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的境界
      
          捉奸基本上算是一件损人不利己的事,它等于是主动把对方造成的伤害和侮辱
      最大程度的固定在自己的脸面和心灵上,也等于是把自己和配偶的尊严同时折杀殆
      尽,并把彼此推到了无可挽回的绝境上。
      
          捉奸也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因为它大多数是一种蓄谋已久的行为,你要先怀疑
      他,然后调查他,跟踪他,再然后捉奸在床,人脏并获。
      
          问题的关键是:脆弱的人性如何能接受得了绝对的真实?假如两个人感情还不
      错,干嘛要设计捉他?让他的丑陋和难堪至真至极的呈现在你的面前,铭刻在你的
      心灵,让你一生连最后的一点温馨回忆都没有?更难的是,抓到了以后又能怎么样?
      如果不离婚,耻辱会跟着你们一辈子。惟有离婚。既然是这个结局,就不一定非选
      择这种手段非得抓个你死我活不可了,因为每桩离婚背后,都不会是单纯的一件事
      引起,身后必有其他不能面对的原因组,捉奸不过是为自己找了个导火索罢了。况
      且,无论如何,捉奸不是一件体面的事,实在有失大雅。
      
          真正苦的倒是那些从没想过离婚却意外撞见的人。
      
          那个叫玉的故事就像电影。
      
          她在深圳找了一份工作,老公却留在了家里。几个月来他们经常为了这个那个
      在电话里口角,一天,玉趁公出的机会,偷偷中途溜回了家,为了避免万一,她事
      先给老公打了好几个电话,可他的电话关机,怎么也打不通,租的房子又没有座机
      ……到家的时候刚好是凌晨5 点多。敲了半天的门,老公出来了,见到她吓了一跳,
      惊讶地问:" 你怎么回来了?" 她解释说:" 我给你打过电话,想让你接我,但是
      ……" 老公犹豫了一下,说:" 那你能不能先别进去了,里面有个女孩,我怕你吓
      着她。" 玉一听,也吓了一跳,忙说:" 好,那我先去逛一逛,待会再回来。" 捉
      奸捉到这份儿上就有点境界了。那是一个严寒的早晨,下着细雪,玉在清冷的街道
      上孤独地走了两个小时,才回到他们那不到30平方的小屋。后来他们离了婚。分家
      的那一天,他们抱头痛哭,为了曾经的艰难岁月,为了至今的彼此相爱。玉后来无
      限懊恼地对我说:" 我可以不去捉奸,给他和我的爱都保留最后一份尊严,可是,
      我却实在无法面对那张床,面对那份耻辱。" 她经常痛心疾首地悔恨自己当时为什
      么自作主张不告而至,然后苦口婆心地劝告我们:“如果你们是两地分居,见面前
      可一定要先联络好啊,千万不要搞什么意外惊喜或突然袭击呀,不然谁都没有退路。”
      
          不敢捉奸,不能捉奸,捉奸之后无法承受伤痛的结局,因此想方设法让自己看
      不见,这真是现代女人不得已上演的悲惨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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