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说:应该公正地解决这个难题
      
          1981年,福建省委多次讨论,一致认为,如果福建地下党的冤假错案再不认真
      对待并加快解决,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就难以调动,改革开放的大业也难以进行。
      这不仅是当地干部的强烈要求,也是包括太行、太岳、江苏、山东南下干部的共同
      愿望。恰在此时,福建的一位党员干部上书胡耀邦,反映了福建地下党遗留的这些
      问题,表示十分忧急。胡耀邦立即在这封长信上批示——地下党问题要很好抓一下,
      公公正正地解决,就先从福建抓起。
      
          从此,福建地下党问题的解决,开始有了新起色。
      
          同年8 月22日,根据耀邦这个批示,中共中央组织部致函刚到福建不久的省委
      第一书记项南等同志,要求福建省委“指定有关部门予以调查了解,并把结果告诉
      我们,以便共同研究处理办法”。项南和主管全省党务、政法、平反冤假错案工作
      的省委书记金昭典、省委书记处书记兼省委组织部部长李正亭等同志喜出望外,认
      为上下看法完全一致,解决这一问题的时机已完全成熟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划,当年10月13日,福建省委召开了常委会议,决定由省委
      书记程序、伍洪祥负责,并成立“地下党问题办公室”,调查处理地下党问题。此
      后,省委又相继召开了正确处理地下党问题座谈会,省委负责同志都到会听取了意
      见。参加座谈会的地下党老同志从大局出发,以党的利益为重,在会上心平气和地
      反映了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
      
          尽管这样,胡耀邦还是不放心。他又让中央组织部派出干审局负责同志专程前
      往福建,检查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福建省委也派出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去北京,
      向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领导部门汇报请示,力求妥善圆满地解决这个大难题。
      
          在摸清了地下党主要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后,根据胡耀邦“公公正正地解决”这
      一问题的精神,福建省委不少同志,特别是省委常务书记胡宏、省委宣传部部长黄
      明、建阳地委书记张翼等同志尤为积极。他们都认为:地下党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广、
      情况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正确处理这一问题,必须要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依据,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
      义的观点,从当时当地的实际出发,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看待过去的历史问题。一
      方面,要从地下党远离中央,在敌强我弱、条件十分艰难困苦的情况下长期坚持斗
      争的实际出发,历史地、全面地、实事求是地看待地下党斗争中出现的某些缺点、
      错误和挫折;另一方面,也要从解放后长期受“左”倾错误影响这个实际出发,历
      史地、全面地、实事求是地看待过去在处理地下党问题上的失误,因此——
      
          解决地下党问题,要考虑当时的历史条件,宜粗不宜细,不要追究个人责任,
      做到既分清是非、解决问题,又有利于安定团结;
      
          解决地下党问题,必须首先恢复地下党原来的革命形象,大是大非要分清,小
      是小非不纠缠,主要着眼于从政治上解决问题;
      
          解决地下党问题,组织和个人问题要加以区分:既不能因为恢复地下党的革命
      形象,而忽略个别人的问题或错误;又不能因为个别人的某些问题而否定那一部分
      地下党组织的革命形象;
      
          同时,解决地下党问题,一定要坚持党的原则,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既不要
      超越地下党问题的范围,也不要回避矛盾。一切都要通过调查研究,是什么问题就
      是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该解决的问题不能顶住不办,但对过去
      处理正确的问题也不能“一风吹”。而且要教育各方面的同志都要以党的利益为重,
      肃清“左”的思想影响,团结起来向前看,共同把这个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好。
      
          有了这“公公正正地解决”问题的精神,对三大案件及其他类似问题的复查,
      进展得顺顺当当。在1982年5 月31日,省委常委会就听取和讨论了关于福建地下党
      的第三个大案——闽中地下党领导机关“完全被国民党特务所控制”的“专案办公
      室”的汇报,当时就同意莆田地委的意见,撤销了1978年6 月省委对原泉州地委副
      书记许集美的原处理决定,宣布无罪释放,恢复党籍、职务与工资级别;同时也同
      意省委组织部的意见,撤销了当年省委对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国璋的原处理
      决定,恢复了他的党籍和工资级别。
      
          1983年5 月12日,省委又对这个案件进一步发了专门文件。这个叫做“闽委[
      1983]综字273 号”的文件指出:经过多年工作,对此案所审查的问题已经澄清,
      对所审查的党员干部已做出没有政治问题的结论。为此,省委决定撤销这一专案,
      撤销1978年6 月13日“闽委[1978]综字62号”给中央的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和地、市委,对专案审查材料按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对受该案株连的人员要恢复名
      誉、清除影响,做好善后工作。
      
      
      
          省委并认为,原闽中地下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领导机关在
      长期革命斗争中,为党的事业做出了贡献;她领导下的武装部队是人民解放军的一
      支战斗队伍。原认为“原闽中地下党组织的领导机关完全是被国民党特务所控制,
      其主要负责人黄国璋、许集美、林汝南等人都是叛徒、特务、内奸分子”是错误的。
      因此应为原闽中地下党组织的领导机关及其主要负责人黄国璋、许集美、林汝南和
      其他受错误处理的同志平反,恢复名誉。不久,许集美被选为福建省政协副主席。
      海内外迅速反应:这次平反是真平反,不是走过场。
      
          接着,也是在1983年5 月中旬,福建省委向党中央呈送了《关于为曾镜冰同志
      平反的请示报告》。《报告》说:经过多年审查证明,曾镜冰同志政治上没有问题,
      应排除“内奸嫌疑”。曾镜冰同志任福建省委、闽浙赣区党委书记期间,工作是有
      成绩的,对党是有重要贡献的,对他的“长期执行着违反中央路线的机会主义路线”
      的认定,应予撤销。1948年年初,闽浙赣区党委怀疑其所属城工部组织被内奸特务
      所控制,错杀了一批骨干,解散了这个组织,使党的事业遭受了损失,错误是严重
      的。1965年经中央批准,为这个城工部平反,是正确的,遗留问题应继续抓紧解决。
      经过长期严格的审查和考察,造成这一错误的原因,主要是“左”的思想造成的重
      大失误。基于上述结论,我们认为应为曾镜冰同志的“内奸嫌疑”平反,恢复名誉。
      这一专案应予撤销。凡属受此案株连的原闽浙赣区党委的其他领导人和干部群众,
      也应同时平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1983年6 月22日,中央批准了福建省委的这个《请示报告》,并撤销过去有关
      撤销曾镜冰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等职务的决定。省委随即将中
      央的这一决定及省委的《请示报告》印发全省。这样,就把工作中的错误的“内奸
      嫌疑”区分清楚了。
      
          对于第三个大案的解决,福建省委于1983年5 月29日,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发出
      了《关于对原闽西南党的白区组织审查结论作部分修改的通知》。《通知》说:1951
      年2 月,省委由于发现了陈华叛党的问题而决定对原闽西南党的白区组织的成员进
      行审查,是必要的。审查后,把陈华个人问题与这个组织加以区别,确认这个组织
      “不属于红旗反革命,而是我党的组织”,这是正确的。但是由于对这一案件的审
      查,是在解放初期进行的,受到当时客观条件限制;又由于在审查中对解放战争前
      夕斗争形势和白区工作的特点研究不够,因此对这个组织在斗争过程中的某些问题
      看得过于严重,认为安溪中心县委在领导1949年2 月到10月这8 个月的斗争中,其
      政策和路线的错误是严重的,在党的方针原则、军事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
      领导问题等等也是有原则性错误的,其思想作风是非无产阶级的,以致党政军民的
      组织不纯是十分严重的。《通知》说,这部分结论是错误的,应予撤销。对受其影
      响而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群众,应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地落
      实政策。
      
          随着三大案件的公正了结,福建全省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对提出申诉的四千四
      百四十一件涉及地下党人员的刑事和党纪政纪案件进行了复查。到1983年年底复查
      结案的就有二千二百五十三件,其中予以平反纠正的冤假错案达一千七百一十件,
      占复查结案数的百分之七十五点九。同时,承认了福州地区的东岭工委及东岭游击
      队、厦门市的原闽中地下党厦门省立医院支部、宁化县的闽宁游击大队;恢复了一
      千四百七十八名确曾入党、间隔多年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的党籍。
      
          但是,由于“文革”灾难及“清查”的扩大化,搅翻了建国初期军队、老区、
      地下党干部会师时的“五湖四海”,不少单位领导班子的组成,出现了“清一色”
      ——只选用来自一个方面或“文革”中同一个观点的干部——“表面无山暗有礁”,
      对地下党一些遗留问题的彻底解决,仍然难上加难……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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