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牺牲者”
      
          贾维茵称自己“性格不好,倔得很”。“文革”时曾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
      因为他说了一句“一将功成万骨枯”,说是侮辱伟大领袖毛主席,让他扫街、背砖
      头。他坚持认为自己没有什么历史问题,始终不低头,不认罪。
      
          这种“不识时务”的性格一直延续到办学过程中。当时朝阳区教委有人推荐学
      生来上学,贾维茵坚持按学校的规章办事,说学费没有学校可以先借着,但分数必
      须够。还有给他私人送钱的,这些人情他一概不接受。儿子曾经批评他“太倔”,
      送出个10万元不就没事了吗?
      
          他坚决拒绝:“我觉得中国最大的毒瘤就是贪官污吏!”
      
          对外如此,对内他也不含糊。贾维茵有6 个子女,老伴去世得早。有个儿子做
      生意,想跟他借点钱,他一口回绝了。他说服儿子:“这些钱都是学校的,借出来
      等于釜底抽薪,还是想想别的办法吧。”事后,却给学校每个办公室买了一个红外
      线取暖炉,让老师们取暖。
      
          师生们经常看到,他们的老校长生活简朴到开水泡饼干就是一顿饭。他甚至想
      好了遗嘱:第一,将来继承学校的人,必须继承学校的传统,不能拿学校当营利单
      位;第二,我所有的身外之物,都捐献给学校,作为学生的助学金。
      
          如今86岁的贾维茵已经须发尽白,但他无论如何也无法解除心头的困惑:私立
      正则中学是私立,还是公立?当初北京市教委批文中明确指出是贾维茵个人举办,
      怎么成为“集体所有制性质”呢?在这种强行接管中,举办人的权益是否受到侵犯?
      
          正则中学1992年所聘的董事根据《条例》和学校章程,均已失去董事资格。为
      什么朝阳区教委却将学校擅自强行移交给了几个所谓“董事”?这是正常接管,还
      是非法掠夺?如果以后正则的办学质量一落千丈,运营负债累累,损害了正则的声
      誉,谁该来承担这个责任?
      
          《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出台了,并于今年9 月1 日正式实施。贾维茵对此十
      分关注。他的手里拿着一份《促进法》的复印资料,那份资料已经被他反复摩挲得
      磨出了毛边。或许,如果这份东西早一点问世,贾维茵和正则中学的命运会重新改
      写?
      
          “你看看这一条,董事会组成人员应该是什么人?如果严格依法办事,现在的
      董事长就不能当。董事长必须是举办人,现在举办人的法人代表证书、验资报告都
      在我这儿!还有第二十二条,‘法人代表不一定是校长,也可以是董事长’,他不
      但要负担学校责任,还有债务责任。”
      
          他反复向我逐条阅读上面的条文,郑重得令人心酸。
      
          “这个官司我一定要打!如果依法办事的话,我一定会赢。我为什么要胜这个
      官司?不是为了争学校的财产,我办学十几年了,我要那个财产吗?有没有‘名’
      的思想?这个我有。我是作为首都第一所民办学校、为民办教育事业第一个牺牲的
      人。我现在已经86岁了,身体、头脑还好,我一定要出庭。这是个斗争!”他激动
      得几次都哽咽不能自已。
      
          “我爱国,也爱党!”青年时代的贾维茵在南开时是天津学联的常委,也是天
      津第一次抗日示威游行全市纠察队总队长,是民族解放先锋队队员,曾代表天津到
      北京请愿参加了“一二? 九”运动。
      
          一身羸弱之躯,贾维茵却依然心系教育。他说他要在全国民办学校中倡导“一
      分钱运动”,帮助西部贫困孩子上学。身卧病榻,他还仔细地谋划着,全国现有7 
      万多所民办学校,假如在全国的民办学校中倡导这个活动的话,每年就有7 万元的
      基金,这个数字将会解多少西部贫困孩子的就学之困啊!
      
          这个计划,他不止一次向我提起。只有在那个时刻,我才看到他慈和的脸上平
      静、温情的笑意,忘我的,愉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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