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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政时代的巴黎,有十三个人。这十三个人,为同一种情感所激励,每人都有坚强的毅力,足以对共同的思想忠贞不渝;他们彼此以诚相待,即使利害发生冲突,也决不相互背弃;他们城府很深,足以将他们之间结成的神圣关系隐匿于世;他们本领高超,足以置身于任何法律之上;他们英勇果敢,无所不为;他们心满意足,因为他们的意图几乎皆可实现;他们冒过各种极大的风险,对他们遭到的挫败,却守口如瓶;他们不知恐惧为何物,在王公面前也好,杀人凶手面前也好,无辜百姓面前也好,都面不改色;他们置社会成见于不顾,以各人本来的面目彼此相纳;当然他们犯有罪行,但是使人成其为伟大人物和只有在杰出人物身上才能见到的某些优秀品质,又使他们成为出类拔萃的人。最后还有一点,就是虽然这十三个人将最奇特的头脑可以想象出来的奇特想法变成了现实,他们却隐姓埋名,使本故事阴森神秘的气息达到顶点。从前认为只有曼弗雷德②、浮士德③、梅莫特④式的人物才有奇特的本领,那是大错特错了。如今这十三个人都已精疲力竭,至少已天各一方。正如摩尔根⑤——海盗中的阿喀琉斯——从江洋大盗变成心安理得的移殖民,在炉灶火光映照下,毫无愧色地支配着从鲜血和熊熊烈火中搜罗来的几百万家财一样,这十三个人也都已平静地回到了民法的制约之下。
自从拿破仑死后,由于作者仍需守口如瓶的某一偶然原因,这种秘密、奇特的经历结成的联系已经解体。而其秘密、奇特的程度,与拉德克利夫夫人⑥最惊险的小说不相上下。整个社会都曾神秘地屈服于这些无名英雄的意志之下。直至最近,他们之中才有一位同意作者将他们历险的某些情节公之于世,当然也必须遵守某些默契。这一允诺颇令人不解,笔者认为,这位人士说不定有一举成名的隐隐愿望。
①巴尔扎克为《人间喜剧》所写的各种序,跋、前言,均集中编入本《全集》第二十四卷,但《十三人故事》的序文与正文不可分割,实际上是正文的组成部分,故仍保留。
②曼弗雷德,英国诗人拜伦(1788—1824)于一八一七年所写同名诗剧中的主人公。
③浮士德,德国诗人歌德(1749—1832)同名长篇诗剧中的主人公。
④梅莫特,爱尔兰小说家、剧作家麦图林(1782—1824)的代表作《流浪汉梅莫特》中的主人公。
⑤摩尔根(1635—1688),英国十七世纪的冒险家,曾在西属安的列斯群岛大肆劫掠,后定居牙买加,并任十四年总督,一六八八年死去。
⑥拉德克利夫夫人(1764—1823),英国小说家,长于惊险小说。
这个人,外表看去依然年纪不大,金黄头发,碧蓝眼睛,柔和而响亮的嗓音似乎显示出女性的心灵。他面色苍白,举止神秘,谈吐和蔼可亲,自称年方四十,很可能属于最高的社会阶层。他所用的姓名看来是化名;在社会上,不曾见过这个人。他是谁呢?无人知晓。
这位陌生人向笔者吐露这些非同寻常的事情,也许希望见到这些见闻在基种程度上被披露出来。如果能够激动人心,他将视之为一种享受。这种情感,与麦克菲森①见到他创造的莪相进入各种语言时心中激起的情感,颇为相似。自然,对于苏格兰律师②来说,这是人类所能赋予自己的一种最强烈的情感,至少也是最希罕的一种感受。这难道不是隐姓埋名的天才么?写一部《巴黎耶路撒冷纪行》③,是从人类一个世纪的荣耀中取走自己的一份。可是使其国家拥有一位荷马式的人物,这难道不是攫取上帝的权力么?
①麦克菲森(1136—1796),苏格兰诗人,其作品《莪相诗集》获极大成功。
②指麦克菲森。
③《巴黎耶路撒冷纪行》是法国作家夏多布里昂一八一一年所发表的作品。
笔者对叙事的规律极为熟悉,不会不知道这一简短的序言会叫他承担什么样的义务;但是他对十三人的故事也相当熟悉,确信自己的兴味永远不亚于这项计划足以唤起的兴味。透露给他的,有鲜血淋漓的悲剧,饱含恐怖的喜剧,秘密割下的首级在滚动的小说。最近一个时期,平平静静地向公众呈献的恐怖场面已经不少,如果哪位读者对此仍不满足,只要向笔者表示他有了解这些事情的愿望,笔者便可以向他揭示冷静的暴行和令人惊异的家庭悲剧。但是笔者优先选择了最温和的经历。在这些故事中,激情的狂风暴雨过后,是纯洁的场面;女子品德高尚,姿容艳丽,光彩照人。在十三人的故事中,遇到这类女性,是十三人的光荣。他们的故事,大概也可以认为值得公布于众。至于强盗这种特殊小民,具有惊人的毅力,虽然罪恶昭彰,却又引人注目,他们的故事则要束之高阁。
一个作者叙述真实故事的时候,他应该不屑于将这个故事变成一种吓人的玩具,不屑于象某些小说家那样,在洋洋四卷书中,带领着读者从一处地下室到另一处地下室漫游,目的在于最后给他看一具干枯的僵尸,并且在结尾部分告诉读者,他无非是一直拿壁毯遮掩的门或粗心大意留在地板下面的死人吓唬他而已。笔者一向讨厌序言,在这一章节前面简要说上这么几句实出无奈。《费拉居斯》是十三人故事的第一部,它与十三个人的故事无形地联系在一起,只有费拉居斯自然获得的强大力量才能解释某些表面看来神乎其神的手段。虽然讲故事的人成为史家时,卖卖文学关子也是允许的,但是他们应该放弃通过标新立异的题目来占便宜的想法。如今某些轻而易举的成功正是依靠这一着。所以,笔者在这里需简要地解释一下,为什么他迫不得已采用乍看上去不很自然的标题。
费拉居斯,这是一个建筑行会头子根据古老的习俗所采用的名字。这些头目当选的那天,他们可以承袭他们最喜欢的行会年号。教皇登基时采用的教皇年号,情形也是如此。正如教会有“克莱芒十四世”,“格列高利九世”,“于勒二世”,“亚历山大六世”等等一样,建筑行会也有“特朗普-拉苏普九世”,“费拉居斯二十二世”,“蒂塔纽十三世”,“马什-费尔四世”。现在来说说,什么是建筑行会?从前,重建耶路撒冷圣殿的基督徒工人结成了一个庞大的秘密团体。属于这个范围的“行会”有一个分支,叫做“建筑行会”。直到今日,“行会”在法国民间仍然存在。这些行会,行规森严,对于不大开化的头脑和受教育不多不会背弃誓言的人有很大的约束力。如果哪一位大汉愿把这些不同的团体掌握在手中,是可以干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来的。确实,在这类团体里,几乎各种工具都是盲从的。这种团体,自古以来,每到一座城市,都有一个行会成员的“奥巴得”,类似老板娘经营的接待站。老板娘常常是一位老年妇女,半个吉卜赛人模样,她对该地发生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反正吃不了亏。也许出于恐惧心理,也许出于长期的习惯,对她零星招待吃住的行会分支成员忠心耿耿。简言之,这帮小民虽易变多变,却乖乖服从千古不变的行规习俗,无处不有耳目,到处皆可不假思索地去执行某项意志,因为行会成员中的长者仍处于盲目信仰的时代。此外,整个团体宣扬的教义相当真实、神秘,假如将这些理论稍加发展,便足以从爱国主义方面激励其每一个门徒。其次,行会成员们对其行规的维系极其狂热,为了扞卫某些原则,各不同分支之间竟会展开流血搏斗。幸而在现存社会秩序下,一个有雄心壮志的行会成员,先营造房屋,发财致富,然后便离开行会了。
关于建筑行会的对手“义务行会”,关于各个工人分支,关于他们的习俗和哥们义气,关于他们与共济会会员的关系,还可以讲出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来。然而,此时此地,这类细节恐怕就离题太远了。笔者只想补充一句,即在旧王朝时期,要想找到一位被罚做一百零一年划船苦工来为国王效力的特朗普-拉苏普,恐怕不是没有先例的。但是,就在服苦役时,他仍然可以一直控制他的分支,这一分支也毕恭毕敬地向他请示。此后,如果他脱离这苦役之地,他在各处肯定仍可得到帮助、支援,受到尊敬。对于忠贞不贰的行会分支来说,眼看着他们的头目被罚做划船苦工,这只不过是上天作主的一大灾难而已,仍然免除不了行会成员的义务,即服从他们自己建立的、高踞于他们之上的权力。这只不过是他们的法定国王暂遭流放而已。对他们来说,他永远是国王。
于是,与费拉居斯这个名字和与行会成员这个名词联系在一起的那种富于传奇色彩的崇高威望,就不难理解了。
说到十三人,这个传奇般的故事,笔者自感对其详细情形颇为胸有成竹,可以再次放弃早有先例的小说家最美妙的一项特权。这个特权就是,在文坛上可以高价自我拍卖,并且将“当代女子”送给他出版的多少卷书,统统强加于读者。①这十三个人都曾历尽沧桑,如同拜伦爵士的朋友特里劳尼一般,据说他是“海盗”的原型。他们每个人都是宿命论者,心地善良,富有诗意,但是对他们过的平庸生活感到厌倦。他们身上蕴藏着的力量长期处于沉睡状态,一旦苏醒,便更加疯狂。这种过剩的精力将他们引向亚洲式的享乐之中。
有一天,这些人当中有一位重读了《威尼斯转危为安》②,对皮埃尔和雅非哀崇高的结合赞叹不已,忽然想到被弃置于社会秩序之外的人具有独特的品德,想到苦役犯的正直、诚实,想到盗贼之间的相互忠诚,想到这些人威力无穷的特权。他们善于将各种想法融合在一个人的意志之中,去赢得这种特权。他觉得特殊的人比一般的人更伟大。他设想整个社会应该属于出类拔萃的人。这些人不仅具有先天的机敏、后天获得的学识和财富,还要结合以极大的狂热,足以将上述各种不同的力量熔为一炉。到那时,面对他们神奇的强大力量,社会秩序将束手无策。这种行动和强度都无比强大的力量,便要将社会现存秩序树立的各种障碍推翻,以摧枯拉朽之势打垮为所欲为的人,将这些人具有的极权赋予采取行动的每个人。
①艾勒兹莉娜·冯·艾勒德荣格,借巴尔扎克之友马利图纳之笔发表数本着作,书名中均有“当代女子”字样。
②《威尼斯转危为安》,英国悲剧诗人托玛斯·奥特维(1652—1685)的重要悲剧,作于一六八二年。皮埃尔和雅非哀为剧中主要人物,最后皮埃尔上了绞刑架,雅非哀自尽。
这是现存世界中的一个特殊世界,与现存世界相敌对的世界。它不接受现存世界的任何思想,不承认现存世界的任何法律;它只屈从于自身对必要性的认识,只服从一种热忱;当他们之中有一个人要求全体协助的时候,全体便为一个同伙行动起来;这是戴黄手套、坐高级马车的强盗生活,这是出类拔萃、沉着冷静、嘲笑一切的一些人亲密无间的结合,在虚情假意、庸俗不堪的社会中,他们淡然一笑或进行诅咒。他们确信,可以为一件心血来潮的事使一切屈服,可以巧妙地策划复仇,可以活在十三个人的心中;掌握着人们仇恨的奥秘,随时可以对付别人,可以怀着比最杰出的人物还要丰富的思想独处,这都是他们不断享受的幸福。这十三个人重开了对魔鬼有利的耶稣会,这种享乐和一切为己的宗教使十三个人如醉如狂。这很可怕,也很高尚。后来他们缔了约。正因为这看上去似乎是不可能的事,这约法竟长期持续了下去。
于是,在巴黎就有了这十三人。他们自由自在,不受拘束,在社会上彼此都互不相认。可是一到晚上,他们就象阴谋家一样,聚集在一起,任何思想都互不掩饰,轮流地使用与山中老人①钱财相似的钱财;他们涉足于每一沙龙,手伸进每一个保险箱,臂肘在大街上挥动,头枕在每个枕头上,而且肆无忌惮地要一切都听命于他们的每一个念头。没有任何头头对他们发号施令,没有一个人可以窃取权力;只有最强烈的激情、最迫在眉睫的情势至关重要。这是默默无闻的十三位国王,但却是真正的国王,而且比起国王来,有过之无不及;他们是法官又是杀人凶手,他们长出双翅从上到下饱览了社会,他们不屑于成为这个社会的一个人物,因为他们完全可以无所不为。待笔者了解到他们后来放弃自己权利的原因时,自当奉告。
现在,请允许我开始叙述这三段故事。在十三人的故事中,这三段因其细节具有独特的巴黎风味及对比奇妙,使笔者格外动心。
巴黎,一八三一年②
①山中老人是哈桑-伊本-萨巴(约1056—1124)于一○九○年在叙利亚成立“杀人犯秘密社团”时为自己取的化名。
②此日期显然为假托,但此序的思想及文风确实使人想起作者一八三○至一八三一年的小说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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