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克礼(5)
      
          “统一”为名,“分裂”为实
      
          ——对“邦联制”的拷问
      
          2001年7 月7 日,国民党公布了政策纲领草案的“邦联”说帖,把国民党的大
      陆政策定为:依循国统纲领,在“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识基础上,追求
      两岸和平稳定关系,并且在台湾优先的前提下,推动阶段性的“邦联”来迈向统一。
      国民党主席连战在新书《新蓝图、新动力──连战的主张》中也首度提出未来两岸
      的融合方向,指“邦联制”是“值得考虑的构想”,在新世纪以新思维为两岸中国
      人打开一扇“机会之窗”。
      
          按照连战的说法,两岸关系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也是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当政
      者不能永远躲躲闪闪,必须负起领导责任,不能言行不一,前后不一。他强调,一
      个和平与建设性的两岸关系,不仅有利于台湾和大陆,也可以对国际社会尤其是这
      个区域的繁荣做出重大贡献。
      
          连战还提出突破两岸当前僵局,必须要坚持“一个理想”,认清“两个现实”,
      依循“三条轨道”。所谓“一个理想”,即:“中华民国”大陆政策的最高目标在
      于追求中国最终能在民主、自由、均富的前提下达成统一,而未来两岸融合的方向,
      “邦联制”是值得考虑的构想,因为既可维持两岸迈向统一的方向,又可保留两岸
      在各自体制下合作发展的空间;所谓“两个现实”,即两岸关系的对等和民主;所
      谓“三条轨道”,即和平、发展、交流。
      
          在连战看来,未来的两岸关系应该出现这样的图景:“中国人不打中国人”,
      让世人看到一个没有炮声、烽火的台湾海峡;“中国人帮中国人”,让世人看到双
      方善意的交流与合作,诚意的互信和互利,以达双赢并进而和亚太地区形成三赢局
      面。
      
          “邦联”说帖一公布,引起世界舆论的关注。因为这毕竟是在统独问题上与民
      进党争执不休的国民党提出了一个可供商讨的有关“统一”的蓝图,表明他的“统
      一”理想,这与民进党是截然不同的。
      
          作为中国研究台湾问题的专家,余克礼对这一问题的表态是相当温和的。他对
      国民党推动两岸统一予以肯定,理解国民党的“良苦用心”。他看到,国民党所以
      提出“邦联制”,有其现实考量,因为国民党反对“台独”,但在当前岛内“台独”
      势力气焰嚣张的情况下,基于选举的现实,还不敢直接明说统一,“邦联制”可说
      是在政治压力下的“折衷方案”。他认为连战的“邦联制”内容有两点与国际上认
      知的“邦联制”有所区别,一是国民党强调此为“过渡阶段”,二是“最终是走向
      统一”。
      
          “邦联论”的构想最初是由原来“陆委会”组委苏起和和国民党大陆事务部主
      任张荣恭在1999年8 月提出的。但当时连战在台湾领导人选举的最后关头并未提出
      邦联制的主张,主要是担心激化统独矛盾。
      
          国民党“邦联说帖公布后不久,国民党计划将‘邦联’纳入其政策纲领,以作
      为连战出任党主席后具体推动‘连战路线’的第一步,与李登辉的大陆政策相区别。
      但余克礼奉劝连战最好还是不要将‘邦联制’列入党纲,因为可能会像民进党将‘
      台独’列入党纲一样,未来在两岸交往和处理两岸政策时,容易处于被动并且缺乏
      弹性,可能会有后遗症,对两岸统一并不一定有助益,而且目前两岸统一模式还在
      讨论阶段,国民党应该先做深入的讨论。
      
          余克礼对“连战说帖”的温和谈话在海外引起了一定的误解,认为大陆有可能
      认同两岸以“邦联制”统一。余克礼坦率地告诉世界:两岸统一,邦联制不可取。
      
          当今世界的国家结构形式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单一制和联邦制。单一制是
      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单一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而联邦制是由若干具有相对独立
      性的地区作为成员单位联盟而成的国家结构形式。两者的区别十分明显:第一,在
      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是由中央政府设立的,在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是由各成员
      单位协议建立的,各成员单位往往先于联邦政府而存在;第二,在单一制国家,地
      方政府的权力是中央政府授予的,中央政府可以单方面规定地方政府的权限,地方
      政府必须服从中央政府所代表的最高国家权力,在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与联邦成
      员政府的权力划分由联邦宪法作出明确的规定,双方都不能单方面任意变更,对宪
      法的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和批准;第三,在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可以变更地
      方政府的疆界,在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不能任意改变各成员单位的疆界。
      
      
      
          在这两种形式之外的不太普遍的国家结构形式,是邦联制。它是由若干个各自保
      留独立主权的国家建立的国家联盟。
      
          联邦制和邦联制都属于复合制,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联邦制国家的成员
      单位没有独立的主权,不具有国家的地位;而邦联的成员单位仍是独立的主权国家。
      二是在联邦制下,联邦宪法和法律是全国性的最高法,联邦中央政府拥有最高国家
      权力,可以直接对各成员单位的人民直接行使权力;在邦联制下,虽然也设有各成
      员国派出的代表组成的中央机关,根据各成员国的明确委托行使某些权力,但它的
      决定是协商式的,只有经所有成员国政府认可后才具有约束力。三是邦联各成员国
      人民没有共同的国籍;联邦制国家中各成员单位的人民具有统一的国籍。四是邦联
      不是国际法的主  体;而联邦是国际法的主体。由此可见,邦联制显然违背“一个
      中国”原则。余克礼说,邦联制是两个以上主权国家的联合,从本质上讲不是一个
      统一的国家。台湾怎么能作为一个国家和中国主体部分签协议组成一个松散的国家
      联合?“这不是统一,而是分裂”。 
      
          中央政府负责对台工作的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声言反对邦联制。因为,第
      一,不符合我国历史传统。我国自秦汉以来,一向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第
      二,不符合我国基本国情,不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政治稳定、地区协调。台
      湾历来就是我国一个省,如果以台湾作为一元,祖国大陆作为一元,实行“联邦制”,
      容易引发新的矛盾,留下隐患。这种统一模式并不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好办法。他指
      出,“一国两制”仍然是最好的两岸统一模式。后来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在外交部
      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正式拒绝“邦联制”,验证了余克礼的判断。
      
          海外分析家认为,在台湾问题上,说余克礼掌有相当的发言权是过分了些,但
      如果说他对决策层有着相当的影响力,那倒是恰如其分的。他不但是社科院台研究
      所的第二号人物,还兼任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中国亚洲太平洋学会理事、全
      国台湾研究会理事等职,与在台湾问题上同样具有影响力的许世铨、李家泉、辛旗、
      李亚飞等一样,成为中国大陆台湾问题研究队伍中的重量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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