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车客

 

 

  常常听到一首歌,名字叫什么我不清楚,歌词和曲调我也哼不全,但是它开始的那两句,什么——“想起了沙漠就想起了水,想起了爱情就想起了你……”给我的印象却是鲜明的。

  这种直接的联想是很自然的,水和爱情都是沙漠生活中十分重要的东西,只是不晓得这首歌后段还唱了些什么事情。我的女友麦铃在给我写信时,也说——我常常幻想着,你披了阿拉伯人彩色条纹的大毯子,脚上扎着一串小铃当,头上顶着一个大水瓶去井边汲水,那真是一幅美丽的画面——

  我的女友是一个极可爱的人,她替我画出来的“女奴汲水图”真是风情万种,浪漫极了。事实上走路去提水是十分辛苦的事,是绝对不舒服的,而且我不会把大水箱压在我的头顶上。

  我的父亲和母亲每周来信,也一再的叮咛我——既然水的价格跟“可乐”是一样的,想来你一定不甘心喝清水,每日在喝“可乐”,但是水对人体是必需的,你长年累月的喝可乐,就可能“不可乐”了,要切切记住,要喝水,再贵也要喝——

  每一个不在沙漠居住的人,都跟我提到水的问题,却很少有人问我——在那么浩瀚无际的沙海里,没有一条小船,如何乘风破浪的航出镇外的世界去。

  长久被封闭在这只有一条街的小镇上,就好似一个断了腿的人偏偏住在一条没有出口的巷子里一样的寂寞,千篇一律的日子,没有过份的欢乐,也谈不上什么哀愁。没有变化的生活,就像织布机上的经纬,一匹一匹的岁月都织出来了,而花色却是一个样子的单调。

  那一天,荷西把船运来的小车开到家门口来时,我几乎是冲出去跟它见面的。它虽然不是那么实用昂贵的“蓝得罗伯牌”的大型吉普车,也不适合在沙漠里奔驰,但是,在我们,已经非常满足了。

  我轻轻的摸着它的里里外外,好似得了宝贝似的不知所措的欢喜着,脑子里突然浮出一片大漠落霞的景色,背后的配乐居然是“Born Free”(“狮子与我”片中那首叫做“生而自由”的好听的主题曲)。奇怪的是,好似有一阵阵的大风向车子里刮着,把我的头发都吹得跳起舞来。

  我一心一意的爱着这个新来的“沙漠之舟”。每天荷西下班了,我就拿一块干净的绒布,细心的去擦亮它,不让它沾上一丝尘土,连轮胎里嵌进的小石子,我都用铗子把它们挑出来,只怕自己没有尽心服侍着这个带给我们极大欢乐的伙伴。

  “荷西,今天上班去,它跑得还好吗?”我擦着车子的大眼睛,问着荷西。

  “好极了,叫它东它就不去西,喂它吃草,它也很客气,只吃一点点。”

  “现在自己有车了,你还记得以前我们在公路上搭便车,眼巴巴的吹风淋雨,希望有人停下来载我们的惨样子吗?”我问着荷西。

  “那是在欧洲,在美国你就不敢。”荷西笑着说。

 

  “美国治安不同,而且当时你也不在我身边。”我再擦着新车温柔的右眼,跟荷西有一搭没一搭的扯着。

  “荷西,什么时候让我开车子?”满怀希望的问他。

 

  “你不是试过了?”他奇怪的反问。

  “那不算,你坐在我旁边,总是让我开不好,弄得我慌慌张张,越骂开得越糟,你不懂心理学。”我说起这事就开始想发作了。

  “我再开一星期,以后上班还是坐交通车去,下午你开车来接,怎么样?”

  “好!”我高兴得跳了起来,恨不得把车子抱个满怀。

  荷西的工地,离家快有来回两小时的车程,但是那条荒凉的公路是笔直的,可以无情的跑,也可以说完全没有交通流量。

  第一次去接荷西,就迟到了快四十分钟,他等得已经不耐烦了。

  “对不起,来晚了。”我跳下车满身大汗的用袖子擦着脸。

 

  “叫你不要怕,那么直的路,油门踩到底,不会跟别人撞上的。”

  “公路上好多地方被沙埋掉了,我下车去挖出两条沟来,才没陷下去,自然耽搁了,而且那个人又偏偏住得好远——”我挪到旁边的位子去,把车交给荷西开回家。

 

  “什么那个人?”他偏过头来望了我一眼。

  “一个走路的沙哈拉威。”我摊了一下手。

  “三毛,我父亲上封信还讲,就算一个死了埋了四十年的沙哈拉威,都不能相信他,你单身穿过大沙漠,居然——”荷西很不婉转的语气真令人不快。

  “是个好老的,怎么,你?”我顶回去。

  “老的也不可以!”

  “你可别责备我,过去几年,多少辆车,停下来载我们两个长得像强盗一样的年轻人,那些不认识的人,要不是对人类还有那么一点点信心,就是瞎了眼,神经病发了。”

 

  “那是在欧洲,现在我们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你该分清楚。”

  “我分得很清楚,所以才载人。”

  这是不同的,在文明社会里,因为太复杂了,我不会觉得其他的人和事跟我有什么关系,但是在这片狂风终年吹拂着的贫瘠的土地上,不要说是人,能看见一根草,一滴晨曦下的露水,它们都会触动我的心灵,怎么可能在这样寂寞的天空下见到蹒珊独行的老人而视若无睹呢!

  荷西其实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只是他不肯去思想。有了车子,周末出镇去荒野里东奔西跑自是舒畅多了,那真是全然不同的经历。但是平日荷西上班去,不守诺言,霸占住一天的车,我去镇上还是得冒着烈日走长路,两人常常为了抢车子呕气。有时候清晨听见他偷开车子走了,我穿了睡衣跑出去追,已经来不及了。

  邻近的孩子们,本来是我的朋友,但是自从他们看见荷西老是在车里神气活现的出出进进,倒车,打转,好似马戏班里的小丑似的逗着观众时,他们就一窝风的去崇拜这个莫名其妙的人了。

  我一向最不喜欢看马戏班里的小丑,因为看了就要难过,这一次也不例外。

  有一天黄昏,明明听见荷西下班回来煞车的声音,以为他会进来,没想到,一会儿,车子又开走了。

  弄到晚上十点多,才脏兮兮的进门了。

  “去了哪里?菜都凉了。”我没好气的瞪着他。

 

  “散步!嘿嘿!散个步去了。”接着没事的吹着口哨去洗澡了。

  我跑出门去看车,里里外外都还是一整块,打开车门往里看,一股特别的气味马上冲出来,前座的靠垫上显然滴的是一滩鼻涕,后座上有一块尿湿了的印子,玻璃窗上满是小手印,车内到处都是饼干屑,真是一场浩劫。

  “荷西,你开儿童乐园了?”我厉声的在浴室外喊他。

 

  “啊!福尔摩斯。”冲水的声音愉快的传来。

  “什么摩斯,你去看看车子。”我大吼。

  荷西把水开得大大的,假装听不见我说话。

  “带了几个脏小孩去兜风?说!”

  “十一个,嘻嘻!连一些的哈力法也塞进去了。”

 

  “我现在去洗车,你吃饭,以后我们一人轮一星期的车用,你要公平。”我捉住了荷西的小辫子,乘机再提出用车的事。

 

  “好吧!算你赢了!”

  “是永久的,一言为定哦!”我不放心的再证实一下。

  他伸出湿湿的头来,对我作了一个凶狠的鬼脸。

  其实硬抢了车子,也不过是早晨在邮局附近打打转,然后回家来,洗烫,打扫做平常的家务事,等到下午三点多钟,我换上出门的衣服,拿着一块湿抹布包住滚烫的驾驶盘,再在座垫上放两本厚书,这才在热得令人昏眩的阳光下,开始了我等候了一天的节目。

  这种娱乐生活的方式,对一个住在城里的人,也许毫无意义,但是,与其将漫长的午后消磨在死寂的小房子里,我还是情愿坐在车里开过荒野去跑一个来回,这几乎是没有选择的一件事。

  沿着将近一百公里长的狄狭的柏油路,总是错错落落的散搭着帐篷,住在那儿的人,如果要去镇上办事,除了跋涉一天的路之外,可以说毫无其他的办法。在这儿,无穷无尽波浪起伏的沙粒,才是大地真正的主人,而人,生存在这儿,只不过是拦在沙里面的小石子罢了。

  在下午安静得近乎恐怖的大荒原里开车,心里难免有些寂寥的感觉,但是,知道这难以想象的广大土地里,只有自己孤伶伶的一个人,也是十分自由的事。

  偶尔看到在天边的尽头有一个小黑点在缓缓的移动着,总也不自觉的把飞驶的车子慢了下来,苍穹下的背影显得那么的渺小而单薄,总也忍不下心来,把头扬得高高的,将车子扬起满天的尘埃,从一个在艰难举步的人身边刷一下开过。为了不惊吓走路的人,我总是先开过他,才停下车来,再摇下车窗向他招手。

  “上来吧!我载你一程。”

  往往是迟疑羞涩的望着我,也总是很老的沙哈拉威人,身上扛了半袋面粉或是杂粮。

  “不要怕,太热了,上来啊。”

  顺便带上车的人,在下车时,总好似拜着我似的道谢,直到我的车开走了老远,还看见那个谦卑的人远远的在广阔的天空下向我挥手,我常常被他们下车时的神色感动着,多么淳朴的人啊!

  有一次,我开出镇外三十多公里了,看见前面有一个老人,用布条拉着一只大山羊,挣扎的在路边移动着,他的长袍被大风吹得好似一片鼓满了风的帆一样使他进退不得。

  我停了车,向他喊着:“沙黑毕(朋友),上来吧!”

 

  “我的羊?”他紧紧的捉住他的羊,很难堪的低低的说了一句。

  “羊也上来吧!”

  山羊推塞进后座,老先生坐在我旁边,羊头正好搁在我的颈子边,这一路,我的脖子被羊紧张的喘气吹得痒得要命,我加足马力,快快的把这一对送到他们筑在路旁贫苦的帐篷边去,下车时,老人用力的握住我的手,没有牙齿的口里,咿咿呀呀的说着感激我的话,总也不肯放下。

  我笑了起来,对他说:“不要再谢啦,快把羊拖下去吧!它一直把我的头发当干草在啃哪!”

  “现在羊粪也弄进车里来了,上次还骂我开儿童乐园,你扫,我不管。”回到家里,荷西先跑进去了,我捂着嘴笑着跟在他身后,拿了小扫把,把羊粪收拾了倒进花盆里做肥料,谁说停车载人是没有好处的。

  有时候荷西上工的时间改了,轮到中午两点上班,晚上十点下班,那种情形下,如果我硬要跟着跑这来回一百公里,只有在十二点半左右跟着他出门,到了公司,他下车,我再独自开回来。

  狂风沙的季候下,火热的正午,满天的黄尘,呛得肺里好似填满了沙土似的痛,能见度低到零,车子像在狂风暴雨的海里乱动着,四周震耳欲聋的飞沙走石像雨似的凶暴的打在车身上。

  在这样的一个正午,我送荷西上班回家时,却在咧咧的黄沙里,看见了一个骑脚踏车的身影,我吃惊的煞住了车,那个骑车的人马上丢了车子往我跑来。

  “什么事?”我打开了窗子,捂着眼睛问他。

  “太太,请问有没有水?”

  我张开了蒙着眼睛的手指,居然看见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子,迫切的眼睛渴望的盯着我。

  “水?没有。”

  我说这话时,那个孩子失望得几乎要哭出来,把头扭了开去。

  “快上来吧!”我把车窗很快的摇上。

  “我的脚踏车——”他不肯放弃他的车子。

  “这种气候,你永远也骑不到镇上的。”我顺手戴上了防风镜,开了门跑出去拉他的车子。

  那是一辆旧式的脚踏车,无论如何不能把它装进我的小车里去。

  “这是不可能的,你怎么不带水,骑了多久了?”我在风里大声的对他喊着,口腔里马上吹进了沙粒。

  “从今天早上骑到现在。”小孩几乎是呜咽着说的。

 

  “你上车来,先把脚踏车丢在这里,回去时,再搭镇上别人的车,到这里来捡回你的车,怎么样?”

  “不能,过一会沙会把它盖起来,找不到了,我不能丢车子。”他固执的保护着他心爱的破车。

  “好吧!我先走了,这个给你。”我把防风眼镜顺手脱下来交给他,无可奈何的上了车。

  回到了家里,我试着做些家事,可是那个小男孩的身影,却像鬼也似的迷住了我的心。听着窗外凄厉的风声,坐了几分钟,我发觉没有心思做任何事情。

  我气愤的打开冰箱,拿了一瓶水,一个面包,又顺手拿了一顶荷西的鸭舌帽,开门跳进车里,再回头到那条路上去找那个令人念念不忘的小家伙。

  检查站的哨兵看见我,跑了过来,弯着身子对我说:“三毛,在这种气候里,你又去散步吗?”

  “散步的不是我,是那个莫名其妙找麻烦的小鬼。”我一加油门,车子弹进风沙迷雾里去。

  “荷西,车子你去开吧!我不用了。”我同一天第三次在这条路上跑时,已是寒冷的夜晚了。

  “受不了热吧!嘿嘿!”他得意的笑了。

  “受不了路上的人,那么讨厌,事情好多。”

  “人,在哪里?”荷西好笑的问。

  “每几天就会碰到,你看不见?”

  “你不理不就得了?”

  “我不理谁理?眼看那个小鬼渴死吗?”

  “所以你就不去了?”

  “唉,算了!”我半靠在车座上望着窗外。

  我说话算话,有好几个星期,静静的坐在家里缝缝补补。

  等到我拼完了那快近一百块小碎花布的彩色百衲被之后,又不知怎的浮躁起来。

  “荷西,今天天气那么好,没有风沙,我送你去上班吧!”我穿着睡袍在清晨的沙地里看着车子。

  “今天是公共假日,你不如去镇上玩。”荷西说。

 

  “啊!真的,那你为什么上班?”

  “矿砂是不能停的,当然要去。”

  “假日的镇上,怕不挤了好几百个人,看了眼花,我不去。”

 

  “那么上车吧!”

  “我去换衣服。”我飞快的进屋去穿上了衬衫和牛仔裤,顺手抓了一个塑胶袋。

  “拿口袋做什么?”

  “天气那么好,你上班,我去捡子弹壳跟羊骨头,过一阵再回来。”

  “那些东西有什么用?”荷西发动了车子。

  “弹壳放在天台上冻一夜,清早摸黑去拿下来,贴在眼睛上可以治针眼,你上次不是给我治好的吗?”

  “那是巧合,是你自己乱想出来的法子。”

  我耸耸肩不置可否,其实捡东西是假,在空气清新的原野里游荡才是真正有趣的事,可惜的是好天气总不多。

  看见荷西下车了,走上长长的浮台去,我这才叹了口气把车子开出工地。

  早晨的沙漠,像被水洗过了似的干净,天空是碧蓝的,没有一丝云彩,温柔的沙丘不断的铺展到视线所能及的极限。在这种时候的沙地,总使我联想起一个巨大的沉睡女人的胴体,好似还带着轻微的呼吸在起伏着,那么安详沉静而深厚的美丽真是令人近乎疼痛的感动着。

  我先把车子开出公路,沿着前人车辆的印子开到靶场去,拾了一些弹壳,再躺一会儿,看看半圆形把我们像碗一样反扣着的天空,再走长长的沙路,去找枯骨头。

  骨头没有捡到什么完整的,却意外的得了一个好大贝壳的化石,像一把美丽的小摺扇一样打开着。

  我吐了一点口水,用裤子边把它擦擦干净,这才上车开回家,太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在头顶上了。

  开着车窗,吹着和风,天气好得连收音机的新闻都舍不得听,免得破坏了这一天一地的寂静。路,像一条发光的小河,笔直的流在苍穹下。

  天的尽头,有一个小黑点子,清楚的贴在那儿,动也不动。

  车子滑过这人,他突然举起了手要搭车。

  “早!”我慢慢的停车。

  一个全副打扮得好似要去参加誓旗典礼那么整齐的西班牙小兵,孤伶伶的站在路旁。

  “您早!太太”他站得笔直的,看见车内的我,显然有点吃惊。

  草绿的军服,宽皮带,马靴,船形帽,穿在再土的男孩子身上,都带三分英气,有趣的是,无论如何,这身打扮却掩不住这人满脸的稚气。

  “去哪里?”我仰着脸问他。

  “嗯!镇上。”

  “上来吧!”这是我第一次停车载年轻人,但是看见他的一瞬间,我就没有犹豫过。

  他上了车,小心的坐在我旁边,两手规规矩矩的放在膝上。这时,我才吃惊的看见,他居然戴了大典礼时才用的雪白手套。

  “这么早去镇上?”我搭讪的说。

  “是,想去看一场电影。”老老实实的回答。

  “电影下午五点才开场啊?”我尽力使说话的声音像平常一样,但是心里在想,这孩子八成是不正常。

  “所以我早晨就出发了。”他很害羞的挪了一下身子。

 

  “你,预备走一天的路,就为着去看一场电影?”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

  “我们今天放假。”

  “军车不送你?”

  “报名晚了,车子坐不下。”

  “所以你走路去?”我望着没有尽头的长路,心里不知如何的掠过一丝波澜。

  静默了好一会,两人没有什么话说。

  “来服兵役的?”

  “是!”

  “还愉快吗?”

  “很好,游骑兵种,长年住帐篷,总在换营地,就是水少了些。”

  我特意再看了他保持得那么整洁的外出服,不是太重要的事情,对他,一定舍不得把这套衣服拿出来穿的吧!

  到了镇上,他满脸溢不住的欢乐显然的流露出来,到底是年轻的孩子。

  下了车,严肃而稚气的对我拍一下行了个军礼,我点点头,快快的把车开走了。

  总也忘不掉他那双白手套,这个大孩子,终年在不见人烟的萧条的大漠里过着日子,对于他,到这个破落得一无所有的小镇上来看场电影,竟是他目前一段生命里无法再盛大的事情了。

  开车回去时,我的心无由的抽痛了一下,这个人,他触到了我心里一块不常去触动的地方,他的年纪,跟我远方的弟弟大概差不多吧!弟弟也在服兵役。我几乎沉湎在一个真实的时光里,呆了一刹,这才甩了一下头发,用力一踩油门,让车子冲回家去。

  荷西虽然常常说我多管闲事,其实他只是嘴硬,他独自开车上下班时,一样也会把路上的人捡上车去。

  我想,在偏僻的地区行车,看见路旁跋涉艰难的人如蜗牛似的在烈日下步行着,不予理会是办不到的事。

 

  “今天好倒霉,这些老头子真是凶猛。”荷西一路嚷着进屋来。

  “路上捡了三个老沙哈拉威,一路忍着他们的体臭几乎快闷昏了,到了他们要下车的地方,他们讲了一句阿拉伯话,我根本不知道是在对我讲,还是一直开,你知道他们把我怎么了?坐在我后面的那个老头子,急得脱下了硬帮帮的沙漠鞋,拼命敲我的头,快没被他打死。”

  “哈,载了人还给人打,哈!”我笑得不得了。

  “你摸摸看,起了个大包。”荷西咬牙切齿的摸着头。

  最高兴的事,还是在沙漠里碰到外来的人,我们虽然生活在一片广阔的土地上,可是精神上仍是十分封闭的,如果来了外方的人,跟我们谈谈远离我们的花花世界,在我,仍是兴奋而感触的。

  “今天载了一个外国人去公司。”

  “哪里来的?”我精神一振。

  “美国来的。”

  “他说了些什么?”

  “他没说什么。”

  “你们那么长的路都不讲话?”

  “一来讲不通,二来,这个神经病上了车,就用手里的一根小棍子,不断的有节奏的敲打着前座那块板,我给他弄得烦死了,只想拚命快开,早点让这个人下车,没想到他跟去了工地。”

  “哪里上车的?”

  “这个人背了一个大背包,上面缝了一面美国旗子,就在镇上公路出口的地方上来的。”

  “你们那个凶巴巴的警卫放他进工地去?他又没有通行证。”

  “本来是不肯的啊!那个人说一定要去看出矿砂。”

 

  “这不是随便可以看的。”我霸气的说。

  “挡了他一会儿,后来这个人把他的背包一举,说——我是美国人——”

  “他就进去啦?”我张大了眼睛望着荷西。

  “就进去了。”

  “啧!啧!”我赫然的看着荷西。

  荷西接着就去洗澡了,在冲水的声音下,突然听见荷西怪声怪气的唱起英文歌来

——“我要——做一个——美——国——人,我要——做一个——美国人——”

  我冲进去拉开他的帘子,就用锅铲拍拍的乱打他,他唱得更起劲,歌词改了——“我要——嫁一个——美——国——人啊——我要——嫁——”

  以后我开进工地的那道关口时,看见那个警卫,就把贴在车窗上的通行证用手一挡,不给他看,一面伸出头去用怪腔怪调的英文对他大喊着——“我是美国人。”然后加足油门一冲而入。我不怪这个人讨厌我,因为是我先讨厌他的。

  只要在月初,磷矿公司出纳处的窗口,总是排了长长的队伍,每一个轮到的人,挤出人群来时,总是手里抓了一大把钞票,脸上的笑容像草莓冰淇淋一样在阳光下溶化着。

  我们起初也是去领现钱,因为摸着真真实实的钞票,跟摸着银行的通知单,那份快慰是绝对不相同的,后来我们排队排厌了,才请公司把薪水付进银行里去。

  但是,所有的工人们,一定是要现钱,不会跟银行去打交道。

  邻近加纳利群岛来的班机,只要在月头上,一定会载来许多花枝招展的女人,大张旗鼓,做起生意来,这时候的小镇,正是铜钱响得叮叮当当如“酒店”影片里那首

——“钱,钱,钱,钱……”的歌一样的好听的季节啊!

  那天晚上我去接荷西下夜班,车子到时,正看见荷西从公司的餐厅出来。

  “三毛,临时加班,明天清早才能回家,你回去吧!”

 

  “怎么早上不先讲,我已经来了。”我包紧了身上的厚毛衣,顺手把给荷西带去的外套交给他。

  “一条船卡住了,非弄它出来不可,要连夜工作,明天又有三条来装矿砂。”

  “好,那我走了!”我倒转车,把长距灯一开,就往回路走。沙漠那么大,每天跑个一百公里,真像散个小步一样简单。

  那是一个清朗的夜,月光照着像大海似的一座一座沙丘,它总使我联想起“超现实画派”那一幅幅如梦魅似神秘的画面,这种景象,在沙漠的夜晚里,真真是存在的啊!

  车灯照着寂静的路,偶尔对方会有一两辆来车,也有别人的车超过我的,我把油门加足了,放下车窗,往夜色里飞驰进去。

  到了距离镇上二十多里的地方,车灯突然照到一个在挥手的人,我本能的煞住了车,跟这人还有一点距离就停住了,用车灯对着他照。

  突然在这个夜里,这么不相称的地方,看见路边站的竟是一个衣着鲜明艳丽的红发女人,真比看见了鬼还要震惊,我动也不动的坐着,细细的望着她,静默的钉在位子上。

  这个女人用手挡着强烈的车灯,穿着高跟鞋噼噼啪啪的往车子跑来,到了车边,一看见我,突然犹豫了,居然不要上车的样子。

  “什么事?”我偏着头问她。

  “没什么,嗯!您走吧!”

  “不是招手要搭车吧?”我再问。

  “不是,不是,我弄错了,谢谢!您走吧!谢谢啊!”

  我吓得马上丢下她走了,这个女鬼在挑人做替身哪,趁她后悔以前,我快跑吧!

  这一路逃下去,我才看见,沙地边,每隔一会儿,就有一个类似的卷发绿眼红嘴的女人要搭车,我那里敢停,拼命在夜色里奔逃着。

  冲了一阵,居然又出现个紫衣黄鞋的女人,笑眯眯的就挡在窄路中间,就算她不是人,我也不能把她压过去,只有老远慢慢的停了,用车灯照着她,按着喇叭请她让路。神秘的一群女人啊!

  她一样噼噼啪啪的拖着鞋子,笑着往车子跑过来。“啊!”看见我,她轻呼了一声。

  “不是你要的,我是女人。”我笑望着她已经中年了的粉脸,这时,我自然明白了,这夜的公路上在搞什么,我们是在月初呢!

  “啊!对不起!”她很有礼的也笑起来了。

  我做了一个请她让开的手势,就把车缓缓的开动了。

  她向四周看了一下,突然又追着拍了一下我的车,我伸头去看她。

  “好吧!今天也差不多了,收工吧!你载我回镇上去好么?”

 

  “上来吧!”我无可奈何的说。

  “其实我是认识你的,你那天穿了沙哈拉威男人式样的白袍子在邮局寄信。”她爽朗的说。

  “对了,是我。”

  “我们每个月都坐飞机来这里,你知道吗?”

  “知道,只是以前不晓得你们在郊外做生意。”

 

  “没办法啦!镇上谁肯租房间给我们,‘娣娣酒店’那几间是不够用的啦!”

  “生意那么好?”我摇摇头笑了起来。

  “也只有月初,一过十号,钱不来了,我们也走啦!”倒是个坦白明朗的声音,里面没有遗憾。

  “你收多少钱一个人?”

  “四千,如果租‘娣娣’的房间过夜,八千。”

  八千块该是一百二十美元了,真是想不到那些辛苦的工人怎么舍得这样把血汗钱丢出去,我没料到她们那么贵。“男人都是傻瓜!”她靠在座位上大声嘲笑着,好似个志得意满的大大成功的女人。

  我没有接嘴,加紧往镇上已经看得见的灯火驶去。“我的相好,也在磷矿公司做事!”

  “哦!”我漫应着。

  “你一定认识,他是电器部值夜班的工人。”

  “我不认识。”

  “就是他叫我来的,他说这里生意好,我以前只在加纳利群岛,那时候收入差多啦!”

  “你的相好叫你来这里,因为生意好?”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重复了一遍。”

  “我已经赚了三幢房子了!”她得意的张着手,欣赏着漆着紫色萤光的指甲。

  我被这个人无知的谈话,弄得一直想大笑,她说男人都是傻瓜,她自己赚进了三幢房子,还可怜巴巴的在沙地上接客,居然自以为好聪明。

  娼妓,在我眼前的这个女人身上,大概不是生计,也不是道德的问题,而是习惯麻木了吧!

  “其实,这里打扫宿舍的女工,也有两万块一个月可赚。”我不以为然的说了一句。

  “两万块?扫地,铺床,洗衣服,辛苦得半死,才两万块,谁要干!”她轻视的说。

  “我觉得你才真辛苦。”我慢慢的说。

  “哈!哈!”她开心的笑了起来。

  遇到这样的宝贝,总比看见一个流泪的妓女舒服些。

  在镇上,她诚恳的向我道谢,扭着身躯下车,没走几步,就看见一个工人顺手在她屁股上用力拍了一巴掌,口里怪叫着,她嘴里不清不楚的笑骂着追上去回打那人,沉静的夜,居然突然像泼了浓浓的色彩一般俗艳的活泼起来。

  我一直到家了,看着书,还在想那个兴高采烈的妓女。

  这条荒野里唯一的柏油路,照样被我日复一日的来回驶着,它乍看上去,好似死寂一片,没有生命,没有哀乐。其实它跟这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一条街,一条窄弄,一弯溪流一样,载着它的过客和故事,来来往往的度着缓慢流动的年年月月。

  我在这条路上遇到的人和事,就跟每一个在街上走着的人举目所见的一样普通,说起来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也不值得记载下来,但是,佛说——“修百世才能同舟,修千世才能共枕”——那一只只与我握过的手,那一朵朵与我交换过的粲然微笑,那一句句平淡的对话,我如何能够像风吹拂过衣裙似的,把这些人淡淡的吹散,漠然的忘记?

  每一粒沙地里的石子,我尚且知道珍爱它,每一次日出日落,我都舍不得忘怀,更何况,这一张张活生生的脸孔,我又如何能在回忆里抹去他们。

  其实,这样的解释都是多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