典氏并不在乎,抓起地下的被火烧过的羊皮衣,抖了抖灰尘,重新穿在了自己的身上。
少典氏的一举一动,都被附宝看见了,同样也感染着她的心,打动着她。
“附宝姑娘,我们一起跳舞罢!”这时少典氏大胆的、主动地邀请了附宝姑娘,姑娘便顺从地接受了他的邀请。
岐山部落的人重新添上了柴火,那篝火再次熊熊地燃烧了起来,火光比那朦胧的月色更加明亮,映照在那挂着汗珠的男人们的脸上,撒在那些美女们丰满的胸部上,熏烤着那些助兴的人们,煎熬着那些还未能上场的年轻男人。
岐山部落首领亲自拿来一件新羊皮上衣,双手捧给少典氏。少典氏二话没有说,便脱下了自己的被火烧过的羊皮,然后穿上了新羊皮衣。这真是“人靠衣服,树依皮”。新羊皮衣一穿在了部落首领的身上,他的精神更加焕发,舞步就更加有力。而那些观看的部落成员一边拍着手,一边欢呼着,一边跃跃欲试。
这篝火游戏,实际上是专门为少典氏一伙人举行的,这种游戏达到了高潮,才有岐山部落的男人加入进来。附宝的父亲一直注视着自己的女儿,不时地为女儿着急,有时甚至恨自己的女儿为啥不主动点?这真是千载难逢的机遇啊!游戏的队伍虽然增加了一些新成员,可跳舞的人却越来越少了,那些美人竟跟随着少典氏的随从们离开了这篝火,去寻找新的烈火的熏烤了。
岐山部落的那些年轻男人就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情人被神农部落的男人带走了,这个时候,他们心里虽然酸溜溜的,但却有一种无形的卑贱感占据了上方——无能的男人是找不到情人的!
岐山部落的第一美女附宝,在这部落里哪一个男人没有追求过,可她一个男人也看不上眼,即使是首领也不例外。她那心中埋藏的秘密:找不到“白马王子”,绝不轻易许人!如今“白马王子”出现了,是完成她的心愿的时候了。那些游戏伴侣们已经没有乘下几对了。少典氏伸出手在附宝的肩上轻轻一拍,这一拍终于把附宝拍进了人生的温柔乡里了,“姑娘,我们也走吧!”
那柔情似水的月色,并不想为这自命清高的美女来掩饰,附宝那身子又一颤抖,脸上又一阵发烧,从少典氏身上沁出的热气,象闪电一样击中了她的每一根神经。高傲的美女便不由自主地跟随她的“白马王子”去了,到那伊甸园中品尝她的禁果。
岐山部落首领把他自己的宫殿让出来,为少典氏准备了临时寝宫。
一个女人带着少典氏走进了这宫殿中,那女人重新加添了一些松明子,一言不发,便拉上了门,离开了。这宫室里,就留下了附宝和少典氏了,成了两个人的世界了。
一时的沉默,可能只有附宝的心跳声存在了。这时,少典氏才认真地打量起附宝的脸蛋来:那张柔美的脸,白如雪,只怕不能用手去触摸,更不能用唇去吻,因为一接触热气,她就会溶化。那两只圆圆的、大大的眼睛就长在这永不会融化的瑞雪之中而永远秋波荡漾。
那熊熊燃烧的松明,附宝即使想去把它们灭掉,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它已经成了永不熄灭的圣火。那火光,竟把这对情人给烧沸腾起来了,就连那女人身上沁出的香气,已经散满了一屋子,这香气比那些石斧、石锛的敲击声,应美妙得多了,更能震撼少典氏的心儿。这时,少典氏粗鲁地上前,就在这圣火照耀之下,把附宝的那一串树叶取了下来,然后再除去她的羊皮衣服,她身上的遮羞物全被剥光了,就留下她那项上的一串磨光的兽牙,点缀在她那圣洁而雪白的胴体上。然后,少典氏不由分说,双手一下子就把这小羊羔似的玉人抱起来,轻轻地放在了那铺上虎皮的床上。少典氏鞍马一生,他每到一地,那些臣服的诸侯都得把他们最美的姑娘奉献给他。他走下了马背,便又进入了温柔乡。他作为首领,天下一切都得驯服于他,就是那些烈马,在他身下,他不用挥动鞭儿,也会驰骋在那看不到边的原野,当马跑到了尽头,他就会从马背上飞起来,纵向那万丈深渊,很久很久,他才掉到悬崖的底,却原来是温暖的大海,他在那海水中便隐隐听到龙呤声。
后人用诗描述道:
闪电在握一利剑,
刺向虚幻的月亮。
洒向巫山化云雨,
聆听天籁正奏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