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孩子不说
      
          所有乱伦的受害者中有90% 的人永远不会把所发生的事或自己正在经历的事情
      告诉任何人。他们之所以保持沉默,不仅是因为害怕自己受到伤害,在很大程度上
      也是因为害怕让父母陷入麻烦会拆散家庭。乱伦也许是可怕的,但想到要为毁坏家
      庭负责则更加可怕。对家庭的忠诚是多数孩子生活中一种难以置信的力量,不管这
      家庭是多么污浊。
      
          康尼—36岁,一位红发的、很有生气的大银行信贷员,就是一个典型的忠于家
      庭的孩   
      
          子。她对伤及自己父亲,失去父爱的恐惧要大于为自己寻求帮助的愿望。
      
          回首过去,我意识到他对我为所欲为。他对我说,如果我把我们做的事情告诉
      任何人,家就完了;母亲会把他赶走,我就不会再有爸爸了;他们会把我送到收容
      院去;家里每个人都会恨我。
      
          那些乱伦的家庭常常会遭到解体的命运。无论因为离婚,还是其他司法程序,
      或是把孩子从家里送走,以及丢人现眼的巨大压力,许多家庭在乱伦曝光后都不能
      存在下去。即使家庭的解体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孩子也总会觉得要为这种解体承
      担责任。这又大大增加了他或她原本已经极其沉重的情感负担。
      
          信用差距
      
          受到性虐待的孩子很早就认识到,他们的信用同自己的侵害者相比简直不足挂
      齿。父母是酒鬼、长期的无业游民,或有暴力倾向,这都没有关系,在我们的社会
      里大人几乎总是比小孩儿可信。如果父母在生活中已经有了一定的成就,那么这种
      信用差距就会扩展为鸿沟。
      
          丹,45岁,一位航天工程师,从5 岁起直到离家上大学时为止,一直遭到父亲
      的性虐待。
      
          甚至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根本不能把父亲对我干的事告诉任何人。母亲
      完全为他所支配,我知道过100 万年她也不会信我的话。他是做大买卖的人,结交
      一切值得结交的人。你能设想我能让人相信,这位大老板几乎每天晚上在浴室里都
      让他6 岁的儿子为他干那种肮脏的事吗?谁会相信我呢?他们都会觉得我在陷害父
      亲。我根本不可能赢。
      
          丹陷在可怕的陷阱中了。他不仅受到性骚扰,而且受到的是同性别家长的性骚
      扰。这使他备受羞辱,也更加确信没人会听信自己的话。
      
          父与子之间的乱伦远比多数人所意识到的要普遍得多。这类父亲表面看来是异
      性恋者,但很可能为同性恋的冲动所驱使。他们非但不承认自己的真实情感,反而
      以结婚做父亲的方式压抑自己的同性恋癖。因为他们真正的性嗜好没有发泄的渠道,
      于是那压抑的冲动不断滋长,直至最后冲垮了自己的防线。
      
          丹的父亲对他的性攻击发生在40年前,当时乱伦( 以及同性恋) 笼罩在误解与
      神秘的面纱之中。丹像多数乱伦的受害者一样,觉察到寻求帮助是无望的,因为像
      他父亲那样拥有社会地位的人犯这种罪在人们看来是天方夜谭。父母,不管多么中
      毒,总是垄断着权力和信用。
      
          “我觉得恶心”
      
          乱伦的受害者所蒙受的耻辱是独特的,甚至很小的受害者也知道乱伦的事情应
      当保密。不管是否被嘱咐过要保持沉默,他们都能够感觉到侵害者的行为是见不得
      人的、可耻的。他们即使年龄太小不懂得性方面的事情,也明白自己是在受侵害。
      他们对此感到恶心。
      
          正像受到过言辞和身体虐待的孩子会产生自责一样,乱伦的受害者也会自责。
      但是,在乱伦的情况下,自责是同羞耻感交织在一起的。“全是我的错”这种信念
      在乱伦的受害者身上比在任何人身上都强烈。这种信念培植了强烈的自我嫌恶感和
      羞耻感。除了不得不设法应付现实的乱伦以外,受害者还要时刻提防不要被当做
      “下流、讨厌”的人捉住曝光。
      
          利兹十分害怕会被人发现。
      
      
      
          我当时只有10岁,但却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坏的荡妇。我真想把继父的事张扬
      出去,但又怕家里所有的人,连同妈妈在内,会因此而恨我。我知道每个人都会觉
      得我很坏。尽管我也觉得自己很坏,但对于在大庭广众面前成为坏人,却连想都不
      敢想,所以只能把此事深埋在心里。
      
          外人很难理解,一个为继父所逼与其发生性关系的10岁女孩为什么会有负罪感。
      自然,答案就在于孩子不愿看到自己信赖的人竟是坏人。总得有人为这些可耻的、
      屈辱的、可怕的行为负责,既然该负责的不可能是父母,那就一定是孩子了。
      
          卑鄙、邪恶、罪责难逃的感觉在乱伦的受害者身上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上的孤独
      感。无论在家庭内,还是在外界,他们都觉得自己是彻头彻尾的孤家寡人。他们认
      为没人会相信自己可怕的秘密,而且这一秘密在他们的生活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
      常常妨碍他们交朋友。这种孤独感反过来又把他们推向侵害者的怀抱,因为这是他
      们能得到关注的惟一来源,不管这种关注是多么邪恶。
      
          假如受害者从乱伦中还体验到某种乐趣的话,他或她的羞耻感便更重了。少数
      受害者成年后还能回忆起此种经历所带来的性快感,尽管他们曾为此感到困惑或尴
      尬。对这些受害者来说,此后要消除负罪感甚至更加困难。特蕾西实际上也经历过
      性高潮。她解释道:
      
          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我觉得快乐。这家伙对我干这种事真是该死,但我和他同
      样有罪,因为我喜欢这样。
      
          在此以前我就听过这种话,但此次听了仍然感到心痛。我把在她以前对别人说
      过的话又说给她听:
      
          喜欢这种刺激并没有错。你的身体按照生物学的程序设计,就是喜欢这种感觉
      的。但是对这种事有快感这一事实并不等于说他做对了,你做错了。你仍然是受害
      者。不管你的感觉如何,作为一个成年人,控制自己是他的责任。
      
          对许多乱伦的受害者来说,还有一条独有的罪:将父亲从母亲身边夺走。父—
      女关系的受害者常常谈起觉得自己像“另外一个女人”。自然,这就使她们甚至更
      加难于从原本有理由帮助她们的惟一的人—母亲那儿寻求帮助。与此相反,她们感
      到自己在背叛母亲,这又给自己的内心世界增加了一层负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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