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英国记者对拍照屡遭禁止表示不满
      
          在外宾警卫工作专门化的初期,除了出现过一些语言误会外,还陆续发现了
      一些以往不曾想到的新问题。例如对外宾保密尺度的掌握,带外宾参观,哪些地
      方可以去,哪些地方不可以去;外宾在游览中,可以拍摄什么,不可以拍摄什么。
      
          1954年6 月,英国《工人日报》记者阿兰·魏宁顿,因在华采访期间拍摄照
      片屡屡遭到禁止,感到十分不满。此事经有关渠道反映到公安部,引起公安部的
      重视,专门向有关部门下发了一份通知。
      
          通知以阿兰拍照受阻一事为引子,指出这已不是个别现象:英国《工人日报
      》记者阿兰·魏宁顿因各种需要,曾在街头拍摄一般人民生活照片,每次都被公
      安同志阻止。阿兰表示不满并向中共中央国际活动委员会提出要求发给证明,准
      其拍摄一般人民生活照片。在阿兰提出要求后,中共中央国际活动委员会曾向市
      公安局外侨管理科了解,得知外宾每次拍照前,须先得将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告知
      外侨科,由他们请示上级批准方可拍摄。另据外宾招待单位汇报,外宾在华各地
      参观访问时,拍摄一般照片受到当地公安人员阻止的情形也常发生。
      
          根据这一情况,公安部重申对此可以公安部根据几次会议讨论拟订的《关于
      掌握外宾在我国境内的摄影指示》为参照,除兵营、军港、飞机场、兵工企业、
      军事设施、武装部队,国境地带、交通线上的要隘地区、码头商港等具有国防军
      事意义的建筑物,在飞机、轮船、火车上,以及工厂、矿山、水利工程、基本建
      设工地等四类范围禁止摄影之外,对于一般人民生活照拍摄不受任何限制。外宾
      拍摄一般人民生活情况是应该允许,不应在禁止之列的。    在这个通知的
      后面,附上了中共中央国际活动委员会1954年3 月15日发出的《关于掌握外宾在
      我国境内摄影的指示》。该指示的引语,阐明了对外宾在我国境内摄影事宜做出
      相关规定的必要性,大意是:  近年来,特别是在五一、国庆等节日,各国前
      来我国参观、访问、座谈及参加国际会议的外宾日渐增多。这些来宾在我国内旅
      行期间,常常喜欢用照相机拍摄各种照片。如我再不对摄影范围批准手续等加以
      规定,则可能泄露国家机密,对我不利。另一方面,如限制太严,常常引起外宾
      的不满。为此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与保守国家机密,特对外宾在我国境内拍摄照
      片和小电影事宜做出相关规定,以便各地参照掌握。
      
          规定共分两节6 小项,要求各外宾招待机关内部掌握,不能对外公布,但可
      以适当方式向外宾解说使其知晓有关规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外宾有违
      犯规定的情形,由外宾招待人员予以劝阻,并上报各外宾招待机关及有关部门。
      
          这些通知和规定的出现,反映出新中国成立初期,为防止混入来访外宾中的
      不良分子窃取中国情报,处处加以防范的警惕心态。这与当时世界两大阵营尖锐
      对立的背景密切关联。然而将一些正常的采访摄影也划入禁止之列,引起来宾的
      反应,说明中国当年在处理这些事务方面,还缺乏经验和章法。
      
          1954年的“十一”,是新中国成立五周年。因为那时和我国建交的国家还不
      太多,所以来华庆贺的官方贵宾也不是很多,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的国宾就更
      少了,大多数是群众性团体和民间组织负责人一类的外宾。这些来华的外宾,主
      要住在北京饭店、和平宾馆和新侨饭店,我们则在这三处设有警卫小组。
      
          完成了“十一”警卫工作后,我接到局里通知,让我到公安部的公安学院学
      习。
      
          局里和我同时去学习的,还有李紫云和王希通。而到了公安学院一报到,发
      现还有中央办公厅警卫局的杨占竟、丁志友,中央警卫团的丁均、卫志文等人。
      有的是我在毛主席身边当警卫时的老战友,有的后来成为和我在一起工作的老同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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