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瓜山上的“打”滚匠
      
                四过手续:一路“打”进地狱
      
          1 990 年的春天很快就过去了。
      
          等到满山的油菜花凋谢了的时候,王一已经结束了他的叮咚生涯,因为他在
      珍珍手里翻了船,乘客又大多是本地的乡民,认熟了他,卫黄路上不可能再有他
      的“业务市场”了,此其一;其二,教他摸包的师傅即那位堂主一连几天没见王
      一上缴“规费”,便在某天晚上命令几位打手将王一捉到“大堂”中央,双膝着
      地跪在堂主面前交待问题。在打手们一顿雨点般的拳打脚踢后,鼻青脸肿的王一
      不得不将他是如何翻的船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堂主。他哀求道:“师傅,那条路上
      的人都认得我这张脸嘴了,你重新安排我的‘工作’吧。”
      
          堂主略一思忖,皮笑肉不笑地说:“你既要当强盗,又要发善心,世上哪里
      有两全其美的事情?”他鼻孔里哼了一声,“好吧,我重新安排你的‘工作’。
      从明天开始,你龟儿子去摘夜明珠(盗窃),到血盆(抢劫)里去练练胆量。我
      警告你,再有发善心的事情发生,小心我下了你身上的零件(生殖器)。”
      
          于是,结束了三只手生涯的王一,跨进了一个更危险的行业:盗窃、抢劫。
      跟过去在卫黄路上的“钳工”技术比起来,现在摘夜明珠和在血盆里抓饭吃,来
      钱更快、更直接。干这一行需要的不是耐性,而是穷凶极恶,是心狠手辣。
      
          1 995年6 月13日,王一被警方抓获。
      
          导致王一掉脑袋的并不是他的盗窃与抢劫。因犯盗窃罪,他被判处有期徒刑
      十二年;因犯抢劫罪,他被判处无期徒刑。按刑律,他被合并执行无期徒刑。
      
          然而,当判决书下达不久,王一却自己一头撞开了地狱大门。
      
          1996年1 月10日下午四点多钟,一位叫作张某的新犯刚一关押进看守所,
      已经操练成了牢头的王一立刻命令张某靠墙而立。
      
          王一开始对新犯进行“皮肉教育”了。
      
          等到值班民警发现时,新犯张某已经奄奄一息了。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张某
      停止了呼吸。
      
          1996年12月14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6)
      第2 51 号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一死刑;
      
          1997年8 月2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川法刑一终字(1997)
      第309号刑事裁定书,决定对王一执行死刑。
      
          1997年8 月下旬的某天夜晚,我见到了死囚王一。
      
          王一是壳子客。四川方言里的壳子客,包含了说大话和喜欢说话两层意思,
      王一应该属于后者。
      
          我是第一次看到一个死到临头的死刑犯一副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样子。
      
          王一不要求留遗书,我也没有打算给他写遗书的想法。在我为另一位死刑犯
      写遗书的过程中,因一会儿取稿纸、一会儿吸墨水等缘故,我多次路过关押着王
      一的那道死牢大门,每次都听到他高谈阔论的声音。我觉得很奇怪。这种奇怪源
      自于我对一般死刑犯的看法:在生命仅剩十多个小时就结束了时,不说胆战心惊,
      至少也应该心事重重吧。抱着这种“奇怪”的心理,我挤进了死牢大门。我之所
      以用“挤”字,是因为在王一周围,围着他坐了一圈看守所的服刑犯人,他们正
      聚精会神地听这位死囚的“最后遗言”。守护在大门口的管教干部,出于人道,
      也允许死刑犯“说完心里话”,明天上午痛痛快快地上路。
      
          王一谈的,是他那些盗窃、抢劫的过程,是他自以为是的英雄壮举。每每说
      到激动处,他就想站起身,急得旁边照看他的犯人慌忙按住他的肩头,指着他身
      上的脚镣、手铐,说道:“只准嘴巴说,不准身子动。”
      
          “同改(共同改造),放心。”王一一脸的豪气,“本人懂事得很,绝不给
      同改们添一丁点的麻烦。”接着,他又激动地说起来。当他说到以牢头的身份在
      狱中称王称霸时,他的一张脸顿时发出了红光,“老子把张某‘医’得服服帖帖
      的。”他兴奋地说,“到后来送医院抢救时,管理(民警)问他是哪个打的,他
      狗日的还不敢说出我的名字。”
      
          “你真的划不来,”一位照看他的犯人惋惜地说道,“把自己的钵钵(脑袋)
      都搞飞了。”
      
          “同改,话不能这样子讲。”王一一本正经地说,“人嘛,到哪座山头唱哪
      首歌。‘医’他的时候,没想到张某不经整,一下子就洗白(死)了。”
      
          我觉得面前这位死刑犯是一个“人物”,在他故作嬉笑的背后,肯定会有许
      多生活内容。于是,在耳朵里塞满了他的“英雄壮举”后,趁一个他不说话的机
      会,我“无意”地抛了一包高档香烟给他。
      
          他先是一愣,继而感激地望着我,朝我竖起大拇指,说道:“哥子,你很社
      会(义气、懂事)哟。我二世投胎到好人家,一定好好报答你。”
      
          我紧紧抓住这个机会,启发他:“你自己说‘二世投胎到好人家’的哟,说
      明你还是想当好人嘛。”我又说,“你在犯死罪以前,想来还是做过好事的哟。”
      
          “哥子,算你说对了。”王一猛吸几口烟,说道:“我还是当过一回好人的。
      那时候,我只有十九岁,还在做叮咚……”
      
          于是,在1997年8 月下旬的某天夜晚,我听到了一个在艳丽的春阳下发
      生的美丽而伤心的故事。
      
          也就是从这个故事里,我看到了壳子客王一眼睛里闪现出的宛如金黄色的油
      菜花般的人性光芒。他非常平静地述说这个故事,语音里没有任何的抑扬顿挫。
      最后,他居然幽幽地叹了口气,幽幽地说道:“不知道她现在的生活如何,是不
      是还像过去那样穷?”
      
          我看着一脸平静的王一。我仿佛看到了遥远的黄瓜山上那漫山遍野的油菜花,
      也仿佛看到了三月的艳阳细细地筛落到丝丝缕缕的薄风里。我奇怪自己为什么会
      有这种感觉。
      
          次日上午,死囚王一被执行了枪决。
      
          后记
      
          为了写作这篇文章,为了核实那卷布带的真实性,在一个阴云低沉的下午,
      我特意乘车到郊区,找到一位同学的母亲,在一阵必不可少的拐弯抹角后,我扭
      扭捏捏地提出了这个“细节”。
      
          没料到,同学的母亲大大方方地说:“有,我前些年还在用。”她说,“我
      小时候看到母亲用月经带,里面要装柴灰;等到我们用时,就夹纸。你说的那个
      东西,可能是夹纸的。不过……”她怀疑地望着我,“现在还有年轻女娃娃用这
      种背时的东西呀?”接着,她点点头,“除非家里穷的没办法。”
      
          返回的路上,我坐在汽车里,浸入一种莫名的隐隐的忧伤之中。我似乎又看
      到了那座金黄色的油菜花顺坡流泻的黄瓜山,在一片暖色里,一位年轻的死囚戴
      着手铐、拖着脚镣,以一种让活着的人们感到无限伤心的方式,悲哀地结束了自
      己的生命。
      
          不知道那位女大学生能不能读到我这篇文章?如果有机会读到本文,请通过
      出版这本书的出版机构转告我的联络方式。我将亲口告诉你:后来成为死刑犯的
      王一的罪恶,是应该诅咒的;但请你相信,在1990 年,在那个春阳如歌、菜花
      浅唱的季节里,当年的叮咚王一对你的资助,是不求任何回报的。
      
          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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