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农民工
      
        撩开历史的纱幔,穿越时间的隧道,我在寻找:我在寻找一个群体;
      
        一个名字叫“农民工”的群体——
      
        他们,是我的老乡,我的可亲可敬的温州老乡。
      
        著名农村问题专家吴象,二十几年前,曾对温州作过这样的描述:
      
        在鱼米之乡的浙江省,温州算得上是一块贫困地带。全市人均只有四分地,比
      人多地少的珠江三角洲还少一半。自古以来,当地农民为了生存,不得不外出谋生,
      因而经商气氛特别浓烈,明清时代,温州便以“其货纤靡,其人商贾”而闻名。
      
        建国以来,温州的工业基础极其薄弱,全市人均固定资产只相当于浙江平均数
      的28%.因而,在当地政府的默许下,家庭工业的火苗一直没有熄灭,一九七八年之
      后,这一形式更是蓬勃兴起,到一九八二年,温州已有家庭工业十万余户,从业人
      员四十万人。
      
        在我老家苍南县金乡镇,有位颇具传奇色彩做小五金生意的老乡姓叶,有一天,
      他被报纸上的一则《读者来信》吸引住了。湖南一所大学的校办主任向编辑部反映,
      当时国内刚恢复高考,各大专院校出现了不知到哪儿订做校徽的情况。这位聪明的
      老乡心头一亮,校徽,不就是用冲床一冲便成的小铝片吗?他马上给那所学校去了
      封信,说可以大量提供校徽。不几天,一份要求订做两千枚校徽的订单来了。
      
        叶家又给其他院校去信;而当地的乡亲,也纷纷仿效叶家的做法。一份份订单
      像雪片似的飞向这个小镇。一九八二年,金乡人做的校徽和塑料饭菜票,竟占全国
      总需求量的一半。
      
        那些日子,在全国大中小城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常可以见到我的老乡,
      他们主动上门推销徽章和塑料饭菜票制品。
      
        他们称得上是最早进城搞推销的农民工!
      
        我在寻找一个群体;
      
        一个名字叫“农民工”的群体——
      
        无为,长江北岸一个人口大县。一百三十万人口,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明朝
      史料即有“无为小工”的记载,无为人“男则出为仆,女则出为婢”的历史,至少
      可以上溯到民国之前。
      
        一九八0 年,当北京市成为人口上千万的大都市,每年新生婴儿十二三万,六
      十岁以上老人接近一百五十万时,北京人突然发现,找保姆竟然比找对象还难。
      
        我们已经无法确定哪一位无为女儿,最先叩开北京人的家门。仅仅从一九八0
      年至一九八二年,无为在北京当保姆的便有三万人之多,“无为保姆”成为北京的
      一个品牌。
      
        这些贤惠、勤快而又勇敢的无为女儿,为无为赢得了荣誉,更重要的是带领妇
      女姐妹走进了商品经济的市场之中!
      
        我在寻找一个群体;
      
        一个名字叫“农民工”的群体——
      
        一九八0 年八月二十六日,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块“试验田”——深圳经济特
      区诞生了。
      
        最先踏上这块土地的是来自广东、湖南、江西的建筑工,这些昔日的农民兄弟,
      在长满野草的深圳河北岸,安营扎寨。
      
        正是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打破传统的计划经济“大锅饭”
      体制,采用承包方式,极大地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了国商大厦七天建一层
      楼的“深圳速度”。
      
        我找到了;
      
        我确实找到了!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安徽省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二十一个长年
      累月在地里刨食却不得温饱的庄稼汉,含着眼泪在一份“包产到户”的契约上,按
      下了他们鲜红的手指印,宣告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一道帷幕拉开了。
      
        商品经济大潮,首先在中国广大农村,冲决了千百年来森严壁垒自我封闭的堤
      坝。
      
        随着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涌现,中国传统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们,开始
      挣脱“黄土地”的束缚,开始向城市拓展。
      
        一位经济学家曾发出这样的感慨:几十年铁板一块的计划经济被打破以后,在
      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首先闯进市场,并有所收获的,是那些在精神、经验乃
      至地域上都距离市场最为遥远的农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赵树凯,将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
      跨区域流动分为四个阶段:
      
        (1 )改革开放伊始至1984年。这一时期,率先参与流动的主要是农村中素有
      走南闯北传统的能工巧匠和敢领外出务工经商风气之先的青年男女,较早吸收外来
      劳动力的主要是最早开放的沿海发达地区,特别是经济特区。据估计,改革初期外
      出农民工在200 万人左右。
      
        (2 )1985-1988 年,参与流动的农村劳动力总量迅速扩张,但并未形成波及
      全局的社会震荡。从80年代中期开始,经济改革的重心由农村移向城市,城市体制
      改革步伐加快,尤其是第三产业逐步允许农民进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
      进城。但由于农村非农产业和城市、沿海地区的吸纳能力较强,表现在流出与流入
      方面的不相协调并不突出。从全社会看,并没有感受到流动引起多么强烈的多方位
      冲击。
      
        (3 )1989-1995 年,1989年初春,中国爆发了首次“民工潮”,社会舆论大
      哗,持续涌动数年。1994-1995 年,是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最庞大的年份,农业部
      农研中心等单位的抽样调查显示,1994年,四川省的流动劳动力总数跨过1000万人
      大关。1995年,估计全国参与流动的农村人口在7000万-8000 万之间。
      
        (4 )1996年以来,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或者说,进入
      了一个良性运行的新阶段……
      
        全国农民工人数,据农业部社会保障部门统计:
      
        二00二年,约为九千四百六十万人;
      
        二00三年,发展到九千九百万人;
      
        二00四年,突破一亿大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民创造出一个接一个出人意料的壮举:首先在农村改
      革中建立起家庭联产承包制,解决了温饱问题;紧接着由搞多种经营、家庭手工业、
      经济联合体,到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推动小城镇发展,拉开了自我向非农产业和城
      镇转移的序幕;直到冲破城乡分割,创造一个跨区域流动的劳动力市场。
      
        有的经济学家,把新中国刚成立的土地改革、改革开放初期的家庭承包制和农
      民工进城,看作是农民的三次解放。
      
        数以千万计的农民,挣脱土地的束缚,实行大规模的劳动力转移,加速了我国
      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结果,也是人类社会迈向现代化的必经阶段。据联合
      国计划开发署《2002年人类发展报告》统计,1975-2000 年,发展中国家城市人口
      平均增长率为3.7%,世界平均增长率为2.5%. 同期中国平均增长率为4.3%. 中国城
      镇化速度加快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大规模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和城镇所致,是世界有
      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
      
        大量“离土不离乡”、“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从农村进入工厂,实现了生产
      要素的的合理配置与优化组合,降低了工业化的成本。
      
        二十多年来,廉价的农民工,为我国六百多个城市创造了巨大的财富,是改革
      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贡献者。2002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达10.2万亿元,
      如果以7.4 亿劳动力计算,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1.3783万元,。以我国劳动力创造
      国民生产总值的平均值来计算,那么1 亿农民工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就达1.37万亿
      元。
      
        在经济发达、进城农民工最密集的珠江三角洲,农民工对GDP 增长的贡献率高
      达25% 以上。
      
        在北京南郊的“温州村”,每年的服装交易额超过30亿元,上缴税收达1 亿元,
      成为当地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
      
        广东原省委书记林若曾说:“没有农民工,就没有广东的发展!”
      
        中山大学教授周大鸣说得更形象:“广东现代化的脚手架,是由进城农民工撑
      起的!”
      
        在城市里,每天清晨,最早迎来黎明的是他们——
      
        送牛奶的、送早报的农民工;
      
        清扫垃圾、摆早市的农民工;
      
        走向建设工地的农民工……
      
        2003年12月初,湖南省株州市做过这样一个试验:让清扫垃圾的农民工放假三
      天。结果,三天后,大街小巷垃圾成堆,臭不可闻……
      
        就如同每个城市不可一日无电、不可一日无水一样;如今,我们的城市已进入
      了不可一日无农民工的时代!
      
        但是,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社会,又是如何对待用自己的双手撑起现代化脚手
      架的农民工呢?
      
        小时候
      
        我天真地唱着
      
        “我爱北京天安门”
      
        等我长大了
      
        我到北京去打工
      
        北京却让我办暂住证
      
        ……
      
        这是一位青年农民工写的一首短诗,幽默中透出几分无奈和愤懑!
      
        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李强,在阐述农民工在政治、经济、社会权利等方面所受
      到的不公正待遇时,使用了社会学一个比较激烈的词汇——剥夺。李强说:“长期
      以来通过对农民工的调研,亲身感受到,确实存在剥夺的现实。任何一个直面现状
      的中国人都可以看到,在GDP 以近8%的年增长率的前提下,一方面是财富的巨大增
      长,富裕者和他们拥有的财富的急剧膨胀,另一方面是与之天壤之别的贫苦的农民
      和农民工。”他认为,采用其他的词汇都不足以解释这一社会现象之严酷和残酷的
      特性。
      
        剥夺,首先反映在政治上的侵害。
      
        尽管现在每个城市不可一日无农民工,但是,进了城的农民工没有选举权,不
      能参政议政,无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被动的“无政治群体”。同时,农民工还成
      为社会歧视的主要对象(这种歧视包括户籍、就业制度、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诸方
      面)。
      
        收容,是最让农民工胆战心惊的一种“杀手锏”。
      
        我与妻子在北京收废品已经十年了,一直奉公守法,暂住证等证齐全。全家四
      口人,两个孩子都在上小学。
      
        今年(2000年)“两会”期间,我在五棵松一带收废品时,突然从一辆警车上
      跳下几位警察,对我说要检查暂住证。我掏出暂住证让他们看,他们随便扫了一眼,
      便说证是假的,给撕了。强迫将我塞进警车。车内已经抓了六七个人。
      
        我们被拉到昌平后,被组织起来拉沙子。每天要干十个小时的活,住的很差,
      伙食也很差。干了二十几天,家里人交了四百元罚款,才把我放了。
      
        回来以后,觉得无法面对自己的孩子,孩子在学校受的是热爱北京的教育,可
      我却遭到如此不公正的对待
      
        ——一位民工自述
      
        一九九七年,经老乡介绍,我和老婆、孩子,到北京摆了个水果摊。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号,也就是五十周年国庆前夕,这天早上三点,我骑着车子
      到农贸市场进货,半路上,被警察抓住,其实我有暂住证,在家里放着。
      
        下午三点,才送到昌平,这期间没喝一口水,没吃一口饭。
      
        在昌平住了两天,被送到河南安阳,两百多人关在一个大屋里,大小便都在里
      面。又住了两天,被押送到信阳市收容所。然后再送到一个砖厂干活,每天有人看
      守着,像劳改犯人一样。
      
        干了五天,才被放了。
      
        ——一位民工自述
      
        二00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晚上大约九点钟,我与另外两个老乡干完装修活,刚
      走到公共汽车站,突然从旁边一辆面包车上下来四个人,检查证件。我们把证件递
      给他们,他们看了一眼,说了声“过期了”,就把我们带上面包车。
      
        先是住在昌平收容站,一天两顿,一顿每人一个窝窝头,一块咸菜。
      
        二十八日下午,济南的警察来接人,我们一共有七八十人被送到北京站,晚上
      六点多到济南火车站旁边一个收容所。有个警察说,交三百元就可以走人。我和两
      位老乡,每人交了三百元,离开收容所。然后到火车站,买了张车票,当夜又回到
      北京。
      
        ——一位民工自述
      
        城市收容,原来主要是针对城市里的流浪乞讨人员,一九九一年,国务院对一
      九八二年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做了修改,将原来的收容对象,
      扩大为“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稳定经济来源”的所谓“三无”人员。由于
      “三无”审查标准不明确,扣押“三无”人员也变得十分随意。收容成了一些基层
      办事处和派出所的经常性工作,遇到重大庆典活动和重要节日,则成了一项主要工
      作,而被收容的主体是农民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崔传义研究员曾做过一次农民工的随机调查,在123 名访
      谈对象中,自身曾被收容过的有19人,占15.4% ;自己的亲属和所认识民工被收容
      过的59人,占了近半数。
      
        一九九九年,北京市全年收容149359人;
      
        二000 年,广州市全年收容117044人。
      
        有消息透露,全国七百多个收容站,每年有一百多万人被收容遣送回原籍,这
      中间,占85% 以上是农民工。
      
        大量事实表明,近年来,收容遣送被越来越多地用于对农民工的社会管理,使
      得他们的公民自由和其他权益受到损害,妨害了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发展,引
      起了人们的反感和对立情绪,影响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成为农民工反映最强烈和
      急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农民工说:“全国喜庆和传统节日,却成了我们担惊受怕和
      倒霉的日子。”
      
        2003年3 月,广州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收容站工作人员殴打民工致死案件。
      
        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披露后,引起全国范围内对收容遣送制度的愤怒声讨。
      三位法学博士和五位法学专家联名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
      查。
      
        2003年6 月20日,国务院宣布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但收容给农民工造成的心灵创伤,“收容之痛”的后遗症,非短时期所能消除
      ……
      
        剥夺,其次反映在经济上的侵害。
      
        二00四年岁末,我在深圳采访时,一场突如其来的“民工荒”,正席卷珠江三
      角洲。广州、深圳、东莞急缺一线生产工人二百万。到处可见招工广告,有的广告
      上写着:急!急!十万火急!
      
        二十年来,飞速发展的珠江三角洲,一直和中国农民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
      的命运密不可分。今天,这块“乐土”,却遭到了农民工的背叛。
      
        在人们的印象中,珠三角是从来不发愁缺少劳动力的:“很简单,你不干,工
      厂门口还有大把的人等着进厂!”
      
        造成“民工荒”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工资太低是最主要的原因。
      
        东莞市委政策研究室的调查认为,全国24个城市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为660 元,
      深圳比平均数高了5.4%,而东莞却低了16.8%.
      
        另据一份材料表明,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民工12年来月平均工资只提高了68元,
      剔除物价上涨等因素,农民工的工资相当于负增长。
      
        工资低不说,更恶劣的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拖欠民工工资成为一种司空
      见惯的社会现象。
      
        根据全国建设工会2003年初的数据:“有的省约有55% 的农民工遇到工资拖欠
      问题。据建设部统计,截止到2002年底,全国拖欠工程款约5000亿元,主要是业主
      拖欠,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地政府拖欠,另外是开发商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拖
      欠。根据北京市的调查,全市70万农村进京施工队伍,被拖欠劳务费总额30亿元,
      人均被拖欠4000多元。”
      
        为了讨要工资,有爬上塔吊示威的;
      
        为了讨要工资,有到政府前静坐的。
      
        2003年农历腊月二十八,沈阳市北风凛冽,天寒地冻。在某花园小区建设工地
      打工的王金安和小“四川”,因讨不到工钱,无钱回家过年,各自吞下100 粒安眠
      药打算自杀。所幸被工友发现得早,送进医院抢救,才挽救了他俩的生命。2002年
      5 月,王金安与妻子从吉林老家来到沈阳打工。当年11月,小区工程竣工,但由于
      某种原因,工程没有接受验收,房子卖不出去。王金安和他的六十多名工友,不仅
      没有得到应得的工资,还被老板撵出工地。他们四处讨要,一直没有结果。2003年
      初,王金安的妻子得了急性阑尾炎,因动手术,又欠下一万多元的债。求天天不应,
      求地地无门,走投无路的王金安和小“四川”,只好以死抗争……
      
        国家统计局公布,2004年全国农民工月平均收入539 元,而同时期城镇工人是
      1335元,也就是说,因为雇佣农民工,雇主每人每月可以节省796 元。全国因雇佣
      农民工而节省的开支相当于当年GDP 的8.5%——这个“节省”实际上就是一种经济
      上的侵害。
      
        剥夺,同时表现在对农民工的歧视。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城乡相互隔离的二元社会结构,其主要内
      容是城乡有别的二元户籍制度、二元粮油供应制度、二元劳动就业制度和二元社会
      福利制度。其中二元户籍制度是该结构的核心。正是这个二元户籍制度,使人们习
      惯于用“城里人”和“乡下人”来划分公民群体,埋下了“城里人”歧视“乡下人”
      的“祸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研究部部长韩俊,曾经在北京做过调查,一个外来民
      工每年办一次暂住证要180 元;后来又规定要办就业证,每年办一次180 元,还有
      婚育证、健康证等;北京市对每个农民工一年的收费一共是485 元。又比如,深圳
      2001年共办理暂住证343 万个,收费约10亿元。韩俊说:“有关部门在收取管理费
      用之后,并没有为农民工提供任何的法律保护。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演变成以管理
      之名,行收费之实。损害了进城农民工平等的就业权利,也没有真正起到引导农民
      工有序流动的作用。”
      
        这是发生在某个城市的一起“臭脚事件”:
      
        一辆公交车在某站停下后,上来几个民工。一会儿,车厢里散发出一阵阵臭脚
      丫味。乘客们议论纷纷,有的掩起了鼻子,有的四处搜寻“臭源”。还是女售票员
      眼睛尖,发现这股臭味来自刚上车几位民工脚上穿的胶鞋。她立马瞪起两眼,连讽
      带刺道:“嘿,瞧你们几个臭脚,多长时间没洗了,恨不得把人熏个筋斗!赶紧下
      车吧,要不大家该提抗议了……”几个民工一听,脸红到耳根,抱着蛇皮袋、提着
      工具,灰溜溜地逃下了车。
      
        青岛甚至有个别人给报社写信提议:“作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伙伴城市,青
      岛市民的素质越来越高,其着装越来越干净。而在青岛打工的民工素质却很低,不
      讲卫生,衣服上沾满油污,坐公交车经常碰到市民身上,引起市民厌恶,时间久了,
      双方的隔阂越来越深。最简单的办法是在公交车隔出小块区域专门供民工使用,这
      样可以减少市民对民工的厌恶感,消除隔阂和矛盾。”
      
        尽管这只是极个别人“偏激”的提议,但它却是城市居民普遍心理的一种折射!
      
        根据零点调查公司在1996年底对京、沪、穗、汉四城市的调查结果显示,对于
      农民工入城,30.4% 的市民认为“基本上是一件好事”,18.9% 的人认为“基本上
      是一件坏事”,认为“好坏各半”的人为50.8%.另据1997年宁波市政法委调研处的
      问卷调查结果,72.4% 的宁波市民对外来人口持不欢迎态度。不欢迎的理由集中于
      “影响社会治安”(95.2% ),其次分别是“影响卫生及城市管理”(29% )和
      “影响就业”(13.4% )。
      
        城市居民的自我优越感和对农民工的误解、偏见与歧视,势必加剧市民和农民
      工之间的隔阂与紧张;反之,这种误解、偏见与歧视,又会引发农民工对城市居民
      的不满与对立,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之一。
      
        社会对农民工的剥夺,是形形色色的,是多方面的,它甚至形成了一条“剥夺
      链”。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便是这条“剥夺链”中的一个环节——一个最突出的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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