觅得佳偶把婚结  夫妻同心很和谐
      
        我和史淑芳同志是1948年认识的。她当时是村妇女主任,年龄也就十五岁。当
      时各村的妇女主任经常到区上来开会,回去得传达上级精神,组织学习和生产工作。
      她年纪不大就能够担负这样的任务,这说明她的工作能力是很强的。我那时是区上
      的通信员,每次她们来开会我都为同志们烧炕、送水,接触的次数多了,自然就熟
      悉了。
      
        当时的她梳着两条辫子,脸很白净,个子有一米五十多,那个年代的女同志也
      没有太高的,普遍都是一米五十到六十之间。我由于儿时营养不良和遗传的原因,
      个子长到十八岁时也不过一米六十六左右。所以我最先觉得个头还是蛮般配的。她
      长得很瘦小,让我有种想保护她的冲动。我心中逐渐燃起了爱的火花,很想能和她
      组成一个属于我们的自己的家。对家的河网对于我这个从小没有感受到家的温暖的
      苦孩子来说要比一般人强烈一些。但是虽然我的心里有那个意思,还不知道她时怎
      么想的呢。这种事情时不能过于莽撞的。因此我一直在等待一个好一点的时机。
      
        记得那是1948年的冬天,区上象我这样的没有家的同志有三个,领导就让女同
      志替我们几个拆洗重新做一下棉袄。天赐良机呀,我的棉袄正是由一个区妇联干事
      和史淑芳她们两个人做。通过做棉衣,使她从更多的交谈中深入地了解了我的身世
      和经历。她很爽快地告诉我:“以后由什么缝缝补补的活尽管让我帮你做吧!”她
      还半开玩笑地说:“咱们都是革命同志嘛,不必客气的。”我从心底感觉到一股暖
      流。正是那几天,我也更多地知道了她的一些事。
      
        她的老家在辽宁省黑山县,她很小时母亲就去世了。幼年基本上都是在她姥姥
      家度过的。当时她姥姥家的经济比较宽裕。舅舅对她也很好。她的童年很幸福。后
      来她的父亲又娶了一个丈夫去世了的小脚女人。由于这个女人不能生育,性格很温
      和、善良,对待史淑芳象亲生女儿一样。她的父亲脾气不太好,但她继母凡事都是
      百依百顺的。就在史淑芳九岁那年,因为当时她的家乡生存条件越来越不好,她的
      父亲决定举家逃荒到黑龙江。当时一起走的还有她的叔叔一家。由于继母不能生育
      孩子了,她家只有她一个独生女,所以她的父亲有意过继她叔叔家的一个儿子。因
      此对她叔叔家也是非常照顾的。她的父亲是个有文化的人,基本没做过什么工。一
      般都是帮人算算帐,做会计工作。
      
        按说象史淑芳那样的家庭条件,是可以上学学文化的。但是因为她从小体弱多
      病,家里又很疼惜她,她的姥姥就因为怕她到黑龙江之后受苦,特地坐火车来看过
      她,还准备如果外孙女过得不好就再把她领回自己身边。她的姥姥看到她继母对她
      特别好,后来也就放心了。临走时还给她留下了不少零花钱。正因为家里人对她的
      “娇惯”,她经常早晨睡懒觉不愿起来,所以错过了儿时上学的机会。但她的个人
      能力还是很突出的,她的记忆力好,有组织能力,被村里发现并认可后,十四、五
      岁就当上了妇女主任。每次到区上开会都能把会议精神传达得很详细,组织学习和
      劳动的成绩也很突出。
      
        在她身上发生的一件事让我更增加了对她的认识和好感,事情是这样的――
      
        在她十一岁那年,由于当时的社会很动荡,赚钱养家很吃力,而且她家和她叔
      叔家加起来有十来口人。为了解决叔叔家的吃粮问题,她的父亲竟把她许配给一个
      地主家的儿子。作为订婚彩礼,地主家给她家送去很多的粮食,并许诺在还没成亲
      的几年里,每年都会送粮食给她家。她的父亲就用这些粮食供养着她的叔叔一家。
      这件事她很恨她的父亲,这使她意示到终究她还是女孩,父亲竟然用她一生的幸福
      来换取一时的温饱,而且她事先丝毫不知情,事后也只有服从的份,不容她反抗。
      
        幸亏后来她开始在村里做妇女工作,每次开会的中央精神也使她逐渐树立信心,
      坚决不能屈服旧社会的婚约。她背着她的父亲,私下里通过组织向那个地主家提出
      解除婚约。那时已是土地改革之后,地主也不敢违背政府的意思,只好同意了。后
      来才知情的她的父亲非常生气,埋怨她做出的这个决定,还赌气说:“我看你日后
      能找个什么好人家!”
      
        从这件事上,足以看出她的主见和自己寻找幸福的决心。
      
        1950年,我去依安县文化校学习,放寒假时我就在区上呆着(因为没有家),
      这时区妇联主任阚秀芳通过和我谈天,知道了我的想法。我也问她觉得我和史淑芳
      合不合适,她说依她看挺合适的。而且她可以从中撮合这门亲事,找机会同史淑芳
      谈。刚开始史淑芳是不同意的,但后来通过各方面了解和对我的观察,她觉得我虽
      然是苦孩子出身,但个人很有前途,也很上进,就逐渐地接受了我,并提出两个人
      再深入地了解一下对方。
      
        1950年春节,借她在区上开会的机会,由阚秀芳把我俩找到一起,把事情谈清
      楚,继而把婚事就定下来了。这门婚事受到她父亲极大的反对和百般的阻挠。原因
      显而易见,我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连个家也没有,只能勉强养自己,还有就是他
      觉得我长得太瘦小,(她的父亲个子有一米八十)不能保护和照顾他的女儿。但是
      他最终还是拗不过他女儿,因为那时史淑芳已经认定无论多苦,都要和我在一起。
      她说她会和我一起努力,让我拥有一个真正的梦寐以求的自己的家,让我们的生活
      越来越好。
      
        我们结婚的时候,她的父亲还是不能接受我,一气之下他把女儿赶出了家门,
      而且不让亲戚们参加我们的婚礼。我真是不能理解,为什么他对亲生女儿这样呢?
      当时我觉得史淑芳太可怜了。都是为了我,让她受了这么大的委屈,让她结婚时都
      没有父母和亲戚的祝福。我在心中暗自发誓:从今往后,我一定要让我的妻子幸福,
      决不辜负她对我的这片心!
      
        结婚以后,我们并没有真正的家,为了今后的前途,各自都决定上学念书。我
      继续我在文化校的学习,上学享受助学金。我的妻子也想多学些文化,我非常支持
      她,她上学用我的代耕地出的钱,吃粮和烧柴由我叔叔往她的学校送。我俩都住校,
      只是在放假时才有机会见面,就这样坚持了二年多的学习。
      
        直到1953年末我们才算正式成家。在安家时我哥用马车送我们到镇子里租了间
      小屋,接了三十斤玉米楂子、一捆粉条,到富路买了五斤豆油,在富裕县买了一岭
      炕席和锅碗瓢盆,共计花了八十元。实在是很贫寒。我们只是简单地做了一套被子
      和一套外衣,其他都是以前穿过的衣服。虽然我俩白手起家,但是真的有了个属于
      自己的小家的心情还是无比兴奋和充满对未来的憧憬的。
      
        我的妻子通过二年多的学习,由于她记忆力好,学文化特别快,经常跳级,最
      后已经达到小学毕业的文化程度了。因为当时学校教师很缺乏,她又有一定的能力,
      学校决定让她代一段课,负责一到四年级的教学工作。她当时的热情很高,教得挺
      好,学生们也很爱戴她。这期间我也通过了在黑龙江省行政干校的学习,转交给省
      人民银行分行,转业分配到了富裕县支行,开始了一番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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