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书中,作者用了一些方言土语,即密苏里州黑人土话;西南边远林区最地道的土话;“派克县”一般性的土话以及这个县土话中四种略有变化的分支。这些不同色彩的差别,并非作者随意或想当然地构造出来的,而是严谨苦心地记录的结果,是由于作者通晓这些方言土语,因而是确实可靠的。
我所以作这样的说明是因为如果不加说明,读者便可能以为所有这些人物都想说同样的话,而又没有能做到,那就不符合事实了①。
------------------------------------
①吐温在本书中大量采用方言土语是本书的特色之一。这大大有利于生动地表现各地的地方色彩和黑人的种族色彩,也大大有利于表现作品中人物的个性化。适当地采用方言土话以铺叙情节,刻划人物,而不是单用叙述人语言这一种语言,这乃是文学史上一大进步。
本书出版时,适值方言土话进入美国文学作品达到了“高潮”时期。同类作品有1869年的斯托夫人的《老乡亲》,1871年她的《赛·劳逊的炉边故事》;爱德华
·曷格尔顿1871年的《校长》;勃勒特·哈特1870年的《咆哮营的幸运儿》。这些被通称为“乡土文学”,其功绩在于打破了东部作家高雅文学的垄断,更贴近于下层人民的生活、促进了美国文学的繁荣。可见吐温此书采用方言土语,并为此在卷首发表一个说明,促请读者在开卷前便注意到本书这个特色,其意义非同一般。这样重视方言土话以突出人物的个性化以及地方色彩与民族色彩的特色,一直影响到今天美国的文学作品。
对方言土语这个特色,要在翻译中严格遵循原作的一字一句加以表现,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中外语言不同,如果硬译,结果可能使读者读不下去,并使文学的特色几乎完全消失。过去已有的译本,有的只好完全放弃表现方言土话这个特色,有的只表现黑人(杰姆)土话的某些特色,对于白人的方言土话特色,难以表现,只好放弃。这个译本采取后一种路子,并适度地加以变通,以既表现黑人(杰姆)性格,又不致伤害作品的文学性与鉴赏中的可读性为原则。
阅读原文的读者、如果对本书中的方言土语感到兴趣,可参阅Harold
Beaver《Huckleberry Finn》Unwin Critical
Library,London,1987,中的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