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空中黄源
      
          文/ 王嘉军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人们急需了解各类信息,声讯电话服务随之应运而生。1989
      年建立的深圳160 人工信息咨询台,是全国最早的声讯台。目前,声讯电话信息服
      务已从简单的信息查询发展到多种形式服务,日益成为社会大众的重要咨询渠道。
      
          但是近些年来,人们在感受声讯台便捷服务的同时,声讯台的不规范服务,给
      个人、社会、家庭带来了严重危害。据了解,在我国其他省市也或明或暗地存在着
      类似这样的色情声讯台。
      
          翻开一些报纸杂志,很容易看到大量的声讯台广告,按照广告,记者随便打通
      了山东省济南市一家声讯台的电话。
      
          电话接通后,首先听到欢迎拨打某某声讯台的提示音及其收费标准,然后是持
      续将近20秒的音乐,接着,电脑提示进入声讯台的“特别推荐”。每说一句,就有
      数秒钟的音乐。到进入心理测试栏目,最少需要七八分钟,而此时却已花费将近10
      元的电话费了。一些声讯台采取这样的手段无非是为了延长用户通话时间,赚取更
      多的信息费,而用户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上当、挨宰。有的声讯台以解答两性健
      康、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名,实际上是用各种诱惑性词语设置“桃色”陷阱。诱惑
      不谙世事的少男少女。据调查,拨打声讯电话的每3 个人中,就有1 个是中小学生。
      
          声讯台出现了一系列问题,那么,谁来承担对声讯台的监管责任呢?
      
          记者拨通了山东省电信安全保卫部的电话,得到的答复是:声讯台的服务内容
      是否合法,要由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来管,他们管不了。他们与声讯台的关系就是每
      月督促声讯台交线路租赁费。
      
          记者又拨通了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的电话询问,声讯台是不是归他们管?
      省通信管理局一方面承认对声讯台有监管职责,一方面又表示管不了声讯台的色情
      信息服务。当记者对这种自相矛盾的回答提出疑问时,省通信管理局的人却避而不
      谈了。
      
          那么申办声讯台要经过什么样的审批程序,有什么要求呢?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梁作军处长说:
      
          “建声讯台,新规定是100 万元人民币资金额度限制,具备经营场所,负责人
      的情况、法人的情况、经营的业务范围、内部的管理制度、相关的资费都得确定才
      能经营。”
      
          梁作军处长说,问题大都出在一些审批合格后正式经营的声讯台,将通信部门
      租给他
      
          们使用的通信线路,私下转租给多个所谓的“分台”,定期收取管理费。这个
      分台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黑台,属无证经营。很多黑台为了谋取高额的声讯服务费,
      往往向社会提供带有色情性质的声讯服务,这些低级庸俗下流的信息无疑是社会毒
      瘤,尤其对青少年的毒害非常大。
      
          声讯台的收费方法与普通电话有什么区别呢?他能赚钱的价差在哪里呢?
      
          例如天津这家提供色情信息的中塔声讯信息台,每分钟电话费是一块二,减去
      每分钟最多两毛钱的市话费,再减去电信部门的代办服务费、线路租赁费,声讯小
      姐1 分钟1 毛钱的话费提成,以及声讯台的日常开支费用,还有至少每分钟6 毛钱
      的费用装入了声讯
      
          台老板的腰包。10万分钟就是6 万元的纯利润。为使声讯台能更好地为公众服
      务,电信管理部门规定:私人有线电话拨打声讯台,每部话机每月声讯话费封顶在
      30到50元之间。而一些声讯台却想方设法地蒙骗声讯话费。当他们看到某部私人电
      话达到最高收费限额时,声讯台的小姐就会以电话声音不清楚等各种借口,请求消
      费者打声讯台的另一部分机。很多不知情的消费者往往认为还是同一家声讯台收费
      应当不变。这就中了声讯台的圈套,因为即使是同一家声讯台,每换一部分机,声
      讯话费就要从头算起。因此,许多消费者的私人电话费达到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也不
      足为奇了。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工程师黄平认为:“主管部门对声讯台的经
      营越轨行为监管乏力的重要原因,是因为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电信管理法》,而
      现行的法律中又没有明确规定对不法声讯服务的处罚措施。2000年颁布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涉及声讯电话的条款也不多,而且没有规定明确的处罚
      措施。发现问题后,对经营者只能采取警告、经济制裁、停台整顿这几种措施。”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京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声讯台的投诉一直比
      较多。这个问题反映那么长时间了,家长都那么呼吁,对家庭也好,对消费者也好,
      对青少年健康也好,它有这么大问题,怎么还让它堂而皇之地大做广告呢?现在怎
      么出了那么多的声讯台?雇了那么多人在地下接听呀?这最简单的,没利益能行吗?
      这个问题并不难治,但是长期就没人真正去管,根本原因在利益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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