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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军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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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阀混战之初,曹操“众寡粮单”。兵少,尚可招募;粮单,则军队越多,越养不起。曹操早时因处于内线作战,没有时间和条件令军士屯垦。及打败汝颍黄巾军以后,始得在许下兴办民屯。有力地支持了战争,成为曹操所以能变弱为强的重要因素之一。三国分立局面形成以后,曹魏于与吴、蜀交界地区屯驻重兵,粮食需求量甚多,于是军屯乃应运而生。
《晋书》卷26《食货志》载东晋初年应詹给晋元帝上表言曹操“于征伐之中,分带甲之士,随宜开垦,故下不甚劳,而大功克举。”这个材料为史家所常引用。但操分兵屯田的情况如何?曹魏军屯究竟从何时开始?应詹均未讲清楚。《晋书》卷1《宣帝纪》言:
(司马懿)迁为军司马,言于魏武曰:“昔箕子陈谋,以食为首,今天下不耕者,盖二十余万,非经国远筹也。虽戎甲未卷,自宜且耕且守。”魏武纳之,于是务农积谷,国用丰赡。
从司马懿的话来看,好似在他提出施行“且耕且守”的建议以前,尚未办过军屯。按司马懿在操手下作军司马在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即操临死前一年,这样,就是操立即将司马懿的建议付诸施行,也不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使得“国用丰赡”。前已叙及,夏侯惇领陈留、济阴太守时,曾“身自负土,率将士劝种稻”,这个措施倒是具体而可信的,但属于个别将领临时劝耕性质,也未足视为曹魏即已正式兴办了军屯。又如《三国志》卷15《刘馥传》的记述:
太祖方有袁绍之难,谓馥可任以东南之事,遂表为扬州刺史,馥既受命,单马造合肥空城,建立州治……数年中,恩化大行,百姓乐其政。流民越江山而归者以万数。于是聚诸生,立学校,广屯田,兴治芍陂及茹陂、七门、吴塘诸堨,以溉稻田。官民有畜,又高为城垒,多积木石,编草苫数千万枚,益贮鱼膏数千斛,为战守备……建安十三年卒。
刘馥以扬州刺史召集流民,广为屯田,显然搞的是民屯。只因地近强敌,不能不积极防御,故军事色彩较为浓厚。《三国志》卷16《仓慈传》言:“建安中,太祖开募屯田于淮南,以慈为绥集都尉”。既以“绥集”名官,即寓有保民绥边之意。《三国志》卷54《吕蒙传》言曹操“使庐江谢奇为蕲春典农,屯皖田乡,数为边寇”;同传又言曹操所置庐江太守朱光“屯皖,大开稻田”,为吕蒙所攻禽,庐江亦失守。从以上事实看,魏在与吴交界地区开办民屯是不安全的,只有令驻军兼办军屯,才是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的长策。司马懿后来向操建策举办军屯,当亦有鉴于此而发。
据《三国志》卷13《王朗传》注引《魏名臣奏》载王朗上曹丕奏曰:
旧时……有警而后募兵,军行而后运粮,或乃兵既久屯,而不务营佃,不修器械,无有贮聚,一隅驰羽檄,则三面并荒扰,此亦汉氏近世之失,而不可式者也。当今华夏已安,而巴蜀在划外,虽未可偃武而弢甲,放马而戢兵,宜因年之大丰,遂寄军政于农事。吏士小大,并勤稼穑,止则成井里于广野,动则成校队于六军,省其暴徭,赡其衣食。
王朗以上的话讲得比较具体而周到。可知到曹丕统治之初,军屯尚未大规模兴办,更谈不上有什么效果。曹丕在位只六年,且前两年满足于孙权称臣的虚荣,未能乘吴蜀交兵之际,图取渔人之利,及孙权侍子不至,始兴兵致讨。《王朗传》言曹丕于黄初三年(222年)征吴,过许昌,“大兴屯田”。辛毗等亦劝丕暂息用兵,“则充国之屯田”。丕于其在位之第六年最后一次征吴返归途中赋诗,亦有“兴农淮泗间”之句,说明曹丕时军屯已开始兴建。前已言及黄初中设置专掌军国支计的度支尚书及其下属机构,也表明了军屯已兴办的事实。只因尚在初建阶段,成效未著,故史书失载。
曹叡景初中(237至239年),蒋济上疏言:“二贼未诛,宿兵边陲,且耕且战,怨旷积年”。说明曹叡统治晚期,临近吴、蜀地区已开办军屯多年,致使士兵与其妻室“怨旷积年”。所以我们说:曹操时期的屯田基本为民屯,军屯顶多也是刚开始筹办。曹丕、曹叡时,民屯继续发展,但也已出现弊端,如曹丕时听任典农治生;曹叡时因兴宫室而劳民伤农。因之民屯的成效受到了影响。至于军屯,则已正式兴办,且有一定的发展。
至齐王芳时,民屯更形衰落,而军屯则有长足发展。司马懿是兴办军屯的主要人物。如前所述,司马懿在曹操时即建议令边防军且耕且守。司马懿不仅十分重视军粮的生产,并且善于发现和使用优秀人才,邓艾就是由司马懿一手培植起来的佼佼者。《三国志》卷28《邓艾传》言:
时欲广田畜谷,为灭贼资,使艾行陈、项以东至寿春。艾以为田良水少,不足以尽地利,宜开河渠,可以引水浇灌,大积军粮,又通运漕之道,乃著《济河论》,以喻其指。又以为昔破黄巾,因为屯田,积谷于许都,以制四方。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每大军征举,运兵过半,功费巨亿,以为大役。陈蔡之间,土下田良,可省许昌左右诸稻田,并水东下。常有四万人,且田且守,水丰常收三倍于西。计除众费,岁完五百万斛,以为军资,六七年间,可积三千万斛于淮北,此则十万之众五年食也。以此乘吴,无往而不克矣。宣王善之,事皆施行。
正始二年,乃开广漕渠,每东南有事,大军兴众,泛舟而下,达于江淮,资食有储,而无水害,艾所建也。
《晋书》卷26《食货志》在以上引文下添了一段文字:
遂北临淮水,自钟离而南,横石以西,尽沘(或作“泚”)水四百余里,五里置一营,营六十人,且佃且守。兼修广淮阳、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颍,大治诸陂于颍南、颍北,穿渠三百余里,溉田二万顷,淮南、淮北皆相连接。自寿春到京师,农官兵田,鸡犬之声,阡陌相属。
关于邓艾开广漕渠的时间,由于古书记载有异,今人看法亦多不同。按邓艾受到司马懿赏识,在懿为太尉时。懿“迁太尉”在曹叡青龙三年(235年),那时司马懿的强劲对手诸葛亮虽已于前一年死去,但懿仍在长安驻防。及青龙四年,辽东军阀公孙渊叛魏,曹叡乃征懿“诣京师”,筹备率军往讨公孙渊事宜。是时曹叡“大修宫室,加之以军旅,百姓饥弊”。懿在出军前谏叡“宜假绝内务,以救时急”。至景初二年(238年),懿始率步骑四万从京师出发,往讨公孙渊。懿在京师稽留达年余,邓艾以计吏得见懿,并被懿辟为太尉掾。景初二年(238年)年底,懿自辽东归来,经过河内郡汲县时,突然接诏令火速奔还。及懿到洛,已是次年正月初,曹叡病势垂危,于是大将军曹爽与懿并受遣诏辅少帝曹芳。芳即位,爽、懿并领尚书事,估计即在是年(239年),邓艾迁为尚书郎。《晋书》卷1《宣帝纪》言懿于正始元年(240年)“节用务农”,此与《三国志》卷28《邓艾传》所言“时欲广田畜谷,为灭贼资”的记述正相符合。故邓艾可能即于是年奉命行陈、项以东至寿春视察,因而提出在淮河南北进行大规模分兵屯田的建议,被懿采纳,“事皆施行”。《三国志》卷28《邓艾传》言艾“正始二年,乃开广漕渠”。《晋书》卷1《宣帝纪》则言正始三年(242年)三月司马懿奏穿广漕渠,始大佃于淮北”;又言正始四年司马懿“以灭贼之要,在于积谷,乃大兴屯守。广开淮阳、百尺二渠,又修诸陂于颍之南北万余顷,自是淮北仓庾相望,寿阳至于京师,农官屯兵连属焉”。按《宣帝纪》正始三年及四年的记述既重复,又头绪不清。《邓艾传》则系陈寿专门记述邓艾之事,自然较为可靠。《通鉴》采用了《邓艾传》的记述。但《宣帝纪》言邓艾在淮、颍二水修筑水利完成于正始四年的说法尚符合事实,因到正始四年晚些时候或稍后,邓艾就被调往关西参征西将军夏侯玄军事。总起来说,邓艾是于正始元年(240年)往淮南北视察,并提出了在淮南北大搞军屯的建议,正始二年乃开始修广漕渠。大致经过两年时间,至正始四年邓艾在淮颍二水修建的水利工程基本完成,往后出现了“淮北仓庾相望,寿阳至于京师农官屯兵连属”的盛况。由后一句可知淮南北不仅有规模庞大的军屯,而且农官管理下的民屯,也广泛存在着。
邓艾不仅在淮南北兴办屯田有很大功勋,他到陇右后也有突出业绩。《三国志》卷28《邓艾传》载司马炎泰始三年(267年)段灼上疏说:
昔姜维有断陇右之志,艾修治备守,积谷强兵,值岁凶旱,艾为区种,身被乌衣,手执耒耜,以率将士。上下相感,莫不尽力。艾持节守边,所统万数;而身不难仆虏之劳、士民之役,非执节忠勤,孰能若此。
邓艾不仅为军士屯田如此辛劳,他任城阳相、汝南太守时,也同样注重农事,史言他“所在荒野开辟,军民并丰”。他任兗州刺史时上言说:
国之所急,惟农与战,国富则兵强,兵强则战胜,然农者胜之本也。……今使考绩之实,在于积粟富民,则交游之路绝,浮华之原塞矣。
可见邓艾不仅自身注意积粟,而且还主张把能否积粟作为考核官吏的准则。
在讲述邓艾兴农积粟的事迹时,也不要忘记司马懿对邓艾的支持,在《晋书》卷1《宣帝纪》的记载上,往往把邓艾在淮南北搞屯田的事说成是司马懿的功劳。司马懿是在淮南北搞军屯的决策者,邓艾是执行者。《晋书》还有类似的记载,如《晋书》卷37《宗室·安平献王孚传》:
安平献王孚,……宣王次弟也……出为河内典农……明帝嗣位……转为度支尚书……孚以为禽敌制胜,宜有备预。每诸葛亮入寇关中,边兵不能制敌,中军奔赴,辄不及事机,宜预选步骑二万,以为二部,为讨贼之备。又以关中连遭贼寇,谷帛不足,遣冀州农丁五千屯于上邦,秋冬习战阵,春夏修田桑。由是关中军国有余,待敌有备矣。
可是《晋书》卷1《宣帝纪》及《晋书》卷26《食货志》均言司马懿“表徙冀州农夫或农丁五千佃上邽”。究竟徙冀州农丁五千佃上邽的事是谁主办的呢?看来是度支尚书司马孚先提出建议,经太尉司马懿同意并表请明帝批准后交司马孚执行的。由于司马孚先提出具体意见,所以《司马孚传》讲得很具体而详尽;由于司马懿支持了司马孚的意见,所以史臣也归功于司马懿。古史中类似这样的记述往往而有。
除了淮河南北与陇右两大军屯基地以外,其他沿边地带的军屯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例如在正始年间,征南将军、都督荆豫诸军事的王昶,在新野一带“广农垦植,仓谷盈积”;征东将军、都督青、徐诸军事的胡质,也“广农积谷,有兼年之储。置东征台,且佃且守”。另外,嘉平二年(250年),镇北将军刘靖令军士千人,“导高梁河,造戾陵遏,开车箱渠”,“溉灌蓟南北三更种稻”。至景元三年(262年)谒者樊晨又对刘靖创建的工程加以扩修,”水流乘车箱渠自蓟西北迳昌平,东尽渔阳潞县,凡所润含四五百里,灌田万有余顷”。
曹魏军屯生产者主要是现役正规军,他们在督将率领下,五里置一营,每营六十人,且佃且守。士兵与家口分离,采取什二分体制,即十分之二的士兵回去探亲,十分之八的士兵从事农耕和战守。所收粮谷全部交由度支系统的官吏保管分配。军士的衣食等生活用品从所收粮谷中拨给。士兵回家期间的稟赐常被停发。由于士兵皆为强壮劳动力,且水利灌溉条件优越,故淮南北四万人每年劳动所得除掉开支外,政府尚可得谷五百万斛,成为日后晋灭吴的重要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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