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充分理由(1)
      
          在莱恩和艾米相遇3 个月之后,他们搬到了莱恩的家一起住。在接下来的4 年
      里,一直都是以未婚情侣的身份共同生活着。
      
          莱恩说:“当我回忆起当初决定住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做那样的决定在那时
      就是合理的。我们很相爱,我需要有一个同屋,艾米也需要有个地方住,而且我们
      或许会在将来某一天结婚,所以住在一起可以检验一下我们是不是真的彼此合适。”
      
          那天下午,当我和莱恩约好见面谈一下他和艾米共同生活的经历的时候,他刚
      刚结束了一整天的工作。他买了一大瓶的蛋白质饮料,然后我们坐在外面,一同享
      受南加州清新、温暖的时光。在莱恩告诉了我一些关于他电子承包商的工作之后,
      我们将剩下的90分钟时间花在谈论他和艾米之间的关系上。
      
          莱恩和艾米是通过莱恩的弟弟认识的。其实,他们相识的时候,艾米正在和莱
      恩的弟弟谈恋爱。当时艾米19岁,莱恩26岁。莱恩这样告诉我:“虽然她比我小,
      但是我们真的是相互吸引,我们有很多相同之处。”
      
          听到这里,我说:“告诉我一些你们恋爱期间的事情——在你们决定住在一起
      之前。”
      
          “好吧,我们从一开始就相处得很好,我们喜欢在一起,而且就是喜欢呆在一
      起的感觉。我们有很多很有趣的地方,她喜欢做的事情也是我喜欢做的事情。并且
      自从我们相识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感到了特别之处——就好像我们有一天会结婚那
      样。”
      
          “从恋爱过渡到同居阶段是很大的一步,你们最终是怎么决定住在一起的?”
      我接着问道。
      
          “这的确是很大的一步。”莱恩回答,“但是我们不得不这样做。你明白吗?
      我们已经开始谈论有一天要结婚的问题了。事实上,我们谈到了很多关于结婚的事
      情,但是在婚姻开始之前,我们希望能够确定彼此是否合适。我同样也希望自己新
      组建的电子公司能够在财政上稳定下来,而且我在艾米身上也看到了一些我希望在
      结婚之前帮助她解决的问题,所以在那种情况下,住在一起看起来的确合情合理。”
      
          莱恩请求艾米与他先同居而不是结婚所给出的理由,可以说是现在同居情侣所
      给出的最普遍的理由,这些也是瑞切尔在谈论她和男朋友的决定时所给出的理由。
      
          当被问到这些事情的时候,情侣们经常会将未婚同居的原因指向最主要的五点。
      
          理由一----经历
      
          我们住在一起是为了要验证我们是否彼此合适。
      
          有谁会跳过试驾这一步而直接去买一辆汽车呢?大多数人不会这样做。我知道
      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做过,可能永远也不会这么做。为了你自己的选择而试试确实合
      情合理。它是不是符合你的要求?是不是舒适?它会不会让你感到心情愉快?这一
      系列的问题都要在你购买之前通过试驾来解决。
      
          越来越多的情侣也开始对婚姻持有相同的态度。在做出终生的承诺之前,他们
      希望确定彼此之间很合适。对于他们来说,达到这个目的最好方式就是在一起住一
      段时间,让自己体会一下。这似乎合情合理的。
      
          上述理由应该可以说是情侣为未婚同居所给出的首要原因。他们希望亲身体会
      彼此之间是不是合适——虽然到了这个阶段他们认为是合适的,但还是想更确信一
      些。
      
          对于一些人来说,同居已经成为了一次试运行。在人们选择跳入婚姻的泳池之
      前,他们希望确定池水是温暖的。他们已经看到了太多失败的婚姻。如果结婚,他
      们希望为终身立下约定,他们希望减少离婚的几率而增加稳固的、“至死不渝”的
      婚姻几率。
      
          《华盛顿邮报》的一项研究报告显示女性较男性来说口头表达能力要强,我只
      想告诉这份研究报告的作者——废话!
      
          ——柯南? 奥普莱恩
      
          一个已经和男朋友谈了好几年恋爱的女孩,问她的咨询顾问是否应该在结婚之
      前和他先住在一起,她的顾问这样回答:
      
          我和我的丈夫在结婚之前曾经同居了一段时间,否则,我就不会结婚。我认为
      婚姻是如此严肃的一件事情,所以在你决定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
      应该是合情合理的。同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告诉两个人他们是否合适,以及他们协
      调彼此之间不同之处的能力。
      
          根据鲁格斯大学进行的一次盖洛普民意测验显示,处于20多岁年龄阶段的男女
      中有62% 的人同意这个顾问的意见,他们相信结婚之前的同居生活是避免离婚的一
      个很好的方式。另外有42% 的人说他们只有在对方同意先同居的条件下才会考虑和
      对方结婚。家住加利福尼亚州格里塔市的妮德? 拉塞尔这样说:“这就是试车阶段。”
      她现在正准备和她的同居男友完婚,而且深信正是经历了“试车阶段”才使她和前
      男友及时分手,免于陷入灾难性的婚姻中。
      
      
      
          所有的男人都会犯错,但是结了婚的男人会更快地认识这些错误。
      
          ——雷得斯? 可尔顿
      
          理由二----经济
      
          我们住在了一起,因为这在经济上更加合理。
      
          这可以说是情侣们为住在一起所给出的第二个最常见的理由:两个人住在一起
      总比一个人住合算。他们说:如果我们可以住在一个房子里,为什么要去付两个房
      子的房租呢?
      
          房租当然是要便宜很多。两个人自己做饭总是要比两个人分别吃要便宜。日常
      的消费,比如电费、垃圾处理费、水费、电话费和其它的一些费用,在分摊的时候
      都要便宜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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