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重而道远的索赔历程(2)
      
          其实,民间战争赔偿诉讼并不仅仅存在于中日之间,而是涉及范围相当广泛的
      问题。据日本律师联合会统计,到2003年10月为止,向日本法庭提出战争赔偿的诉
      讼已达77件。其中多来自韩国及在日韩国人、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方面,其余则
      分布在菲律宾、美国、英国、荷兰等一些国家。最早的关于战争赔偿的诉讼是由在
      日韩国人于1977年提出来的,而后七八十年代就很少,其余约90% 的诉讼都是在20
      世纪90年代以后提出来的。
      
          中国战争被害人的诉讼最早是在1995年6 月28日由原中国劳工提起的“花冈诉
      讼”。自此直到2003年10月,以中国大陆方面的受害者为原告的诉讼案件达20余起,
      其中涉及劳工受害的13件,慰安妇受害4 件,细菌战受害1 件,遗弃化学武器受害
      2件,无差别轰炸、大屠杀及名誉损害各1件。这些诉讼大部分在一审的地方法院进
      行,部分提到了二审的高等法院,还没有一件提到最高法院,而且几乎无一例真正
      胜诉。请看下列清单:
      
          (上表引自《抗日战争研究》2003年第4 期第151-第153 页)对以上的诉讼案
      件做一下分类,大致有劳工受害索赔、慰安妇索赔、细菌战化学武器受害索赔、大
      屠杀及无差别轰炸受害索赔等。
      
          劳工受害索赔二战期间,尤其是侵华战争末期,日本为解决国内劳动力因战争
      而严重短缺的问题,强行从中国等亚洲国家掳掠劳工到日本从事建筑、采矿、冶炼
      等繁重体力劳动。据《日本外务省的报告书》统计,当时日本有135 个作业场、35
      个企业役使了中国劳工近4 万人,其中有6000多人悲惨地客死异乡,死亡率高达15%
      以上,年龄最小者只有11岁,最大者达78岁。
      
          高死亡率主要源于在日的中国劳工生活条件十分之恶劣。他们食不果腹,衣不
      蔽寒,从事超强度的体力劳动,工作时间每天长达12至16个小时,而且还有手拿棍
      棒的蛮横监工对他们进行驱使、殴打,致使每天都有不少劳工被砸死、压死、累死、
      病死、饿死、冻死、狼狗咬死、日本监工打死。
      
          战后,日本强征中国劳工的有关资料一直被日本政府作为机密文件来处理,从
      未对外公开。直到1993年,日本外务省一份记录国内各地就业情况的文件被公布于
      世,日本政府才在国会答辩中首次承认“国内存在半强制性质的中国劳工”,却否
      认政府对此事负有责任。
      
          为了讨回公道,幸存的被掳中国劳工从1995年开始了漫长而艰辛的诉讼历程,
      也揭开了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序幕。
      
          花冈诉讼案花冈诉讼案的原告是1944年到1945年6 月被先后抓往日本鹿岛公司
      在花冈町的一个作业场的中国劳工幸存者。原告向法庭展示当年日本内阁会议《关
      于向国内移进华人劳工事项的决定》(现藏于美国公文书馆),指控这一罪恶行径
      完全是日本政府一手策划的。原侵华日军下级军官小岛隆男提供《加害者证言》:
      “我当时是机关枪小队长。抓劳工是用了大量兵力,形成大范围的包围圈,发现中
      国人就把他们抓起来,挑选身强力壮的送往日本。”揭示了侵华日军强掳中国青壮
      年人,连同一些中国战俘一起,押送日本充当劳工的黑幕。
      
          创建于1840年,以拥有150 年以上历史而自豪的鹿岛建设公司(原鹿岛组)真
      正发迹是在二战时期,不到10年,公司资本便膨胀了4 倍。可谁知道,如此飞速的
      发展,却是以残酷压榨中国劳工的血汗换来的!鹿岛不光是日本劳工政策的积极倡
      导者,更在其作业场中使用了大批劳工,成为这一政策的忠实推行者。其中掳掠了
      1000名中国人分三批送往花冈作业场。在接运中有14人被迫害致死或失踪,其余986
      人到达目的地,被强制进行修建矿坑、拦水坝及花冈河道改建工程的苦役。当时劳
      工们住在深山中的木板房里,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只能吃到少量的橡子面及野
      菜,劳动中稍有迟缓便遭监工的毒打。到1945年6 月底,已有120 人不堪折磨而死
      在作业场上。当年的花冈中山寮由此得了个“人间地狱”的名号。有志气的中国人
      向来有不甘受他人奴役的传统精神。为了维护民族尊严和自身性命,忍无可忍的中
      国劳工决心以死抗争。1945年6 月30日晚,幸存的中国劳工近700 人,在大队长、
      曾任国民党军上尉连长耿谆的领导下群起而动。他们愤怒地打死对他们横加役使和
      虐待的日本监工,逃往中山寮附近的狮子森山,准备向北海道进发或夺船回国。但
      因暴动中逃跑了几名监工,使得这场远离中国本土的大暴动震惊了日本朝野上下。
      日本当局迅速调集了2 万多军警和保安队员对暴动劳工进行搜捕剿杀。翌日,参加
      了暴动的中国劳工全部被捕,暴动惨遭镇压。重新落入日寇魔掌的中国劳工遭到了
      变本加厉的疯狂报复。酷暑7 月,中国劳工每俩人被反绑在一起,坐在铺满石子的
      共乐馆广场上,三天三夜不给吃喝,日晒雨淋,侮辱殴打。几天过后,广场上尸横
      遍地,惨不忍睹。暴动的组织者耿谆等13人被投入秋田县监狱,耿谆被判死刑(后
      改为无期徒刑),另外12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不等。其他人则继续在棍棒
      下服苦役,一直到日本投降,受难的劳工们才得以陆续返回祖国。而此时,被掳至
      花冈的近千名中国劳工,已有418 人魂断东瀛。这就是“花冈惨案”,又称“花冈
      暴动”或“花冈事件”。
      
      
      
          日本无条件投降后,1948年3 月1 日,横滨法庭对虐待花冈劳工一案做出审判,
      判决日本监工福田等6 人绞首及终身、20年徒刑不等。但这6 名罪犯先后被日本当
      局释放,逍遥法外。同时,日本又钻了中国内战的空子,逃避了战争赔偿,甚至连
      强掳中国劳工的历史都不肯承认。由于种种原因,幸存劳工的悲惨遭遇在国内也没
      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反而倒是在日本,有一批爱好和平的有识之士谴责日本军国主
      义的罪行,很多民间团体及留日华侨、学者对“花冈惨案”进行了不懈的调查和追
      究。从1952年起,大馆市把每年的6 月30日定为“和平纪念日”,每年都举行“慰
      灵仪式”。直到1985年,我国报纸报道了日本的纪念活动,“花冈惨案”才在国内
      引起重视。
      
          1989年花冈受害者成立了“花冈受害者联谊会”,并在北京发出致鹿岛公司的
      《公开信》,向鹿岛公司提出三项要求:一、向幸存者及死难烈士的遗属声明谢罪
      ;二、在日本大馆市和中国北京市建立花冈死难烈士纪念馆;三、向花冈受难者每
      人赔偿损失500 万日元。此举正式揭开了中国战后对日民间索赔的序幕。1990年7 
      月5 日,耿谆等赴东京鹿岛公司本部,与公司进行具体交涉,并发表了《共同声明
      》。鹿岛公司承认花冈惨案的历史事实,承认作为企业也有责任,并对中国劳工及
      遗属们表示谢罪,但有关赔偿等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鹿岛公司又出尔反尔,
      企图否认《共同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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