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说:“不能杀!”
      
        “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杀了岂不可惜?”
      
        陈大嫂被抓,来看她的人人山人海。因为这以前陈大嫂被传得神乎其神,大家
      都没有见过,许多人就是怀着这种好奇心赶来的。
      
        陈大嫂先关在长顺一段时间,本来省里要召开汇报会,后来改成庆功会,当时
      一千多人的大操场上聚满了人,她自己也感到必死无疑。
      
        陈大嫂是土匪的一个大队长,相当于团长。对于陈大嫂是杀是留,当时有两种
      不同的意见。对于一般群众来说,她是个女匪首,罪大恶极,理应处死。但对于少
      数民族来说,她是一个为数不多的女强人。
      
        怎样处置这个女匪首,省军区专门召开了会议。当时,凡拒不投降的中队长以
      上匪首,只要抓住就枪决,而且批准权限也放得很宽,一个区长点头可以立即处决。
      像陈大嫂这样的匪“团长”就更必死无疑了。
      
        但也有人提出了另一种意见:长顺、惠水、紫云一带,还有一些四处逃窜的散
      匪,特别是几个少数民族的匪首还没归案,为了弄清他们的下落,陈大嫂能否暂缓
      处置,以毒攻毒。
      
        过了几天,在省军区党委会上,有人更进一步阐述了“不杀”的理由:她是少
      数民族妇女,虽然卷进匪乱,但是所起的破坏作用并不像传说的那么严重,如今大
      股土匪已消灭,留下还可用她去争取散逃的土匪向政府自首,在新的形势下,也许
      会起到有益的作用。
      
        意见一时难以统一,于是贵州省军区把杀与不杀的理由及陈大嫂的详细情况均
      呈报给西南军区。
      
        西南军区参谋长李达要启程赴朝鲜参观,他指示把陈大嫂一案暂且放置一下,
      等回来时再研究处理。
      
        1953年3 月下旬,李达从朝鲜归来,在北京住了几天,受到毛主席的接见。他
      汇报了西南地区的剿匪工作,专门谈及陈大嫂的情况。
      
        李达说:“主席,这个女匪首,下面有的要杀,有的要放。”
      
        毛主席用肯定的语气说:“不能杀!”说完,他拿起一支烟,慢慢地划着火柴,
      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陷入思索中。
      
        李达看出主席还有话说,就静静地坐在那儿听候指示。
      
        毛主席手中的烟吸到三分之一后,以他特有的幽默语气说:“好不容易出了一
      个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杀了岂不可惜?”
      
        “主席的意思是?”李达试探地问。
      
        “人家诸葛亮擒孟获,就敢七擒七纵,我们擒了个陈大嫂,为什么就不敢来个
      八擒八纵?连两擒两纵也不行?总之,不能一擒就杀。”
      
        李达领悟了毛主席的话,非常认真地说:“主席,我们照您的指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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