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国涌:秋瑾被杀害之后(二)
      
          在1907年那样暗无天日的年头,包括《申报》在内的上海各大报纸都曾为秋瑾
      生命的丧失而感叹,而悲恸,所以他们一而再地为她的冤死而呼喊,一而再地提起
      杀人者,出卖者和赞成、默许杀人者。无论是曾和秋瑾同在日本留学,当时为绍兴
      府中学堂监督的袁翼,绍兴士绅胡道南,巡抚幕僚姜梅簃、章介眉,还是带兵到绍
      兴的标统李益智,甚至久负盛名的汤寿潜都遭到了舆论的谴责。至于杀人的主谋绍
      兴知府贵福、浙江巡抚张曾扬就更不必说了。
      
          《中外日报》、《时报》、《文汇报》等倡言无忌,大声疾呼,指斥贵福等的
      罪恶,不留余地。对秋瑾没有确供就被杀害,舆论更是一致谴责,普遍称为“秋案
      冤狱”。认为没有证据,  秋瑾只是办报、办学的回国女学生而已,所编《中国女
      报》爱国情绪昂然而气宇平和,没有煽动激越之辞。 
      
          《文汇报》说:“绍府贵守,无端杀一女士,竟无从证实其罪,是诚大误。”
      《神州女报》  发表题为《秋瑾有死法乎?》的尖锐评论说:“浙吏之罪秋瑾也,
      实为不轨,为叛逆。试问其所谓口供者何若?所谓证据者何若?则不过一自卫之手
      枪也,一抒写情性之文字也。” 
      
          署名“瘁民”的《浙江之危机》一文严正指出“杀学生,杀女士,无口供,无
      确证,仅  谓‘有通匪笔据’,‘有绍绅告密’。不宣布,无以塞人民之望!” 
      
          《述浙省官吏之罪状》一文同样指出“妄杀秋女士。无口供,无见证,无实据”,
      既没有正式审判,也没有明白宣布的罪状,因此严厉谴责“杀人以媚人”的张曾扬,
      “戕无辜之国民”的贵福,“纵部兵以肆淫威”的李益智。
      
          据陶沛霖《秋瑾烈士》一文回忆,“秋瑾就义后,陶心云驳浙抚和绍兴知府致
      电军机处,电文很长,谓:‘绍府蒙上,浙抚欺君,秋瑾无供无证,处以极刑,无
      法可据。彼所根据者,是彼心腹中野蛮之法律。’电文揭发贵福之暴行很详。”
      
          贵福受舆论攻击不已,也深以当时没有确证为忧,因此对被捕的大通学堂学生
      及教员程  毅等六人严刑逼供,“跪火练、火砖,惨状不忍睹”,试图在他们口中
      得到秋瑾“通匪”的证据,但终无所得。今天,当我们一再提起秋瑾的时候,也不
      该忘记那些默默无闻的名字! 
      
          直到1908年10月25日,少年胡适参与编撰的《竞业旬报》第31期还发表了《好
      个大胆的贵福》的评论。
      
          《卖友者之将来》一文对于告密者冷嘲热讽,义正词严—“秋某之死,不死于
      侦探,  而死于告密;不死于渺不相关之人,而死于素号开通,昕夕过从之人。” 
      
          急得袁翼为此上书浙江巡抚为自己辩白:“今《神州日报》为秋瑾死事,不察
      实情,听访员之言,遽诬翼告密。”也可见舆论影响的一斑。
      
          上海报馆还直接致函因为争路权而名动一时的汤寿潜,要求他作出答复。一时
      间,报纸  上出现了多封戏代汤寿潜复上海报馆函,极尽嬉笑怒骂之能事。杭州知
      识界因秋案而对汤大为不满,他是绍兴人,又负有声望,秋瑾被捕后,张曾扬曾征
      询过他的意见,而他的意见是不利于秋瑾的。 
      
          舆论当然也不会放过旁观的“看客”,署名“佩韦”的《致浙省绅界书》,责
      备他们“不敢异议,是不惟无义气,无热血,亦且胆小如豆,胆小如粟矣。是天下
      可鄙可怜之人”。
      
          以“主持清议为天职”的报馆,连篇累牍地发表《浙绅之对于党狱》、《责难
      浙绅篇》、《对于秋瑾被杀之意见书》、《敬告当道诸君》、《敬告浙抚张公》、
      《敬告全浙士绅》等评论,  面对专制政府“杀我无罪之同胞”,他们发出了“湖
      山虽好,倘蔽以黑幕之云,则一转瞬间,  秋雨秋风愁杀人之天耳!”的慨叹。 
      
          江苏省教育总会发出《致浙省议长议绅谘议官学界诸君询问绍案公论书》,强
      调“庶政公诸舆论”,“官民共负责任”,反对无罪杀戮,谴责告密、赞从和虚与
      委蛇的行为,严正指出:“敝会未经调查,窃以报馆为舆论之代表,其所记载容或
      有一二传闻失实,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凡诸陈说,非为一人,为全体也;非为
      浙江,为天下也。”
      
          安徽旅沪学界同人发表《论浙狱公启》说:“上海各报,平时著论,尚有宗旨
      不合议论,不能画一者,对于此案,则众口如一,亦足以见公是公非之所在矣!”
      “虽在雍正、乾隆年间,先后大兴文字之祸,号为野蛮专制者,尚未闻有不由刑部
      定罪,即可妄杀之事。”并提出由各省学界联名向北京控告,为秋瑾昭雪或由上海
      各报先行发起。
      
      
      
          1908年2 月29日,《神州日报》刊出记者《公祭秋女士大会述闻》。10月20日,
      《杭州  白话报》刊出《各地绅商对于秋瑾墓案之评论》,转载了10天前上海《新
      闻报》有关浙江当局试图毁平秋瑾墓,严拿徐寄尘、吴芝瑛等的消息之后,“沪地
      商绅大动公愤,连日会议”,10  月13日,“江苏绅士上书江督,力争此事,由江
      苏省教育总会沈友卿、太史同芳领衔。” 
      
          “明夷女史”的《敬告女界同胞—为浙江明道女学堂女教员秋瑾被杀事》一文
      则给予  秋瑾之死极高的评价: 
      
          至于以国民之权利、民族之思想,牺牲其性命而为民流血者,求之吾中国四千
      年之女界,秋瑾殆为第一人焉。则秋瑾之死,为历史上放光明者,良非浅鲜。
      
          今则以巾帼而具须眉之精神,以弱质而办伟大之事业,唤起同胞之顽梦,以为
      国民之先导者,求之吾中国二万万之女界,秋瑾又为第一人焉。人皆谓秋女士之死,
      阻我女界之进步,而不知适所以振起二万万人之精神也。则秋瑾之死,为社会之影
      响者,尤非浅鲜。
      
          面对屠夫的凶残、看客的冷漠和“人血馒头”的愚昧,这是我们在秋瑾被杀害
      之后那个黑暗岁月所看到的一线亮色,或许稍可告慰英灵于九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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