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致命的诚信缺失
      
          文/ 潘多拉
      
          湖南湘潭市党政干部从银行、信用社贷款,用于个人做生意、买房子等私事,
      到期不但拒不还款,反而在“谁借钱越多,银行越怕他”观念的支撑下,对金融机
      构形成了事实上的威慑。这种情况在全国并不罕见,而湘潭市尤为典型。借债还钱,
      杀人偿命,在中国自古都被看成是“天经地义”的道理。以情势而论,银行、信用
      社是金融机构,是“有钱”的一方,而希望从银行、信用社借钱的个人是“缺钱”
      的一方。后者想借钱,前者可以借,也可以不借,所以两相比较,前者应该算是强
      者,后者应该算是弱者。尽管有人早已总结出“借钱的时候我求你,还钱的时候得
      你求我”的规律,但那主要说的是民间个人借贷,不适用于金融机构与普通老百姓
      之间的借贷关系。长期以来,作为“弱者”的普通老百姓要想从作为“强者”的银
      行那里借出个千儿八百,必须又是请人开证明,又是找人做担保,有时还得走一下
      不那么正规的渠道。而即便投资亏本,做生意失败,只要约定的还款期限一到,即
      便再叩头作揖向其他人借高利贷,也要争取把银行的欠款还上,否则银行一纸诉状
      告到法院,法警“呜呜呜”鸣着警笛开着警车到家里来抓人、搬东西,那可不是闹
      着玩儿的。
      
          可是湘潭市的情况典型就典型在这里。首先,借款人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党
      政机关、司法机关干部,他们向银行借钱,用不着像普通老百姓那样四处求爷爷告
      奶奶,相反,虽然银行有钱,但干部有权,“有钱”的一方好多工作需要“有权”
      的一方提供支持,于是别说“有权”的一方开了尊口,有时就是人家没有开口,
      “有钱”的一方也上赶着借给对方几万块钱做人情。到了该还钱的时候,麻烦出现
      了,“有权”的人很干脆,就是不还钱,而且也不是真的穷得揭不开锅,而是人家
      压根儿就没想过要还钱。态度好一点儿的,人家还设身处地为信用社着想,请信用
      社不要将他借款不还的情况上报市里。如果不报,他可以每年还1 万元利息,如果
      报了,他就彻底没法还了,“请信用社的同志权衡一下报与不报的利弊”。遇到那
      态度恶劣的,“我就是不在催收通知单上签字,看你们信用社能把我咋样!”要是
      普通老百姓,不用“看”就知道信用社、法院能把他“咋样”,但这些人谁也不是
      省油的灯,连堂而皇之地判决某某欠款者几月几号之前必须还钱的法官大人和法院
      院长,很可能自己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欠款不还者。你说,信用社和法院能把他们
      “咋样”?你要真把人家领导同志逼急了,谁来保证这一方水土的“安定团结”?
      
          最近有消息称,自今年7 月湘潭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清收党政干
      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不良贷款的意见》以来,通过送催款通知书、限期归还、诫勉谈
      话、停薪停职等措施,720 多笔、本息合计近900 万元久拖不还,经多次催讨且大
      多已过诉讼时效的贷款,都已归还到了银行和信用社;有多名党政干部和国家工作
      人员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归还自借或担保的贷款,已经被停薪停职。严格说来,此次
      湘潭市纪委、监察、人事、财政、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行动,共同向党政机关干
      部贷款不还的恶劣行径宣战,不能算是法治社会里的一种常态,而是带有一些计划
      经济色彩的“非常行动”。因为不是常态,所以这些做法在此时此地有效,在彼时
      彼地未必有效。正如判人家还钱的法官自己可能也是一个欠款不还者,从而使得法
      院的判决陷入难以执行的尴尬。如果在贯彻执行《关于清收党政干部和国家工作人
      员不良贷款的意见》的过程中,一些贯彻者、执行者自己也可能是欠款不还者,从
      而使得《意见》无法真正落实到位,真要到了这一步,请问还有什么办法?3 个多
      月过去了,湘潭市采取联合行动的结果,也只是追回了党政干部欠款的15% ,形势
      依然严峻,局面实在不容乐观。
      
          在所谓“诚信年”里,全国上下曾围绕如何建立和巩固诚信的问题展开大讨论,
      结果人们发现,社会是否诚信的关键在于政府是否诚信,而政府是否诚信的一个重
      要标志,就在于领导干部是否诚信。政府如果不讲诚信,今天吹东风,明天刮西风,
      朝令夕改,变幻莫测,企业和公民无所适从,惟恐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一夜之间
      化为乌有,于是被迫放弃长线投资,转而注重短期效应,甚至能躲就躲,能骗就骗。
      每个人都有用“大环境”为自己的“小行为”做掩护的本能,贪污受贿的说“现在
      官场都这样”,偷税漏税的说“现在企业都这样”,欠款不还的党政干部说“银行
      的钱就是我们的私人钱柜,哪有还钱的道理”,那么普通的债权人也大可振振有词
      :连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都这样,我欠这点儿钱算什么?正如中国先有洋务运动,
      接着有戊戌变法,再接着有新文化运动,当技术出现问题,人们寄希望于机制,当
      机制出现问题,人们寄希望于文化,然而当文化也出现问题,我们是否还有其他选
      择?难道只有等到遥远的那一天,中国最终培养起了高度成熟的诚实守信的文化传
      统,同时像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那样,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起完善的信用评价与监
      控系统( 机制) ,普通公民、公职人员和企业一旦有不良信用记录,就会造成经济
      活动和生活、工作上的极大困难之后,我们才能看到解决企业三角债、党政干部贷
      款不还、法院执行难等( 技术) 问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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