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冈诉讼案(2)
      
          1991年,日本国会议员伊东秀子在国会上公开指出,战时日本政府曾经参与了
      慰安妇的征集活动,第一次把日本隐匿四五十年的“慰安妇问题”暴露在光天化日
      之下,世界为之震惊。接着,韩国金学顺等几位妇女最先勇敢地从阴影中走出来,
      公开承认曾被日军强迫充当过慰安妇,并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谢罪和恢复名誉。
      之后中国(含台湾地区)、韩国、菲律宾等国的慰安妇也纷纷要求日本政府谢罪、
      赔偿。这样,揭露二战日军对亚洲妇女实行暴力的慰安妇诉讼,在20世纪90年代开
      始走上日本法庭。
      
          每个慰安妇的那段经历都是一部血泪史,让我们从受害幸存者的真实讲述中来
      透视日寇禽兽不如的罪恶吧!
      
          中国慰安妇幸存者中第一个挺身而出控诉日军暴行的是71岁的万爱花,她曾4 
      次去日本声讨日军暴行。万爱花1929年12月12日出生在内蒙古河林格勒县韭菜沟村,
      4岁时被吸食鸦片的父亲卖给了人贩子,后来几经辗转被卖到了山西孟县羊泉村做童
      养媳。1938年日军侵入孟县时,她加入了儿童团,后来解除婚约嫁给了村干部李季
      贵。1943年6 月,驻扎在进圭的日军扫荡羊泉村,将她和另外4 个姑娘作为战利品
      带走。由于叛徒的告密,她的抗日身份暴露。白天,日军将她吊在窑洞外的槐树下
      拷打,逼问村里其他共产党员的名单;晚上,将她关在窑洞里野蛮地进行轮奸,她
      稍有反抗就被拳打脚踢,用烟头烫。在被关押、蹂躏了21天后,她逃回了羊泉村。
      
          1943年8 月18日,她再次被日军抓走,在暗无天日的炮楼里被糟蹋了29天。之
      后,她又一次逃跑,又一次被抓回,被迫充当了日军的性奴隶,每次持续一个月,
      其间,万爱花多次被折磨得死去活来。1944年1 月28日,昏死几天未醒的万爱花被
      日军扔到村旁的河里,后被一位好心的老人救起。此时她已命若游丝,非人的摧残
      使她整个身体都变了形:胯骨和肋骨骨折,手臂脱臼,颈部陷向胸腔,腰部陷入骨
      盆,原来165 厘米的个子萎缩到了147 厘米,右耳耳垂被日兵扯掉了一块。她在床
      上整整躺了3 年,顽强地活了过来。
      
          2000年3 月30日,在上海召开了中国“慰安妇”问题国际学术讨论会,当万爱
      花在会上站出来向世人控诉日军暴行时,一位年轻记者问她:“时隔50多年,起诉
      日军暴行还有无充分证据?”她激动地说:“有!我的耳垂为什么被撕裂,肋骨、
      胯骨是怎样伤残的?只要我不死,这就是永远的证据!”万爱花声泪俱下地控诉道
      :“我希望人们了解都发生了什么,仅仅是‘慰安妇’这几个字并不能说明我们遭
      受的折磨。”1995年8 月7 日,山西孟县的李秀梅、刘面换等4 位受害妇女向日本
      东京地方法院正式起诉。这是中国大陆第一起“慰安妇”对日诉讼案件。1996年7 
      月19日上午,此案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103 号法庭首次开庭。法庭内座无虚席,但
      鸦雀无声,所有人都为李秀梅、刘面换俩人的血与泪的控诉震惊、动容。
      
          李秀梅首先控诉:她出生在中国山西孟县西潘乡李庄村,15岁那年(1942年)
      秋天,一队日本兵冲进她家里,野蛮地把她从她母亲身后拉出来,拉出家门推上驴
      背,驮到了日军据点,被监禁在一个小屋——据点设置的专供女人住的房间里。从
      那天起,几乎每天都是不分昼夜地被强奸。因为不服从日本兵的糟蹋,李秀梅遭到
      了日兵的殴打,她的一只眼睛被打伤失明,另一只眼睛到现在只能勉强辨认东西; 
      右腕被打成重伤。当同意让父亲用大洋赎身回来时,才知道母亲已去世。原来李秀
      梅被抓走以后,母亲整日整夜盼着惟一的女儿回来。当得知女儿因受不了日军士兵
      的长期轮奸,身体极度虚弱却不准回家时,自己又筹不到钱,在希望完全破灭后,
      因伤心绝望而上吊自杀了。这样,李秀梅永远失去了母爱。
      
          刘面换出生在山西孟县西潘乡羊泉村,她的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视若掌上明
      珠。但是,当日本帝国主义的军队侵占她的家乡时,她的幸福生活就被冲散了。15
      岁那年的一天,12个日本兵和翻译冲进她的家,通知她到场院里开会,她信以为真,
      结果与同村的冯壮香、刘二荷一起被抓到日军罪恶的巢穴——进圭据点。当天晚上,
      她就被汉奸送到日军小队长的房子里,并从此日夜遭受凌辱。她的父母爱女心切,
      把家里一群绵羊卖掉,把家里的财产变卖成大洋,托人求情,并通过汉奸维持会向
      日本队长求情。在刘面换身体极度虚弱,全身浮肿,再也不能承受日本兵糟蹋的情
      况下,日本队长才同意放人,让她带着一身病痛回到了家里。
      
          在法庭审理的最后阶段,审判长问她们有什么要求时,她们说,日本侵华战争
      时期,欺负中国妇女不是偶然的事情,是有上级的准许和明目张胆地设置专门处所
      供日军官兵欺负中国女人的行为。因此,她们要求日本政府正视历史,对历史负责,
      对受害者赔礼道歉,使她们的心理得到安慰;其次对她们的身体状况要负责,由日
      本兵糟蹋致残的身体应该由日本政府负责赔偿。
      
      
      
          1998年第二次开庭,原告增加到6 人,山西孟县的原慰安妇幸存者侯巧良和她
      的外孙女李素英到东京法庭作证。庭审开始要有一个宣誓仪式。侯巧良发誓,在本
      庭讲的不是谎言,没有隐瞒和欺骗,要求法官给予一个公正的评判。她说,她来自
      中国山西省孟县西潘乡高庄村,1942年至1944年期间,她和几个姑娘被驻扎在孟县
      的日本军掠夺到驻地,长期进行轮奸。当时她们几个年纪最小的不足14岁,最大的
      不过21岁。
      
          在进圭据点,日本人占据的地方,她不仅被日本士兵轮奸强奸,有时还会遭到
      任意的戏弄和污辱。一次,在维持会的大院里,坐着的日本兵和伪军,把她围在中
      间,旁边放着旧式留声机,放着她从来未听过的浑浊音乐。日本兵让她伴着音乐跳
      舞,她不会跳,也因浑身的疼痛不能跳,于是日本兵和伪军把她推来推去,互相传
      递,又故意把盖在她头上的头巾掀起来让她既害怕又害羞,日本兵却高兴得哈哈大
      笑。后来她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甚至不能站立行走。她家里人经多方筹措赎金,把
      她用毛驴驮回家。但是,由于过分恐惧和过度刺激,她的神经错乱了。直到现在,
      她的病情还时而发作。她向日方要求2000万日元赔偿、谢罪。
      
          李素英在庭外答记者问时代表家属说明,如果她姥姥生前得不到满意的答复,
      她的子孙们继续把这场官司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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