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马:众生平等与景阳冈打虎(三)
      
          但不管怎样,结果是武松打死了老虎,不是老虎吃掉了武松,根据人间“成则
      为王,败则为寇”的逻辑,武松就应该领受吃香喝辣、披红挂彩的殊荣。
      
          打虎归来的武松先是被安排到冈子附近一富裕农民家歇卧,越明日天亮,便受
      到了景阳冈周边地区的居民众星捧月般的拥戴。酒足饭饱后由各村镇选出的代表将
      缎匹花红挂与武松,接着在县政府特派人员的簇拥下,由四个青年农民用一乘凉轿
      抬了武松,当然忘不了将已死的大虫扛在前面,浩浩荡荡,开赴阳谷县来。
      
          当县政府的首席负责人将各基层募捐来的千贯赏钱递给武松时,这个以残忍著
      称的粗鄙英雄竟变得拿腔拿调起来:“小人托赖相公的福荫,偶然侥幸,打死了这
      个大虫。非小人之能,如何敢受赏赐。”可当知县现场封他为步兵都头时,打虎英
      雄倒头便拜:“若蒙恩相抬举,小人终身受赐。”从此,这个清河县的地痞无赖,
      这个涉嫌故意杀人并正遭通缉的犯罪嫌疑人被正式录用为阳谷县的陆军最高指挥官,
      完成了一个由社会闲杂人员向国家公务员的凌空一跃。
      
          尽管这看起来极不公平。因为在老虎被打死以前,也曾吃掉“三二十条大汉性
      命”,但并没有见老虎披红挂彩。相反,在遇见武松以前,它依然一个人在冈子里
      走来走去,甚至连温饱问题也没有解决。除了上帝封它的“百兽之王”这个荣誉头
      衔外,这个食物链顶端的领袖不用说工作秘书,甚至妻子儿女牺牲时也不在身边。
      否则,到武松伤及它的性命之际,至少有个人可以报警,或留下生平见证,封个
      “烈士”或“森林卫士”什么的。
      
          但没有。事实是武松享受着千载以下的英雄美名,而这个为保卫自己的家园而
      英勇献身的老虎却成了愚蠢、无能的代名词。看哪,这个据说是“森林里的王”竟
      然被一个饮酒过量的中年男人用拳头打死了;而他的敌手,一只“吊睛白额大虫”,
      除了“一扑,一掀,一剪”三招外,一无所能。这就是被无数电影电视以及文学教
      科书所反复吟诵的主题。
      
          此案就这样被铁定下来了,而且看不出老虎有翻供的可能。除非人类的文明能
      真正摆脱自大和狂妄,进化出一种高尚、无私的“绝对精神”。我想,只有借助这
      种来自上天的辉光和荣耀,人类才能走出自我的泥淖,走向一片和谐、智慧的“澄
      明之境”。实际上即使在一部充满暴力和江湖无赖气息的古典小说中,仍然有一丝
      丝神启式的草蛇灰线透露给世人:耶稣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
      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
      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而武松最后的结局,是被包天师的玄
      天混元剑砍断左臂—注意,正是这只左臂首先揪住大虫的顶花皮—未尝不可看作是
      这神启的应验。失去左臂的废人武松最后散尽资财,在六和寺出家终老,是上帝有
      意让这个心性亵慢的人学习谦卑。至于老虎,我一直对它心怀敬重。我认为它是在
      动物反抗人类的历史中最负盛名的悲剧英雄,它的无辜受辱使我常存愧疚。我认为
      它是为捍卫自己的领土和尊严而死的,它的死比泰山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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