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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深山里

    【目 录】   



  我们在山上迷了路。所谓我们,是两男两女,男的是绍圣和宗淇,女的是浣云和我。说起这次迷路,无论如何,都应该浣云和绍圣负责。本来,我们一大群二十几个同学都走在一起的,海拔一千七百多公尺也没什么了不起,太阳很好,天气凉爽如秋,大家一路走走唱唱都很开心。路,早有前人走出来了,我们不过是踏着前人的足迹向前迈进。和上山前想像的要吊着绳子爬过岩石,拿着刀子砍树枝葛藤开路,在荒烟蔓草里摸索途径的情况大不相同。发起这次旅行的小朱,穿着特制的爬山鞋,一路上嘻嘻哈哈的拿我们这几个女同学取笑。事实上,山路一点儿也不难走,我们一共有六个女同学,没一个落在男同学的后面。浣云还时时刻刻冲得老远的站着,等那些男同学。或者,干脆在树底下一躺,把草帽拉下来盖在脸上,等别人走近了,她才推开草帽,故意打个哈欠,揉揉眼睛说:“怎么?你们才到呀?我已经睡了一大觉了。”
  就因为浣云太淘气,我们才会和大队走散,而迷失在深山的丛林里。事情是这样,早上,大家从林场出发后(这已经是我们在山上的第二天,本来,山上有林场登山的蹦蹦车和缆车,但,我们存心爬山,所以并不乘山上的交通工具,而徒步上山。晚上,就在林场的招呼站投宿。)我们走到中午,吃了野餐,继续前进。由于小朱问了一句:
  “小姐们吃得消吗?”浣云不大服气,昂着头,她大大的发起议论来,批评这条山路简直太好走了,又“不过瘾”,又“不够味儿”,那儿像爬山?和走柏油马路也差不了太远!她一个劲儿的穷发牢骚,信口开河的滥肆批评,图一时口舌之快,结果害我们吃了大苦头!当时,我们正走出一座小树林,眼前的路宽阔而整齐,是林场修的木柴运输道。在这条路的旁边,有一条窄窄的、陡陡的,坎坷不平的羊肠小径,深幽幽的通进一个树林里。也是小朱讨厌,不该指着那小径说:
  “这是条上山的捷径,不过难走极了,许多地方路是断的,又陡又危险。我爬过五次这座山,有一次就走了这条路。浣云,你有种哦,别嘴巴上叫得凶,你要是敢从这条路上去,就算你伟大!”小朱和绍圣都参加过什么登山协会的,对这座山都早爬熟了。浣云被小朱一激,顿时跺跺脚,毫不考虑的说:
  “谁不敢?不敢的人是孙子!我就走这条路上去,到林场招呼站等你们!”“别开玩笑!”小朱看出事态严重,他是领队,出了差错他得负责,立即换了口气,警告的说:“那条路不是你们小姐可以走的,摔死了没人收尸。”
  小朱是个最不会措辞的人,一句话说得浣云火冒十八丈,大跳大叫的说:“我就走这条路给你看!我今天走这条路走定了!包管不要你收尸!”说着,她转头看看我,命令似的说:“润秋,你和我一起去,让他们这群自命不凡的窝囊废看看我们的本领!”我望望那条路,可没这份勇气跟着浣云冒险。但,浣云的牛脾气一发就不可收拾,她愤愤的望着我说:
  “怎么,你不去?好!你不去我就一个人去!别以为我一个人就不敢走!”为了表示她的决心起见,她把大草帽的帽沿狠狠的向下拉了一下,把水壶的带子往肩膀上一甩,大踏步的就跨上那条小路。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跟了过去,绍圣就挺身而出了。他嘻嘻哈哈的往浣云身边一站,满不在乎似的说:
  “看情形,还是让我陪你走这一趟吧,我是识途老马,跟了我没错!”“谁要你陪?”浣云的下巴朝天挺了挺,轻轻的又加了一句:“阴魂不散!”宗淇绕到我身后来,碰了碰我,对我使了一个眼色,我知道他是不放心绍圣和浣云。他们之间的微妙和矛盾只有我和宗淇了解得最清楚,如果真让他们两个一路走的话,谁都无法预料会发生些什么事,两个人都是火爆脾气,又都孩子气十足,假如在路上动起武来,打破了头都不算稀奇。宗淇望着我,低低的问:“怎样?和他们一路走吧?”
  我虽然不愿和大队走散,但,为了浣云,也由于宗淇,他显然很希望我能走那条小路,或者,他也有什么话要和我谈。于是,我点点头,向绍圣说:
  “你真认得路?”“反正不会把你们带到印度去!”绍圣笑嘻嘻说:“走吧!条条大路通罗马!别那么多顾忌!这座山,我闭着眼睛都摸得到那儿是那儿!你担什么心呢?”
  真的,他们登山协会的人根本就不认为这座山有什么了不起,海拔两千二百多公尺,他们看来就像个小土坡一样。我是太信任绍圣的“经验”了。就这样,我们四个人离了群,走进了那原始的莽林和深山里。
  一开始,我们穿过一座小森林,从林木的种类上看,这儿还没有进入针叶林带,树木多属于阔叶树。小路陡而峻峭,全是石块和大树凸出的树根,走来非常艰苦。比起林场修的路,真有天壤之别。但,树林内暗沉沉的,古木参天,而蝉声起伏,除了风声蝉声,和偶尔响起的一两声鸟鸣外,林内就充满了一种原始的,自然的寂静,有股震慑人心的大力量,使人觉得自身出奇的渺小。浣云在一块大岩石上站住,双手叉腰,上下左右的看了看,高兴的叫着说:
  “对呀!这才叫爬山嘛!真过瘾!”
  林内的地上,积满了成年累月没有人清扫的落叶,在那儿自顾自的坠落和萎化。岩石上遍布青苔,证明了长久没有行人经过。宗淇在我耳边低声说:“这种滋味也很特别,好像和人的世界已经隔离了很远很远了。”真的,耳边听到的是风声树声,眼前看到的是绿叶青藤,我已经把城市忘得干干净净了。浣云拾了一根树枝,用来作拐杖,一面爬着山,还一面拿树枝击打着身边的树叶,或者往草丛里乱捅一阵。绍圣说:
  “你这是干嘛?”“赶蛇!”“去你的!”绍圣说:“这山上根本没蛇,到了一千五百公尺以上,蛇都不来了,因为天气太冷。而且,林场修小铁道啦,伐木啦,早就把蛇祖宗、蛇姑奶奶都赶下山去了!”
  “见你的鬼!”浣云不服气的喊:“你以为你懂得多是吧?山上没有蛇,什么地方有蛇?别在这儿混充内行,假如你给蛇咬了一口,我才开心呢!”
  “你开心?”绍圣夸张的耸耸肩:“如果我给蛇咬死了,你嫁给谁去?”浣云回过头来,迅速的用手中的木棍,横着扫向绍圣的腿,绍圣没有防备,被打了个正着,痛得大叫了一声。立即,他跳了过去,抓住浣云手里的木棍,像武侠小说里描写的一般,往怀里一拉一带。浣云站不稳,差点扑倒在地下,幸好一株大树拦住她。她扶着树,站稳了,顿时大骂起来:
  “混蛋!死不要脸!阴魂不散!我告诉你,你少招惹我!你这个三寸丁,小侏儒!也不拿镜子照照,自己是副什么德行!”浣云骂起人来,向来是一大串连一大串的,一点也不留余地,而且专拣别人最忌讳的来骂。刻薄起来比谁都刻薄,不过骂过了也就不再放在心上,脾气发一阵就过去了。但,这几句话却把绍圣说得脸色发白。其实,绍圣并不丑,宽宽的额角,浓眉大眼,也颇有男儿气概。只可惜个子矮小了一点,和细高条的浣云站在一块儿,还矮上一截。个子矮是他的心病,也是他最伤心的一点,别人骂他什么他都不在乎,只要说他是小矮子,他就马上翻脸。浣云的一句“三寸丁”,又一句“小侏儒”,把他所有的火气都勾起来了。他冲到浣云面前,眼睛一翻,气呼呼的说:“你别神气,李浣云!你以为我在追求你是不是?你才该拿镜子照照呢,你有什么了不起?你以为你个子高,呸!瘦竹竿一条!屎磕螂戴花,臭美!天下没女人了,我也不会追求你!李浣云,劝你少自作多情吧!”
  “混蛋!”浣云举起木棍来,就要打过去,绍圣也抡起手腕,准备招架。宗淇抢先一步,一把拉过绍圣来,嚷着说:
  “这算干什么?绍圣?又不是三岁孩子,还打架!别丢人了!”我也走上前去,挽住气愤不已的浣云,拍拍她的肩膀,笑着说:“你老毛病又发了,何苦!幸好不是和那些同学们在一起,否则又要让他们来开玩笑了!来!赶快走吧,顶好赶在小朱他们前面到达,免得给他们笑!”
  浣云跺跺脚,嘴里还在“混蛋、不要脸、阴魂不散……”的乱骂一通。一面跟着我往山上走。后面,宗淇也在劝着绍圣,绍圣像个漏了气的风箱,一个劲的从鼻子里大声的呼着气,就这样,我们穿出了森林,眼前陡然一亮,耀目的太阳光明朗的照射在岩石和青草上,疏落的树木一棵棵伸长了枝桠,点缀在苍绿的山崖上。
  “噢!”浣云高兴的喊:“真美!真美!”
  她把几分钟前的争执和不快已经完全抛到脑后去了。挥着木棍,她向前面连跑带跳的冲去,我也紧跟在后面。绕过一块大岩石,眼前是一片较平坦的山坡,长满了绿油油的草。我们从草丛中走过去,绍圣的气也逐渐平了。摘了一片树叶,他利用树叶来发声,嘬着嘴唇,做出各种不同的声音:鸟叫、鸡啼,甚至小喇叭的慕情主题曲都出来了,竟然惟妙惟肖。浣云好奇的望着他说:“你是怎么弄的?”“想学?”绍圣翻翻眼睛:“先缴学费,我教你作一个猫儿叫春!”“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浣云骂着,却敌不过自己的好奇心,仍然走过去研究那片树叶。宗淇轻轻的拉了我一把,我放慢步子,和宗淇落在后面,让浣云和绍圣在前面两码远走着。宗淇望着我,笑笑,叹了口气。说:
  “看他们两个,使我想起中国一句俗话。”
  “什么话?”我问。“不是冤家不聚头!”他说,握住了我的手,深深的注视着我,轻声说:“润秋,我们也是!”
  我心中一阵激荡,把眼睛望向山谷,和那一片浓郁的绿,我一声不响的抽出了自己的手。他又叹了口气,说:
  “润秋,你还是没有谅解我。”“算了,”我说:“别谈那些,我们只管爬山吧,说起来好没意思。”“你总是这样,”他蹙蹙眉,“避而不谈,让误会永远存在那儿算什么道理?我告诉你几百遍了,那是我的表妹!……”“从香港到台湾来,香港保送她来进台大,她不愿住宿舍,要住在你们家里。”我打断他的话头,接着他说下去。
  “不错,她刚来,对什么都好奇,我陪她逛逛街,看看电影,这是……”“义不容辞的!”我代他说。
  “唔,润秋,”他哼了一声:“你想,我有什么办法?妈派给我的好差事,我又不能不去……”
  “好了!好了!”我不耐的说:“别谈了好不好?你是迫不得已,是不是?我不想谈这件事,一点都不想谈,你陪你表妹去玩,关我什么事呢?你根本犯不着向我解释,我对这件事毫无兴趣!我告诉你,真的毫无兴趣!”
  “你别这样说行不行?”他的眉头锁得更紧了:“你的脾气我还会不了解?你这样跟我生气真是一点道理都没有。你想,那是我表妹,仅仅是个表妹……”
  “而且是从小有婚约的!”我冷冷的说。
  他像受了针刺般直跳了起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腕,他紧紧的盯着我说:“你听谁说的?”“那么紧张干什么?”我挣开他,淡淡的说:“你和你表妹的事现在还有谁不知道,她在香港的中学里就是校花,对不对?你倒真是艳福不浅!”
  “润秋!你存心呕我!”他涨红了脸:“别人不了解,你总该了解……”“算了算了!”我叫:“我不想谈,没意思!”摆脱了他,我向前面跑去,追上了绍圣和浣云。浣云正拿着一片叶子,放在嘴边猛吹,吹来吹去只像皮球泄气,而绍圣在一边笑弯了腰,浣云跺着脚,愤愤的喊:
  “你笑什么嘛?不教人家,只是笑!”
  “笑你呀!”绍圣说,仍然笑。“像你这样学,就学到下个世纪,也学不会!”耳边有着潺潺水声,一条小小的瀑布正从山崖上挂下来,我们走得又热又累,看到了瀑布,都忍不住欢呼。浣云头一个冲过去,用手掬了水,扑在脸上,我也效从。水,沁凉清爽,使人身心一振。绍圣和宗淇干脆伏在溪边,用嘴凑着水,咕嘟咕嘟的大喝特喝,我找出了毛巾,痛痛快快的洗了手脸,然后,坐在溪边的石头上休息,凉风拂面而来,山谷中云霭腾腾,树梢上缀满了云雾,一忽儿,天阴了,云移过来,把人全笼进了云里。再一忽儿,云又轻飘飘的移走了,太阳仍然灿烂的照着。我抬头看了看天,太阳已经偏西了,我下意识的问:“现在几点了?”“下午四点十分。”绍圣说。
  “唔,我们已经离开队伍三个多小时了,”我说:“小朱完全是耸人听闻,他说这条路多危险,又多难走的,我看也没有什么嘛!坡度也不陡,都是草地。”“老实说,”浣云说:“我觉得我们一直在荒草和树丛里走来走去,根本就没‘路’嘛!”
  “喂,绍圣,还有多久可以到林场伐木站?”宗淇问。
  绍圣跳起来,四面张望,我们的话提醒了他。皱着眉,他发了半天呆,然后慢吞吞的说:
  “我想,我们一定走错了路。”
  “什么?”宗淇叫:“走错了路?”
  “真的,我们走错了,”绍圣思索的说:“我们该上去的,但是我们打横里走了。对了,完全错了,从树林里出来就走错了!”“那么,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走了两个多小时的错路?”我问。“你这个向导是怎么当的?”
  “都是浣云跟我吵架吵的!”绍圣说:“全怪浣云!”
  “你还怪我?”浣云把头伸过去,一副吵架的姿态:“我没怪你算好的!你这个混充内行的糊涂蛋!”
  “算了,别再吵了,”宗淇说:“现在赶快找一条对的路走吧,我们现在该怎么走呢?”
  “从这边这个斜坡上去。”绍圣指着说:“我们不过多绕了一段路。”“你有把握?”我怀疑的问。
  “跟了我没有错!”绍圣领先走了过去:“反正,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大路通罗马!我们跟着绍圣七转八转,上坡下坡,走得浑身大汗,疲倦万分。一个半小时之后,暮色已经四合,树木苍茫,晚风萧瑟。绍圣正式宣布:“我们迷路了!我什么方向都不知道了!”
  “你不是说条条大路通罗马吗?”浣云气呼呼的问。
  “是的,条条大路通罗马,”绍圣有气无力的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慢吞吞的说:“可是,眼前别说大路,连小路都没有,当然通不到罗马啦!”
  “你说跟了你走没错,怎么走成这样的呢?”我也一肚子气,而且急。“唉!”绍圣叹口气,两手一摊。“我是‘瞎摸’,谁叫你们‘盲从’呢!”“混蛋!死不要脸!活见了你的大头鬼!”浣云破口大骂。但是,又何济于事呢?反正,我们已经迷了路。而暮色,正在那幢幢的树影中逐渐加浓。

  天空还有一抹余霞,橙红中揉合了绛紫。大块大块的云朵,掺杂了几百种不同的颜色;苍灰、粉红、靛青、蓝紫、墨绿……使人诧异大自然的彩笔,能变幻出多少种神奇的彩色!只一会儿,各种颜色都暗淡了。浓浓的、灰黑的云层移了过来,把那些发亮的五颜六色一股脑儿掩盖住。暮色骤然来临了,连那点缀在山崖上的大树的枝桠上,都坠着沉沉的暮色。山凹里更盛满了暮霭,苍苍茫茫,混混沌沌,把山、树、岩石……都弄模糊了。我们拖着疲倦的脚步,一脚高一脚低的在山中走着。事实上,我们已经没有目标,只希望能走到有“人”居住的地方,能够想办法找点东西吃,也找个地方睡。可是,山,黑黝黝暗沉沉的,深不可测。谁也没把握这山里能找到人家,除非能摸到林场的伐木站。而根据我们行走的坡度来看,我们已经越走越不对头了,看样子,我们并没有向山的高处走,反而深入了山的腹部。这样走下去,百分之八十,我们今晚将露宿在这荒郊野地的深山之中了。
  我已经疲倦到极点,疲倦得没有力气说话。浣云起先还一直对绍圣咒骂不停,现在也闷不开腔了,看情形也筋疲力竭。宗淇走在我身边,不时伸手来搀扶我一把,因为我已走得东倒西歪。这样撑持了一段路,我终于靠在一棵大树上,叹了口气说:“唉!我实在走不动了!”
  “休息一下吧!”宗淇说,在树底下的石头上坐了下来。
  “早知如此,”绍圣说:“我们该带帐篷,在这深山里露营一夜,也满有味道!”“还有味道呢!”浣云的火气又上来了:“都是碰到你这个糊涂向导,才倒了这么大的楣!”
  “别说我哦,”绍圣顶了回去:“假若不是你这个鬼丫头要走这条路,我们何至于弄得这么惨,我才碰到你倒了楣呢!”
  “你说你是识途老马,我看你简直是个糊涂老马!”浣云叽咕着。“你也未见得精明!”绍圣跟一句。
  “好了,”宗淇说:“你们两个也真有劲吵架,还不省点精神,不知道还要走多远才能碰到人家呢!”
  “碰到人家!”我叹息的说:“我看根本就不可能碰到人家,你想,谁会跑到这深山里来居住呢?何况,林场的人也说过,这山上是没有山胞的!”“那么,我们真要在这野地里过夜呀?”浣云叫:“又没毯子,又没帐篷,非冻死不可!”
  “天为我庐兮,地为我毯兮!清风明月兮,伴我度此夕……”绍圣仍然保持他嘻皮笑脸的态度,仰头望着天,顺口胡诌的念着打油诗。“你还很得意,是不是?”浣云没好气的问,瞪着眼睛。
  “怎么不得意!”绍圣说,慢条斯理的接下去念:“况有美人兮,在我之旁。貌如桃李兮,冷若冰霜……”
  “啪!”的一声,显然浣云手里的棍子又打中了绍圣的腿,绍圣夸张的大叫了一声,引起了山谷的徊响。宗淇站起身来,嚷着说:“我们还是继续走走看吧,再坐下去你们又要打起来了。看!天都黑了。”天是真的黑了,几点冷幽幽的星光已经穿出了云层,倨傲的挂在辽阔的云空。一弯下弦月,像一条小船,弯弯的泊在天边。深山中并不像想像中那么黑暗,林木、岩石,都清晰的暴露在月光里。只有远处的山峦,一幢幢的耸立着,是些庞大而狰狞的黑影,带给人一份压迫性的恐怖感。我们又继续向前进行,绍圣和浣云走在前面,我和宗淇走在后面。草丛里,飞来了无数的萤火虫,闪闪烁烁,忽高忽低的穿梭不停。宗淇握着我的手,我担忧着今夜如何度过,对于我,这真是从来没有过的经验,在这原始的山林里,迷途于月光之下!“别那么忧愁,”宗淇轻声的说:“真找不着人家,也没什么了不起,这种露宿的经验,花钱都买不着的。洒脱一些,润秋。你不觉得这月光下的山林美得出奇吗?”
  月光下的山林确实美得出奇,每一片树叶都染上了魔幻的色彩。光秃秃的岩石呈现出各种不同的姿态,嵯峨的迎向月光。深可没膝的草上缀着露珠,被萤火燃亮了,反射着莹洁的绿。整个的山谷伸展着,极目望去,深邃辽阔,暗影林然而立,看起来是无边无际的。
  “和整个的宇宙系统比起来,人是多么的渺小!”宗淇抬头向天,望着那点点繁星说。“看那些星星,几千千,几万万,在宇宙中,每一个星球只像一粒沙子,但这些星球可能都比地球还大,我们人类生存在这万万千千星球中的一个上,还彼此倾轧、战争、屠杀,想想看,这样渺小的生命,像一群争食的蚂蚁,而每一个生命,还有属于自己的苦恼和哀愁,这不是很滑稽吗?”真的,把宇宙系统和渺小的“人”相提并论,“人”真是微不足道的!我默默的仰视着云空,一时之间,想得很多很深很远。宇宙、星球、人类,我忘了我们正置身在空旷的深山里,忘了我们已迷失了方向,可能要露宿一夜。忘了一切的一切。直到一块石头绊了我一下,我才惊觉过来,宗淇扶住我,问:“想什么?”“人类。”我说:“人是最小的,但人也是最大的。”
  “怎么说?”“一切宇宙啦、星球啦、观念啦,都是人眼睛里看出去的,是吗?没有人,这些宇宙什么也不存在了!所有外界的事物,跟着人的生命而存在,等生命消失,这些也都跟着消失,不是吗?”“好一篇‘自我观念谈’!”宗淇笑着说,紧握了我的手一下。一瞬间,我忽然觉得和他的心灵接近了许许多多。大学三年,我们同窗。一年相恋,却从没有像这一刻这样接近过。我们在一块儿玩过,跳过舞,看过电影,花前月下,也曾拥抱接吻,但总像隔着一层什么。或者,我从没有去探索过他的思想和心灵。他也从没有走进过我的思想领域。
  “现在,还为那个表妹而生气吗?”他把头靠过来,低低的问。“别谈!”我警告的喊,和他的“距离”一下子又拉远了:“我不要谈这个!”“好吧!”他叹了口气,语调里突然增加了几分生疏和冷漠。“我不了解你是怎么回事!你们女孩子!芝麻绿豆的小事全看得比天还大,胸襟狭小得容纳不下一根针!”
  “别再说!”我皱拢眉头,一股突发的怒气在胸腔里膨胀。“我不想吵架。”“我也不想吵架!”他冷冷的说。
  我沉默了,他也沉默了。只这么一刹那,我们之间的距离又变得那么遥远了。刚才那电光石火般的心灵融会已成过去,这一刻,他对我像个陌生而不可亲近的人。月光下,他的身形机械化的移动着,是个我所看不透的“人体”。我咬住嘴唇,内心在隐隐作痛,我悼念那消失的心灵接近的一瞬,奇怪着我们之间是怎么回事?永远像两个相撞的星球,接触的一刹那,就必须分开。“嗨!我听到了水声!”走在前面的绍圣回过头来叫。
  “水声有什么用!”浣云没好气的接着说:“我还以为你听到了人声呢!”“你知道什么?通常有水的地方就有人!”绍圣说。
  “胡扯八道!那我们下午停留的瀑布旁边怎么没有人呢?”浣云说。“怎么没有?最起码有我们呀!”绍圣强词夺理。
  “呸!去你的!”浣云骂。
  水声,跟着我们颠踬的进行,水声是越来越明显了。一种潺潺的、轻柔的、低喘的声音,一定不是条大河,而是条山中泉水的小溪。月亮仍然明亮而美好,萤火也依旧在草丛里闪烁,但我们都再也没有赏月的情致,疲倦征服了我,双腿已经酸软无力。脚下的石块变得那么坚硬,踩上去使我的脚心疼痛,仿佛我没穿鞋子。浣云疲乏的打了个哈欠,喃喃的说:“噢!我饿得可以吃下一只牛!”
  像是回答浣云的话,夜色中隐隐传来一声“咩”的动物鸣声,浣云高兴的嚷着说:
  “有人家了!我听到牛叫了!”
  “别自作聪明了!”绍圣说:“那大概是狼叫,或者是猫头鹰。你大概想吃牛想疯了,恐怕你没吃到牛,倒饱了狼呢!”
  “这山里有狼?”浣云不信任的说:“骗鬼!”
  “你以为没有狼?我告诉你一个这山里闹狼的传说——”
  绍圣的话说了一半,被宗淇打断了,宗淇望着前面,用手指着,嚷着说:“别吵了!你们看!”我们顺着宗淇的手指看过去,一条如带的小溪流正从山谷中轻泻下去,银白色的水光闪闪熠熠,许多巨大的岩石在水边和水中矗立着。还有条木头支架起来的木板小桥,巍巍然的架在水面。月光下,小桥、流水、岩石,和桥对面的树林,都带着种蒙蒙然的,蓝紫色的夜雾,虚虚幻幻的陈列在我们的眼底,美得使人喘不过气来。
  我们屏息了几秒钟,浣云首先跳了起来,欢呼了一声:
  “桥!”就领头向谷底跑去。是的,桥!有桥必有路,有路必有人家!看情形,我们或者不必露宿山野了。新的一线希望鼓起了我们剩余的勇气,疲倦似乎在无形中消除了大半。振起了精神,我们跟着浣云的身影往谷底走去,这是一段相当难走的下坡路,不过,我们毕竟走到了桥边。
  那是条破破烂烂的小木桥,没有栏杆,也没有桥墩,是用木板铺成的,木板与木板之间,还有着几寸宽的空隙。溪水在桥下面奔流着,声音琳琳朗朗,像一首歌,我们走上了桥,战战兢兢的跨过一块块的木板,桥身似乎承受不住我们四个人的重量,摇摇欲坠的发出吱吱呀呀的轻响,宗淇警告的说:“慢慢来,一个一个的走吧!”
  越过了那座危桥,眼前果然是一条小路,路边是疏疏落落的一座小树林。穿出了树林,我们在路边发现了一片红薯田,宗淇吐了口长气,欢然的说:“终于有一点‘人味’了。”
  不错,“人味”是越来越重了,除了红薯田,我们又陆续发现了卷心菜、白菜,和甘蓝菜的绿叶,在月光下美丽的滋生着。再向前走了一段,静静的夜色中传来了一阵“咩!”的呼叫,这次已清楚的听出是羊群的声音。浣云回过头来,对绍圣狠狠的盯了一眼,说:
  “听到没有?吃人的狼在叫了!”
  再向前走了没多久,浣云吸吸鼻子,大叫着说:
  “菜饭香!我打赌有人在炖鸡汤!”
  “你是饿疯了!”绍圣说。
  不过,真的,有一缕香味正绕鼻而来,引得我们每个人都不自禁的咽着口水。没有香味的时候倒也不觉得,现在一闻到肉味才感到真正的饥饿。同时,绍圣欢呼了起来:
  “房子!房子!好可爱的房子!”
  可爱吗?那只是一排三间泥和石头堆起来的房子,后面还有个茅草棚,旁边有着羊栏和鸡笼,典型的农村建筑,不过,真是可爱的房子,可爱极了!尤其中间那间屋子,窗口正射出昏黄的灯光,那么温暖,那么静谧,那么“可爱”!我从没有看过比这个更可爱的灯光,它象征着人的世界。整个晚上,在荒野中行走,我们似乎被人类所遗弃了,重新看到灯光,这才感到人是地地道道的群居动物!
  “希望我们不至于被拒绝!”我说。
  “没有人能够拒绝我们这群迷途的流浪者!”绍圣说。
  “而且,还是饥饿的一群!”宗淇说。
  浣云已经冲到前面,直趋那间有灯光的屋子,在门口敲起门来,同时大声嚷着:“喂!请开门!有客人来了!”
  “好一群不速之客!一定会把主人吓坏了!”宗淇转过头来,笑着对我说。我也微笑了,停在那间屋子门口,我们都不由自主的松了口气,彼此望望,微笑的等待着屋主的迎接。

  浣云的叫门没有得到预期的回音,我们在门外等待了几秒钟,浣云再度敲着门,加大了声音喊:
  “喂喂!请开门!有人在吗?”
  门内一片岑寂,只有灯光幽幽的亮着,光线微弱而暗淡。浣云对我们看看,皱皱眉头,又耸耸肩。绍圣赶上前去,推开了浣云说:“让我来吧!”就“砰砰砰”的,重重的打着门,一面用他半吊子的台语喊:“乌郎没?乌郎没?”
  答覆着我们的,依旧是一片寂静。我们面面相觑,都有些儿感到意外和不解。浣云说:
  “大概没人在家。”“哼!”绍圣冷笑了一声:“住在这样的山里面,晚上不留在家里,难道还出去看电影了不成?一定是不欢迎我们!”
  “不欢迎我们,也总该开开门呀!”浣云说,又猛打了两下门,提高喉咙喊:“开门!开门!有人在家吗?”
  仍然没有声音。浣云把眼睛凑到门缝上,向里面张望,我问:“有人没有?”“有。”浣云说:“有个人坐在桌子旁边,桌上燃着蜡烛。”抬起头来,她蹙着眉说:“坐在那儿不理我们,这家的人未免太不近人情了!”耸耸鼻子,她又说:“肉味越来越浓了,我们破门而入怎么样?”“那怎么行?”我说,也凑到门缝去看了看,确实门里有一张桌子,桌上燃着一支蜡烛,桌子旁边,有个人坐在一张椅子里,看不清楚是怎样的一个人。室内的布置似乎很简陋,我向上看了看,墙上挂着一把猎枪,还有一条配带着子弹的皮带。我正看着,宗淇忽然摸索着门说:
  “看!好奇怪,这门是从外面扣起来的!”
  我站正了身子,这才发现门外面有个铁绊扣着,并没有上锁。浣云伸手过去一把就打开了铁绊。我叫了一声,把浣云往后面拉,有个念头像闪电似的在我脑中一闪,我喊着说:
  “小心!别进去!那个人可能是疯子!要不然不会被反扣在门里面!”我的喊声迟了一步,门扣已经被浣云松开了,门立即就大大的开开。同时,有个声音低吼了一声,一个黑影从门里直扑而出,浣云恐怖的尖叫,身子向后退。绍圣出于本能,冲上前去抵挡那个黑影,他抢过了浣云手里的木棍,预备和黑影迎战,还没来得及打下去,那影子一口就咬在绍圣的手腕上。我们惊惶之余,也看清那是一只凶悍的猎犬。浣云又冲过去,抢回那根木棍,没头没脸的对那只狗痛击,狗负痛松了口,宗淇也顺手拿起一块大石头,砸中了那只狗的腿,狗狂叫着放开了我们,连奔带窜的向山上的树林里跑去了。
  我们惊魂甫定,浣云抱着绍圣的手臂,紧张的喊:
  “你怎样?绍圣?你流血了!”
  “没关系,”绍圣咬咬牙说:“真是最热情的欢迎法!这家人准是野蛮民族!”浣云拿出手帕来,把绍圣的伤口马马虎虎的系住。我对那房子的门里看去,当然,我最关心的是门里那个人。真的,那人坐在一张靠椅里,静静的望着我们。那绝非一个“野蛮民族”——有一张苍白而秀气的脸,一头美好的头发,一对乌黑而略显呆滞的眼睛,那是个女人!十几年前,这一定是个美丽的女郎,现在,她已度过了她最好的时间,她大约有四十岁。但是,那张脸仍然沉静而姣好。
  “好神秘的小屋!”宗淇在我耳边低低说。
  “是的,有点怪里怪气!”我也低声说。
  浣云不顾一切,一脚就跨进了屋里,我们也跟着走了进去。屋内只有那个女人,就没有其他的人了!桌上的烛光在门口吹进去的风中摇曳。浣云把草帽摘下,对那女人歪着头看了看,愤愤的说:“好吧!太太,这就是你待客之道?”
  那女人闷声不响,仍然呆滞的望着我们。绍圣说:
  “她一定听不懂国语,你还是用台语试试吧,问问她,她的丈夫在那里?”也是,浣云改用台语,问她的“头家”在何处?她依旧没有回答,宗淇把他的第二外国语——日文也搬了出来,还是毫无结果。绍圣说:“八成是个山地人,谁会山地话?”
  “我看——”我沉吟的说:“她可能是个聋子,根本听不到我们的话。”“那——也不应该是这副姿态呀!”宗淇说:“最起码总该打打手势。”绍圣走过去,胡乱的对那女人比着手势,用的是他自己发明的手语。那女人还是无动于衷。浣云吸着鼻子,不住嗅着,阵阵肉香正充满了整间屋子,随着香味,她走向另一间屋子,推开门看了看,嚷着说:
  “这儿是厨房,正炖着肉呢!”
  我对炖的肉兴趣不大,只纳闷的望着眼前这个女人。绍圣的手语既不收效,就诅咒着放弃了再和她“谈话”,跑去和浣云一块儿“探险”了,我走近了那女人,弯腰望着她,她穿着件整洁的碎花的布袍子,套了件毛衣,这服装似乎并不“寒伧”,反正,不像生活在这山中,住在这石头房子里的人所该有的装束。她那一贯的沉默使我怀疑。拿起了桌上的蜡烛,我把烛光凑近了她的脸,在她眼睛前面移动,她还是木然的瞪视着前面,我放好了蜡烛,抬起头来,愕然的看了看站在一边的宗淇,低声说:
  “她是个瞎子,她根本看不见。”
  宗淇点了点头,说:“不止是个瞎子,也是个聋子。想想看,她既听不到我们,也看不到我们……”“可是——”我说:“她应该感觉得到我们!”
  “说不定,她连感觉都没有!”宗淇说着,就伸出手去,轻轻的按在那女人的肩膀上,试着去摇了摇她。谁知,不摇则已,一摇之下,这女人就跟着宗淇的摇撼而瘫软了下去,宗淇赶快住了手,喃喃的说:“她是个瘫子,一个失去一切能力和感觉的人,一具——活尸!”
  我激灵灵的打了个冷战,望着那女人木然的面孔,觉得寒气从心底往外冒。一具活尸!在这深山的小屋内!拉住了宗淇的手臂,我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两步,忽然间,我听到一声大叫,浣云从厨房里逃了进来,颤栗的喊:
  “你们猜炖的是什么东西?太可怕了!”
  “人头?”宗淇冲口而出。
  “是猫!”浣云喊:“想想看,他们把一只猫剥了皮煮了吃!这里一定住着个野人,或者是山魈鬼魅之流,我们还是赶快走吧!逃命要紧,等下把我们也煮了吃了!”
  “别乱叫!”绍圣也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说:“就是你们女孩子欢喜大惊小怪!我看清楚了,不是猫,可能是山里的一种野兽。”“是猫!”浣云坚持的说,“明明是只猫!”一转头,她看到那个椅子里的女人,诧异的说:“怎么她矮了一截?”
  “宗淇一碰她,她就溜下去了。”我说。
  “我们走吧!”浣云拉住我的手,神经质的说:“这儿可怕兮兮的,我们赶快走吧!我宁可露宿在山里面。”
  门口有声音,我们同时转过身子,面向着房门口。于是,我们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正拦门而立,那只一度向我们攻击的狗,跛行着跟在他的身后。那是个大约四十几岁的男人,有一对锐利的眼睛,皮肤黑褐,颞骨和额角都很高,看起来是个桀骜不驯的人物。他手中拿着一根钓鱼竿,另一只手里提着好几条银白色的大鱼。站在那儿,他用冷冰冰的眼光扫视着屋内的我们,看起来颇不友善。
  “先生,对不住——”绍圣用他的半吊子台语开了口,准备办办外交。“谁打伤了我的狗?”那男人冷冷的问,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竟是一口东北口音的国语。
  “是我,”绍圣立即说:“但是,你的狗先伤了我。”他举起手腕,指着那绑着小手帕的伤口给那男人看。
  “谁让你们闯进来的?威利从不无故的攻击别人。”那男人跨进门来,那只狗也跟了进来,用和他的主人同样不友善的眼光望着我们。那男人反手关上了房门,问:“你们从那儿来的?怎么会走到这儿来?”
  “我们在山里迷了路。”宗淇说:“我们都是×大学的学生,组织了一个登山旅行团,接受林场的招待。我们几个想走捷径,结果迷路了,看到这儿有灯光,就找了来,希望能容纳我们投宿一夜。”“投宿一夜?”他蹙紧眉头,四面打量了一下,似乎在考虑有没有地方收容我们,然后,他放开眉毛,问:“你们还没有吃过饭吧?”“是的,”浣云忘了对“野人”的恐惧,迫不及待的接了口:“我们饿得吃得下一条牛!”
  我们的主人挑起了眉梢,对浣云看了几秒钟,又轮流打量了我们一会儿,就把鱼竿靠在屋角,把手里的鱼顺手交给了站在一边的浣云,用一种像是欢迎,又像是满不在乎的语气说:“要吃?可以。别等着吃,把鱼剖了肚子,洗干净,厨房里有水有锅,小姐们应该会做。你们的运气还不坏,锅里还炖着肉,米不够,有红薯,用红薯和米一起煮,来吧!要吃就动手,别尽站在那儿发呆。”
  浣云伸长了脖子,研究着手里的鱼,对我翻翻眼睛,悄悄的说:“你会不会煎鱼?我可从来没做过,就这样放在水里去煮一锅鱼汤好了,免麻烦!”
  “连鱼鳞和鱼肚肠煮在一起?”我说:“还要去鳞,除鳃,破肚子!”“你会做,交给你吧!”浣云急忙把鱼往我手里一塞,如释重负的透了口气。我们的主人已经又燃起了一支蜡烛,领先向厨房里走去,我们都鱼贯的跟随在后。那个坐在椅子里的女人,依旧一动也不动的,静静的望着门口。
  走进了“厨房”,这实在是间很大的屋子,一边是泥糊的灶,有好几个灶孔,其中一个燃着熊熊的柴火,上面,一只铝质的锅正冒着气,扑鼻的肉香直冲出来,诱惑的在我们的鼻端缭绕着。房子的另一边,堆满了木柴,还有些红薯、米缸、洋山芋等,看样子,这些食物都足够吃一个月。
  “水在缸里,油盐酱醋在炉台上,砧板和刀在这儿,来!动手吧!”我们的主人领头动了手,找出锅子淘米,我们也只得七手八脚的跟着乱忙,绍圣泼了一地的水。宗淇削红薯皮削伤了手指。浣云拚命向灶孔里塞木柴,弄了一屋子的烟,火却变小了。我和那几条鱼“奋斗”,它们滑溜溜的毫不着手,不住从我手上溜到地下去。最后,我们的主人在炉子边站住说:
  “好了,你们在大学里都是高材生吧?”
  我红了脸,浣云嘟着嘴说:
  “大学里不教做饭这一行。”
  “教你们许多做人的大道理,许多艰深的科学,许多地理历史和哲学,却不教你们如何去填饱肚子!”我们的主人说,嘴边带着个嘲讽的微笑。炉火映红了他的脸,是张棱角很多,线条突出的脸,那个嘲讽的微笑没有使他的面部柔和,却更增加了一些个性,使人看不透他的智慧和深度。“好了,够了,让我一个人来吧,你们到外间去陪陪我的太太,如何?”
  “那是你的太太吗?”我小心翼翼的问:“她是不是在生病?”“生病?当然。她这副姿态已经两年了,两年前,医生说她活不过一年,而现在,她还是颇有生气……”他把话咽住了,那嘲讽的微笑已经消失,眼睛里浮起了一层朦胧的、柔和的色彩。低低的又说了句:“去吧!去陪陪她去,她曾经是最好客的,虽然她现在已一无所知。”
  我望着我们的主人,有一种怜悯和同情的感觉从我心底油然而生,比怜悯和同情更多的,是一种感动的情绪S。想想看,在这样的深山里,一个男人和他的病妻相依为命的生活着。“颇有生气”,他还认为他的妻子是“颇有生气”的呢!我站在那儿,怔怔的望着他,有些儿不愿意离开。他不再看我,开始忙碌而熟练的准备着食物,好半天,我忍不住的说:
  “你们没有孩子吗?先生?”
  他看了我一眼。“别叫我先生,林场的人都叫我老王,你们也这样叫吧。”顿了顿,他又说:“你问什么?孩子?不错,我们曾经有过,他和你们一样,念书,读大学,然后出国了。”
  他不像是有个读大学的儿子的那种人,我的好奇心更加重了。“为什么你们要住在山里?我的意思是说,为什么你不把你太太送医院?”“医院?”那嘲讽的笑又回到他的嘴边。“医生说医药对她已经没有帮助。而她一生最渴望的事就是住在山里……”笑容顿然消失,他瞪瞪我,带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突发的怒气,不耐烦的说:“好了,好了,小姐!你问得太多了!出去吧!别站在这儿碍手碍脚!”
  我再看了他一眼,他的眉头锁着,眼睛深沉的注视着菜板,专心一致的刮去鱼鳞。这是那种我所不能了解的人物。悄悄的,我退出了那间厨房。浣云他们正坐在外间屋里,低声的讨论着这个家庭。我走过去,站在我们的女主人的面前,凝视着那张毫无表情,却秀气姣好的脸庞,和那对乌黑而无神的眸子。心中溢满了一种难言的、特殊的、迷惑的情绪。

  晚餐端出来了,是丰盛的一桌,我们这些无用的大学生,只能帮着端端盘子,摆摆碗筷。主人显然没有准备有客光临,盘子饭碗一概不够分配,连茶杯锅盖都拿出来应用。但是,那桌菜确实漂亮,台北最豪华的统一饭店也未见得有这样美味的食品。那只被浣云称作“猫”的东西放在正中间,香味四溢,主人说:“吃吧!可惜没有牛招待你们,但这只‘狸’是你们在城市里不会吃到的。”“这是什么?”浣云没听清楚,追着问。
  “狸。一种山里的动物,台湾人说这是大补之物,我无意间打到的。”我们确实饿慌了,也顾不得客气,就都狼吞虎咽了起来。那只狸真鲜美无比,连洋山芋似乎都是别种味道,吃起来津津有味。我们的主人盛了一碗汤,把鱼肉弄碎了,细心的剔去了刺,拿到他妻子的身边。用一块毛巾,围在他妻子的胸前,开始慢慢的喂她吃东西。我好奇得忘记了吃,望着他那只粗大的手,颤巍巍的盛了一匙汤,送到她的唇边,一点点,一滴滴的把汤“灌”进去。那个女人显然已失去了“吃”的能力,大部份的汤都从嘴角流了出来,他立刻笨手笨脚的用毛巾去擦。我忍不住推开了饭碗,站起身来,走到他们身边,热心的说:“让我试试喂她,好吗?”
  他抬起眼睛来,冷冷的看了我一眼,鲁莽而恼怒的说:
  “不!你去吃你的!”一腔好意,碰了一个钉子,我怏怏然的回到桌边。宗淇安慰的拍拍我的手,在我耳边低声的说:
  “别去打扰他们,润秋。他只有靠喂她吃东西,才能证明她还是活着的。”我看看宗淇,宗淇正深深的望着我。一刹那间,我明白了宗淇的意思,而调回眼光去看我们的男女主人,我心中充满了悲凉的情绪,怎样的一种无可奈何的凄凉!他爱她,那个一无反应、一无知觉的女人!怎样的一种绝望的爱!低下头,我扒着碗里的饭粒,忽然都变得像石子一样难以下咽了。
  晚饭结束之后,我们把一扫而空的碗碟送到厨房去洗干净了。夜色已深,窗外的月光不复可见,浓厚的云层移了过来,星星纷纷隐没。我们的主人倚着窗子,看了看天,就把窗子的木板上上,回头对我们说:
  “天变了,夜里会下雨。”
  我侧耳倾听,风声十分低柔和谐,溪水潺潺的轻泻,有猫头鹰在林梢低鸣,还有若断若续的几阵蛙鼓。如此静谧而安详的夜,听不出丝毫的雨意。但是,气温似乎陡然的降低了,阵阵的寒意袭了过来,我们都找出了行囊中的毛衣,穿上后仍然抵御不了那股寒意。我们的主人穿着件薄薄的夹克,敞开着胸前的拉炼,里面是件整洁的白衬衫,他彷佛对于这突然降低的气温并不在意,只走进一排三间的另一间屋子里,取出了一条毛毯,细心的为他的妻子盖上。又提住他妻子的手臂,把她溜下去的身子抬高了些,设法使她坐得舒服。然后,他抬头望着我们,低低的说:
  “她有个很美丽的名字,叫作雅泉,雅致的雅,泉水的泉。假如你们认得二十年前的她,你们会觉得她和她的名字一样美,是一条雅丽清幽的小泉。”
  “她现在也不辜负她的名字,”我由衷的说:“她看起来仍然优雅可爱。”“是吗?”他灼灼的望着我,带着点研判的味道,好像要研究出我的话中有没有虚伪的成分。“或者你说的也是真情,”他再望望那个“雅泉”:“但,无论如何,她曾有过比现在更好的时光,更美的时光……”他陷进一种沉思之中,深锁着眉头,似乎在回忆那段更好更美的时光。室内有片刻的沉寂,我们如同被催眠般都无法言语,连爱笑爱闹的浣云也成了没嘴的葫芦。半晌,我们的主人蓦的清醒了过来,他振作的扬了一下头,突然的说:“好了,告诉我,你们是怎么迷途的?在什么地点迷途的?”绍圣开始述说我们迷途的地点和经过,怎样从山中的捷径走,怎样穿过树林,到达瀑布,和黄昏时的一段摸索。他仔细的倾听着,然后,他从里间房子里取出了纸笔,画了一个地形简图,指示我们现在的地点,和那条小溪,说:
  “你们兜了一个大圈子,所谓的瀑布,就是这条小溪下游几里路的一个陡坡,如果你们沿着瀑布的岸边向上游走,大概不要一小时,就可以走到我这儿。我这里是一个山谷,小木桥是向外边的唯一通道,如果越过我这座小屋,再向山里深入,就要翻越整个山头才能穿出去,步行的话起码三、四天。林场的蹦蹦车路线是这样的——”他在图上画了出来,又把有招呼站的地方也画出来,下结论的说:“明天,你们只有走过小桥,沿下游折回瀑布,再穿出去。好吧,今晚早些睡,明天我送你们回去!”他站直身子,走到里间屋里,我们以为他在安排睡处,但他走出来时,却拿着纱布药棉和消毒药膏,对绍圣命令似的说:“过来,假如你不想让手臂上的伤口发炎溃烂的话,还是包扎起来吧!”“让我来好了!”浣云本能的说了句。我们的主人看了浣云一眼,没多说什么,就把纱布药棉递给了浣云。他自己却唤来了他那只闷声不响,而惯于突击的狗,仔细的审视着它脚上的伤,喃喃的说:“我们的客人真和善呀!来自城市里的大学生?还是野蛮民族?”我和宗淇交换了一瞥,想起刚刚进来之前,绍圣还说这是个野蛮民族的居处,现在竟被认为是野蛮民族,不禁暗中有种失笑的感觉。他给他的狗也涂上了药膏,拍拍它的头,它就乖乖的伏到桌子底下去了。他站起身,再燃上一支蜡烛,举着烛火说:“来吧,两位小姐睡在里间,我把我们的床让给你们睡,两位先生委屈点儿,用稻草铺在厨房地上将就一夜吧!”
  “噢,先生,”我说:“我们也可以睡在稻草上,不必占据你们的床,尤其你太太正病着。”
  “别多说,”他用决断的、不容人反驳的语气说:“我和雅泉可以睡在躺椅上,她是经常睡在躺椅上的。”说着,他把我和浣云引向了那间卧室,那是间简单而整洁的小房子,有一张小桌子和几把木椅,还有一张简陋的木床。把蜡烛放在桌上,他把窗子都关好了,从床上取走了两条毛毯,对我们深深的看了一眼说:“好了,再见,两位小姐,希望你们睡得舒服。”他走出房间,关上了房门。
  我对浣云看看,整晚上,她都反常的沉默。我在床沿上坐了下来,被单下垫的是稻草,簌簌作声。一层懒洋洋的倦意对我卷了过来,和衣躺在床上,我说:
  “来吧,浣云,早些睡吧,我累极了。”
  浣云走过来坐在床沿上,用手抱住膝,呆呆的不知道在沉思些什么。我问:“想什么,还不睡?”“想我们这个主人——”她愣愣的说:“和他的妻子。他怎能和这样一个已无任何感情思想和意识的人生活在一起?”
  “别想了,”我说:“他似乎生活得很满足,他保护并照顾她,就是他的快乐。”“我想——”浣云慢吞吞的说:“他是个伟大的人!而且,他不是个普通的人——他有学问、思想、和深度。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住在深山里。”
  “为了他的妻子,”我说:“山上的空气对她相宜。”
  吹灭了烛光,我们躺在床上。瞪视着黑暗的屋顶,听着夜色里的松涛和泉声,我有很久没有睡着,虽然倦意遍布四肢,睡意却了然无存。我听到外间屋里有一阵折腾,接着,烛光也灭了,显然,我们的男女主人和两位男伴都已入睡。过了许久,浣云幽幽的说:“润秋,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原来她也没有睡着!我沉思,摇了摇头,有些迷惑。
  “我不知道。”我说。“像你和宗淇吗?”她说:“你们在相爱,是不是?我羡慕你们!而我,说真的,我很喜欢绍圣,但我无法漠视他的缺点。”“人都是有缺点的,”我说,不安的翻了个身。“别羡慕别人,每个人都有你看不到的苦恼,我和宗淇也有我们的矛盾。”叹了口气,我说:“别谈了,睡吧!明天还有的是山路要走呢!”
  我们不再出声。窗外起风了,小屋在风中震撼,窗棂格格有声。夜凉如水,裹紧了毛毯,我听到外间屋里,我们男主人的鼾声如雷。一会儿,鼾声停了,一阵椅子的响动,他在翻身。接着,是阵模糊不清的呓语,喃喃的夹杂着几声能辨识的低唤:“雅泉……雅泉……雅泉……。”
  呓语停止,鼾声又起了。我阖上眼睛,睡意慢慢爬上了我的眼角,我不再去管那风声、泉声、和呓语声,我睡着了。
  一夜雨声喧嚣,如万马奔腾,山谷在风雨中呼号震动,小屋如同飘摇在大海中的一叶扁舟,挣扎摇撼。我数度为风雨所惊醒,又数度昏昏沉沉的再入睡乡。外间屋中寂无所动,大概这种山中风雨对我们的主人而言,已司空见惯。小屋看来简陋不堪,在雨中却表现了坚韧的个性,没有漏雨,也没有破损,我迷迷糊糊的醒来,立即就放放心心的睡去。
  雨,是何时停止的?我不知道。只知道当我醒来时,已经满屋明亮,浣云的一只腿压在我的身上,怀中抱着个枕头睡得正香。我轻轻的移开了她的腿,翻身下床,走到窗子旁边,推开了那两扇木窗。立即,明亮的阳光闪了我的眼睛,一山苍翠,在阳光下炫耀出各式各样的绿。经过一夜雨的洗涤,山谷中绿得分外清亮,所有的树叶小草都反射着绿光。我闭上眼睛,深呼吸了一下,吸进了满胸腔的阳光,满胸腔的绿。
  浣云在床上翻身、转动、打哈欠。接着,像弹簧般跳了起来。“怎么?润秋?天亮了?”
  “岂止亮了?”我说:“太阳都好高好高了!”
  她跑到窗口来,大大的喘了口气。
  “好美好美!”她叫。又转头望着我,问:“昨天夜里怎么了?一夜吵吵闹闹的全是声音。”
  “雨。”我说:“你睡得真死,那么大的雨都不知道。”
  “雨?”她挑挑眉,“山谷里找不出雨的痕迹嘛!”整整衣服,她说:“我们该出去了吧?别让主人笑话我们的迟起。今天还要赶去和小朱他们会合呢,他们一定以为我们失踪了。”
  拉开房门,我们走到外间屋里,一室静悄悄的阳光,窗子大开着。我们的女主人清清爽爽的坐在椅子里,头发梳过了,整齐的垂在脑后。肩上披着件毛衣,下半身盖着床毛毯,那只名叫威利的狗,像个守护神般躺在她的脚前,疑惑的望着我们。桌上,放着好几杯乳汁,还有一锅食物。杯子下压着一张纸条。整个屋子内,没有男主人的踪迹。
  我走到桌子前面,拿起那张纸条,上面写着几行龙飞凤舞的字:
  
  “你们今天走不成了,木桥已被激流冲毁,只有等水退后涉水过去。杯中是羊乳,锅里是红薯,山中早餐,只得草草如此。餐后请任意在山中走走,或陪伴我妻。我去打猎,中午即返。
                        老王于清晨”
  

  我抬起头来,看着浣云。
  “什么事?”她问。“我们陷在这山谷里了,”我说,把纸条递给她。“桥被水冲毁了。”我走到厨房门口,奇怪着我们那两位男伴在何处?推开厨房的门,我看到屋子的一隅,堆满了稻草,而我们那两位英雄,正七零八落的深陷在稻草堆里,兀自酣睡未醒。
  “嗨!这两条懒虫!”浣云也跑到厨房门口来,用手叉着腰喊:“居然还在睡哩!叫醒他们,大家商量商量怎么办?”
  “还能有什么办法?”我说:“现在只有等待——这真是一次奇异的旅行!”

  早餐之后,我们四个人到溪边去凭吊了一下冲毁的小木桥。一夜豪雨,使一条窄窄的小溪突然变成了浊流奔泻的大河,那条脆弱的小桥,支柱已经折断,木板只有小部分还挂在桥上,大部分已随波而去。看到这样的水势,绝不敢相信这就是昨夜那条浅浅的小清流。我们几个面面相觑,都知道今天想离开这儿,是绝不可能了。浣云瞪了绍圣一眼,说:
  “好吧,都是你带路,带成了这种局面!”
  “别怪我!”绍圣说:“假若不是你逞能要走捷径,又何至于如此?”“总算还好,”我笑着说:“昨夜没有露宿野外,否则,不被淋成落汤鸡才怪呢!”“如果露宿哦,”宗淇说:“恐怕我们的命运也不会比这个小桥好到那儿去。”从桥边折回小屋,面对着那个不言不语不动的女主人,大家都有些百无聊赖。宗淇和绍圣看到了屋角的钓鱼竿,立即动了钓鱼的念头,拿着鱼竿,他们到水边去了。我巡视了一下小屋四周,羊群已经放到山里去了,只有几只母鸡在屋前屋后徘徊。看情形,我们的主人一定完全过着农牧的生活。隐居在这深山里,我奇怪,他会不会也有寂寞的时候?
  在那个瘫痪的病人身边,我试着去触摸她,试着和她说话,但她一无所知,她只是一个还呼吸着的“人体”。我想起宗淇说的“活尸”两个字,心中无限悲凉,这样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呢?连自己“活着”,都无法体会,那不是等于已经死亡了吗?走到我们昨夜的卧房里,浣云正无聊的躺在床上,瞪视着屋顶。我在桌前的椅子里坐下。顺手拉开了桌子的抽屉,完全出于无聊,我随便的翻了翻。
  抽屉中有许多本书,纪德的《窄门》、屠格涅夫的《猎人日记》、拉马丁的《葛莱齐拉》……我深思的用手托住下巴,我们的主人,应该有很丰富的精神生活呀!忽然,我的视线被一个装订得很精致的小册子所吸引住了,拿起了那本册子,我看到封面上有几个娟秀的字迹:
  “雅泉杂记——民国四十五年”
  推算下来,是七年前的东西了。我带着几分好奇,翻开了第一页,跃入眼帘的,是一阕荡气徊肠的词:
  
  “彤云久绝飞琼宇,人在谁边?人在谁边?
  今夜玉清眠不眠!香销被冷残灯灭,
  静数秋天,静数秋天,
  又误心期到下弦。”
  

  翻过了这一页,我不由自主的一页页的看了下去。这是一本类似日记的东西,但,并没有记载日期,只是零零碎碎的记了一些杂感。使我惊奇,而吸引我看下去的,是其中那份丰富的感情和浓重的哀怨。一时间,我忘记了记这本东西的人就是外间屋里那具“活尸”,也忘了我们正被困在一个深山的山谷中,而贪婪的捕捉着那些句子和片段:
  
  “人,如果仅仅为活着而活着,岂不是一项悲哀?最近,我一日比一日发现,我活着的目的已经没有了。步入了中年之后的我,竟还有少女追求爱情的那种梦和憧憬,可羞!但,把这份憧憬抛弃,我就什么都没有了。那么,我还为什么而活着呢?”
  “他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不知道正流连何方?我发誓不再对他的行踪关怀,男人,有他自己的世界,不像我必须生活在幻想里。让他去我行我素吧,我不能再过等待、期盼、渴望,而失望、绝望的日子!
  多么长久的等待!从十八岁到今天!世界上还会有比我更耐心的女人吗?等待她的爱人十几年之久!”
  “拉马丁的诗里说:‘我渴望爱情如饥如渴!’在我这样的年龄,还有这种渴望,真太滑稽了!但是,天啊,我有生命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过一天爱情!假如有一天,我能真正的得到爱情了,我死亦瞑目!
  他回来了,酒气、嘻笑,满不在乎。捏捏我的下巴,他调侃的问我又作了几首新诗?我为我自己不争气的眼泪生气,他笑着喊:‘眼泪啊,诗啊,词啊……简直要命!’皱紧眉头,叹口气,他把身子重重的掷在床上,立即呼呼大睡,把一个寂寞的,充满泪的夜抛给我。”
  “他说:‘你知不知道你已进入中年?别再眼泪汪汪作少女姿态,好不好?’真的,我不再哭了!不再为他浪费一滴眼泪!不再期望等待!那怕他十年八年不回来,我决不再想他!决不!”
  “我恨我自己不能不想他,我恨我自己不能不爱他!又是多少天了?我独拥寒衾,在无眠的夜里编织我可悲的梦——或者有一天,他会真正的来关怀我了,会有那么一天吗?”“‘梦魂只在枕头边,几度思量不起!’人啊,你在何处?任何一个女人都比我好吗?还是厌倦我的诗和眼泪?”
  “昏昏沉沉的白天,昏昏沉沉的黑夜,我这样昏昏沉沉的度过十几年了!梦魂颠倒,颠倒梦魂,神思恍惚,恍惚神思……何年何月,我能从这可怕的感情中解脱?”
  “他回来了。我收起了眼泪,满腹凄苦的欢欣,强整笑容,他喜欢带笑的脸!捧上一碗他爱吃的莲子羹,刚尝了一口,他说:‘太甜了,难以下咽,像你的人!’把莲子羹整碗倒掉,我坐在厨房里,笑容消失,眼泪复来。——噢,我恨他!”“我是那样恨他,那样恨他!但是,为什么不回来呢?我将等待到何年何月?何年何月?难道我必须要永远陷在这种煎熬之中吗?”“……”
  

  整本册子,记载都是类似的东西,我读到了一个闺中怨妇的凄凉史。从头看到底,我说不出来心中是何滋味。我能体会那份无可奈何的感情,而更恨那个薄幸的丈夫。坐在桌子旁边,我捧着册子,默默沉思。直到浣云走来惊动了我:
  “你在看什么?”她问。
  “一本杂记,关于我们的女主人。”我说,把手中的册子递给浣云。然后,我轻轻的走出来,搬了一张凳子,放在我们的女主人身边,我就坐在那儿望着她。她依旧静静的坐着,静静的瞪视着前方。“雅泉。”我喃喃的念她的名字,注视着那张苍白而安详的脸。“雅——泉。”我再重复了一句,用手轻轻的触摸着她的手背。她一无所知,一无所感。我叹息,低声的说:“无论如何,你总算解脱了。而世界上,还有很多解脱不了的人呢!”一刹那间,我不再觉得这条生命的可悲了,可悲的,或者是那个有知有觉的丈夫。浣云走到我身边来,也呆呆的望着面前的女人,然后,她低声的说:“你认为她笔下的那个‘他’是我们的男主人吗?”
  “当然。”我说。“他不像个薄情的人,他看来那么温存而有耐心。说实话,我欣赏那个人,有个性,有涵养,又充满了人情味。”
  “我也欣赏他。”我说,站起身来:“他在赎罪,为以前的疏忽而赎罪。可怜,她竟完全不能体会了。”
  “可怜的不是她,”浣云说:“是她的丈夫。”
  “不错,”我点点头,凝视着浣云。在这一瞬,我忽然觉得浣云变得成熟了。我蹙蹙眉,暗中奇怪她那飞扬浮躁的一团孩子气,是什么时候悄悄的脱离了她?拉住她的手,我说:“我们出去走走吧!阳光那么好!”
  沿着小屋门口的山路,我们向后面耸立着的山野中走去,路边的山坡上,开着无数朵白色的小花,还偶尔点缀着一串粉红色的钟形花朵。我无意识的边走边摘,握了一大束叫不出名字来的野花,红的、白的、蓝的、紫的——还有些卷曲成钩状的羊齿植物。浣云走在我身边,不时帮我采下一枝红叶,或一片奇形怪状的小草,加进我的花束中来。我们都十分沉默,除了采摘花草,和浏览四周景致之外,谁也不开口说话。阳光和煦而闪亮,天空蓝得耀眼,山中树木参差,树梢上垂着云雾。我们走着走着,不知不觉的深入了山中,上了一段山坡,又穿过一片树林,山上由于隔夜的雨,仍然泥泞。我们在一块山石上坐了下来。我玩弄着手里的花草,浣云却没来由的叹了口气。“怎么了?你?”我问。
  “我也不知道怎么,”她闷闷的说:“好像心胸里被什么乱糟糟的东西胀满了,说不出来的一股酸酸涩涩的味道。”
  “因为我们的男女主人吗?”
  “不止他们,还有——”她停住了。
  “绍圣?”我问。“是的,可能是绍圣,”她拔了一把小草,张开手指,让小草从指缝中滑下去,“我们常常会对喜欢的人特别挑剔,是吗?”“可能,”我想起宗淇。“不止挑剔,而且苛求,不止苛求,还会彼此折磨。我们都是这样。”沉思了一会儿,我用牙齿咬住一根细草,又把它吐掉。“或者,我们折磨对方,是因为知道对方爱自己,人常常是这样幼稚的。”
  浣云默然了,靠在身后的大树上,她深思的仰视着山头的云霭,和阳光透过云层的那几道霞光。我也默默不语,把手中的花束送到鼻端去轻嗅着,一股淡淡的幽香,薰人欲醉。模模糊糊的,我想着我们的男女主人,想着绍圣和浣云,宗淇和我……以及人类亘古以来的,复杂不清的感情问题。四周静悄悄的,大地在阳光下沉睡,风在林间轻诉,奔湍的溪流声已不可闻,或者水已经退了很多了。不过,奇怪,我并不十分渴望离开这个山谷了。
  “嗖!”的一声轻响,有个竹片从树丛中飞来,一下子击中了浣云的额角。突来的变故使浣云大吃了一惊,我也吓了一跳。从石头上跳起来,浣云摸着额头说:
  “是什么?蛇吗?”她仰头望着上面浓密的树叶,找寻蛇的踪迹。“哈哈哈哈!”树丛中传来一阵大笑,接着,绍圣和宗淇拿着钓竿,从树林里走了出来,绍圣笑弯了腰,一面说:“看你们那副专心一致,参禅悟道的样子!弹根竹片吓唬你们一下!到底是女孩子,胆子那么小!”
  “又是你!阴魂不散!”浣云气呼呼的破口大骂:“你以为别人喜欢和你开玩笑是不是?看到你这副猴儿崽子的样子就有气!”“有气你就别看!”绍圣说:“不要自以为长得漂亮!我又不要娶你!”“怎么了?”宗淇说:“你们两个见了面就要吵架?”
  “这叫作不是冤家不聚头嘛!”绍圣咧咧嘴,又恢复他嘻笑的态度。“谁和你是冤家!”浣云旧气未平,新的气又来了:“你说话小心点儿,别以为人家欣赏你的嘻皮笑脸,恶心!”
  “你也别太盛气凌人了!”绍圣也勾出了几分真火:“你不欣赏你就滚开!我又不是嘻皮笑脸给你看的,自作多情!”
  “好了好了,”宗淇说:“绍圣,看在别人昨天给你裹伤的份上,也不该说这些伤感情的话!”
  “我给他裹伤!”浣云不知道那儿跑出来的委屈,眼圈陡然红了,眼泪就盈然欲坠。哑着嗓子说:“我瞎了眼睛才会给他裹伤!”宗淇推了绍圣一把,低低的说:
  “傻瓜!还不去道歉!”
  说完,就拉了我一把,退到另一棵大树底下,说:
  “这一对真要命!”我笑笑,没说话。宗淇默默的望着我,也微笑着,我们就这样对视了一段长时间。然后,他伸过手来,用手指绕着我的一绺头发,轻声的说:
  “希望有一天,能和你远离人类,也卜居在这样的山中。”
  我想起小屋里的女主人,陡的打了个冷战。宗淇奇怪的望着我:“怎么了?”“没什么,”我说。“你们不是去钓鱼的吗?怎么又跑到这边山里来了?”“没有鱼,水太急了,我们就到山里来散步。”他抓住我的手,审视我:“还为我表妹生气?”
  我摇摇头,轻声的说:
  “没有。可能我从没有为她生过气。”望着另一棵树底下的绍圣和浣云,我说:“浣云哭了,他们还在吵架吗?”
  “其实,绍圣爱浣云爱得发疯,”宗淇说:“浣云有的时候太不给绍圣面子了!”“浣云也爱绍圣,”我说,“是绍圣太粗心,太疏忽,太不了解女孩子!”拉着宗淇的手,我们向绍圣那边走去:“去劝劝他们吧,这次旅行已经够不顺利了,还要一路吵吵闹闹。”
  我们走了过去,浣云在哭,绍圣皱着眉站在一边,不动也不说话。我们正要开口劝解,山里面突然飘来了一阵歌声,声调粗犷而雄厚,咬字十分清晰。浣云忘了哭泣,抬起头来,愣愣的望着那浓密的树丛,绍圣也出了神,宗淇喃喃的说:
  “听那歌词!是朱敦儒的句子!”
  于是,我听明白了,那句子是:
  
  “堪笑一场颠倒梦,原来恰似浮云。
  尘劳何事最相亲?
  今朝忙到夜,过腊又逢春。
  流水滔滔无住处,飞光忽忽西沉。
  世间谁是百年人?
  个中须着眼,认取自家身!”
  

  随着歌声,我们的主人出现了,他肩上扛着猎枪,手里提着三只又肥又大的山鸡。看到了我们,他愉快的举举手里的猎获物,笑着说:“一个早上玩得好吗?我的客人们?你们的运气实在不坏,这山里的山鸡并不多,却给我一下子打到了三只。今天的晚餐又该丰富了!”我望着这衣着随便,而面貌深沉的男人,他脸上有着慧黠的表情,嘴角又带着他那惯有的嘲讽味道。于是,我明白了,他一定早就在这树丛的某个地方,听到了我们全部的谈话和争吵,至于那支歌,他是有意唱给我们听的。
  “好,来吧!我们应该去准备午餐了,你们来帮忙怎样?希望你们的烹饪技术能够比昨天进步一点!”我们的主人愉快的说着,领头走向了山谷的小屋。

  午后,我们的主人把他的妻子搬到小屋外面来,让她晒晒太阳。绍圣和宗淇到溪边去勘察了一下水势,回来报告水已经退了很多。我和浣云搬了凳子,坐在女主人的身边,静静的享受着山里的阳光和下午。厨房中,山鸡已经去了毛,剖了肚子,炖在炉火上,香味四溢。
  “她曾经是个很好的厨子。”我们的主人说,双手抱在胸前,两眼深深的凝视着他的妻子。
  “尤其会做莲子羹,是吗?”浣云冲口而出的问了句,她立即发现了失言,却张着嘴无法把这句话收回去。
  我们的主人锐利的盯着我和浣云,我横了横心,还是招认的好。“抱歉,”我说:“我们无意间看到一本雅泉杂记。”
  他的身子动了动,浓眉微蹙,然后,他低低的说:“是吗?你们看了?写得不坏,是不是?她在文学和艺术方面都有些天才,她最大的错误是嫁给了我。”
  “她怎么会嫁给你的?”浣云问。
  “因为我追求她,她那年只有十八岁。”
  “你追求她,为什么婚后又对她不好呢?”我接口问。
  “我追求她的时候并不爱她,娶了她之后也没有爱她。”
  “那么你为什么要追她?”
  “因为追求她的人太多了,她是沈阳城中著名的闺秀,我好强,认为追不到她不配做英雄。”他苦笑的抬起头来,望着我和浣云:“怎么?你们想探索些什么?”
  “不,没有什么,”我说。“仅仅是好奇。”望着雅泉,我可以想像十八岁的她是副什么样子。她嫁了一个她爱的男人,而那男人却从没有爱过她,多么凄苦的一生!
  我们的男主人把她的妻子的衣服整了整,又细心的拢了拢她的头发,怜惜的望着那张苍白而憔悴的脸庞。他注视得十分长久,接着,却颓然的叹了口气。
  “她一直希望搬到山上来住,没有别人,只有我和她,她一生盲目的追求爱情,天真的认为爱情的领域里应该什么都没有,只有彼此!她不知道人生是复杂的,除了爱情,还有许许多多东西。一直到她瘫痪,丧失神志和一切的时候,她都天真得像个孩子——像个要摘星星的小孩。”
  “你否决了爱情,”我抗议的说:“你的意思是说,人生没有爱情,所有的爱情,都像天上的星星?”
  “我没有否决爱情,”他淡淡的说:“只是,很少有人能了解爱情,爱情不是空空洞洞嘴上喊喊的东西,是一种心灵深处的契合和需求。雅泉,”他摇头,眼光朦胧如雾,蹲伏在他妻子的脚前,他握住了她的手,柔声的说:“感谢天,她已经不再自苦!”我望着他,不十分能了解他的话中的意思,他到底是赞美爱情还是否决爱情?他到底是爱他的妻子,还是不爱他的妻子?沉思片刻,我说:“如果你以前多爱她一些,她不是能快乐幸福很多吗?”
  “你怎么知道?”他站直身子,深深的注视我。“凡是陷在爱情中的人,都会自寻烦恼。你还是个少女,如果我观察得不错,你不是正在自寻烦恼吗?”
  我的脸发热。“你仍旧在否决爱情,”我说:“真正的爱情是快乐、恬静、而幸福的。”他嘲讽的笑笑。“真正的爱情?不错!人,很少能把握住自己手中的东西,在我们得到的时候,我们会轻易的失去它。你看过没有争执,没有烦恼,没有嫉妒和苛求的爱情吗?看过吗?告诉我。”
  我困惑的摇摇头。“对了,就是这样。许多人都有爱情,却苛求、争执、不满、嫉妒……最后,用爱情来折损了爱情!何等可悲!雅泉是个好女孩,但她也惯于用爱情来折损爱情,凡是有情人,都有这个毛病。”我不语,望着远方的云和天,我觉得有些被他的话转昏了头。浣云用牙齿咬着手指甲,脸上显出完全困惑的神情。而我们的两位男伴,是更加迷糊和不解了。宗淇走过来,微笑的看着我们说:“怎么?你们在上课?讲解爱情?”
  我们的男主人笑了,他走过我们的身边,拍了拍宗淇的肩胛,语重心长的说:“把握你手里的东西,年轻人!珍惜它,别磨损它,保护它,别挑剔它!那是最脆弱的东西,而且,它十分容易飞走。”
  说完,他迈直走入了屋里。宗淇咬着嘴唇,注视着他隐进屋内的背影,着魔似的不动也不说话。好半天,他才突然清醒过来,望着我纳闷的说:
  “他是谁?”“我不知道,”我摇摇头。“但是,我们知道他说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黄昏来临了,晚风中开始带着凉意。我们的主人把他的妻子抱回了屋里,用毛毯盖住她的膝,又细心的喂她喝了杯开水。看他如此温柔的待他的病妻,使人无法相信他曾是个薄幸的丈夫。站在窗前,他眺望着窗外的景致,低沉的说:
  “黄昏的天空,千变万化,云的颜色,瞬息间可以幻出无数种。假如你不是生活在山里,你可能一辈子都不了解什么叫黄昏?什么叫清晨?甚至于,什么叫白天?什么叫夜晚?想想看,每个人的一生,会经过多少个黄昏和清晨,但都被我们疏忽过去了,以为它太平凡,就不会明白它有多美?”他回过头来,似有意又似无意的看了我一眼,惘然的一笑说:“我们刚刚讨论过爱情,是不是?这也是一样的道理。人,常常是在幸福中而不知幸福,失去了再加以惋惜。你珍惜过你每一个黄昏和清晨吗?相信你没有。只要你明天还可以再得到,你今天就不会去重视它。如果有一天,你突然间再也得不到了,你就会明白失去的有多美好!”他走到他妻子的身边,凝视她,咬咬牙加了一句:“人是贱的!”
  转过身子,他走到厨房里去了。
  羊群回来了,我们帮主人关好了它们,又饱了鸡。晚餐的时候,我们的主人取出一瓶高粱酒,在山中,这该算是十分名贵的了。举起杯子,他对我们点点头,一仰而尽,豪放的说:“干了你们的杯子!朋友们,明天下山后,你们不会再来了。意外的迷途,一夜的豪雨,造成了短暂的相聚,值得珍惜,也值得庆祝,说实在的,我欢迎你们的拜访。在山里,虽然有山木草石的陪伴,但却非常非常的寂寞,你们使我又回进了人群里。”“如果你觉得寂寞,”浣云说:“为什么不下山?”
  “雅泉一直希望在山上,”他凄凉的笑着,望着他的妻子。“她常说,如果能生活在山谷中,只有我们两个人,她要叫它作梦之谷。我选择了这个山谷,卜居下来,这是我们的梦之谷。我不能离开这里,我要陪着她。”
  “请原谅我问一句,”宗淇说:“如果有一天,你的太太去——去世了,你预备作何打算呢?”
  “我?”他有些迷惘:“我没有想过。或者,我还会住在这里。”“这是不对的!”我忍不住的说,酒使我有些激动。“你实在犯不着如此,你根本在折磨你自己。陪伴着这样一个毫无知觉的人,生活在这荒凉的深山里。你以为这样做就为自己以往的疏忽赎了罪?事实上,你的太太根本就不了解你为她做了些什么,你这样不是完全没有意义吗?”
  “你错了!”我们的主人微笑着说,看来平静而安详,只微微带着几分无可奈何的凄凉。“我没有意思要‘赎罪’,我根本不认为自己有罪,我悲哀的是,当她变成这样之后,我才发现我在爱她,根深蒂固的爱。于是,忽然间,她以前说过的,我认为是傻话的,全成了真理。住到山里来,现在已不是她的愿望,而是我的!”他再度举起杯子:“来吧!别谈得那么沉闷,为我们的梦之谷干杯!”
  “为世界上最难解释的‘爱情’干杯!”宗淇说。
  “为天下有情人干杯!”绍圣说。
  我们喝空了杯子,吃尽了盘子,酒,染红了每个人的脸,大家都有些儿激动和忘形。我们的主人沉坐在他妻子的脚前,把头埋在她的裙褶里久久不动。浣云流了泪,紧紧的靠在绍圣的肩头。我和宗淇相对而视——再没有一个时候,我们的心灵这样的融会交流。我知道,我和他直到此刻,才真正的彼此相爱。夜深了,我们的主人仍然埋头在雅泉的裙褶里。我凝视着他们,雅泉,她渴望的爱情终于来了,只是,何其太迟!没有惊动他们,我们悄悄的撤去了残羹和碗盏。熄了蜡烛,分别回到厨房和卧房里去睡觉。这一夜,我们都睡着得很迟,心中涨满了酸涩而凄苦的感情。
  清晨起来,依旧是那么好的阳光。桌上,我们的主人留了一张地形简图和纸条,上面是潦潦草草的几句话:
  
  “再见了,年轻的朋友们!水已退,请涉水过去,按地形图去寻路,相信你们不会再‘迷途’了。珍惜你们已有的,则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是梦之谷。是吗?
  祝福你们,恕我不送。”
  

  我们默默的站了几分钟,然后一一的向我们的女主人告别,虽然她听不见,我们仍然致意殷切。我把昨日的那一束花,放在她的胸前,她看来像个年轻的新娘。
  很快的,我们上了路,涉过了浅浅的小溪,沿着溪边的小路,我们沉默的走着,一小时后,我们来到前日的小瀑布前面。回头凝望,梦之谷早已不复可寻,烟霭腾腾中,绿树青山,重重叠叠。极目望去,云山苍苍茫茫,深不可测。
  “我像做了一个梦。”我说。
  “我也是。”宗淇说。我们手挽着手,慢慢的向前走去。前面几码处,浣云和绍圣正相倚而行,像重叠的两个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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