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美院的学生对我总是很尊重和感激的,他们上人体课都要求我做他们的人体
      模特,我也因此成了美院优秀的人体模特之一。
      
          我在美院的收入是每天25块钱,做了两个月的人体模特,有了一些积蓄后,
      我就离开了那儿,尽管我也很喜欢这个职业,喜欢这里的老师和同学,但我知道
      这并不是我的追求,我必须尽早离开它,去做我喜欢的事。那便是唱歌。
      
          我在朝阳区八里庄附近租了间平房,安顿下来后,就跑到音乐器材商店买了
      一把吉他,又去服装店买了身像样的衣服,经过简单的武装后,我抱着吉他来到
      了地铁口,正式做起了一名地铁歌手。我这样做,并不表示我是一个胸无大志的
      人,我也想成为一名签约歌手、当红歌星,让歌声传遍中华大地。但是就目前这
      种状态,我是不敢往深处想的。我只能从最低极的地铁歌手做起。
      
          地铁口给我的最初印象只是匆忙,来来往往的人总是脚步匆匆,他们要么从
      这个城市的肚子里钻出来,要么就是钻进去。我不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来,也不
      知道他们将要向何处去。
      
          这些都是匆匆过客,他们中有些人我可以经常看到,也有的人或许只能见这
      一面,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了。
      
          只有一个人能坚守在这儿与我长期相伴,她就是在地铁口乞讨的老妇人,从
      我来到这个地铁口唱歌那天起,就看见她一直跪在那儿打恭作揖,向人乞讨,我
      不知道此前她已经在这儿“工作”了多少年,更不知道她明天还会不会留在这儿
      继续陪着我。
      
          我觉得她很可怜,不知她有没有结过婚,有没有子女,是子女没有赡养能力,
      还是子女不孝,把她看成了累赘不管她?总之,一个人老无所养,只能靠别人的
      施舍了此残生,的确值得同情。
      
          有一次,我见老妇人的生意不太好,在那儿跪了一天也没有多少进账,就往
      她的盘子里扔了1块钱硬币,老妇人听见当啷一声响,抬头见是我,便冲我笑了
      笑说:“大兄弟,你在这儿讨钱,我也在这儿讨钱,大家都不容易,你还给我什
      么钱呀!”
      
          这位年纪比我妈还大许多,却谦虚地把我称做“大兄弟”,老妇人的那句
      “大家都不容易”,其实是挺幽默的一句话,可我听了不知怎么鼻子一酸,差点
      流下了眼泪。是啊,大家都不容易,说不定我在同情她的时候,她也正在同情着
      我呢。
      
          能在这儿做自己喜欢的事,是我多年的梦想,这种追求难道是一件值得别人
      同情的事吗?况且,同情我的又是这样一位其实更值得别人同情的老妇人?我有
      些茫然,不知道自己的选择究竟是对还是错,是我人生的进步还是一种倒退。
      
          来北京后,有人告诉过我,你的声音太像齐秦了,没自己的特色,这样是红
      不起来的,我没怎么理会他。这东西不是我选择的,它长在我身上我总不能连自
      己都不喜欢它吧,我从来不否认我特喜欢齐秦的歌,但我对音乐对生活有自己的
      态度和理解。
      
          我将来不一定非要走红歌坛,这种愿望对我来说从来就没有过特别强烈的时
      候,我只喜欢水到渠成的东西,做自己喜欢的事,并且努力把它做好,能否得到
      别人的肯定、能否成为著名歌手并不重要。我有我自己的梦想,我只是喜欢唱我
      想唱的歌,即使只能像现在这样坐在地铁口抱着一把吉他自弹自唱,我也无怨无
      悔。
      
          纽约是个艺术的大都会,据说那里的很多街头艺人都是技艺超群,完全可以
      上卡耐基音乐厅去演奏。但为什么他们会在街头或地铁站里表演呢?说白了就是
      一种生活方式。
      
          是的,我喜欢这种感觉,就像崔健的一首歌中唱的那样,“这个感觉真让我
      舒服,它让我忘掉没地儿住”。
      
          这个感觉真让我舒服,它让我忘掉了生活的烦恼与忧愁,对我来说,生活中
      除了唱歌我找不到任何乐趣,唱歌就是我的生活,我的精神,我的物质,我的生
      命,我的天使和地狱。
      
          当我坐在地铁口或地下通道弹着吉他唱歌的时候,我感觉我是世界上最幸福
      的人。我的歌声与众不同,它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这些目光从不同的角度注视
      着我,它们或是游移的,或是专注的,我能感觉到很多同样寂寞的心在聆听,这
      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在地铁口唱歌,除认识那位老妇人外,我还结识了一位新朋友。
      
          他是搞摇滚的,因为在家排行老五,所以大家都叫他小五。小五是山东人,
      今年20来岁,虽然年纪与我相仿,但“北漂”的历史却比我长得多。搞摇滚的
      人打扮得都比较有个性,他头发极短,耳朵上戴了四个耳钉,其中一个戴在耳廓
      上,左鼻还戴了一个银色的鼻钉。他住在树村,树村是个摇滚村,那儿聚集着一
      大批像小五这样有志于献身摇滚事业的人。
      
          与小五相识的过程,说起来挺有意思。一天,我正在地铁口唱歌,小五下了
      地铁从地铁口钻出来听到我的歌声便停住了脚步,他站在我的面前三四米的地方,
      听了足足半个小时,然后便慢慢地向我走来。
      
          走到我的眼前,他开始掏口袋,我知道他是想赏我几个钱,便装作没看见的
      样子继续唱我的歌。平时我就是这个样子,当有人给我掏钱时,我都会装作没看
      见,只等他们把钱放到我面前的盘子里,我才会冲他们笑一下表示谢意,然后继
      续唱我的歌。我从来没把自己当成乞丐,所以从不对给我钱的人低三下四,我是
      个流浪艺人,虽然穷,但我是有尊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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