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


【原文】
  革命兴 废帝制 立宪法 建民国 古今史 全在兹 载治乱 知兴衰

【注释】
  帝制:皇帝的制度。
  宪法:国家根本大法。
  兹:这里、此处。
  治乱:太平与战乱。
  兴衰:兴旺与衰败。

【语译】
  革命成功后,建立民国,制定了国家大法,成为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
自上古伏羲氏到民国,历代帝王世系宗谱,都详细记载在此处,太平与战乱,兴盛与衰败,都有始未根由可追寻。

【故事】
  一项革命活动要从发起到成功,并不容易,除了要配合各种天时地利,最重要的还是人和。
  清朝末年,由于党政者的昏庸无知,招致许多西方国家的侵略,不仅国家命运未卜,人民的生活是更疾苦,在这种情形下,才有了孙中山先生领导革命军起来推翻清朝政府的事迹。
  由于当时百姓早已唾弃清朝的虚弱无能,于是,革命的号角一响,有志之士便纷纷响应,经过烈士们抛头颅洒热血,终于推翻清朝,建立了民国。
  1910年,由孙中山先生组织的同盟会,首先提出“中华民国”的国号。
  “中华民国”的称号,是孙中山先生一生中重要的贡献之一,1912年,临时政府成立参议院后,才正式决定以它为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