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猎兔狗
 




  爱弥尔·勃龙代为出版一本书到巴黎去了一趟之后,九月中光景又回到艾格庄来松弛身心,同时考虑冬天的写作计划。在艾格庄,这位饱经沧桑的记者身上又再现了少年时代刚刚结束时那个多情而坦诚的青年。

  “真是钟灵毓秀啊!”这是伯爵和伯爵夫人对他的评语。

  那些惯于在社会深渊中跌爬滚打,精通世故,压抑本性的人,在心田里保留着一块绿洲,可以忘却自己和他人的种种邪恶行为;在一个狭小、封闭的圈子里,他们变成了小圣人,具备女性般的细致感情,致力于暂时实现他们的理想;只为一个钟爱自己的人而守身如玉;他们不再玩世不恭,他们向嫩绿的大自然敞开心扉,他们需要洗刷掉那上面的污泥,包扎创伤。爱弥尔在艾格庄收起了他的风趣,不说一句俏皮话,温顺得象头羔羊,柔情脉脉,浸沉在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中。

  “这是个好青年,他不在时我很想念他,”将军常说,“我希望他能发财,不必过巴黎的生活。……”

  艾格庄的美景和园林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迷人。时当初秋,大地刚刚分娩完毕,摆脱了它的产品,吐出令人心醉的草木芳香。树木更是美妙绝伦,开始披上古铜绿,这是西延纳土地特有的浓艳颜色,织成美丽的毯子,把树木藏在下面,象是准备过冬防寒。大自然在春天象一个娇艳、泼辣的棕发少女;现在变成了哀怨、温柔的金发女郎。秋草金黄,秋花惨淡。满眼所见已不是那用白眼珠穿透草坪的雏菊,而是点点稀疏的紫色花萼穿插在丰腴的遍地金黄之中。树荫转深,阳光斜倾,橙黄而倏忽不定的光线溜进树林中,留下一道道长长的亮光,转眼即逝,仿佛正在道别而去的女人的长裙。

  爱弥尔到来的第二天早晨,站在他卧室的窗前,窗外有一个现代式的大阳台,从那里可以跳望一片美丽的景色。这个阳台依傍着整个伯爵夫人的住房,面向布朗吉的田野和森林。还可以望见那片池塘的一角,——假如艾格庄是在巴黎附近就可以称之为湖了——流入池塘的水渠,从会猎楼流出,让沙子装饰得象一条闪光花纹的丝带,绕草坪而过。

  在花园外面,可以望见在村落和围墙之间的布朗吉的庄稼;几片斜坡的草地,有牛在上面吃草;用篱笆围起的地产,里面有胡桃、苹果等果树;再往高处看,象是叠床架屋的框子,里面一层层陈列着树林里的佳树秀木。伯爵夫人穿着拖鞋走出来看她那散发着早晨的清香的花,她穿着一件细麻布晨衣,一双粉肩隐约可见。头戴一顶漂亮而俏皮的软帽,那种戴法是有意卖弄风骚,头发肆无忌惮地从帽子底下披下来,一双纤足在透明的袜子里闪着肉色。她没有系腰带,露出美丽的绣花衬裙,这条衬裙松松地扣在胸衣上,微风吹开晨衣时,也可以窥见胸衣……“啊,您在这儿!”她说。

  “是的……”

  “您在看什么呢?”

  “问得真有意思!您把我从大自然拉了回来。我说,伯爵夫人,今天吃早饭之前您愿意到森林去散散步吗?”

  “亏您想得出来!我特别怕走路。”

  “我们只要走一点儿路就行了,我用双人马车送您去,把约瑟夫也带上,让他看着马车——您还从来没有涉足过您的森林,我在那儿看到一种奇怪的现象……有些地方一簇簇树顶出现了佛罗伦萨的青铜色,树叶都枯干了。”

  “好吧,我去穿衣服……”

  “那我们得两个钟头以后才走得成了。您就穿上一件袍子就行了,再穿一双高统靴。我去让人套马。”

  “您是我的客人,主随客便。”

  “将军,我们要去散步,您来吗?”勃龙代把将军叫醒,对他说。将军发出睡意未消的咕咕声。

  一刻钟之后,小马车在花园的路上滚滚向前,一个穿制服的高大仆人远远跟在后面。

  这是九月的早晨,朵朵灰色的云中间闪出点点深蓝的天空,似乎云是底子而天空反而是偶然出现的;天边有几道长长的地平线,同沙粒般的云层间隔出现,色调逐渐变化,到森林上边变成绿色。覆盖在这之下的土地暖呼呼的如刚起床的妇人,呼出的气息温馨而略带野性;庄稼和森林的气味混杂在一起。布朗吉的钟声同早晨林间奇特的天籁相合,填满了这一片寂静。随处有雾气升起,白色、透明。看到这美好的环境,奥林帕忽然兴起,要陪她丈夫一道出去,她丈夫应该到住在离这里不远的一个守林人那里发一道命令;苏朗日的医生建议她散散步,但不要太累,她中午怕热,又不愿在晚上走路;于是米旭搀着妻子一道走了,后面跟着他最宠爱的一条狗,那是一条灰鼠色带白点的猎兔狗,象所有猎兔狗一样贪馋,象一只知道自己得宠也会讨主人喜欢的动物那样满身坏毛病。所以,当小马车经过会猎楼,伯爵夫人去问候米旭太太时,得知她同丈夫一起到森林里去了。

  “这种天气大家都为之所动,”勃龙代说着把马松开,任它随便在林中六条道中走哪一条。“啊,对了,约瑟夫,你认得树林里的路吧?”

  “认得,先生。”

  “那就走吧。”

  这条路是最有味道的,曲径通幽,大路一转而为林间小道,阳光从树顶华盖的间隙中照到地上;微风传来百里香和忍冬的芬芳;落叶轻轻飘下象一声叹息;轻快的马车经过处,树叶上的露珠纷纷散落到草地上。两位游人随着马车的前进逐渐窥见了林中神奇的境界。在那清凉的树林深处,是一片湿润的暗绿色,光线在逐渐消失中变得柔和,林间空地上长着挺秀的白桦树,中间一棵百年古木,是林中壮士。在一道道垅沟里堆着多节的、布满苔藓的、白色的树干,蔚为壮观,在地上画出巨大的斑疤;车辙的两旁压出条条用细草小花织成的花边;还有林间鸟儿啭好音。是的,此情此景,携一位女士同游,地上铺满苔藓,车子在滑腻的路上来回走着,她装作害怕,或是真的害怕,依傍着你,使你感到她那冰肌玉肤的胳膊和富有弹性的肩膀有意无意地压在你身上,如果你向她说她妨碍了你赶车,她就向你嫣然一笑,真让人有说不出的心荡神驰。那马对这干扰完全蒙在鼓里,只是东张张西望望。

  对伯爵夫人说来,这一景象完全是新的,这大自然是那样的陌生,又是那样的恢宏,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效果,使她沉浸在温柔的梦幻之中,她靠在马车里,纵情遐想,目不暇给,心中默念,当他偷眼瞧她时,她听到了他的心声同自己的心声和谐一致;他则尽情欣赏着她的沉思,在沉思中头巾解开了,一头卷发在晨风中放肆地飞舞。他们本来是随便走的,不知不觉来到一座栅栏前,没有钥匙开门,约瑟夫过来了,也没有钥匙。

  “好吧,我们下来走吧,让约瑟夫看着马车,我们很容易找到他。”

  爱弥尔和伯爵夫人向树林深处走去了,来到了一个小天地,这是林中常有的。二十年前,烧炭工人在这里开辟了一块烧炭场,把树木都砍光了,在相当大的一片场地内一切都烧光了。在二十年中,大自然在这里长出了一个花园,好象是给自己造了一个花坛,正如一个艺术家有一天兴起,给自己画了一幅画。这个精致的花篮四周都是秀丽的树木,树顶倒垂着宽条的流苏,给林中女仙休憩的卧榻造成一顶巨大的华盖。当年烧炭工人通过一条小道到一片洼地去取水,现在水池还是满的,池水清澈。这条小道还在,它吸引你沿着一条美不胜收的曲径走下去,突然戛然而止;它让你看见一面陡坡,上面有千百棵树根悬在空中,象一张大壁毯。一片不知名的池塘边上有一块平坦、狭窄的草地;有几棵水生树木,还有一个快活的烧炭工人给自己做的一条长凳。青蛙在自己家里跳上跳下,一只野兔跑过;您就是这只用最美妙的新鲜树枝装饰起来的可爱浴盆的主人。您头上的树枝低垂,千姿百态,或是树干如蟒蛇倒挂,或是榉树挺立如希腊式的立柱。蜗牛和蛞蝓悠然闲步。一尾冬穴鱼向您露出嘴脸;松鼠瞧着您。最后,当爱弥尔和伯爵夫人感到疲劳而坐下来时,一只黄鹂唱起来,百鸟静听,这是一首爱情之歌,听者用全部感官来聆听。

  “多静啊,”伯爵夫人为之动情,轻声说道。

  他们望着水上的绿点,这里是生命形成的场所。蜥蜴看见他们就逃走了,这种行为使它获得了“人类之友”这一名称;“它以此证明它多么了解人类,”爱弥尔说。这穿透人心的诗境浸透了他俩的心。他们互相把青蛙指给对方看,青蛙比较信任人,回到水上来,蹲在荇菜床上,露出它们红宝石般的眼睛。此刻爱弥尔凑近伯爵夫人的耳边说道:

  “您听……”

  “什么?”

  “有种奇怪的声音。”

  “真是书房里的人,从来没有到过乡下;这是啄木鸟在打洞……我敢打赌您一定连这种鸟的行动最奇特的特点都不知道。它每啄一下木头,都要到树后面去看看是不是把树啄穿了,而它要啄穿一棵有您身体两倍粗的一棵橡树要啄几千下,每一下它都看一遍!”

  “可是,亲爱的超博物史女教师,这声音不是动物弄出来的,有一种我说不出所以然的人的智慧在里面。”

  伯爵夫人忽然惊慌起来;她逃进那花篮里,回到来时的小路,想离开这树林。

  “您怎么啦?”

  “我好象看见了一双眼睛……”她说,这时她已回到他们走到烧炭场来的一条小路上。

  这时他们听见一个人突然被卡住脖子的痛苦的呻吟,伯爵夫人加倍地恐惧,飞快地逃走,勃龙代几乎追不上她。她跑啊跑,象一团磷火。她听不见爱弥尔在叫:“您弄错了!……”一个劲儿地跑。勃龙代终于赶上了她的步伐,她带着他跑了好远。最后他们让米旭夫妇挡住了,他们正手挽手地走过来。爱弥尔上气不接下气,伯爵夫人也喘不过气来,两人好一阵说不出话来,然后才解释是怎么回事。米旭同勃龙代一道取笑伯爵夫人,然后守林队长把两个迷路人引回到马车路上。走到那栅栏时,米旭太太叫了一声:

  “普兰斯!”

  “普兰斯,普兰斯!”守林人叫道;他吹起口哨,一再的吹,那猎兔狗毫无踪影。

  爱弥尔提起那奇怪的声音,他们这一场惊慌就是从那声音开始的。

  “我妻子听见了这声音,我还取笑她来着。”

  “有人把普兰斯杀了!”伯爵夫人说,“是一刀子切断了它的喉咙给杀了的;因为我听到的是狗最后咽气的声音……”

  “该死!”米旭说,“这件事必须调查清楚。”

  爱弥尔和守林人把两位夫人留下同约瑟夫和马在一起,又向昔日烧炭人开辟的自然花园走去。他们下到水池边,搜索池边的斜坡,没有发现任何迹象。勃龙代先爬上去;他看到高层的树丛中有一棵那种叶子枯干的树;他指给米旭看,要过去看个究竟。两人径直穿过树林向那树冲去,避开树干,绕过灌木和密得穿不过去的冬青树,终于找到了那棵树。

  “这是一棵很好的榆树,”米旭说,“可是遭了虫子,虫子在齐根处咬了一圈,”他俯身拾起树皮来,“您看,它干的什么事儿……”

  “你们林子里虫子真多,”勃龙代说。

  这时米旭发现几步之外有一片红斑和他的猎兔狗的头。

  他叹了一口气:

  “真是那些混蛋干的,夫人说得对。”

  勃龙代和米旭去看狗的尸体,发现正象伯爵夫人所说,有人把普兰斯的头砍下了,为了不让它叫,先拿一片咸肉引诱它,这片肉还在它的舌头和上颚之间。

  “可怜的东西,它是死在它的坏毛病上的。”

  “完全象一位王公(prince)一样,”勃龙代应声说道。

  “这儿有人不愿意让我撞上,”米旭说,“所以他们就犯下这严重的罪行;但是我没有看见有砍下的树或者树枝。”勃龙代和守林人开始仔细搜索,每走一步都先察看一番再下脚。走了几步之后,勃龙代指出一棵树,下面的草地给踩倒了,而且有两个明显的凹印。

  “这儿有人跪过,是个女的;因为男人双腿除了留下膝盖印之外,不会弄倒这么一大片草,那是裙子的印子……”

  守林人仔细察看了树的根部,发现开始钻洞的工作,但是并没有发现那种粗皮、闪光、鳞状、棕色点子的虫子,这种虫子的尾部和金甲虫相似,也有金甲虫的头、触须、爪子和两个用来切断树根的灵敏的钩子。

  “亲爱的,我现在明白今天早晨我从庄园平台上望见那大片枯死的树是怎么回事了,我就是为了找出这一现象的究竟才到这儿来的。虫子是蠕动的,可是从林子里走出来的都是你们的农民。”

  守林人禁不住咒骂了一声,他向前跑去,勃龙代跟在后面,他跟上伯爵夫人之后,请她把他的妻子带着一起走。然后他骑上约瑟夫的马,让约瑟夫自己走回庄园,他快马加鞭,转眼就不见了。他是去拦截杀他的猎狗的女人,并且要当场抓获那带血的镰刀和切树干的工具。勃龙代坐在伯爵夫人和米旭太太之间,向她们讲述普兰斯的结局和他的最令人难过的发现。

  “天哪!咱们在将军吃早饭之前告诉他吧,”伯爵夫人叫道;“他一怒之下会送命的。”

  “我来先让他有个心理准备吧,”勃龙代说。

  “他们把狗给杀了。”奥林帕说着流下泪来。

  “您这么喜欢这条狗,亲爱的,至于为它哭吗?”伯爵夫人说。

  “我不是在想着普兰斯,我是在想着我丈夫;我怕他会遭不幸。”

  “他们真是把我们这个早晨给破坏了。”

  “他们把这地方整个给破坏了!”那少妇说。

  他们在栅栏门那儿遇到将军。

  “你们从哪儿来?”

  “您一会儿就会知道的,”勃龙代故弄玄虚地说,他一面扶米旭太太下车,她愁容满面的神情打动了伯爵夫人。

  几分钟后,将军和勃龙代站在住房前面的平台上。

  “您有足够的精神力量,我想您不会发怒的……”

  “不会的,”将军说,“不过您得把话说完,否则我会认为您是在嘲笑我……”

  “您看见那些叶子枯死的树了吗?”

  “看见了。”

  “看见那些苍白萎靡的树了吗?”

  “看见了。”

  “那好,您自以为您用您的善行争取到了多少农民,就有多少树给他们弄死。”

  将军一下子脸色煞白,勃龙代害怕起来。

  “得,得,您赌咒、骂人、大发雷霆吧!您这样克制比您发火还要伤身体。”

  “我去吸烟,”伯爵说着走进了他的小亭子里。

  吃午饭的时候米旭回来了,他谁也没有碰到。西比莱也应伯爵之召而来。

  “西比莱先生,还有您,米旭先生,你们去让本地人知道,但要做得谨慎,谁要是能当场抓获用这种方式弄死我的树的人,我出一千法郎的奖金;要了解他们用的是什么工具,从哪儿买的,我自有打算……”

  “这些人是决不会互相出卖的,”西比莱说,“只要是为了他们的利益,经过蓄谋作的案;而这一发明是经过深思熟虑,有预谋的。”

  “话虽如此,可是一千法郎对他们说来可相当于两阿尔邦的地呢。”

  “我们试试看,”西比莱说,“不过有一个人得两千法郎才肯卖。”

  “两千就两千,”将军说;“但是得让我当场抓获作案人……”

  “出两千,我可以负责找到一个叛徒,”西比莱说,“特别是如果答应他绝对保密的话。”

  “但是我们得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特别是我;最好是您发现的;我还不知道。要不然人家就要阴谋加害于我们;对这些强盗要特别防备,比战场上的敌人还厉害。”

  “可他们就是敌人,”勃龙代说。

  西比莱从眼底偷看了勃龙代一眼,说明他了解这句话的意义,然后退出了。

  “您那个西比莱,我不喜欢,”勃龙代听见他离开这所房子之后接着说,“他是个虚伪的人。”

  “到目前为止,对他还挑不出什么毛病,”米旭说。


页首 页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