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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额的黑色收入,“黑钱”蓦的变成“白钱”,跨国黑手,玄妙诡秘,港台最
      大洗钱案曝光。
      
          香港黑社会通过各种非法活动敛集了大量的金钱,那么他们是如何对这些钱进
      行转移的呢?具有现代智慧的帮会人物苦思冥想,终于成功地绕过了这一难题。所
      谓“洗黑钱”即是将通过非法渠道得来的钱加以掩盖或合法化。
      
          国际社会一直坚持对这类活动进行大力取缔和侦破。1988  年12  月,联合国
      67  个成员国签署了包括洗钱和资产充公的条约。该条约将洗钱定为犯罪并要求缔
      约国采取必要措施,以使有关机构能顺利指认、追查、或冻结此类不法收益,条约
      同时还授权一国可要求另一国采取冻结、追查、扣押洗钱的财产等必要手段,以达
      到国际充分合作及使赃款充公的目的。后来,这项条约经20  多个国家批准,已具
      国际法效力。
      
          1991  年,香港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因倒闭而暴露了该银行大规模介入国际贩毒
      与“洗黑钱”活动,介入的深度与广度使其成了世界最大的洗钱机构,此事件震惊
      世界,并引发国际间对“洗黑钱”更加关注。
      
          此后,各国执法机关进一步加强了合作并力图采取更多的行动来打击这类活动。
      但直至目前,仍无法实现有效对付这类活动的目的。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迅速现代
      化、电脑和通讯业的日益发达和愈来愈多的金融产品的问市,“洗黑钱”活动再不
      像从前那样,只把现款存入银行,其手法已不断更新,花样层出不穷。据美国情报
      局估计,1994  年全球由“黑钱”变成“白钱”的金额高达500 亿美元,其中一半
      与贩卖毒品有关。在现今每日国际上流动的金钱额高达约1750  亿美元的情况下,
      即使由犯罪得来的黑钱有数亿美元,也可轻易地在神不知鬼不觉中进出这一流通领
      域。
      
          同时,这类犯罪分子还掌握了多种对付警方侦查的办法。首先,基于世界各国
      对携带现金出入国境都有申报、管制等措施,犯罪组织不易将大笔现钞随身携带,
      他们常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分散携带,或利用银行存款、购买旅行支票和转帐等方
      式,避开进出海关必须申报的规定。其次,“走私”是这些不法集团喜欢采用的洗
      钱手段之一。通常一些国际性的犯罪集团,利用自己的海陆空交通工具将不法所得
      走私出境,达到洗钱的目的。与此时,运用一般金融机构处置赃款也是犯罪团伙经
      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他们利用银行存款,或串通银行职员或通过银行间的转帐,伪
      装成银行问资金的移转,以达到洗钱的目的。
      
          很多不法分子提着装满小额钞票的袋子到银行,要求购买银行本票,有些银行
      因怕事,也可能是为了拉生意,对存入现金超过1 万美元者并没有依法向国税局上
      报备案。当然,也有些不法分子将大额的现钞分批存进,而一次不超过1 万美元。
      很多黑道人士往往怕黑吃黑,不愿把钱存到其他黑道人土所经营的企业中,宁可存
      入一般银行,即使被查到,后果也不会那么严重。
      
          黑道人士有时也利用证券经纪商来洗钱。1982  年,纽约波南洛家族派人携带
      装满小钞的袋子到美林证券公司,想利用一家瑞士公司的户头购买股票。用小钞买
      股票令人生疑,美林公司予以拒绝。此人到另一家证券公司,却受到热情欢迎。后
      来联邦调查局破获了波南洛家族的贩毒网,该证券公司即告知波南洛家族在瑞士的
      同党,瑞士的同党便立刻解散逃逸。
      
          黑道也会利用合法的赌场洗钱。黑道洗钱的方法是,拿10  万美元到赌场,换
      成筹码,然后到场子内下注,装成是真正的赌客。但他只赌5000  美元,然后用剩
      下的筹码给赌场的出纳人员,要求折算为现金后,将钱汇到国外的银行。
      
          一般来说,具体的洗钱过程分三个步骤:(1 )处置“黑钱”,即分散大笔现
      金,将赃款由获得处转移、分散。(2 )销赃、转换。借创造多种复杂的金融交易
      机会,转换“黑钱”。例如,将现金转换成旅行支票、信用卡、存款提单、银行汇
      票、债券或股票等,使不法所得易于流通。有时还用现金形式购买资产,然后再转
      手出售。目前,利用国际银行间的多次电汇等电子资金转移方式已成为洗钱者最喜
      欢用的方法,因为它速度快、又不会留下什么线索。一些较小规模的犯罪团伙也常
      利用购买彩票赌场筹码或股市来转换“黑钱”。(3 )“合法”化。经上述洗钱阶
      段后,最终赋予不法所得以合法外衣。
      
          鉴于国际犯罪活动逐渐走向专业化和金融市场越来越国际化,再加上先进的全
      球支付网络,“洗黑钱”已成为国际金融业领域中很普遍的现象,而且其活动趋势
      也愈加猖獗,各国政府有必要加强合作,与这类活动宣战。
      
          香港是世界金融中心,也是自由港,资金往来不受限制,这使很多专门“洗钱”
      的不法集团利用香港作为资金转运站。
      
          不久前,美国缉毒局的高级官员到港,向报界提到有些香港人为国际“洗钱”
      集团提供“商业意见”和协助的问题。虽说香港警察素质在亚洲区内可以说是顶尖
      的,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想杜绝利用香港作为“洗钱”的地方恐怕不容易。
      
          近几年香港已经有了充公毒贩财产的法例,虽然执行并不容易,但已开始收到
      阻吓作用。美国亦有类似的法例,如果怀疑毒贩的财富与其收入不相称的话,毒贩
      需要证明财富来源,不能解释的那一部分财产会被充公。这令很多毒贩要绞尽脑汁
      去“洗钱”,如果他们得到一些香港同道的协助,利用金融法例的漏洞,有时或许
      能瞒天过海。
      
          香港是亚洲的金融中心,美国的金融工具也是极为发达的,假如毒贩将黑钱在
      两岸“洗来洗去”,执法部门要追查到底是相当困难的。
      
          据美国司法部专门打击“洗钱”的单位领导人格林伯格(TedGreenberg)称,
      美国政府追查“洗钱”的技巧越来越高,然而“洗钱”问题仍在蔓延。
      
          他引用联邦调查局的数字估计,1994  年大约有三千亿美元的黑钱是经过美国
      “清洗”的,这些黑钱包括来自毒品贩卖,也有来自其他项目,例如偷运军火、商
      业罪案以及色情行业等等。专家认为,截止1994  年底,流经美国的黑钱有30—50
      %是属于非毒品的非法收益。
      
      
      
          1992  年10  月以来,美国政府起诉了728 件与“洗钱”有关的案件,其中44
      %与毒品有关。据估计,1992  年经美国“清洗”再流往哥伦比亚的黑钱金额就有
      200 亿美元。
      
          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洗钱”活动,尤其是替商业犯罪者“洗钱”。有一些人
      士现已成为“洗钱”专业人士,他们包括股票经纪、外汇经纪、会计师、甚至是律
      师。社会的趋向是专业化,而“洗钱”活动也要配合潮流如何将黑钱调来调去,一
      定要有很好的金融常识。
      
          七大工业国成立了一个“  金融行动专责小组”(FinancialActionTaskForce),
      其中一项工作便是打击“洗钱”活动。最近这个小组同意加上贩毒以外的非法得益
      也被列入刑事之内。
      
          虽然“洗钱”已成为一个国际问题,而香港和美国的金融往来又是如此密切,
      两地的“洗钱”活动的确不易解决,但是我们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回事,无
      论计划如何周详,不义之财始终是不能久享的。
      
          1990  年香港和台湾发生了有史以来金额最大的一宗“洗钱”案,6.4 亿新台
      市在一天之内,从香港汇到台湾,并被犯罪集团全部提取,造成台湾调查局一场大
      地震。因为,涉及此案的主要嫌疑犯之一,就是台湾调查局派到香港的情报人员—
      —陈麒元,是他与香港黑道人物合作犯案。
      
          陈麒元是香港人,17  岁被台湾调查局吸收,成为调查局在港的“运用人员”。
      该局领导十分器重他,把他视为重点培养的海外工作重要干部储备人选。在香港,
      他一方面受台湾调查局的指挥,同时也瞒着台湾调查局,给台湾安全局驻港人员提
      供情报。“港台洗钱案”就是他自己提供情报给安全局的。没想到他利欲薰心,经
      不住金钱的诱惑,由一调查犯罪的人变成了同犯。
      
          1990  年1 月,有一天,台湾安全局副局长黄跃羽说台湾安全局在香港的情报
      人员得到一个重要线索,香港地区有一个走私枪械的集团,和台湾的黑道分子已经
      挂上了线。黄称这份情报非常可靠,要台湾调查局好好查一查。
      
          此情报就是陈麒元提供的。
      
          文件上面注明是“A +1 ”,这在情报的等级划分上,是属于高级的,也就是
      最可靠的意思。该局局长吴东明把此案交给第三处负责,由台北县调查站执行。
      
          这份情报中提到一个名叫杜史存的人,于是台湾安全局派人24  小时对他进行
      跟踪、窃听。3 个多月过去了,一直没有什么收获。到了4 月中旬的一天,调查人
      发现杜史存到机场去接一个香港人,此人名叫钟华。陪同杜史存到机场去的还有一
      个香港人,叫陈麒元(那时,调查员并不知道陈麒元就是台湾调查局的人)。他们
      3 个住在“山多利”饭店。第二天,从香港来了一个叫钟志能的人与他们碰头,接
      着又来了个叫黄寿的香港人,这样一连串的接触使调查员产生了怀疑。
      
          4 月17  日,钟华、钟志能发现被跟踪,就从“山多利”饭店搬到“天成”饭
      店。4 月26  日,调查员发现他们买了100 多个纸箱,又搬到“来来”饭店去住,
      第二天,他们开车到第一银行大安分行,后来又到台湾银行,取了许多现金。这时,
      调查员认为不能再拖了,于是下令“马上行动”。
      
          下午3 点,十几个调查员来到“来来”饭店,以涉嫌卖枪为理由,当场逮捕了
      陈麒元、钟华、钟志能3 个人。调查员把房间里的纸箱打开一看,不得了,全部都
      是千元大钞,一箱一箱满满的,共有4.7 亿元。
      
          当初,安全局提供给调查员的情报是他们走私枪械,可调查员去搜索时,却没
      有查到任何物证。而从银行的资料中,调查员发现除了4.7 亿元之外,香港恒隆银
      行汇来的6.8 亿元也全部领空,后来又陆续汇来2.1 亿多元。
      
          这么多钱干什么用呢?调查员分析不可能是卖枪,除了贩毒就是绑票了。说也
      真巧,就在这时,一位香港皇家警署侦缉组的警官来到台湾,希望调查员协助他们
      调查一件重大绑票案。被绑架的人是香港富商,华懋集团老板王德辉。歹徒勒索的
      赎金高达10  亿美元,第一笔款6000  万美金,已汇到台湾。
      
          “就是这一件”。调查员听后马上断言道。于是乌上提审钟志能和陈麒元(这
      时已经知道陈麒元是调查局的人),希望他能自己争取宽大处理。但他就是不说,
      而钟志能却写下自白书,坦诚供述。他说,此案是他父亲——前香港警署的警长钟
      维政、黄寿和陈麒元共同策划的。
      
          1983  年4 月,王德辉曾经被绑架过一次,歹徒向他妻子勒索了2 亿美元,而
      钟维政当初是香港警署的警长,对于王德辉7 年前被绑架的事情经过,知道得一清
      二楚。他们认为,此案的犯罪手法天衣无缝,上次歹徒失败的原因是由于事后洗钱
      的工作没有做好。如果再“重演”一次,把那些漏洞补起来,一定会成功。所以,
      他们以同样的手法,再次把王德辉绑架起来,而且,赎金高达10  亿美元。
      
          王德辉在7 年前被绑架之后,十分小心,随时都有保镖在旁保护,而且在他鞋
      子的后跟里,暗藏着小型的无线电发报器,这样,无论他走到那里,安全人员都知
      道。可是,出事的那一天,不知道为什么,在半路上他突然要他妻子和保镖回去,
      结果发生了意外。这次歹徒不仅把他的车子推到海里,还把他的鞋也扔到了海里。
      这样一来,他的保镖就再也找不到他了。
      
          据陈麒元交待,按计划,王德辉被藏在渔船上,渔船在香港附近的公海上游弋,
      香港警方也无权去拦截任何一艘渔船。
      
          调查员马上把这个消息通知了有关人员,但没有找到王德辉。此案已经过去多
      年了,王德辉的下落至今不明。
      
          黑社会就这样成功地将“黑钱”变成了“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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