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的性质
      
          先验的性质
      
          禁忌,作为一种观念形态,它是人们头脑的产物,因而,它的形成是有经验的
      过程的。皮亚杰在《发生认识论原理》中说:“一切认识在初级水平都是从经验开
      始。”
      
          然而,一但禁忌被约定俗成之后,它的基本的性质便成为“先验”的了。这时
      候,它形成了一种“暂且凝固的意识”。恩斯特. 卡西尔在《人论》中指出:“禁
      忌的本质就是不依靠经验就先天地把某些事情说成是危险的。”
      
          禁忌的先验性质,有它必要的一面,这就是它的警示作用。禁忌就像一个“危
      险的符号”,随时提醒着人们采取禁止和回避的方式尽量不与某种危险的事物相冲
      突或者发生接触。那种所谓危险的事物,实际上正是人们经验中无把握之处——经
      验积累过程中的存疑点已被实践的经验反复证明无疑的是常识而不再是禁忌。例如,
      “不要以手触火”等等。弗雷泽在《金枝》中说:“如果那个设想的不幸必然要跟
      随犯忌而到来,那么禁忌也就不成其为禁忌,而是一种劝人行善的箴言或一种普通
      的常识了。”。而禁忌可以在“试误性摸索”中打一个“提前量”,及早地出示一
      张警示牌,发出一道禁令,以确保那种不希望得到的结果不至真正出现。
      
          然而,禁忌的这种先验性质,又具有一种不由分说的特点。因此,它在传承递
      继中往往表现出强迫性和盲目性来。正如王充在《论衡》中所指出的那样,许多恪
      守禁忌的人都是“但知不可,不能知其不可之意”。所以,禁忌的这种先验性质又
      使其在传承过程中保存了大量的无理的、荒谬的东西。
      
          从社会发展的轨迹中有时候可以清楚地看到禁忌信仰突然或者逐渐失落的现象。
      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常常会有一些依附在原有的社会风俗、社会文化形态上的禁
      忌突然地或者逐渐地失落了其权威的地位。一个社会对以往社会中的某种禁忌(禁
      忌事象或者禁忌原则)会感到十分可笑、可悲,以为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这实际上
      即是社会发展对禁忌的否定。这种否定,是需要经验的积累和科学认识的提高的。
      一旦人们又通过经验的认识否定了禁忌先验的权威之后,那么,禁忌本身也就跟着
      被否定了。
      
          消极的性质
      
          虽然,禁忌中也包含有某种积极的要求,例如“避凶趋吉”的愿望等等;而且,
      从客观效果上讲,有些禁忌也能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比如一些有关婚姻的、饮
      食的、渔猎的禁忌具有某种优化人种、保持卫生、维护生态平衡的积极作用等等。
      但是,就禁忌所采取的基本方式而言,它总是消极的。
      
          禁忌是以制止和抑制的方式去回避矛盾和斗争的。它警告要提防危险,但绝不
      指导如何去战胜危险,而只是一味地发出禁令,要求回避、要求退让。因此,它虽
      然给人们强加上了许多责任和义务,但丝毫不能激起人们积极进取的理想和要求。
      朱天顺在《原始宗教》中说:“原始宗教的种种禁忌和仪式,正是人们对自然力感
      觉无能为力和恐怖情绪的反映,它给人们在向自然界斗争时,设下了种种限制,可
      叫人们与自然现象进行某种妥协,或对它表示让步、屈服,很难看出它有增加和鼓
      舞人们向自然界斗争的勇气和力量的积极因素。”
      
          禁忌在稳定社会秩序方面,虽然有着一定的“社会契约”的功用,但其消极的
      性质决定它在推动社会向前发展方面非但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而且往往还会起到
      一些消极的作用。如果一个社会要进步,要前进,要发展,那就势必要打破一些原
      有的禁忌的束缚,否则,就只能被消极地禁锢着。当然,这种对禁忌的“打破”必
      须建立在科学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的。
      
          迷信的性质
      
          迷信是指盲目的笃诚的信仰。禁忌的先验性质、消极性质决定了它还必然具有
      迷信的性质。禁忌的先验性质带来的荒谬和消极性质带来的禁锢,使得禁忌被理所
      当然地认定为旧文化、旧意识中愚昧、落后的信仰的一部分,亦即迷信的一部分。
      虽然,其中也有现今仍具实用价值的或者是无害的成分,但是,从根本上讲,禁忌
      属于应当被破除的一类信仰。
      
      
      
          对于禁忌的破除,不能简单从事,不能幻想用刀一砍,就可以解决问题。那样
      的话,抽起刀来,迷信的水流又会重新跟了上来。因为,简单的方式只能一时地使
      人们由“迷信”变为“迷而不信”,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
      问题,还必须正视禁忌,把它摆在桌面上,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地研究它、认识它,
      就像对待一团需要认识的细菌一样。等我们完完全全将它认识透彻了,研究到家了,
      对待它的方式方法,便自然会有了。当然,在具体做法上,还要考虑到人们的觉悟
      程度和接受能力,以及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等等方面的因素。一般说来,禁忌是一
      个思想观念的问题,因此,最好是以说理的方式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只要我们能够
      把禁忌迷信的性质分析透彻,解释清楚,指出它非科学、伪科学的道理所在,人们
      自然就不再相信它了。
      
          小结
      
          由于禁忌具有“先验”、“消极”、“迷信”的性质,所以民间也有厌恶、批
      驳禁忌的说法,如“正月里忌讳多,好了懒老婆”;“无禁无忌,食百二”等等。
      一些先哲也纷纷指出“世俗禁忌之说不可信”(《无何集》),“衰世好信禁,不
      肖君好求福”(《论衡》);“人不可多忌,多思妄畏,实致妖祥”(《潜夫论笺
      》),等等。这些都反映了人们对禁忌束缚的反抗和对某些禁忌的非科学性的先见
      之明,也说明了禁忌的破除是有着一定的认识基础的。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