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正鼎游说无效
      
          《艳电》的发表,是汪精卫集团公开叛国的主要标志,也说明这个集团与蒋介
      石集团的公开分裂。
      
          汪精卫出逃后,蒋介石对此讳莫如深,下令各报严密封锁。
      
          于是,重庆大后方各界人士议论纷纷,莫衷一是。许多人还不知道汪的去向,
      有的说汪尚在昆明,有的说他已到了河内,还有的说他去的是香港。
      
          就连国民参政会的参政员们,在迟至汪精卫离渝十天之后,还不知道他到了哪
      里。事后《大公报》记者曾访问过当时在香港的参政员张一麟时,张说:
      
          “二十九日(即汪精卫发表《艳电》之日)那天参政会副议长张伯苓来一个电
      报,请我们找汪精卫,这时他的通电还没有在报上登出来。但我们找过好几个地方,
      都找不着,曾仲鸣的家也找过,可是连曾也不在哩!”然而,汪精卫毕竟是一个为
      全国所注目的政界人物,隐瞒事实非但不可能,反而为引起内部更大的混乱。为了
      敷衍舆论,一九三人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国民党中央新闻机关发布如下消息:
      
          “汪副总裁前经四川省党部各县干部训练班程天放主任之约,赴成都讲演,又
      因龙主席约游昆明,本拟于月初赴约,旋因中央有重要会议,延迟多日,于本月十
      八日乘机赴昆明,预定三四日后返经成都,向全省干部人员训话后返渝,十九日此
      间友人接电,谓因高度飞行,在机上即感不适,下机后脉搏间断,延医诊视,谓系
      旧疾复发,须认真调治,二十一日复有电告其友,谓已至河内,就某素识之法国医
      生医治,一俟健康稍复,即行回渝。”二十六日,蒋介石在中央党部纪念周上发表
      演说,声称汪的出走与军政当局均无关系,“纯系个人行动,毫无政治意味”,还
      说汪精卫如对于国策有所主张,“则以汪先生与中央同人,尤其与中正个人久共患
      难之深切关系,无话不可明言,何事不可切商,果有不同的意见,亦必在中央公开
      或私人相互讨论”,因此,“外间一切猜测与谣言,国人必不置信”。
      
          蒋介石这样做,是为了冲谈汪精卫出走所造成的政治影响,同时也为汪留有余
      地。待《艳电》发表,汪精卫对日乞和的政治主张已公诸于众,舆论大哗。在这种
      情况下,一九三九年元旦,重庆国民党在蒋介石主持下召开临时中常会,讨论对汪
      精卫发表《艳电》的处置。开始蒋“犹欲处以宽大”,已于先一日嘱咐陈布雷拟电
      稿,“将晓以大义,为留俊悔余地”,但会上“群情激昂”,“均极愤慨”。最后
      通过决议:“永远开除汪兆铭党籍”,撤消其一切职务,并通过了由吴敬恒起草的
      决议案,上面写道:
      
          “汪兆铭承本党付托之重,值抗日紧急之际,擅离职守,匿迹异地,散发违背
      国策之主张。艳日来电,竟主张以敌相近卫根本灭亡我国之狂悍的声明为根据,而
      向敌求和;一面腾之报章,广为散发,以建议中央为名,逞摇惑人心之技。而其电
      文内光处处为敌人要求曲意文饰,不惜颠倒是非,为敌张目;更复变本加厉,助兽
      其欺。就其行为而言,实为通敌求降。”然而,蒋介石对汪精卫仍未下令通缉。会
      后,他曾解释说:
      
          “当此次开除(汪精卫)党籍决议时,本有通缉令同时并发一项,金以为汪之
      言行,不仅违反党纪,而且毁坏国法也,卒因中正力加阻止乃已。”同时,蒋还一
      再表示对汪“惋惜”,希望他“翻然悔恨,重返抗战队伍”。
      
          蒋知道,汪在国民党内的历史深长,有较大的影响,何况留在重庆的与汪接近
      的人就有不少。因此,蒋虽不希望汪能马上就回重庆,但最好能赴欧休养,不要有
      进一步的行动。对留渝的原汪派的人蒋也进行安抚,说“这一次对汪先生的处分,
      实在是迫不得已,平日和汪先生接近的朋友应安心工作,不要灰心,不要猜疑。”
      出于上述考虑,蒋介石在汪精卫出逃后相当一段时间内,采取软的一手,对汪进行
      “劝阻”。《艳电》发表前,时任驻英大使郭泰祺就奉蒋介石之令,一再电陈汪精
      卫,“历述英政府对近卫宣言之反响,及英国舆论与最近国际情势”,“切劝其勿
      公开主和,表示与中央异致,免予敌人以可乘之机”,并希望汪精卫早日来欧洲休
      养,自己愿意辞职当他的随从。一九三九年二月中旬,在开除了汪党籍后一个半月,
      蒋介石又秘密派遣国民党中央委员谷正鼎专程赴河内,对汪进行游说。
      
          谷正鼎是国民党改组派老人,同他的哥哥谷正纲一样,都是汪精卫过去的心腹
      部下。谷啣命带了汪精卫、陈璧君、曾仲鸣三人的出国护照和巨款到河内去见汪精
      卫,转达蒋介石的意见说:
      
          “汪先生如果要对国事发表主张,写写文章,发发电报,任何时候都很欢迎。
      如果有病需要赴法国等地疗养,可先送五十万元,以后随时筹寄。但不要在上海、
      南京另搞组织,免得被敌人所利用,造成严重后果。”谷也力劝汪,对和战问题可
      以谈,主张可以表示,但要不再有第二步的行动,将来还可与蒋合作并取得谅解。
      
          汪精卫一听,断定蒋介石在耍花招,要断绝他的通敌之路,因此极为反感,对
      谷正鼎说:“以前我因蒋的凶残、暴虐、自私,我反对他,他用尽各种方式来危害
      我,枪伤我,下流至要绑我及璧君的票。我被他若迫出国,我亡命海外,船经星加
      坡,他致电该地政府,以共产党名义引渡我回国,说我勾引贺龙、叶挺、张发奎等
      祸粤。事为同志、侨胞所闻,一面与该政府交涉,一面守卫码头,直至船离码头始
      散去。沿途尚设许多陷井,阻我治病,我何尝要过他甚么护照?他现在要我拿了他
      的护照,凭照拿人,使人侮辱我,拘禁我,……送回给他安排。”说到这里,汪又
      以“党国元老”的口吻说:“谷同志,你回去告诉我们的同志,叫他们好好工作,
      你及正纲,也要谨慎小心,他(指蒋介石)如把党国搞得好,我便终身不回国亦得
      ;如搞得不好,我去了,还是要回来。”谈话间,汪精卫还一再向谷正鼎表示他始
      终坚持“和议”的立场,对于开除他的党籍及撤销他的职务,十分愤慨,说“中央”
      应先讨论他的主张,“如经一致否决,仍不服从,然后予以处分,才算公允”,并
      责怪“党内同志”对他缺乏信心,既不知拥护他的主张,亦不能和他共同进退。谷
      正鼎自知游说无望,便告辞而去。
      
          在这同时,原汪精卫的一些朋友和部下,也先后对汪精卫进行规劝。时任行政
      院秘书陈某,在致汪函中,说由于开除了汪的党籍,“更使早日服膺先生(指汪精
      卫)者,为之丧气”。他委婉地提出数点,请汪精卫考虑:
      
          (一)在现时情势之下,与敌言和,能否保存领土、主权之完整,而不致重蹈
      朝鲜琉球之覆辙?此为最可忧虑之点;(二)艳电主和乃响应近卫甘二日之演说,
      是近卫演说之后,始有谈和之可能,而近卫演说之前,先生已先行离渝,离渝与主
      和是否两事?
      
      
      
          (三)如确认和谈有益国家,以先生之地位与责任言,应向中常会或国防最高
      会议正式提出,即使势有不许,亦可于离开国境之后,用函电向中央建议,何以艳
      电迳行在港发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四)民十六,先生反对清党与特别委员会,
      均以维护党纪为理由,以后先生对党事主张亦多如此,至有“党纪先生”之雅号,
      何以此次发表艳电,对于党纪竟毫未顾及?先生何以自解?
      
          (五)广州武汉方相继沦陷,此时突然发表艳电,影响士气与民心甚大,结果
      将予敌以更大之征服机会,先生何以竟未注意及此?
      
          (六)战不能无备,和亦非空言可致;先生主和,有无具体计划?否则不免徒
      乱人耳目而已;(七)或者明知和谈不能成功,亦无任何具体计划,只为良心所安
      与责任所在,遂不暇计及成败毁誉,亦不问手续之是否合法,遂毅然出此;果属如
      是,亦请示明。
      
          上述诸点,与其说是“规劝”,还不如说是责问。然而,汪精卫对此置若罔闻,
      这就是他的悲局所在。同汪一样,周佛海也对所谓“和平运动”,早已铁了心。周
      佛海出逃后,蒋介石也曾派中央通讯社社长萧同兹赴香港晤周,想劝他回心转意,
      返回重庆。《艳电》发表后,当萧同兹奉命约他会面时,周托词拒绝,萧同兹的
      “工作”也终于落空。
      
          汪精卫、周佛海一伙正沿着投敌之路,向前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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