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诉书
      
          1936  年8 月11  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达了对“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反苏
      联合中心”进行开庭审判的命令。宣布这一命令意味着侦讯结束。但是,并没有按
      照法律规定,让侦讯材料与被告见面,尽管侦讯从1936  年1 月5 日开始到1936  
      年8 月10  日止已进行了7 个多月。中央通过对“托—季中心”开庭审判的命令,
      恢复了公开审判的作法,并且重新允许辩护人出庭,被告被判决之后三天之内可以
      上诉。这一决定部分地改变了1934  年12  月1 日基洛夫被害的当天中央作出的决
      定。它的目的是使被告心存上诉和宽恕的希望,从而有助于“老实”交待,与侦查
      员和法庭合作,同时它有助于平息那些对秘密审判不满的情绪,因为秘密审判的作
      法缺乏起码的法制原则;它还有助于免除人们对公开审判的戒心。人们出于对列宁
      党的信任,往往从好的方面去理解上述决定,而没有看到这一决定的虚伪性质。甚
      至在侦查员中也有这种诚心诚意相信上述决定的人。捷尔—瓦加尼扬的侦查员鲍里
      斯·别尔曼认为这一决定是一个非常正确的方针。根据这一方针,法庭不会作出死
      刑判决。因此,他真诚地劝说捷尔—瓦加尼扬投降。
      
          恢复公开审判的决定预先并没有经过党中央委员会的讨论,甚至没有经过政治
      局的讨论。因此,这一决定除了对于极少数人以外,对全党包括普通党员直到中央
      委员和一些政治局委员都是一个突然行动,一个被迫予以接受的既成事实。起诉书
      的性质也是这样。既然法律机构,包括法院、内务部、检察院和新成立的司法人民
      委员部的实际工作,都不是在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的真正领导下进行的,
      而是在政治局中的极少数人操纵下进行的,那么,起诉书便只能是贯彻这极少数人
      的意志,而不可能反映人民的意志,贯彻法律的精神和规定。因此,起诉书只会是
      罗列内务部通过刑讯等手段得到的假供,把这样的假供作为罪证,给被告加上一大
      堆耸人听闻的罪名。
      
          由于内务部通过长期的秘密审讯已经取得相当数量的供词,由于总检察长维辛
      斯基遵循法律服从政治的原则,这样的起诉书是不难出笼的。
      
          起诉书是1936  年8 月15  日公布的。从内容上看,起诉书基本上全部照抄中
      央7 月29  日的秘密信。由最高法院军事法庭庭长B ·乌尔里赫提前拟就的判决书
      也是以中央的秘密信为依据的。中央秘密信中关于托洛茨基分子与季诺维也夫分子
      的联合、关于杀害基洛夫、关于组织恐怖集团及针对党和政府领导人的恐怖行动,
      关于“托—季联合中心”成立于1932  年并且一直活动到1936  年等结论,几乎原
      封不动地照搬至起诉书和判决书之中。
      
          起诉书是由维辛斯基起草的。起诉书的第一稿是在中央秘密信发出后立即拟定
      的。1936  年8 月7 日,当“托—季联合中心”的侦讯工作还未结束时,维辛斯基
      就奉斯大林之命,将起诉书的第一稿呈送斯大林,其中提到被告共12  人。斯大林
      在审阅时,将季诺维也夫、穆拉奇科夫斯基和巴卡耶夫谈及自己在党内的革命经历
      的内容勾掉了。此外,斯大林还作了多处修改。比如,原稿中的“ 1934 年12  月
      1 日,按照托洛茨基直接的命令,在联合中心的直接领导下,基洛夫同志被残酷地
      杀害”一句,被斯大林改为“按照季诺维也夫和托洛茨基直接的命令”。(12)在
      草稿的第16  页上,斯大林把“卢里耶”这一姓氏写了两次。
      
          维辛斯基立即根据斯大林的修改拟出了起诉书的第二稿。此稿中已不是12  名
      被告,莫·卢里耶和纳·卢里耶的名字出现了。在第一稿提到莫·卢里耶时,说他
      是一名托洛茨基分子,奉命从德国潜入苏联实施恐怖行动,但他没有被当作“联合
      中心”的被告,而纳·卢里耶根本没有提。这两个卢里耶是1932  年经德国共产党
      中央委员会的同意到苏联的,在侦讯中根本没有发现他们进行反苏活动的证据和材
      料。可是,在起诉书的第二稿,他们2 人成了一些进行恐怖活动的小组的领导人。
      
          起诉书的第二稿于8 月10  日呈送斯大林后,又作了修改。维辛斯基又根据修
      改拟出了第三稿。被告的阵营中又加进了叶甫多基莫夫和捷尔—瓦加尼扬,他们被
      当作“联合中心”的领导成员。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叶甫多基莫夫于1936  年8 月
      10  日才开始交待与“联合中心”有关的罪行。而捷尔—瓦加尼扬在关于公开审判
      的命令下达后的8 月14  日,又被迫作出补充交待。
      
          从起诉书出笼的经过可以看出,维辛斯基并不只是轻信内务部制造的案情材料,
      并不只是坚持错误的审判学,而是一个知情人,一个制造30  年代冤假错案的参加
      者和帮凶。
      
      
      
          公开审判的决定和起诉书公布的时间也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从形式上看,这些
      事关重大的文件的拟定都是由有关法律机构进行的。但每一个关心党和国家政治生
      活的人都知道政出谁手。为了使普通人们和领导干部包括高级领导干部对恢复公开
      审判的决定无法提出异议甚至进行抵制,宣布恢复公开审判的决定所选择的时机是
      斯大林等高级领导人纷纷外出度假,不在莫斯科的时候。国家和政府首脑加里宁和
      莫洛托夫也在外地度假。这样做的目的还为了给人们造成一种假象,似乎宣布恢复
      公开审判的决定等举动完全是法律部门的事情,是正常的法律程序。不管人们是否
      相信这一点,至少在表面上可以起到缓和即将来临的事件的激烈程度和安定人心的
      作用。
      
          1936  年8 月15  日,苏联所有的报纸都公布了苏联检察院对托洛茨基—季诺
      维也夫反革命阴谋集团的起诉书。被起诉的人是: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叶甫多
      基莫夫、斯米尔诺夫、巴卡耶夫、捷尔—瓦加尼扬、穆拉奇科夫斯基、德赖采尔等
      原反对派成员。起诉书中说,这些人已完全承认他们暗杀基洛夫和策划针对斯大林
      及其亲密战友的恐怖活动的罪行。根据后来季诺维也夫在公开审判中的交待,谋害
      斯大林似乎是准备在共产国际第七次世界代表大会期间进行。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
      夫似乎认为,这一行动应导致全世界的共产党拥护托洛茨基的强大运动。联共(布)
      中央领导面对这一强大运动会惊慌失措,会不可避免地和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
      加米涅夫谈判,请他们出来领导党。
      
          起诉书是一个相当冗长的文件,其主要内容是列举“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反
      苏联合中心”的罪名,证明种种罪名的各个被告的供词。除了这种相互证明参加犯
      罪集团和犯罪的供词外,没有任何如决议、信件、名单、指示、笔记、日记、传单、
      现场考查、武器、器材等实物证据。被告的罪名和供词排在一起,读起来很像逻辑
      学中的“同义反复”。如果用一个简单的公式表示的话,可以这样表示:某某被告
      犯了恐怖活动罪,因为他承认自己犯了恐怖活动罪,同案其他被告也说他犯了恐怖
      活动罪。
      
          起诉书在证明托洛茨基分子和季诺维也夫分子在反对联共(布)领导的策略上
      向恐怖手段转变时,引用了托洛茨基致苏共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的一封公开信,
      此信1932  年3 月1 日刊登在他们在国外出版的公报上。他们在这封信中说,必须
      实现列宁的遗嘱:把斯大林搬开。很显然,这样的话是不能作为托洛茨基对反对派
      的指示和国内托洛茨基分子犯罪的证据的。国内的任何人都无法禁止跑到国外的流
      亡者胡说乱写,怎么能为他们的言论负责甚至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呢?况且,托洛茨
      基在后来于1932  年10  月15  日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还对他的提法作了解释。他说,
      “‘将斯大林搬开’的口号并不意味着将他肉体消灭”(13)起诉书中以及后来在
      审判中,除了上述托洛茨基的话有据可查之外,关于托洛茨基所下达的实施恐怖行
      动的命令,就只有被告的供词了。而被告的供词是内务部刑具的产物,是相互矛盾、
      站不住脚和经不起查证的。
      
          起诉书中还说,“托—季联合中心”成立的目的就是对苏联党政领导人实施恐
      怖行动。内务部在侦讯中得到大量的供述,说明在莫斯科、列宁格勒、高尔基等市
      以及在红军中建立了许许多多恐怖组织,其目的是杀害斯大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
      他们奉“联合中心”之命在各地策划恐怖行动。1936  年各地共有160 名这样的恐
      怖分子被捕和被枪决。现在,苏联法律机构已经查明,他们被审讯时受到了非人的
      刑讯和拷打,其中许多人即使受到非人的折磨时也没有屈服。而且现已查明这些案
      件都是伪造的,遇害的被告都已被平反昭雪。
      
          1932—1935  年先后侨居苏联的贝尔曼—尤林、弗里茨—达维德、莫·卢里耶
      和纳·卢里耶,也被起诉书宣布为被告。他们与“托—季联合中心”所谓领导人和
      主要成员根本没有任何接触,也被搞成了“联合中心”的同案犯。
      
          他们都被指控为受托洛茨基派遣潜入苏联进行恐怖活动,但除了他们的破绽百
      出的口供外,没有任何实实在在的证据。
      
          按照贝尔曼—尤林和弗里茨—达维德的交待,他们在1933  年3 月去苏联前曾
      在哥本哈根与托洛茨基会面,后者向他们下达了杀害斯大林的指示。但是,经过查
      证,托洛茨基在哥本哈根时的来客登记簿上根本没有这2 人的名字。
      
          莫·卢里耶交待说,他1933  年3 月离开柏林前得到了托洛茨基关于杀害斯大
      林的指示。到莫斯科后,他亲自向纳·卢里耶传达了这一指示。纳·卢里耶交待说,
      他计划杀害斯大林、奥尔忠尼启则和卡冈诺维奇。翻看一下审问记录可以看到,莫·
      卢里耶在被秘密审讯时,曾经长时间地拒绝认罪。纳·卢里耶1936  年6 月交待说,
      他1927—1929  年是德共党员,从1932  年4 月至1933  年7 月是莫斯科的托洛茨
      基组织的成员,但不赞成恐怖主义的思想。在1936  年7 月10  日审讯时,他的调
      子变了。他交待说,他准备在莫斯科对斯大林和伏罗希洛夫采取恐怖行动,后来他
      在车里雅宾斯克当医生时,又准备对奥尔忠尼启则和卡冈诺维奇采取恐怖行动,行
      动的时机是他们来车里雅宾斯克拖拉机厂视察的时候。纳·卢里耶还交待说,他曾
      经5 次携带手枪离开车里雅宾斯克去莫斯科,希望侥幸碰见哪个党的领导人。最后
      一次他的手枪连同皮箱被人偷走。他还交待说,1936  年他奉莫·卢里耶之命,试
      图在列宁格勒“五一”游行时杀害日丹诺夫。此举所以未成,是因为他所在游行队
      伍离检阅台太远。按照他的交待,他搞了4 年预谋杀害中央领导人的活动,可是内
      务部门居然没有查出他的任何武器弹药和阴谋的蛛丝马迹。起诉书甚至没有列出逮
      捕他的凭据。很显然,不是因为发现他有谋杀中央领导人的嫌疑或行动而逮捕他的,
      而是逮捕他之后从他口中搞出犯罪的口供,并把口供作为证据的。
      
          1936  年8 月15  日,与起诉书公布的同一天,在《消息报》第二版右上角登
      出了一条简短的报道《在苏联检察院》。它简要地报道了加米涅夫、季诺维也夫等
      已提交法庭审判。当时,全国正在讨论“斯大林宪法”草案。电台不断地说,世界
      上没有哪个国家像苏联这样,“人民如此自由地生活”。
      
          《消息报》还刊载了一篇题为《人身的不可侵犯性》的文章,文中指出法官和
      检察官应该首先审理案件,然后实行逮捕;还提出允许辩护人出席预审的问题。文
      中还提到了1679  年英王查理二世颁布的“人身保护法”。但是,还没有对“托—
      季联合中心”开庭审判,也就是说还没有判定被告有罪与否,所有的报纸立即表达
      了劳动者的愤怒,要求把这些敌人毫不留情地消灭掉。
      
          工人、集体农庄庄员、学者和文化界人士通过了种种决议,召开了党员大会和
      党的积极分子大会,个人和集体纷纷致信中央,表示忠于斯大林并要求严惩罪犯。
      既要人们相信社会主义的法制,又要人民无条件地拥护无视这一法制的专制。当局
      的组织和舆论工具就是如此灌输这种双重的道德观念。而人们呢,很少想到专制与
      民主法制是否对立。在人们的意识中,法律与永远正确的“政府”行为混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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