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节 狼狈为奸
      
          陈学军购买的空壳公司均在海淀区国税一所领购发票。很快,陈学军就把目标
      锁定在比自己小一岁的税务干部吴芝刚身上。这个吴芝刚从河北农村考上大学后分
      到了海淀区国税局税务一所,负责销售发票工作,他左眼失明,平时少言寡语。陈
      学军在中关村一家高档酒店里宴请了吴芝刚。陈学军和吴芝刚这两个怀着暴富心理
      的年轻人一下子就成为狼狈为奸的“朋友”。
      
          公司企业到税务所领购增值税发票需要经过4 道程序,第一道是审批,第二道
      是开小票,第三道是收款,第四道是发售发票。这其中最关键的是吴芝刚负责的开
      小票,吴芝刚开票时要在电脑上录入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号,将审批的票证类别和数
      量录入,打印出用于领购增值税发票的小票。也就是说,一个企业用多少发票,吴
      芝刚都是清清楚楚的,陈学军的空壳公司短期内领购数量巨大的发票,没有吴芝刚
      是不可能的。
      
          陈学军开始找吴芝刚,是需要吴芝刚帮他通风报信,一旦有人来查陈学军的公
      司或者上级稽查部门前来检查,及时告知陈学军,以免出事,吴芝刚爽快地答应了。
      吴芝刚经常提醒陈学军逃避上级有关部门的稽查,有一次吴芝刚听说上级要检察时,
      及时给陈学军打电话说:“你公司有问题,你多注意一下。”之后,随着交情的加
      深,吴芝刚开始死心塌地帮陈学军买票。每次陈学军安排人去买发票,就提前在电
      话上告诉吴芝刚,吴芝刚跟负责审批的同事打个招呼就过关了,吴芝刚开完小票,
      剩下交款和领票的事情就简单了。尽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控制得很严,但陈学军
      的手下通过吴芝刚每次都可多领几本。陈学军每次多领发票后,均给吴几万元现金。
      
          2000年9 月份左右,吴芝刚对陈学军说:“你的捷优特公司出了点问题,但它
      的卡还能用。你办一家名字好听点的新公司,可以用捷优特公司的卡来读票。”之
      后陈学军才买了泰和永兴公司,并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给了吴芝刚,并让
      吴芝刚拿去办防伪税控系统,办后就能买票了。几天后,吴芝刚很快将相关材料还
      给了陈学军,告诉陈学军事情办完了,可以领票了。
      
          当然,陈学军给吴芝刚的好处也是巨大的,有一个时期,吴芝刚几乎是用袋子
      装钱往家里拿,具体是多少数额他根本就没有数。2000年7 月的一天,陈学军将吴
      芝刚邀请到当代商城门口,说有一件礼物送给他,便塞给他一个尼龙袋。吴芝刚马
      上把尼龙袋拿到银行去,吴芝刚从袋子里一下取出20元万现金,存在龙卡里。而吴
      芝刚结婚时,陈学军帮助他大操大办,在上地花园酒店给他办了酒席,整个婚礼花
      去1.6 万元,陈学军还送给吴芝刚一对“卡迪亚”情侣手表,价值4.7 万多元。
      
          警方查封吴芝刚的财产时,仅仅扣押冻结的财产就有400 多万元,其中有370 
      多万元无法说明来源,而根据海淀区国税局提供的吴芝刚个人经济收入状况,他一
      年全部收入3.6 万元。只参加工作3 年的吴芝刚却拥有了他需要工作100 多年才能
      够合法拥有的巨额财富。
      
          每次陈学军回到自己的家乡浙江省临海市,总是一副大款派头,给乡亲朋友的
      印象是在北京做生意发了,连左邻右舍也觉得很有面子。因此每次回家一趟,都有
      不少亲戚朋友和老乡要求跟他一起到北京,也“沾点光”,挣点钱。陈学军也不客
      气,反正在北京的“生意”大,底下需要很多喽罗张罗,找买主。到北京以后,陈
      学军把一些稍小一点的“生意”给自己的亲戚做,让他们都挣点钱。在陈学军的老
      家甚至有一个尽人皆知的荒唐说法:谁要是能够巴结上陈学军,马上就能成为百万
      富翁。
      
          2001年1 月,陈学军带着吴晓红开着他的宝马轿车回到了浙江临海老家过春节。
      衣锦还乡的陈学军受到了所有人的羡慕和嫉妒。接着他们又开车到了吴晓红的老家
      河南安阳,拜见了吴晓红的父母,对这个年轻而帅气的富翁,吴晓红的父母非常满
      意。
      
          2001年初,税务所开始实施购票人必须持身份证购买制度,但陈学军的手下到
      吴芝刚所在的税务所买票时,从来就没有验过证。就这样, 陈学军和吴芝刚联手, 
      制造了价税合计33亿元的惊天大案。也引起了国税局高层以及警方的注意。
      
          2000年下半年,一封又一封举报信不断飞向北京市公安局、公安部、国家税务
      总局,有的还直接寄到了中纪委。举报信中说,在海淀区的一些大宾馆、饭店里,
      有一个叫陈学军的人,伙同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非法出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而且数目惊人。许多企业从陈学军那里非法购买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借以偷逃税
      款,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
      
      
      
          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接到举报线索后,迅速组织警力,对陈学军等人
      开始布控,并暗中侦查。公安机关一方面抓紧调查,摸排线索,锁定目标,另一方
      面麻痹犯罪分子,等待时机。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基本查清了陈学军与税务
      人员相互勾结,非法出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
      
          在侦察中警方发现,这是一个内外勾结、组织严密的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分工
      明确,层次分明,陈学军幕后操纵,物色“客户”,控制票源;原国家税务工作人
      员吴芝刚利用职务之便予以策应,源源不断提供票源,嚣张到“不分白天黑夜、不
      分上班下班、也不管是否有人在场”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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