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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社会的头号克星,港帮亦有所惧,SDU 、PTU 出发,狗仔队、红粉队紧步后
      尘,香港反黑布局透视。
      
          香港黑帮势力得以如此蔓延,与香港警方的打击不力有很大的关系,与此同时,
      香港黑帮最为恐惧的,亦是香港的这一组织,警方成为黑帮不得不面对的头号对手,
      那么,他们对手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为殖民地。当时在香港,不论陆上或是海面,到处
      集聚着许多苦力、水手和海盗。生活的艰难使得犯罪案件层出不穷。驻在香港肩负
      维持治安工作的英国军队被搞得昏头转向,因此想到必须要成立专责治安机构。被
      委任为维多利亚裁判司的英国军官威廉坚,于1842  年正式招募了28  名“差人”,
      企图整顿香港混乱的社会秩序。这就是近代香港警察组织的起源。
      
          后来,这个香港警察队,逐年扩大与加强,于120 多年后,即1970  年获得了
      英国女皇的钦赐,授予了“皇家”(ROYAL )的头衔。
      
          一、皇家香港警察队有下列机构:
      
          (一)刑事侦缉处,俗称CID 。该处探员一般都要进入侦缉训练学校受训十二
      个星期,内容包括理论与实习两个阶段。受训后要考试,如果不及格,就要留在军
      备部门,但日后仍有机会申请转到刑事侦缉处工作。
      
          (二)特别行动组,俗称重案组,共有三个科:
      
          1.凶杀调查科,由一名高级警司指挥,负责调查报案后24  小时内仍未查出疑
      犯的凶杀案和处理所有凶杀问题。
      
          2.严重罪案调查科,职责是集中力量搜集三合会组织、领导人物以及活动的资
      料和情报。1978  年后此科曾进行调整,只负责侦查较严重并有组织的帮会犯罪案
      件。
      
          “特别罪案调查课”成立于1972  年,负责处理一般因犯罪手法狡猾或凶残而
      列为“特别”的罪案,包括使用枪械、盗窃贵重财物或活动范围遍布港九的罪案。
      
          3.刑事情报科,负责整个警务在收集、核对、评估及传送刑事资料和情报方面
      的统筹工作。
      
          (三)商业罪案调查科,负责调查一切与商业犯罪有关的案件。
      
          (四)毒品调查科,职责是侦查与扫荡非法贩毒集团,调查偷运、制炼、贩卖
      毒品、种植大麻及罂粟、触犯药剂及毒药条例的罪行,以及在香港吸毒等非法活动。
      此外,还收集、核对和评估非法贩毒情报,将一切与毒品有关的情报及资料传送警
      队及其他机关。
      
          (五)刑事记录科,香港唯一刑事记录储存室,贮存通缉犯或嫌疑犯、失物。
      尚待执行的拘捕令以及警方欲找寻的车辆等名单索引。昼夜开放,协助行政人员侦
      查及防止罪案发生,并协助司法机关执行法律。
      
          (六)鉴证科,提供指模鉴证及法医摄影等专门服务。属下的指模总收藏课负
      责保管罪犯的指模档案。
      
          (七)军火及枪械鉴证科,负责视察与鉴定枪击与盗窃案发现场、开启保险箱
      或保险库的各种方法及作案工具留下的痕迹。此外还负责调查有关武器牌照事宜,
      试验避弹物件、新式武器及弹药等。
      
          (八)国际刑事科,是目前亚洲最活跃的国家与地区中心刑警科之一,日处理
      20  份以上电讯,其中不少还涉及详细侦查工作。
      
          (九)防止罪案科,由一名警司及防止罪案科、青少年及失踪人口联络小组和
      警察监管小组等三个机构组成,经常就保安及防止罪案问题向港英政府各部门、工
      商界及市民提出意见,并宣传防止罪案及保安知识。
      
          (十)化验室,警队现有四间设备完善的化验室,港岛警察总部及九龙警察总
      部,分别设有一所法医科学实验室。法医病理小组由一名法医病理学顾问主理,职
      员包括医务卫生处专业人员、警方军职及文职人员,负责检验遭人殴打的受害者、
      剖验尸体、法医检验工作、罪案现场工作及出庭作证等。
      
          法医科学实验室由政府化验所一名总化验师主理,化验所其他专业人员及警务
      人员协助,化验检获毒品成份及数量,化验与罪案有关物品,到罪案现场搜集证物,
      有的需要进出庭作证。
      
          (十一)警犬队,由行动科参事官属下的警察御犬师领导。警犬及其管理人员
      的职务范围很广,他们被派驻多个警署,担任各种工作,除巡逻外,还负责追踪线
      索及搜毒。
      
          (十二)警察机动部队,分六个大队,队员可随时出动应付紧急事件。
      
          其指挥官辖下一个经特别训练人员组成的特别任务连——飞虎队。该队是对付
      恐怖分子活动的部队。
      
          (十三)辅警队,有独立的指挥官、副指挥官及指挥体制,受警方行政总部一
      名正规总警司管辖。
      
          (十四)警察训练学校,除课室和住舍外,还设有广东话语言实验室、模拟法
      庭、模拟报案室和体育馆等。
      
          (十五)侦缉训练学校,由经验丰富的刑事侦缉处人员管理,提供一切侦缉训
      练。
      
      
      
          (十六)水警训练学校,所有水警要根据他们在甲板或机房工作的情况,攻读
      为期一个月的航海或轮机基本课程,并参加由海事处及邮政总署署长主办的考试,
      以便在航海、机械及无线电方面取得认可资格。
      
          (十七)警察训练科,负责筹备及举办督察级和初级警务人员的升级考试,并
      修订警务人员的各种手册。
      
          二、警察队的职能:可分为员佐、督察、警司和处长四级。
      
          (一)员佐级,包括警员、警长和警署警长。
      
          (二)督察级,包括见习督察、督察、高级督察和总督察。
      
          (三)警司级,包括警司、高级警司和总警司。
      
          (四)处长级,包括助理警务处长、高级警务处长、副警务处长和警务处长。
      
          下面介绍其中香港黑帮较为敏感的几支反黑队伍。
      
          1.“飞虎队”香港警队中的“飞虎队”,有香港“警队精英中的精英”之称,
      据说,“飞虎队”完不成的任务,其他警队成功的机会“几乎等于零”。
      
          “飞虎队”的正名为特别任务连,简称SDU 。香港警方不会公布“飞虎队”的
      任何资料,“飞虎队”队员亦不能向其家人透露自己是“飞虎队员”,出动时必须
      戴上面罩。“飞虎队”于七十年代成立初期,并无大显身手机会,故此一直默默无
      闻,直到1984  年铜锣湾浣沙街警匪枪战案时才为群众所知。
      
          “飞虎队”队员与一般警员最大的区别是,“飞虎队”队员获授权用最强的武
      力克敌制胜,必要时格杀勿论,一般警员则只可用最弱的武力。
      
          “飞虎队”至1990  年约100 名队员,由一位总警司指挥其行动。队员主要分
      三队,即突击队、狙击队及水鬼队。突击队负责执行破门入屋、肉搏等行动。狙击
      队负责在高处、远处埋伏,用枪射击目标。水鬼队负责在水中的行动,最近在马鞍
      山围剿偷车集团时,曾长时间埋伏在城门河底候命。“飞虎队”每年9 月由内部报
      名征召,经测验体能、记忆力与反应符合标准后才正式入队。
      
          “飞虎队”的武器及装备是香港警队中最精良的,且种类最多。在不同场合可
      随时调用不同的武器。他们经常使用的武器有:(1 )雷明登M700  狙击枪,重量
      7 至7.5 磅,可连环发射子弹3 —5 发;(2 )MP5 手提轻机枪,在100 米射程内
      的命中率,比美军Ml6 准确十倍。该枪后座力轻,采用滚动避震系统,可装上消声
      器,每分钟连发子弹600 发,重5 磅,防水性能良好;(3 )白朗宁自动手枪,作
      贴身搏击用;(4 )G60 声响式突击手榴弹,爆炸时能产生150 万烛光强度效果,
      可使对方暂时失明及反应呆滞数秒;(5 )STUN闪光震撼弹,爆炸时有强光及巨响,
      使对方视觉和听觉暂失效而受制于“飞虎队”队员。
      
          2.“政治部”香港警察总部有个“政治部(SpeciaIBranch )”,其工作性质
      和名声类似美国的CIA 、苏联的KGB 和英国的MI5 。
      
          警务处1976  年年报对“政治部”(当时叫“政治组”)工作描述道:“政治
      部是警队中一个较大的单位,负责防止及侦察颠覆、间谍行动,以及搜集、核对、
      评估及传递情报。”但在其1989  年的年报中,却写到:“如其他政治部一样,该
      部门负责保护显要人物、反恐怖活动及内部的保安统筹工作。”据1977  年警务处
      年报透露,该“政治部”共有627 名警务人员及329 名文职人员,合计956 人,并
      详细列明高级助理处长(当时“政治部”的最高职务)、助理处长、总警司、高级
      督察、督察、警署警长、警长、警员各级各若干人。但从1978  年起,这种“透明
      度”便告消失,警务处年报就未刊登“政治部”人员编制资料。
      
          “政治部”的任务之一是监视游行示威者。据参与示威者反映,“政治部”对
      示威者的态度,拿60  年代、70  年代、80  年代直至90  年代相比较,可以用声
      严驱逐、出言恐吓到暗中监视、拍照存档来形容,似乎有日渐软化的倾向。
      
          官方对“政治部”工作的描述,大大淡化了“特工”的味道。这并不是说“政
      治部”不再负责反间谍和情报工作,而只是不像以往那样白纸黑字的注明;不再公
      布“政治部”的人员编制,也并不等于它不再受重视;对示威者的态度的“软化”,
      恐怕也只是方式的改进,以减少示威者的反感而已。
      
          这些变化,恐怕是为1997  年的来临作准备。
      
          事实上,该“政治部”原由警务处一名副处长兼管,但从1985  年起,又增设
      一名副处长来领导该部。1989  年政治风波后,国内逃往欧美的人,多数是经过香
      港,先由香港给予短期庇护,然后安排遣送到第三地。这些在香港寻求政治庇护的
      人,都先由该“政治部”问话,其目的是:一方面甄别他们是否参与了1989  年政
      治风波,另方面套取有关中国资料。因此,对每个人的甄别时间不同,有些只须两
      三天便获发临时身份证明文件,有些则要经长达一个月的盘问,才宣告放人。至于
      协助侦破在香港的外国间谍案件,虽然香港政府多方遮掩,但仍时有所闻。较突出
      的是,1993  年8 月一名男子被怀疑是朝鲜间谍,涉嫌与金贤姬炸毁韩国民航飞机
      有关,香港政府正准备将其递解出境,不过,该男子最后自动离境。由此可见,该
      “政治部”的反间谍及搜集情报的功能并未减弱。
      
          该“政治部”所负责的“保护显要人物”的工作,是比较公开的,其属下有一
      个专责保护显要人物的第四组(Group4,简称G4),又被称为“要员保护组”(VIPprotectionUnit),
      专责保护访港组。该组人员执行任务时,穿上笔挺的西装,挂上耳机,不时收听上
      级指示,襟前还会扣上一枚政治部的徽章,以便其他保安人员识别。
      
          该“要员保护组”的成员已超过100 名,男女都有,编成两个大队。这些成员
      都是从现役警队挑选的精英分子,除平时接受一般的训练外,每两年还有英国派出
      的特种空降部队教官来港教授最新的保安技能。
      
          3.“PTU ”香港警察机动部队,原名警务处后备队,直接受警察总部指挥,同
      香港一般的军装警员不同,一般的着装警员是由所属警队负责调配。该机动部队的
      前身是1957  年成立的机动性警队。机动性警队当时是在军部一些旧军营受训。所
      有受训者结业后返回所属的警区工作,该机动性警队简称PTC 。1968年,PTC 不但
      更名为PTU ,而且训练编制亦仿效军队,以连为基本训练单位,每连170 人。该连
      受训完毕后全部被派出担任工作。到1992  年,香港警队共有8 个连的机动部队、
      4 个连的冲锋队,共有1900  人,分别驻守香港、九龙及新界总部。香港整个警队
      可编成34  个正规警察连和5 个辅警连,而机动部队占12  个连队。因此,机动部
      队的实力不容忽视。
      
          香港警察机动部队目前执行“一般的反罪案任务”。在遇到一般警察部队不能
      处理的严重骚乱时,香港警察总部将随时调派机动部队到场。香港警方高级参事督
      察洗志明表示,香港警察机动部队是因为香港“内部治安”而产生的一支部队。该
      部队因应不同的场合采取不同的应变措施。例如,在赛马期间,机动部队队员不须
      佩枪,遇有滋扰事件,亦只发射催泪弹或用盾牌等最低武力驱散群众。若群众持用
      武器或枪械危及人命安全,机动部队才会考虑使用枪械。洗说,机动部队的火力已
      足够所需,不用加强枪械配备。
      
          香港警察机动部队成员不断接受或完成严格的训练。该部队的训练由于采用
      “连”制,故一些督察、警长等警务人员便和一般的员佐级人员受训有别。长官级
      的警务人员先要接受一个星期的“先修训练”,其中有对枪械的认识和使用、防暴
      战术运用、体能的训练及行政上如何指挥等,其目的是让这些长官级的人员掌握一
      定的技巧。“先修训练”后,还要进行12  个星期的集训,以训练他们如何管理及
      训练下属。训练课程有:(1 )如何快速调动,“最佳的时间”是5 分钟完成全连
      学员的调动工作。(2 )与皇家辅助空军合作,利用直升飞机运载队员到某特定地
      点应付暴乱事件。(3 )如何使用防暴装甲车及建筑物内进行高空巡逻。(4 )野
      外巡逻、爬山、阅读地图、伪装术等。(5 )“行政训练”即如何写报告、整理装
      备。在受训期间,还要接受警察总部的调派,执行封锁现场、高空巡逻等反罪恶行
      动。受训者结业后整连人员须在边境工作两个月,然后再返回所属警区工作20  周,
      为期一年的受训才告结束。香港警察机动部队训练学校设在粉岭,现校长为石国栋。
      据说,该校正建设一个东南亚地区设备最先进的打靶场。
      
          香港警察机动部队于1992  年底完全接管英军的边境反偷渡任务。
      
          4.“辅警”“皇家香港辅助警察队”,通称“辅警”,它是由1914  年成立的
      志愿警察(1919  年撤销,1925  年重组)及1941  年成立的特务警察(1946  年
      撤销,1949  年重组)合并而成的,成立于1959  年。由于在1967  年镇压反英抗
      暴的群众运动中表现“优异”,获得英国女工颁授“皇家”勋衔,成为一支支援正
      规警察的武装警察部队。
      
          辅警本来只在非常时期,如出现社会动乱、大规模示威游行时才奉召到现场,
      协助正规警察维持秩序,控制局势。然而,随着时代的变化,加之正规警察人手短
      缺,辅警的角色也起了变化。在1990  年4 月,他们的任务已更趋多样化,他们身
      着军装,与正规警察享有同样的权力,要执行法纪、维护治安,如在街上巡逻,在
      警署内处理报案、一般的内部行政及文职工作。但不参与侦缉调查和边境防卫工作,
      也不用看管武器库。同时,原来他们组成的防暴队,也改由正规警察担任。
      
          辅警的组织结构与正规警队非常相似。它的最高指挥官称为辅警总监,相当于
      正规警察部队高级助理警署署长,其警队共分4 个部门,总部由一个辅总警司主管,
      其余则分3 个总区(香港本岛区、九龙区、新界区),每个总区由一个辅总警司主
      管。在辅总警司属下有两个高级警司,分别负责行政和行动工作。每个总区又分9 
      个区,每区由一个警司主管,下设一个冲锋队、两个特别任务连队及一个由总督察
      主管的交通部门,与正规警队相比,真是相差无几。
      
          辅警的招募条件较正规警察宽松,申请人只要在港居留5 年(正规警察要7 年),
      无论男女,已婚或未婚(正规女警一定要未婚),年龄在18  至30  岁之间、身体
      健康者均可投考。在体能测验方面也较正规警察的要求松。
      
          符合招募条件的辅警,首先要接受为期15  周共176 小时的训练,每周两节课,
      每节4 小时;教学科目包括香港的法律常识、警例、警察的一般工作程序及其有关
      程序等,这些都在晚上室内授课;另外,星期日还要接受步操及手枪的使用训练。
      合格后,再经一次笔试,合格者就成为正式辅警。这比正式警察接受9 个月的“全
      天候”训练的时间少得多,也容易通过得多。
      
          不过,正式辅警分配到各警区工作后,仍要在两年内接受96  小时的训练,其
      中43  小时为基本训练,内容还是法律知识、警例、警察工作程序等,另外的48  
      小时为实践训练,内容包括巡逻、署内报案、值日官及电台通讯工作。此外,各级
      辅警每年都要入营接受7 天集训,内容有体能训练、自卫博击、镇暴及一般事件的
      处理方法,如坠楼、车祸、设置路障、抢劫事件等;还要学习在警署内部的工作,
      如搜身、录取口供、套取指纹等;在法律方面,还要学习盗窃条例、简易治罪条例、
      一般警察守则及出庭作证的程序和手续等。这些都是对辅警的法定训练,与正规警
      察相同。
      
          辅警的升迁制度与正规警察则有不同,一般是逐级提升,不能超越。工资则是
      以时计酬,督察级以上才有固定薪金。
      
          至1991  年4 月香港的辅警编制是5337  人,成员中大约40%为政府公务员,
      其余全是私人公司职工,如门卫人员、工人、文职人员、甚至经理,女性约占13%。
      由于他们都有固定职业,很少有人转为正规警察。除女性因结婚或退休离职外,因
      此流失率不高。有些正规警察离职后转为辅警,所以招募也不困难。由于财政开支
      的限制,每天值勤只限850 人,每天工作8 小时,负责一般武装警察工作。
      
          5.“狗仔队”香港“狗仔队”是香港民众对“跟踪人员”的一种“俗称”,不
      过香港很多人对“狗仔队”也有很高的评价,例如警方中有人称“狗仔队”是“永
      不曝光的大案功臣”。香港当局破大案捉重犯,不仅要出动全身武装的警员,而且
      需要事前掌握嫌疑犯一举一动的“跟踪人员”。这些“跟踪人员”花了不少时间去
      “死跟”有关的可疑人物,直至确实了解案犯所在,才通知警方出动破案。
      
          香港有“狗仔队”的机关,不仅仅是警队,而且还有廉政公署和海关。
      
          香港警队设有“狗仔队”的单位有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刑事情报科、
      毒品调查科、政治部以及香港、九龙、新界3 个总管区。
      
          香港“狗仔队”队员的身份是严格保密的。如果你问他们是谁?他们不会透露
      自己的真实身份,连他们的“同事”也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
      
          诡计多端的嫌疑犯,容易避开军装警员及外表“皇气”十足的便衣警员的追踪,
      因此,警方需要一批外表极平凡、反应敏锐的跟踪人员。这些人员不仅能使“目标
      人物”识不破其身份,而且又要把握适当时机向总部报告。
      
          香港“狗仔队”的任务,除了跟踪嫌疑犯外,还会受命跟踪涉嫌与罪犯勾结的
      警务人员,因此,他们的身份亦不可被其“同事”知道。为了保密,“狗仔队”大
      多数队员不必到警署上班。他们的工作地点不固定,有时在商业大厦,有时在公园
      或其他地方。为了尽量减少在警署内“曝光”,他们的工作房间不允许其他警员
      “擅进”。他们既不需要穿警服,也不需荷枪,因为他们专责追踪。
      
          香港“狗仔队”每组约10  人,每组由一名高级警官作“狗头”进行统领,
      “狗头”不仅分派各“狗仔”的工作,而且还要“保护”他们。“狗头”是“狗仔
      队”中唯一有枪的人。“狗仔”若不幸在执行任务中被“目标人物”识破身份,甚
      至有生命危险时,便马上告知“狗头”,请其出来“照顾”。
      
          香港“狗仔队”队员对其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并不十分清楚,只知被跟踪者的身
      材、相貌和跟踪的途径,而对被跟踪者所涉嫌的罪行毫无所知。“狗仔队”队员根
      据上级的指示,配备适当的工具到指定途径“死跟”。“目标人物”若走到中区商
      业区,“狗仔队”队员便乔装白领人士。“目标人物”若到大排档饮茶,“狗仔队”
      队员便换上“街坊装”。为了减少跟踪人员身份被识破的可能性。警方则挑选一些
      外表完全不像警员的人担任跟踪任务。
      
          被选中的人虽然要到警校受训,但享有“优待”:毋须锻炼得太健康,以免带
      有太强烈的“阳刚气”。他们需要额外多学一些死跟“目标人物”的经验,学会使
      用某种类型的窃听器、望远镜、微型相机、通话器等技术知识。
      
          跟踪能够成功,除了得力于“狗仔队”队员的丰富经验外,还要有“完善”的
      通讯系统和跟踪设备。香港“狗仔队”队员所使用的整个通讯系统全由代号组成,
      因为这种作法既便于“狗仔队”队员间的联络,也可防止窃听。
      
          “狗仔队”队员的通讯系统的代号有“号码”、“星宿”、“动物”、“生果”
      等不同名称,各有不同意思。例如,“号码”由不同的数目字代表行动期间的动向,
      如上、下、左、右不同方向等。“星宿”是以9 大行星的名称代表全港19  区的位
      置,如“天王星”代表深水。“动物”有鲸鱼、恐龙、蜘蛛等类,鲸鱼代表停车场。
      “生果”有山竹、密果等类,以表示被跟踪人的特征。通常跟踪一名“目标人物”,
      需要十几个人,不仅要昼夜24  小时跟踪,而且还要不断采用“接力”方法。香港
      “狗仔队”队员的通讯仪器有无线电耳塞和收发器。无线电耳塞由头发遮掩,收发
      器藏于腹部用衣服遮掩。“狗仔队”还配备各式交通工具,以应所需,其中有新界
      的士、市区的士、客货车、豪华房车以及6 辆不同型号的电单车。“狗仔队”跟踪
      时有客货车支援,该种客货车既作临时指挥中心,又可提供各种服装和饰物。跟踪
      方法有“人盯人”式和“定点”式。“狗仔队”队员在“目标人物”的居所或日常
      出入的地方,以租赁或商借的方式觅得有利的房间后,便用望远镜、录像机或摄影
      机,记录和拍摄“目标人物”的起居饮食情况。“目标人物”若被“狗仔队”队员
      跟踪多日,往往连家内的陈设、上床时间及睡觉姿态等,均被记录在案。这些在跟
      踪期间所拍摄的录像带及照片,日后可作为法庭上的证物,“狗仔队”队员被豁免
      出庭,以便继续秘密工作。
      
          6.“红粉部队”“红粉部队”是香港女子警队内部保安连的别名,于1991  年
      7 月建立,是香港“破天荒的一支女警队”,共170 人,其中160 名是香港4 个警
      察总区挑选的,每个警察总区挑选40  名,其他的10  名成员是香港警察总部调派
      的。该女警队当时由女警司江张嗣兰任指挥官,由一名女总督察及一名女警署警长
      协助指挥。该女警队有四个小队,每小队由两名警察统帅。
      
          香港警察建立该女警内部保安连,是在最近一次检讨女警在内部保安及维持秩
      序中的角色问题时提出的。女警在处理示威或游行、对付一些消极抵抗者、排解越
      南船民中心的骚乱时,均可扮演积极的角色。警方认为,女警可在逮捕及搜查妇女
      及青少年犯人时协助男警,但不会让该女警队成员单独应付暴乱,她们在暴乱事件
      中只起支援男警的作用。
      
          该女警的装备有防暴头盔、防毒面具、登山靴及手拷,共重26  磅,但无保安
      武器如枪械等。不久,她们会接受使用长警棍及催泪弹的训练。该女警队目前正在
      更新装备,现已采用新式防暴盾牌。这种新式防暴盾牌比较硬,抗暴能力强,高约
      六尺,其功能与以前使用的藤牌大不相同,因而获得警方好评。该女警队还选定了保
      护脚踝的登山靴,红粉队又向香港警察总部建议配备防火手套和防火面具,以防匪
      徒使用爆炸性物品。
      
          该女警队编制规定,该女警队成员日后除调离警区、怀孕等情况下可以脱离女
      警队外,一律不准离队,该女警队是“永不解散的”。
      
          该女警队成员在接受机动部队的训练期间,主要是学习搜查越南船民羁留中心、
      人群控制、步操及使用防毒面具等项,其中一项训练叫“锥形阵法”。
      
          该阵法是仿效古罗马军人的一种阵法,其主要作用是在遇到暴乱、游行和示威
      等人群阻塞的时候,利用该“锥形阵法”开出一条路来保护政要人物。该“锥形阵
      法”由一小队机动部队组成,约40  人,队员排成一个锥状的三角形,三角形的内
      部中空,只有小队的两名正副指挥官及被保护的政要人物,每个队员一只手持藤牌
      或盾牌,另一只手紧握身前队员的腰带,并将藤牌紧贴在一起,将40  人的力量合
      而为一,即使示威或暴乱的人群袭击或推开警员,亦能以“锥头”的穿透力刺破人
      群的阻塞,而且在整个阵法进行期间,队员会依照一个“数”,每前进一步就会齐
      声叫喊,并用力跺脚,发出大量有节奏的声音,以助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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