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国有资产的增值,还是流失?
      
          ……目前哈市和“民”字沾边的中小学校一共112 所。其中,纯民办学校共有
      50所,“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学校共有62所。在这其中,初中、小学属义务
      教育阶段的占60% 。从这里不难看出,打着“公助”旗号的“民办学校”要比民间
      资本社会力量的民办学校要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公助学校要比高中阶段的
      多。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哈市这些民办公助校的“校产”大都是名校的一部分校
      舍、设施,或利用学校撤并时留下的原校舍。……资产是国有的,管理人员是教育
      行政部门任命的,师资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抽调的,人权、财权是掌握在教育行政部
      门手中的,其所有制是国有的,没有民间资金的投入——老百姓根本不知其“民办”
      体现在何处?……
      
          而“民办公助”校本身占用的就是国家的或者说是社会全体公民的教育资源,
      如今有关部门把人民的义务教育资源办成另外一个产业化的“新事物”,纳税者要
      想享受这部分教育资源还要额外大把花钱,岂非咄咄怪事?
      
          这则2003年3 月31日见于《黑龙江晨报》的新闻报道《以名校的名义——关于
      哈尔滨民办公助学校的不完全调查  》(记者董景峰、刘梦新),是对名校办民校
      典型个案的真实披露。 
      
          这种“就地翻牌”或“异地翻牌”的改制风,在一些城市、县乡大行其道。前
      者是指公立重点小学或初中改为民办学校,由国家财政投资,按民办学校收费,有
      国家教师编制,收益由承办学校和教育局下属机构分成;后者指公立重点小学或初
      中和教育局合作,利用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教师编制和财政性教育经费,以及公立
      学校的场地和校舍,在校外另办一家民办学校。
      
          这种“翻牌”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公立学校的收入增加了,老师的待遇
      提高了,教育行政部门的口袋也充实了。那么,是否真的惠及学生和社会呢?“翻
      牌”的目的何在?戴“民办”的帽子,所以理所当然地收取高额学费。当此之下,
      择校风盛行。
      
          早在2001年5 月,国家曾明确指出,公办学校改制“要有利于改造薄弱学校,
      满足群众的教育需求,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其中改制的重点应集中在薄弱学校、
      国有企业所属中小学和政府新建的学校等,且“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
      可以进行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的改革试验”。
      
          在类似的“翻牌”风潮中,不容忽视的是,名校衍生出的“民校”都是抽取国
      家投入义务教育的资源转向非义务教育领域,其结果是这些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
      “优质教育资源”非但没有扩大,反而被削弱了,公立薄弱学校也没有得到任何帮
      助。
      
          更多的名校办民校,则是公私混合型模式。据调查,广州地区已经有30余所公
      办中小学名校下海办民校、民班;广州市将近半数民校与公办名校有合资、合作关
      系。采取的形式大都和房地产商合作,由地产商增大对小区配套学校的投资,扩大
      小区配套学校的规模和提高其档次;公立学校则负责学校教学管理,更重要的是提
      供公办学校的品牌,冠上重点学校分校的牌子。在广州,这类学校很知名的就有执
      信、华附等重点中学,现在已经衍生出“南海执信”、“番禺执信”等品牌。
      
          这些学校收费标准接近“贵族学校”。执信中学与南海市西樵区政府和私人资
      金合作开办“南海执信中学”,每年每人收费1.6 万元;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开办
      “番禺执信中学”,每人每年1.8 万元。与之齐名的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与房地
      产商开办的“番禺华附”,每人每年收费2.2 万元,另入学一次性赞助费3 万元。
      
          “重点中学创办新型体制的学校,并不需要政府的一分钱投入。一方面满足了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学的渴望,又通过办学筹集到发展教育的资金,从这
      方面来说,我认为绝不是国有资产的流失,而是国有资产的增值。”执信中学校长
      朱健强认为。
      
          执信中学是广东省16所重点中学中最早办民校的。目前,其属下的“番禺执信”
      和“南海执信”据说运行状况良好。
      
          同样作为省重点学校,华附的目标是,“将一个华附办成四个华附,在广州、
      番禺、南海等地建立3 个分校,在校学生达到1 万人,为广东省提供更多的优质学
      位。”
      
      
      
          “名校的优质资源搁置不用没有人说浪费,当用这些资源服务于社会,让孩子
      们有更多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时,反而有人说你占用国有资源,造成国有资源的流
      失,这没有一点道理。学校就算受益也是用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这有
      什么错?通过办民校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也是用来改善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
      
          华附校长吴颖民的观点可以说是当下“名校办民校”支持者的代表性意见。在
      学术界,这种声音也有相当的市场。
      
          被誉为“中国教育产业论第一人”的张铁明素以敢言、直言著称,对名校办民
      校也抱以鼓励、赞成的掌声。
      
          “名校办民校其实是一条线,就是用国有学校的品牌加上社会资本,国有学校
      其实没有投资,这样来扩大国家的教育资源。民校感到不公平,这里肯定有个拥有
      资源不平等的事。但是民办学校本身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你凭什么不让人家进入
      市场呢?我一贯为民办学校呼吁,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站在制度创新和国家发
      展教育现代化的高度来看,而不能简单地从某个民办学校特定的感情上来看问题。”
      
          看来,名校办民校的第一块“软肋”就是,名校是否涉嫌挪用国有资源?是否
      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表面上看,这类公私混合型学校没有政府一分钱的投资,只是名校品牌的延伸。
      那么,名校品牌意味着什么?
      
          名校的品牌是经过数十年乃至上百年才形成,是国家政策倾斜、财政投入的产
      物,可以说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共同打造的,是一笔丰厚的无形资产。而这份资产
      的产权毫无疑问应当是属于国有的。
      
          “名校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和资格举办民办学校?它的出资是否合法?” 
      广州英豪学校校长朱家健提出的质疑,在纯民办学校中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按照国家规定,当公办学校以自己的校名、场地、建筑物、教师编制等与他人
      合作或者自己办民办学校时,应该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
      门批准或备案;动用学校资产投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显然,
      这个规定就是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学校法人代表“挪用”国有资产而设定的。
      
          但在实践中,鲜有名校是按照规定来操作的。相当多的现象是,“很多名校办
      的民校是低成本、甚至是无成本经营。其最主要的成本就是土地和房屋投资。部分
      名校在没有场地、资金、师资的情况下,甚至只持一张‘筹建许可证’, 就可以招
      生,对纯民办学校而言,是一种极具杀伤力的竞争。”
      
          “承担义务教育责任的学校,没有独立承担经济风险的能力,它的法人代表亦
      没有处理学校财产的任何权力,包括教师的编制、校名、土地、房舍等有形或无形
      资产,除了国家对其特定的用途,学校都无权独立支配。”概而言之,名校只有经
      营权,而无产权。
      
          因而,一旦民校出现投资或经营的风险,或者出现经济纠纷,名校自己是无法
      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的。“需要指出的是,国家资产在注册登记时不再是国有资产,
      就是国有资产流失。”
      
          让人挠头的还有产权问题。就拿眼下广东名校嫁接名盘的“民校”来说,按照
      规定,小区配套学校本来属于国有财产。但是,这类“民校”往往成了成分复杂的
      联合体,其中除了国有资产部分以外,还有开发商的投资,有名校“自筹”的投资,
      甚至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下属机构“自筹”的投资。产权该如何界定?这在现实操
      作中成了空置的“灰色地带”。
      
          名校办民校的收益最终流向哪里?名校的说法是“反哺”公立学校,以及改造
      薄弱校的办学条件。“但现实却是,‘星级’重点校在数以亿计的资金投入下拔地
      而起的同时,一些薄弱校的老师们仍在眼看着不断萎缩的生源发愁,一些被称为‘
      三类苗’的学生们仍在破旧的教室中冻得瑟瑟发抖”(见《黑龙江晨报》)。看来,
      名校自己受惠是真,改造薄弱学校是假。
      
          值得注意的是,名校办民校不仅避开了税收和物价两条线的管理,而且在实际
      操作中鲜有做到财政收支两条线的。“如果名校办民校的收益真是用在改造薄弱校
      上,那就应该财政收支两条线。因为股东不是名校,而是国家,你名校无权分配,
      那你就应该上缴财政,代表国家的部门来另行分配。名校只有经营权,没有分配权。”
      这个易被混淆的问题却被爱寻根究底的陈忠联刨出了根本。
      
          另一方面,高收费将普通家庭的孩子挡在了名校的门外,实质上有悖义务教育
      的精神。这种戴“红帽子”的行为,从短期看“复制”了一大批所谓“名校”,满
      足了一部分人就读“名校”的愿望;从长远看,受益的仅仅是这些为数不多的“名
      校”自身,而不是国家,直接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无形流失。
      
          一位教育界人士的话一针见血:公私混合型的民办学校不宜发展,否则将会后
      患无穷。因为一旦得利,是“私”得利;一旦发生问题,是“公”承担责任。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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