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销看国民心态
      
          文/ 童大焕
      
          浮躁像一股幽灵在中国大地徘徊。传销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影子,一面镜子。
      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传销传入中国开始,从自然生长到管理规范到部分合法再到全
      面宣布停止,再到此后直至今天非法传销转入地下乃至局部死灰复燃,其中经历了
      怎样的曲折婉转?作为营销方式之一种,传销在欧美一些国家是以自用为基础的,
      再通过口口相传向亲友、熟人推荐产品和服务。由于它减少了流通环节和广告,实
      行无店铺销售,减少了流通费用,这部分费用及合理利润就成为传销人员的利润。
      这样的以自用为基础的销售服务,通常跟暴利是挂不上钩的。这就是真正的“己之
      不欲,勿施予人;己之所欲,慎施予人”。而在我们这里,传销一开始出现,围绕
      着它的是是非非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它几乎一开始就是暴利的代名词。比如某著名
      公司的一块日常卫生用品,在其母国售价仅8 美分左右,以货币购买力水平计,也
      就相当于我们国内三四毛人民币,但这玩意儿在咱们这里的传销终端价值( 即消费
      者的最终消费价格) 却高达八九十元人民币,比人民币和美元的直接兑换价还要高
      出许多,相当于当时一般工薪阶层月工资收入的1/4 以上!还有,1998年4 月国务
      院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后,许多原来经工商部门批准的合法传销公司,转
      为店铺销售之后,其终端价格一般都经历了一个大幅度下调的过程。足见传销在中
      国,暴利是一种客观存在。
      
          而对于那些至今仍在地下活动的非法传销公司,参加者追求暴富的心理更是一
      览无余。过去,曾经有这样的非法传销公司,传销人员直言不讳地对人说:至于产
      品嘛,我们根本可以不去考虑,因为我们的目标就是赚钱!其骗钱的嘴脸一目了然。
      到今天,非法传销公司更是发展到了几千块钱买一张纸( 一个毫无价值的通信录) 、
      买一个概念中的发财梦的地步。
      
          非法传销公司的屡禁不止,且传销产品越来越从实用产品向虚无的“概念产品”
      发展变化,折射出的其实是国人按捺不住的浮躁心态。从上个世纪中叶开始的几十
      年里,国人的致富欲望被压抑得太紧太久,在现实生活中也被贫穷压迫得太久太痛
      苦,所以,致富的诉求一旦被释放,就宛如江河之决堤,不顾一切地一泄千里!终
      至摧毁了道德、法律和信用的堤坝!而在社会的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管理机制的变
      化跟不上时代变化的脚步,各种公平的、充分的致富机会又没有被足够地挖掘、发
      现和释放出来,再加上人们正处在由过去的熟人社会向将来的非熟人社会过渡的十
      字路口上,这一切的组合,使许多人变得饥不择食、不择手段。
      
          而传销文化中简单的人际关系和时刻不停的人生激励,又是我们的传统单位文
      化中至为匮乏的。可以说,在这一方面,传销是对微妙复杂的中国传统单位人际关
      系的某种反叛。许多教授博士都被卷入传销的旋涡,除了人人都有逐利的欲望,也
      不能完全排除上述的原。
      
          在历史巨变的社会转型期,一个公平竞争的社会机制远未建成,人们看到了太
      多的诚实劳动得不到合理回报,而老奸巨滑钻营苟且却往往飞黄腾达一夜暴富。这
      样的事例见得多了,又助长了人们的暴富心理和短期行为。所以,不光是在非法传
      销领域,即使在其他许多社会领域,也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在缺乏耐心的背后,
      其实是对我们的社会公平缺乏足够的信心。面对非法传销,毫不手软地打击自然是
      必要的。但是前面说了,传销只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国人浮躁、社会公平度不够、
      创造和致富机会不够多、传统单位文化的腐朽没落等等影子。与非法传销类似的问
      题,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还有很多。因此,就传销论传销,恐怕永远无法从根本上
      消除非法传销,因为土壤还在,割来割去也只是割韭菜。从更为根本的社会公平和
      政府信用入手,从改造我们的单位文化入手,改造自身和打击社会、经济领域中的
      一切非法活动,两方面双管齐下,才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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