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娶禁忌(2)
      
          亲迎禁忌
      
          亲迎是“六礼”最后一项,即迎娶新娘的仪式。因为亲迎是周以后的礼俗,所
      以是指的男的迎娶女的。
      
          (1 )入赘禁忌
      
          在远古时代,是“男子出嫁,女子娶夫”。那时是男随妻姓,子从母姓。如大
      禹王就是这样,未婚时姓姒(从母),婚后姓涂山氏(随妻)。所以,如果远古时
      代亦有亲迎的仪礼的话,那一定是女的迎娶男的了。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演进,
      亲迎的风俗仪礼也全然倒过来了。现在如果再有女娶男的婚姻,民间反而会称之为
      “倒贴门”、“倒插门”、“倒站门”,一个“倒”字说明了它是“反风俗”的现
      象。在男权社会中,赘婿是不得已的事情。据《汉书? 贾谊传》云:“秦俗日败,
      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赘,一说质也。“家贫无有聘财,
      以身为质也。”可见这种赘婿是有典质的性质的。秦俗,赘婿必须剃光头,称之为
      髡,是一种刑罚,可见秦时赘婿是倍受歧视的。直至今日,在汉族、景颇族、白族
      (勒墨人)以及其他一些民族中仍然有忌讳招女婿的习俗。世俗对赘婿仍有轻视、
      歧视的陋习。不过,现在赘婿一般无有典质的性质了,却常常是为了传宗接代,或
      者是为解决劳动力的不足。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这种婚姻也受到了法
      律的保护,成为一种易风移俗的典型和男女平等的象征。还有一些民族中素有赘婿
      的惯例。如门巴族中招赘婚就占婚姻的半数。在人们认为“嫁”和“赘”一样,没
      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女婿照样可以顶立门户,继承财产,养老送终。但招赘婿的
      仪礼比较简单,没有下聘礼等过程,只要男方同意,择吉日由一男青年陪新郎到女
      家举行婚礼即可。壮族入赘婚也是比较简单的。结婚时男方不收礼物,不备嫁妆,
      结婚所需一切都由女方准备。男子出嫁好天,家中一般都不举行婚礼,不摆宴席。
      但女家要杀鸡宰鸭,招待宾客。当日由女方家长者为赘婿改姓换名,随女儿排行。
      壮族赘婿在家中和社会上,不但不受歧视,还有极高的地位,普遍受到人们的尊重。
      
          在女家,赘婿被当作亲儿子一样看待,同辈与他称兄道弟,禁忌用“姐夫”、
      “妹夫”来称呼赘婿。台湾高山族男子“终身依妇以处”,以致“俗重生女不重生
      男”。生女谓之有“赚”,生男谓之“无赚”。另外,像云南傣族的“上门居”和
      布郎族的“从妻居”等也都有“女娶男”的意味。不过意义不是那么完全。就“男
      到女家”落户的婚仪简约一点来看,一是可以说明这一习俗的古朴无华,因为它是
      自远古时代相沿袭下来的缘故;二是可以说明,这一习俗于男权社会中存在的不易
      和艰难,这是其倍受歧视和袭扰的结果。无论如何,招赘婿仍是现实中国社会婚俗
      中的个别现象或者少数现象。在中国大多数民族和地区内“女嫁男,男娶女”的婚
      姻还是最普遍的,占主导地位的。因此,男方迎娶新娘的礼仪就被俗众日益丰富、
      强化因而演变得十分繁杂了。在这些风俗中包括着许多禁忌,其目的仍然不外乎趋
      吉避凶,消灾免祸,确保新人婚后的幸福和美满,当然,也会掺杂着一些伦理教仪
      的思想意识在其中。
      
          (2 )婚期前夕禁忌
      
          在婚期到来前夕,为了婚礼举行得顺利,尚有许多禁忌。据《说蛮》载,仡佬
      族女嫁必折二齿,否则恐妨夫家。俗称之为打牙仡佬。清人田雯在《黔书》中说:
      “(找牙仡佬)女子将嫁。必折其两齿,恐妨害夫家也。”凿齿习俗是仡佬先民的
      遗俗。西晋张华《博物志? 异俗篇》云:“(僚人)既长,皆拔去上下齿各一,以
      为华饰。”而恐妨害夫家,显然是后世附会到这一习俗上的礼教。土族姑娘出嫁前
      一个月内忌见生客,忌操持家务,除做嫁妆外,就是学唱“哭嫁歌”。这期间因为
      老坐着不动,所以俗称“坐嫁”。坐嫁期间,姑娘的饭量要逐日渐少,以使体态窈
      窕,面孔白皙。也显得孝顺娘亲,不愿离去。这与彝族的“杂空”是差不多的。彝
      族姑娘临近婚期,也要开始“饿食饿水”(减少饭食),甚至绝食。彝族称之为
      “杂空”。“杂空”时间,一般为三五天,多者七八天。“杂空”期间,新娘仅吃
      少许鸡蛋,喝几口水。俗以为“杂空”时间越长,越显得新娘懂礼,有毅力,光彩。
      如果姑娘在出嫁前大吃大喝,就要被大家耻笑。据说这样限制新娘,减少饮食是因
      为一个“虎妻”的传说。传说古时候,有个要出嫁的姑娘,在娘家大吃大喝,等她
      走向夫家时,半道上便要解小便。结果在路边草丛里被老虎吃掉了。老虎变成了新
      娘成为虎妻。新郎的妹妹发现了虎妻的秘密,也被老虎吃掉了。后来,新郎才用计
      谋烧死了老虎。这个传说故事可以告诉我们,不让新娘多吃多喝是为了避免在去婆
      家的途中大小便。因为,新娘去婆家途中忌讳大小便。甚至进了男家,三天之内大
      小便都是要被人笑话的,所以才有这嫁前“杂空”的习俗。这实际也有礼教带给妇
      女的束缚。女子一旦嫁人,就身不由己了,必须学会严格地约制自己的行为。过去,
      回族男女青年结婚前一个月内,不准彼此见面,要呆在家中,请阿訇念“尼卡哈”
      经。如今,此俗已不很严格了。东北某些地区的汉族中,也有结婚前三天不准女方
      到男家去
      
          习俗。大约是重视亲迎仪礼的意思。如果平时双方来往自如,那么亲迎也就显
      不出有什么特别重要的意义了。湖南湘潭一带婚期前还有一件对男性保密的禁事,
      即让新娘吃醋炒蛋。目的是根据日期推算,抑制新妇婚日来潮。婚日新妇有月经是
      很忌讳的。旧俗谚云:“骑马拜堂,家破人亡。”汉族民间有将妇女用的月经带叫
      做“骑马布”的。可知系指此事。妇女的经血,本来就是禁忌的事物,含有“血污”、
      “脏”、“不洁”、“崩”、“破”等多种忌讳的语意,在此喜庆之日时,是根本
      不能出现的,所以要忌讳。在豫东一带,婚期之前,若是新郎的母亲病了,常好与
      女家商议,择某吉日黄昏起更后,约亲家母和未过门的媳妇来男家“冲喜”。俗以
      为未过门的媳妇做的面条儿,有治愈疾病的效力。如果未来的婆婆吃了未来的儿媳
      做的面条儿,病就一定会好的。做饭时,须未来的新郎执灶。但未婚男女双方,不
      得谈话,否则,就不灵验了。俗称之为“哑饭”。这一习俗很有趣味。一是反映出
      婆婆想儿媳妇的焦急、迫切心情,——一旦满足她的愿望,她的病就会好的;二是
      看到了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在民俗中的具体作用和影响——假如未婚男女在这种场
      合下一说话,那面条儿祛病的魔力也就消失了。可以想象,这一幕“冲喜”习俗的
      哑剧该是多么富有诗情画意。恰切地符合男性家族的需要,正是这一习俗得以在汉
      文化中滋长生存的根基。
      
      
      
          以上的几个婚期前夕的禁忌实例,大都是针对女方的限制,还有一些习俗禁忌,
      是针对男方的。例如畲族“作亲家伯”的习俗中便有这样的一些禁忌。“作亲家伯”
      在福建霞浦县畲乡最为流行。按惯例,“亲家伯”既是男方选派的歌手,也是男方
      婚礼仪程中的全权代表。结婚吉日前两天,亲家伯便挑着礼物来到女家。女方村寨
      的妇女热情迎接亲家伯,将板凳放在女家堂屋东首让他坐。畲家规矩,坐东首为贵,
      坐西面为谦。十分懂得畲家规矩的亲家伯马上就会把板凳从东首移到西首,以示谦
      虚。接着,女方请他抽烟,他会在感谢声中掏出
      
          自己的烟来敬献给女方村寨的人,不但向男子敬烟,向妇女敬烟,甚至向在场
      的小孩子客客气气地敬烟。按畲家风俗,要是亲家伯不表示卑微,不懂得挪板凳而
      稳坐东首,不懂得敬烟礼仪,女方村寨上的妇女们就会绝不客气,会当场在他的板
      凳底下点燃鞭炮轰他,甚至要烧他的衣服,把他赶走;如果亲家伯的歌子唱得不美,
      也会遭到妇女们的奚落,甚至让他扛犁做牛,连夜把他赶出村寨,另请高明来娶亲。
      当然,那些既懂规矩,歌子唱得又绝的亲家伯,妇女们不但不敢难为,还会以重礼
      相待,陪伴对歌,从夜幕降临直到旭日东升,连续长夜对歌两晚。
      
          (3 )婚不亲迎禁忌
      
          亲迎的礼节,中国大部分地区都是这样的。古时称婚配的妇女为“妻”,是取
      “齐”的意思。《说文解字》,妻为:“妇与夫齐者也。”(《康熙字典》引《说
      文》云:“妻,与己齐者也。”)《礼记? 郊特牲? 注》“齐谓共牢而食同尊卑也”。
      为了显示同尊卑,所以要亲迎。亲迎是六礼中最重的一项礼节。如果不亲迎,则女
      方是不肯嫁过门去的。据《中国制度史》云:“六礼为为妻之征。故六礼不备,贞
      女守义不往,以嫌于为妾也。”妾俗称“小老婆”,贱于妻,故民间忌为人妾,且
      讳担妾名。
      
          据邓子琴《中国礼俗学纲要》所说,亲迎婚俗,古代无有不行者,只有皇帝结
      婚时亲迎与否说法不一。《春秋公羊传》说,天子至庶人皆亲迎;《春秋左传》则
      说,天子至尊无敌,无亲迎之礼。不过,亲迎虽是古礼,但民间也有习俗不同的地
      方。据《山东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云:“齐俗不亲迎,于春秋已然。”可见古时民
      间也有不亲迎的婚俗。而今,不亲迎的习俗也还不少。像江西南昌县、戈阳县等地
      都有不亲迎的习俗记载。据《山东民俗》一书称,现今山东省内的婚俗,就有“迎
      亲”、“等亲”、“送亲”三种情形。其中只有迎亲一种是新郎亲自往女家迎接新
      娘的,可以称作“亲迎”,而其他两种就都不是“亲迎”的方式了。亲迎或不亲迎
      都是一方一地的风习,本无所谓是非,只是,身在其地,往往不得不随俗而已。不
      随俗者,便会有犯忌之嫌。
      
          (4 )婚不用乐禁忌
      
          如今结婚,常常吹吹打打,以鼓乐相配。农村吹鼓手有专司其职的“喜班子”。
      还有用录音机播放歌曲、戏曲、器乐曲的,显得非常热闹、喜庆。如果谁家结婚没
      有鼓乐声响,冷冷清清,倒让人觉得不吉祥,是犯忌讳的。但古时候结婚是不用乐
      的。《礼记? 郊特牲》云:“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郑玄)
      注云:“幽,深也。欲使妇深思其义,不以阳散之也。”也就是说,婚礼不用乐是
      为了让新娘子深思做妻子的妇道,而不至被喧闹的音乐声动摇她的意志。这种解释
      道学家的气味甚浓。或许这并不是民间的初衷,而是礼教对风习化一的结果。设想,
      假如当时无人将音乐用于婚礼,那《礼记》中又何必一定要言及此意而立此规矩呢?
      大概当时就有一些用乐的风习存在,故而甄别文质,抑或效法古仪,士大夫们才选
      中了不用乐的规矩。甚至还规定有“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的礼法。
      虽然礼法立下了,但民间仍旧有民间的俗信和民间的做法。因而婚礼用乐,自古不
      绝。河南、山东等中原地区一些方志中常常有这方面的感叹。如“礼,婚礼不用乐,
      幽阴之意也。今县俗俱以鼓吹从。由来已久,莫悉所始”。“县宦族富室,虽或亲
      迎,而必用鼓乐,亦非古也。……然秦汉而后,已不为非矣。非独于今然也”。不
      过,如今有些偏远山乡中和城镇里婚事从简者,也不用乐。此属风俗中的特例,应
      当别论。少数民族中亦有婚不用乐的。云南巍山彝族办喜事时不打歌,办丧事及其
      他节日才兴打歌。此或为婚礼的古俗遗存。
      
          (5 )婚礼不贺禁忌
      
          中国古代有婚礼不贺的礼法。《礼记? 郊特牲》云:“婚礼不贺,人之序也。”
      婚礼只是人生正常地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的仪礼,没有必要特别地进行祝贺。但后来
      这种礼法也完全被世俗的惯习所淹没了。或许是出于对此种人生最重之仪礼的珍视,
      婚礼的祝贺超过了其他任何人生仪礼。民间惯习的这种力量迫使统治者从礼法上也
      不得不作一些让步、更改。《汉书? 宣帝纪》云:“秋八月,诏曰:夫婚姻之礼,
      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
      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亡(无)所乐,非所以导民也。”至此,婚
      礼相贺成为合礼合法的事了。有人说这是喜筵之滥觞,实则不如说是喜筵合法化之
      滥觞。
      
          婚姻贺礼,如今仍相当普遍。今俗有“凑份子”一说。即是指为亲友婚嫁送的
      贺礼。贺礼的“价码”,不断暴涨,不送又遭忌讳,所以民间这一陋俗,颇遭非议。
      现实新风尚,提倡改革旧俗,但目前尚收效甚微。
      
          河南荥阳一带,婚礼用羊、酒作贺。羊忌黑眼,酒忌不醇。台湾风俗,婚贺礼
      忌用鸭子。因“鸭”与“押”同音,恐不吉利。但若用来做菜肴,倒也不妨。
      
          婚嫁日祝贺的人多少都无妨,但最忌有人上门要债、闹事。婚姻是喜庆的事,
      假如往日有仇冤的人家,此时上门来闹事,则是大大破坏了吉事的,是最受忌恨的。
      这将在新婚夫妇今后的生活命运中投下可怕的凶厄灾难的阴影。这时也最忌有人上
      门讨债。白族结婚时,按规定由男女双方氏族头人公开宣布:今天是喜事,不准任
      何人要债、逼债。如违犯禁忌,就会受到众人的谴责和惩罚。
      
          (6 )婚礼不放爆竹禁忌
      
          据清人熊伯龙《无何集》云:“爆竹本驱鬼之意,非礼莫甚。而今世吉凶事皆
      用爆竹,失礼之中又失礼矣!”这反映出礼法对世俗惯习的无可奈何。其实,喜庆
      中燃放爆竹,确有驱鬼之意含在其中,民间所谓“崩崩邪气!”因为越是大喜的日
      子,越是担心有恶鬼捣乱。所以要用爆竹崩崩,以壮行人之胆魄,也不至使那吉祥
      之兆散失。由于每逢喜庆(包括喜丧)之时都要燃放爆竹,所以久而久之,由于条
      件反射的缘故,一放爆竹,人们就猜想是有(红白)喜事在举办了。所以放爆竹便
      又增添了喜庆、热闹的一层含义。而办喜事不燃放爆竹也就更多了一层忌讳的理由
      了。
      
          (7 )迎娶时辰禁忌
      
          和请期不同,迎娶的时辰是由男方自定的。但一般都遵从当地的风俗惯习,并
      通常也是要与女家通气的。从婚姻的婚字,可以知道古代婚娶是在日落前后举行的。
      婚,古文为昏。《尔雅? 释诂》云:“日入后二刻半为昏,昏来则明往。”《仪礼
      ?士昏礼?注》云:“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阳往而阴来。”
      可见古时嫁娶在昏时,是取阳往而阴来之意,亦即实扣男(阳)亲迎女(阴)之意。
      若不以此时迎娶,则婚不以时,恐不吉也。今民间仍有半夜娶亲的风俗残存。不过,
      其理由大都传说不一。许多人说是因当地曾有某某恶霸或权势人物强行“初夜权”
      而导致此俗的形成。不过,笔者仍觉得此俗是古代蛮野时期掠夺婚姻习俗的一种遗
      存。《仪礼? 士昏礼》云:“主人爵弁,纁裳缁袘(衣)。从者毕玄端,乘墨车。
      从车二乘,执烛前马。”这种穿黑衣,乘黑车,执火炬的亲迎队伍很容易使人联想
      到原始部落夜间隐行“掠妻”的壮举。现在湖北神农架一带,还有夜半打鼓娶亲的
      风习。待夜阑更深人静之时,男家即遣迎亲者打鼓鸣锣放鞭炮去女家迎娶新娘。按
      当地的俗规,当日必须把新娘接进家门,否则,便担心会出什么差错。由于山高路
      远,所以他们半夜就早早起程了。敲锣打鼓固然是为了喜庆热闹,也有惊吓山中野
      兽的作用。因此,这种婚俗的存留归根结底还是适应了当地民众生活的需求的。如
      今,中国绝大多数地区,婚娶都是安排在白天进行的。夜间嫁娶毕竟有许多不方便
      处。这种习俗的演变,也是由质朴向文明的转化,是民间风俗的一种自然、正常的
      发展趋向。不过,旧时,婚嫁还有拘惑于术士们的谰言而不敢随意更改吉时的禁忌。
      比如必须在巳时午时之交(即上午十点到十二点)迎娶等等,这就是迷信的困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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