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不久,老头儿伤好了,又到处转游了。接着,他上法庭控告法官撒切尔,要他把钱交出来。他也来找过我,是为了我没有停止上学的事。他把我促住了几回,还揍了我。不过我还是我上我的学。多半的时间能躲过了他,或是抢到了他的前边。早先,我本来不怎么愿意上学。不过,我看啊,我如今上学,是为了偏偏要气气我爸爸。法律诉讼是件慢吞吞的事,仿佛永远也不存心开审。这样,为了免得挨鞭子,三天两头,我得为了他向法官借两三块钱。而每回拿到了钱,他就喝得烂醉,每次烂醉,便闹得全镇不得安生。每次在镇上胡闹,就每次给关押起来。这也合他的心意──这类把戏正是他的拿手好戏。
他在寡妇家那边转游得也太勤了些,她终于正告他,要是他还上她那儿去,她可要对他不客气了。啊,难道他不是疯了么?他扬言说,他要让大家知道,究竟谁是赫克·芬的主子。因此,春天里有一天,他守候着,把我逮住了,划着一只小艇,把我带到上游三英里左右的大河之上,然后过河到了伊利诺斯州的岸边。那里树林茂密,没有人家,只有一间旧木棚,那是在密林深处,不知道的人是无法找到那里的。
他整天看住了我,我捞不到机会逃跑。我们就住在这个木棚里。他总是把木棚锁起来,一到晚上,就把钥匙放在他枕头下面。他有一枝枪,我想是偷来的吧。我们钓鱼、打猎,我们的生活就是如此这般。每每隔不多久,他就把我锁在木棚里,到下游三英里外的店里去,渡口去,把钓的鱼、打的猎物换来威士忌,回转家来,喝个烂醉,快活一场,并且揍我一顿。再说那寡妇呢,后来她知道了我的下落,她派了一个男人来,想要找我回去,可是我爸爸拿出枪来,把他赶了回去。在这以后不久,我对这种生活也习惯了,也爱上了这样的生活,除了挨皮鞭子这当子事。
生活过得懒洋洋的,快快活活的。整天舒舒服服躺着。抽抽烟,钓钓鱼。没有书,不用学习。两个多月就这么过去了。我的衣服全都又烂又脏。我看啊,在寡妇家那套生活我是不会喜欢的了。在那里,你得洗这个洗那个,你得就着盘子进食,你得梳理好头发,每天得准时睡觉、起身,你得每天为了一本书惹出种种烦恼,还得无时无刻不遭到华珍小姐的挑剔。我再也不愿意回去了。我原本再也不是一开口就骂人了,因为寡妇不爱听。可如今旧病又犯了,因为我爸爸并不反对。
总而言之,在树林子里,日子过得挺称心如意的。
不过,我爸爸操起木棍就打,打得太顺手了,我实在受不住了。我全身都是伤痕。再说,他如今出去得太勤了,每次都把我锁在里边。有一回,他把我锁在里边,一锁就锁了三天。我太孤单了。我推断,他是淹死了,这样,我就永远无法出去了。这下子我可吓坏了。我下了决心,怎么也得想方设法逃离这里。我曾经好多回试着逃出这木棚,可就是不成功。木棚有一扇窗,大小能容一只狗进出。我无法从烟囱里爬出去,烟囱口子太窄。门是又厚又结实的橡木做的。我爸爸出去的时候总是很小心,木棚里决不留下一把小刀之类的东西。我在屋里也找遍了,前前后后找了总有上百遍了。我把时间都用在这上面了,因为这是我唯一可以消磨时间的办法。不过这一回啊,我终于找到了一样东西。我找到了一把生满了锈的旧锯子,连把子也没有。是搁在一根缘子和屋顶板中间的。我在上面抹了油,就动手干了起来。有一块用来遮马的旧毯子,原钉在桌子后面木屋尽头的一根圆木上,是为了免得风从木头缝缝里钻进来,把蜡烛给吹熄了。我爬到桌子下边,把毯子掀了起来,动手锯起来,要把床底下那根大木头锯掉一节,大小能容得下我爬进爬出。不错,这工程得花些时间,不过,正当我干得差不多了,我听到了我爸爸的枪声在林子里响了起来。我赶快把锯木屑收拾干净,把毯子放下来,把锯子藏起来,不一会儿,爸爸就走了进来。
爸爸今天脾气不好──他就是这么个生性。他说他今天到了镇上去,一切都是颠三倒四的。他的律师说,他估摸着他会打赢这场官司,拿到这笔钱,只要人家能动手审理。可就是人家有的是办法,能把案子一拖再拖,拖很长时间,何况撒切尔法官懂得种种的门道。他还说,人家又说,眼下又生出了另外一个案子,要叫我跟他脱离父子关系,由寡妇做我的监护人。人家还说,猜想起来,这一回啊,她能赢。我吓得吃了一惊,因为我怎么也不愿意回到寡妇家,那么受拘束,还得象人家所说的那样守文明规矩。接着,老头子开腔骂起人来,不论什么人,什么事,只要是他能想得到的,一概都骂。接着,又一个不漏地重新咒骂一遍,好能确保没有漏掉任何一个,包括了连他们的姓名他都叫不上来的人。点到这些人的时候,就说那个叫什么什么的,然后一直骂开去。
他说,他可要瞧一瞧,看寡妇怎样能把我弄到她手心里。他说他可要提防着点。他还说,要是他们对他耍什么花招,他知道六七英里外有个去处,好把我藏在那里,人家怎么搜寻也搜不出来,无法找到我,最后只好歇手。这又叫我心慌了起来。不过,这种感觉,一刹那间也就过去了。我估摸着,在这个时刻来临的时候,我早已不在了①。
老头儿叫我到小艇上去搬他带来的东西。有五十镑一袋玉米,一大块腌猪肉,有火药和四加仑一罐威士忌酒。还有一本书,两张装火药时用的报纸②,还有一些粗麻绳③。我挑回了一批,回来在船头上坐着歇口气。我把一切在心里过了一遍,我思量着,我逃往林子里去时,不妨把那杆枪和几根钓鱼竿一起带走。我估计,我也不会固定耽在一处地方,肯定会周游各地到处流浪,多半是在晚上走动,靠了打猎、钓鱼维持生计,并且会走得好远好远,老头儿也好,寡妇也好,永远也不会找到我。我估摸,今晚上,爸爸会酩酊大醉,他一醉,我就锯断木头逃出去。我一心一意想着这一些,竟然忘掉了我已耽了多少时间,后来爸爸吼了起来,骂我是睡着了,还是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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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诺顿版注:赫克不愿受到镇上生活中的种种限制,喜欢林中自由自在的生活。但当时尚未决意出逃,后来因为担心自己有生命危险,这才决心出走。这也表明了这本小说中描绘的自由这个概念中的一个方面。
②诺顿版注:指当时用以包装枪和火药等物件的东西。
③诺顿版注:指由亚麻或大麻做成的一股一股的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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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些东西一样样搬进了木屋,这时候,天已经擦黑。我烧晚饭的时候,老头儿开始大口喝起来。酒兴一上来,便又痛饮起来。他在镇上就已经喝醉了。在脏水沟里躺了整整一个晚上。他那个时刻啊,可真够瞧的。人家一见这模样,还以为是亚当再世呢,全身到处是污泥。只要一发酒疯,就会猛烈攻击政府。在这一回,他说道:“还把它叫做政府哩!嘿,你看吧,你看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还有这样的法律哩,硬要把人家的儿子给抢走──可那是人家的亲生儿子啊,他花了多少心血,曾经多么耽心受怕;又花了多少钱啊。正是这样一个人,终于把儿子抚养成人,正准备开始干活挣钱了,能给他出点儿力,好叫他喘一口气了,可恰恰在这个时刻,法律出场了,朝他猛冲过来。可人家还把它叫做政府哩!还不光是这样,法律还给撒切尔法官撑腰,帮着他夺去我的财产。法律干的就是这么一档子事。法律硬是夺去了一个人的六千多块大洋,把他挤在这么一间破旧的木屋里,叫他披上一件猪狗不如的衣服,到处转悠。他们还把这个叫做政府哩!在这样的政府下面,一个人连权利都得不到保障。我有时候真有个狠心思袭上心头,打算一跺脚,从此永远离开这个国家,永不回头。是啊,我就是这样对他们说的。我当了撒切尔的面这样对他说过了的。很多人听到了我说的话,能把我说过的话说清楚。我说过,这个倒霉的国家,我看得一分不值,决心一走了事,永远不再回还。我说的就是原原本本的这些话。再说,看看这顶帽子──要是这还能算是帽子的话──帽顶往上耸起,帽檐往下垂,竟然垂到了我下巴望儿下边,这还叫什么帽子,还不如说是我的脑袋塞在一节火炉烟囱里头了。我说,你们看一看吧,──叫我这样的人戴上这样一顶帽子──我可是本镇上大富翁之一啊,如果我的权利能收回的话。
“哦,这可是个了不起的政府啊,可真了不起。好,请看吧。有一个自由的黑人①,是从俄亥俄过来的。是个黑白混血儿,皮肤跟一般白种人一样白。身上穿的是挺白的衬衫,白得你从来没有见识过。头戴一顶帽子,亮得耀眼。身上这套衣服,镇上没有人比得上这么漂亮。还有一只金表,有金链条。还有头上镀了银的手杖──是本州最可尊敬的满头霜染的年老的大富翁。你猜怎么着?人家说,他是大学里一位教授,能操所有各国语言,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最糟糕的还不只如此而已。人家说,他在家乡的时候,还可以投票选举。这可把我弄糊涂了。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的国家啊。到了选举的日子,要是我那天没有喝醉能走得到的话,我会出去,会亲自去投票。可是啊,如果人家告诉我,在这个国家里,有这样一个州,人家准许黑奴投票选举,那我就不去了。我说,我从此再也不会去投什么票了。这就是我亲口说过的话,大家都听到我这么说的。哪怕国家烂透了──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不会去投什么票,你再看看那个黑奴那付冷冰冰的神气,──嘿,要是在大路上,如果不是被我一肩膀把他推到一边去,他才不会让我走过去呢。我对人家说,凭什么不把这个黑奴拿出去公开拍卖,给卖掉?──这就是我要问清楚的。你知道,人家是怎么说的?嗯,人家说,在他耽在本州满六个月以前,你就不能把他卖掉。啊哈──这是何等的怪事一桩,一个自由黑人在州里耽了还不满六个月便不准拍卖,这样的政府还管它叫政府。当今的政府就是这样自称为政府,装出一付政府的派头,还自认为这就是一个政府了,可就是非得苦苦等满六个月,才能把一个游闲浪荡、鬼鬼祟祟、罪恶滔天、身穿白衬衫的自由黑人②给逮起来,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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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文库》本注:俄亥俄在1803年成为美国的一个州。在这以前,根据1787年的西北法令,当地已禁止蓄奴,但黑人无选举权。选举权只有白人男子才有。
②诺顿版注:据《汉尼拔的赛姆·克莱门斯》的作者狄克逊·威克特说,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在密苏里州还有身份自由的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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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就是这么滔滔不绝,可就是从没有想一想自己那两条有气无力的老腿把他带到了何方,这样,他给腌猪肉的木桶一绊,就翻倒在地,闹了个倒栽葱,两条小腿也给擦伤了。这样一来,话便说得越来越火辣辣的──主要是冲着黑奴和政府说的,间或也冲木桶骂上几句,就这样东说说,西说说,没个完。他在木屋里一只脚跳着走了好一会儿。先是提起这条腿,靠那条腿跳,然后又换一条腿跳。先提起这条小腿,靠那条小腿跳,再轮换。到后来,他突然提起左脚对准木桶猛踢一脚。可这下子判断失误,因为这只脚上的靴子通了,露出了两只脚趾头,只听得一声号叫,听得叫人头发直竖起来。叭哒一声,他跌落在地,只见他滚到东,滚到西,一手抓往了脚趾头,一边开腔痛骂起来,这一番的痛骂,能叫他过去任何一次的成绩都相形见绌。在后来,他自己也是这么说的。在老桑勃雪·哈根生平最得意的年代,他曾听到过哈根是怎样骂人的,他自认为他这一回可是胜过了老哈根。不过,据我看,这也许有点儿言过其实了。
晚饭以后,爸爸又拿起了酒瓶子,说瓶里的威士忌够他喝醉两回,外加一次酒疯。这是他的口头禅了。我估摸,大约一个钟头光景,他就会醉得人事不省,我便可以偷那把钥匙,或是把木头锯断,偷偷溜出去,两个办法总有一个能行得通。只见他喝啊,喝啊,一会儿就滚到了他那条毯子上。不过,这回儿我运气不佳。他并没有睡熟,而是睡得不安生。他不停地呻唤,好长时间不停气地翻身,翻到东来翻到西。后来,我实在困得不行,连眼睛也睁不开来,不知不觉之间,便熟睡过去了,连蜡烛还点着哩。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不过只听得一声尖声怪叫,我就爬了起来。只见爸爸神色狂野,满屋子跳过来跳过去,一边狂叫有蛇①。他一声声说蛇爬上了腿,接着又跳又尖叫,又说一条蛇咬了腮帮子,──可是我没有看见什么蛇啊。他在木屋里跳过来,奔过去,一边高叫“捉住它,捉住它。蛇在咬我的颈子啦。”眼神如此狂乱的人,我可从来没有见过。一会儿,他也实在累垮了,倒下来喘得不行,接着又滚到东、滚到西,滚得猛快,碰到什么就踢什么,双手在空中又是打又是抓,还尖声叫唤,说他给魔鬼抓住了。后来,他困得不行,躺了一会儿直呻吟。再后来,他躺得更加安静了,听不见声音了。但听得远处林子里猫头鹰和狼的响动声。一片阴森得吓人。他在屋角里躺着。慢慢地又半欠起身子,脑袋歪向一边,仔细听着。他声音很低地说:“啪哒──啪哒──啪哒,这是死人;啪哒──啪哒──啪哒,是他们来抓我来啦,可是我不去──哦,他们来啦。别碰我──别碰!把手放开──手冰凉冰凉的;放开我──哦,放了一个孤零零的穷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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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文库》本注:以下几段被认为马克·吐温写发酒疯的名篇,作者非常熟悉当时戒酒运动中对发酒疯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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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见他双手双脚伏在地下,一边爬开,一边哀求他们放开他。他用毯子把全身裹了起来,滚到了旧的橡木桌子下面,一边还是苦苦哀求,接着又哭了起来。我还能听到那透过毯子传出的哭声。
再后来,他滚了出来,站起身来,猛然一跳,神色狂乱。他看到了我,朝我追来。他一圈又一圈地追我,手里拿着一把折刀,一声声叫我是死亡天使,说要杀我,好叫我从此不能再来索他的命。我求告于他,对他说,我只是赫克啊。不过,他如此这般地惨笑了一下,又吼了起来,咒骂了起来,又使劲追我。有一回,我突然一转身,想从他胳膊下面钻过去,可给他一把抓住,抓住了肩膀上的茄克。我想,这下子我可完了。可是我象闪电一般把茄克一下子褪了下来,总算保了一命。没有多久,他也累垮了,一边倒下,背靠着大门,一边还说,且让他歇一口气,再来杀我。他把刀子放在他身下。一边说,他要睡一下,把精神恢复起来,然后他倒要看一看究竟谁是谁。
这样,他很快便打起了瞌睡。隔了一会儿,我拖出了那张用柳条编底的旧椅子,尽量轻手轻脚爬上去,不发出声音,终于把手枪取到了手。我用通条捅了捅枪管,为了保证它是装了火药的,接下来,我把枪搁在萝卜桶上,瞄准好了爸爸,自己躲在后边等候着他的动静。啊,时光过得多慢啊,又是多么静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