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警报——屡禁不止的校园暴力(2)
      
          令我担忧的是,逆来顺受的“羔羊”们长期的忍气吞声,除使财物遭受到更多
      的损失外,还进一步对他们的身心健康构成了更大的伤害:有的因身体受伤而住院
      治疗;有的因过分恐惧而精神失常;有的性格发生变化,整天沉默寡言、孤僻古怪
      ……这种伤害对他们的影响是终生的。同时,由于长期处在恐惧状态中,他们的心
      理问题比较突出,情绪不稳、心情压抑,学习积极性锐减,精神状态很差是普遍现
      象。长此下去,他们或者会继续压抑自己,使身心健康日益受损;或者会起而反抗,
      以暴易暴。而后者,将会使校园暴力愈演愈烈。
      
          “他们能抱成团儿,我们为什么不能?”“他找人打我,我也找人打他,看谁
      能打过谁。”“他加入小帮派,我加入大帮派,让他拿钱给我花!”“君子报仇,
      十年不晚,迟早我会让他在我手里栽跟头!”
      
          在采访中,我发现,在不少受过校园暴力伤害的学生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
      以暴易暴的心理,尤其在那些长期忍气吞声的“羔羊”们身上,这种心理更加明显。
      在某县的一所郊区中学,一名13岁的初中生甚至向我展示了一把一直藏在书包里的
      大号水果刀,声称这是用来“自卫”的。他说,他们班不少人都在书包里藏有类似
      的东西,因为近段时间以来,老是有三五成群的“小混混”在放学路上拦住他们要
      钱,不给就往死里打。据说,先后已经有好几个同学被他们打伤了。
      
          面对校园暴力,受害的学生不得已用以暴易暴的方式解决问题,自然是愚蠢的,
      因为它不但不能让暴力远离自己,反而会使暴力离自己越来越近,直至使自己完全
      滑进暴力的泥潭中无法自拔。这种恶性循环的链条越长,校园暴力的发展越迅猛,
      影响也就越恶劣。
      
          话虽这么说,以暴易暴的所谓“黑道原则”,还是悄然侵入了校园,占领了一
      部分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阵地。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一些学生开始
      “拜把子”,在此之后,如果再受人欺负,就不再向老师或家长寻求帮助,而是通
      过拜了“把子”的兄弟或姊妹自行解决。同时,一些学生在受到高年级同学的欺负
      后,也往往会依赖“拜把子”后自然形成的团伙力量,变本加厉地在低年级同学身
      上“找补偿”:勒索他们的财物,向他们收“保护费”。
      
          在采访时,某乡第一初级中学的一名初一男生就告诉我,他们班的学生在威胁
      别人时经常说的话是:“再不服气,我就叫人收你的保护费。”一位张姓家长也对
      我说:一天,他年仅10岁的儿子突然说要加入学校的“某某帮”,因为这样不但可
      以不用把自己的零花钱白白给别人,而且还能白白地向别人要零花钱用。张先生因
      此而担心,这些在校园内外横行无忌的学生帮派,会不会一步步演变成少年“黑社
      会”。
      
          张先生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事实上,在2004年“两会”期间,北京市已经有
      两位人大代表提到了少年“黑社会”问题。他们说,目前在一些校园里已经出现了
      “黑社会”势力的苗头,一些学生有组织地搞地下帮会,逼迫在其势力范围内的学
      生按期交纳会费,有的组织甚至制定了帮会章程,设计了会徽。比如2004年3 月份
      湖北省恩施市红土乡派出所捣毁的该乡某中学具有黑恶性质的学生组织“太阳帮”。
      在被捣毁前,这个帮已成立了一年多,成员全部是该校初中一、二、三年级学生,
      共77人,他们推举的所谓“帮主”是位初三学生。该组织制定的《本帮密要》的第
      五条说:“……在必要时,要出手毒辣。不要心慈手软,不能感情用事。”
      
          法学家皮艺军说:“一般的青少年犯罪团伙和黑社会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但青
      少年团伙是典型的黑社会组织依靠的基础,最有可能发展成为其外围组织。比如台
      湾地区的竹联帮就经常到校园寻找自己的发展对象,他们所寻找的对象一般不是单
      个的孩子,而是已经形成团伙的青少年组织,通过双方的接触,很快将普通的青少
      年组织壮大为黑社会组织的一部分。一旦青少年团伙这种松散的组织被黑社会利用
      的话,很容易让本来只是不良少年的孩子变成真正可怕的罪犯。”
      
          在采访中,我遇到了这样一种现象:当校园暴力发生时,不少耳闻目睹到它的
      学生,非但没有勇敢地挺身而出马上加以制止,或者积极地向学校报告,寻求解决
      办法,反而经常抱着一种麻木不仁的看客心理聚众围观,个别人还会在一旁幸灾乐
      祸地火上浇油甚至落井下石,助施暴者一臂之力。
      
          2002年3 月2 日下午,某市一中学的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
      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造成班内的
      学生围观。班主任发现后,将他们带到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
      放学后,在数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学生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
      因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起来。在厮打中,毛衣被撕破的学生手握怂恿者借给他
      的铅笔刀挥舞捅扎,造成对方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一般来说,暴力事件往往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在此情况下,如果耳闻目睹到
      它的人能与之斗智斗勇,就可以找到解除暴力的办法,或者至少能在一定程度上减
      少其危害性。这才是一种比较正常和健康的心态,也才是一个值得肯定和发扬的价
      值取向。否则,问题就变会得棘手。从这起本已平息,结果却由于几个别有用心者
      的挑拨,使矛盾更加激化,后果也更为严重的暴力事件看,校园暴力事件的增加和
      现在普遍存在于青少年中的暴力倾向密不可分,而这种不正常、不健康心态的形成
      也正是建立在暴力倾向的基础上。
      
          在某镇,我见到了已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的梅梅。1998年9 月,活泼可爱的梅
      梅进入该镇中学读初一,慢慢地,母亲发现她变得越来越胆小怕事,每天上学也很
      勉强。原来,梅梅竟常常被同学殴打、谩骂,而老师对此也没多加管理。随后,梅
      梅的母亲找到学校领导要求调换班主任,被拒绝后,又提出给女儿换班,但也被拒
      绝了。后来,梅梅的性格越来越孤僻,经常一个人发呆。去年2 月,她开始一个人
      傻笑和自言自语,说有人要打死她。两个月后,15岁的梅梅不得不辍学治病,但至
      今毫无起色。
      
      
      
          当我找到梅梅的同学,询问为什么同学们都不喜欢她时,大家除了说梅梅的笑
      声不好听外,别的竟毫无理由!曾与梅梅同学、今年已读高二的邹小雪告诉我,刚
      进初一时,梅梅特别喜欢笑,人也很活泼,还是语文课代表,但不知为什么,后来
      班上的同学说梅梅“憨”,从此开始戏弄和殴打她。小雪说:“几乎每次下课都有
      人打梅梅,用书敲她的头,或者用拳头打她的背,开始时梅梅还会哭,到后来就只
      会傻笑了。”梅梅的同桌、一位15岁的男孩徐勇惭愧地承认:“我也打过她,而且
      还打得比较凶。我们班上80% 的同学都打过她,还经常把她的书包丢到淤泥里去。”
      
          对梅梅的遭遇,我想到的是:我们固然不能希望每一个孩子都在道德上达到精
      英的高度,但我们却可以要求他做一个平常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一个不伤害
      他人而幸福生活的人。只要孩子懂得了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原则是对他人的尊重、
      理解和同情,那么,他对暴力及其危害就会有新的理解,至少不会在面对以强凌弱
      的暴力事件时,像梅梅的那些同学那样麻木不仁,甘当看客,甚至火上浇油,助纣
      为虐。
      
          然而,真诚地检讨我们自己,谁又能说在这方面给了孩子良好的教育?这样,
      值得我们深思的,就不仅仅只是学生对暴力的集体欣赏和崇尚、对施暴现象的集体
      麻木、纵容甚至帮凶,它所触及的是至今仍在我们的社会文化中散发着霉菌的某些
      愚昧、落后的意识形态。
      
          尽管绝大多数校园暴力隐藏在暗处,不容易被学校、警方、家长等察觉,但事
      实证明,它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是不容置疑的,它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社会正常秩
      序的危害也是极为恶劣的。在此情况下,教会学生与之既有勇又有谋地“周旋”,
      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我在采访中发现,虽然校园暴力的形式多种多样,但主要还是以下五种:一是
      索要钱物,不给就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二是以大欺小、以众欺寡,长自家志气,
      灭他人威风;三是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伤害他人身体,侮辱他人人格;四是同
      学间因“义气”之争,用暴力手段争短论长;五是不堪长期受辱,以暴易暴,冲动
      报复。
      
          针对校园暴力的这些形式,无论是已经受到过伤害的学生,还是正在遭受或即
      将遭受伤害的学生,都可以在学校、警方、家长的帮助与配合下,与之“玩”一场
      斗智斗勇的游戏,而不要逆来顺受或以暴易暴。否则,不但不能阻止校园暴力对自
      己的伤害,还会使其对自己的伤害越来越大。
      
          2003年11月2 日,我在某派出所见到了这样一份被敲诈的高中生写的《案情自
      述》:“下晚自习后,有个人站在墙角里招手,把我和陈某叫了过去。陈某认识他,
      让我喊他‘大哥’。‘大哥’对我说:‘我要请人吃饭,你先借我500 元钱。’我
      说没有。‘大哥’就改口要300 元钱,我只好答应。‘大哥’说明天早上7 点整必
      须把钱给他,并威胁说,如果骗他,就砍了我。第二天早上,我向王某借了70元钱,
      然后又到老师那里把没用完的140 元钱补习费拿了回来,加上从家里偷的90元钱,
      这才凑够了数,然后我就来到学校后门,把钱给了‘大哥’……”
      
          据办理该案的民警说,这位高中生说的“大哥”名叫李钦亮,绰号“李铁头”,
      是位在小学五年级时被学校开除的17岁少年。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李钦亮在该生
      所在学校附近专门勒索学生的财物长达两年之久,先后有50多名学生被他“借”走
      了4000多元钱。直到2003年9 月,一位家长偶然发现了他对学生的敲诈勒索行为,
      将他扭送到了派出所,这个案子才算暴露出来。否则,真不知还会有多少学生深受
      其害。
      
          针对学生因害怕遭施暴者报复,不敢积极、大胆反抗,更不敢报告学校、家长
      特别是警方的心理,这位民警说,与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无可非议的,但对青少年来
      说,一定要讲策略,要学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别是要尽可能避免正面的直接搏
      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伤亡。在这一点上,青少年一定要明白,只要能想办法达到
      使施暴者受到正义的合法惩罚这个目的,就是勇敢的表现,并不是只有正面的直接
      搏斗才算勇敢。根据这个道理,在自己势单力薄,不满足施暴者的某些欲望便不能
      脱身,甚至还要受皮肉之苦时,给钱也是一种缓兵之计,但一定要把对方的体貌特
      征看清楚,以便协助学校、家长或警方把他们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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