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清末五所大学的状况及教职员薪俸(16)
      
        1945年9 月抗战胜利,停办的报纸复刊,内迁的报纸复员,拥挤的上海望平
      街容纳不下,各报只好就近觅址,本来南北走向的报馆街变成了东北伸展:《大
      公报》、《中华时报》、《和平日报》设馆于南京路,《中央日报》、《益世报》、
      《前线日报》比肩于河南路,《正言报》在福州路西头抢先复刊,《东南日报》
      在北四川路底的长春路上从容创业,上海《新民报》晚刊租下圆明园路50号怡和
      洋行房屋作为社址,不少晚报则被挤到了爱多亚路今延安东路。上。这是广义的
      望平街——无论馆址是否设在这条小马路上,在世人眼里,它们都属于望平街附
      记:有些文献称:" 清宣统二年(1910年)初起,开始有报纸在望平街择址设馆
      出版。" 不确……编辑有薪金,投稿无稿酬
      
        我国漫长的封建时期,从来不曾产生过稿费和版权制度。古代文人(如唐代
      韩愈等),有时受豪门富翁的邀请,作墓志铭一类文章, 或对联扇面一类字画,
      得些馈赠酬谢, 称为" 润笔" 。白居易等士大夫自掏腰包刻版印刷自己的作品,
      用于赠送交往,叫做" 以文会友",而不是沽价出售。宋元以后民间出版商根据市
      场需求出版一些话本、剧本、医书等牟取利益,然而从无稿酬、版税的概念。虽
      然在木刻印刷盛行的江南等地,有少数文人卖文为生, 但一不普及,二无光彩。
      民间形成了传统的道德伦理:" 学而优则仕" 才是正途,八股时文才是正事。若
      科举失意不能当官,则或为幕僚或为塾师。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不过作为赏心悦
      目的业余消遣、雕虫小技;而卖文为生乃是不得已偶然为之的下贱行当。
      
        明末清初江南地区商品经济萌动, 某些城镇文化市场有所发展, 若干落魄文
      人陷身市井,开始写话本小说卖钱。例如,江苏吴县文人冯梦龙的《三言》话本
      (短篇小说)集即《喻世明言》、《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销路很好;浙江
      乌程文人凌蒙初听说了,也就开始写小说,印行《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
      惊奇》;还有浙江兰溪文人李渔写了才子佳人小说《十二楼》等。一些创作言情
      小说的市井作者, 如" 天花藏主人" 、" 烟水散人" 等, 有的自己兼出版商, 有
      的则是出版商约请作者, 当然要讲报酬。清代江南城镇的小说(说书)、戏曲、
      书画市场兴旺, 扬州八怪以卖字画为生, 即为一例。但在传统士大夫观念中, 小
      说乃为邪门歪道,被排斥于文学之外。正统的诗词文集,仍无稿酬可言。上海报
      人的社会地位
      
        我国近百年来报刊、书局逐步实行稿酬制度,有一个发展过程。
      
        1862年5 月7 日《上海新报》启事:" 华人如有切要时事,或得自传闻,或
      得自目击,但取其有益华人、有益于同好者,均可携至本馆刻印,分文不取。"1871
      年7 月8 日《中外新闻七日报》则称:" 凡遐弥名流、四方同志,惠以佳篇、赐
      之杰构……本刊亟当登录。" 都是不提酬劳,所谓" 分文不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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