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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格、做花、正将、睡棺材底、燕梳老鼠、吸格、捉黄鱼、黄脚鸡,提将数法,
      斯文老千骗迹满江湖。
      
          在香港的黑社会圈中,有所谓的“江湖八大将”之说,其中老千这一行当在其
      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这种“提”、“脱”人物的存在和香港的黑社会帮会有
      着直接的关系。
      
          老千这一行当在黑社会中称为“老撇”,也是各种罪恶活动中较为“斯文”的
      一种,其方式方法自然是以“智力”及“手法”取胜,有别于其他罪恶如动辄使用
      暴力,而是置人死地于无形。
      
          毒贩集团有“四大家族”,而者千集团也有所谓“四大名家”,毒贩与老千的
      相同之处是,他们不但在本地活动,而且经常跨地区、跨国界、跨洲际活动,其影
      响范围比较广。
      
          这里所说的“四大名家”,是指香港老千集团中有相当势力的“陈”、“孙”、
      “王”(一说罗)、“李”四个有组织的集团而言。战后几十年中,这些“天才”
      人物经常活动于港、日、菲、泰、缅、新、马以及澳、美等国家和地区。受害的个
      人或公司企业,多如恒河沙数,但却很少有马失前蹄的事情出现。七十年代初期,
      中南半岛风云变幻,柬埔寨、越南相继易帜,老千们也就失去了几个开拓的空间,
      有些人回师香港,有些则转至其他地区活动。当然,除了在香港黑社会中流传较广
      的这个“四大名家”外,还有很多大小集团,甚至还有很多特立独行的“独行侠”。
      这里先将这些老千组织经常使用的“工作”方式介绍如下:“提将”:这是五花八
      门的商业行骗的总称,规模有大有小,手法有新有旧。这种方法大多由有一定人力、
      物力、财力的大集团方能操作,个人作案有,但比较少见。“流格”:这是伪造钞
      票、股票、护照及各种有价证券、文件进行行骗的总称。其活动范围不仅局限于香
      港地区,而是世界范围的。最近香港警方破获的伪造护照案,就是由“粤东”的一
      名“白纸扇”的方持的,此人经常居住在台北,而以香港为中心进行活动,而警方
      所捕获的仅是他手下的几名小骗手而已。“做花”:亦有“男花”、“女花”之别,
      前者是以男骗女,后者是以女骗男,其主要方式不外乎是以爱情、婚姻等进行欺骗
      活动。“正将”:也就是一般人所说的“天仙局”。以赌博为名,共同串通,针对
      于某一个人进行行骗活动。这是一种利用别人的贪念,其中穿插巧妙手法的一种骗
      局。由清末到现在,其行骗方式未有稍改,蛤仍然有大量的人被骗。“睡棺材底”
      :这是近几十年来新出现的行骗方法,以这种方式实现非法目的,一般需要较长的
      时间。即用心培养一批“年轻才俊”,打入金融机构及国际财团,获得信任后,即
      进行里应外合。最近几年来发现的某银行及某财务公司高级人员作案,涉及款项达
      数万之多,就是这一类“年轻才俊”的“杰作”。
      
          “燕梳老鼠”:这是专门以保险公司为行骗对象的骗术,有人寿、火险、盗险
      等,其方法为,购买高额保险后,以天衣无缝的手法,造成残废、死亡、火灾、盗
      窃等事实,以获得巨额赔偿。
      
          此外,还有以空头支票套取货物的“吸格”,以为人办理出入境手续而骗取钱
      财的“捉黄鱼”,以女色为诱饵捉奸取财的“黄鼠狼”,窃取信件、知道内容后上
      门行骗的“黄脚鸡”,在街头巷尾出卖假金表的“跳流蛋”等。
      
          这些都是比较低级,难登大雅之堂的小字辈。
      
          表面看来,老干活动并不必以暴力为后盾,而且,进行中也极少发生打打杀杀
      的事情,那他们又为何离不开黑社会组织呢?表面上是如此,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
      此。
      
          不论任何一种老千活动,由物色对象——酝酿——实施——转弯抹角——大功
      告成,以至成功后金蝉脱壳(黑社会术语称之为“退牌”),每一个环节都不是一
      个人所能独立完成的,需要若干个人进行配合,这些人有专业性的,也有临时性的,
      都必须由黑社会人物担当不可。一来是要求参与者必须是胆正命平者,万一事发,
      面对公堂也能做到无所畏惧,不至于牵一发而动全身,因一事而暴露整个组织。二
      来,不管进行到哪一个阶段,要想保证成功,必须要倚助于暴力。而这些条件的取
      得,离开黑社会组织是不可行的。
      
          实际上,每一个老千组织都是以黑社会帮会为依靠,其中很多老千头子甚至就
      是帮会中的“白纸扇”,他在行骗时如果雇用外面人物,他在心理上也存芥蒂。故
      而,“千”与“黑”是不可分离的一个整体。
      
          下面介绍一例鲜为人知、却颇有典型性质的老千活动的事情:
      
          “十四K ”大头目余洪仔(七十年代在澳门被“陀地”杀死)是在1956年大暴
      乱后被香港当局驱逐出境的许多大阿哥之一。到达澳门的初期,他感到非常无聊,
      正好碰到一名从内地偷渡来的黑社会人物“师爷达”(也属于“十四K ”组织),
      两人臭味相投,便秘密制定了一项“发财大计”。
      
          师爷达在广州未解放前,就已是出了名的老千高手。其妻徐氏,此时正值虎狼
      之年,风姿绰约,原来他们的发财大计就是利用徐氏接近一位宗教界著名人士,从
      而进行敲诈。
      
          计划进行得非常顺利,人非草木,被骗者果然上当了。有一天,当他正与徐氏
      进行男欢女爱之时,突然有人冲了进来,顿时镁光闪闪,许多丑态都被拍了下来。
      被骗者恍然大悟,但面对现实,他也无可奈何,只好坐下来与余洪等人谈判,来人
      开价不高,只要求十万元(葡币)的遮羞费,就将底片奉上,从今一了百了,前事
      不提。
      
          对于这位被骗者来说,当时的十万元,尽管在澳门可以购买五层楼房的标准房,
      但对之也像九牛一毛一样,算不得一回事,不过此时正好是午夜时分,自难有这么
      多的现金。于是双方约定第二天中午,在某处进行交易。
      
          第二天,双方均遵守了时间,一方交出了底片,一方交出了巨款。被骗者并非
      蠢才,也知道此事很难就此了结,倒不如暂时避避风,然后再谋对策。
      
      
      
          但当他收拾行李,驱车前往码头的路上,突然又被另一辆车截住,胁迫他到松
      林作第二次“讲数”。师爷达和余洪仔的借口是事情还没有最后了结,他们担心徐
      氏已经怀孕,必须与之商议善后事宜。因此,他们要求他必须等一个月之后方能离
      境。这个借口既然如此“合情合理”,而且在近十名大汉的包围之下,弄不好连性
      命也没有了,被骗者只好作第二次奉献。“这是最后一次了!”被骗者再三强调。
      但他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为师爷达夫妇办理赴美手续,付生活费五万美元,付
      余洪仔等人五万葡币,作为“掩口费”。
      
          一切办妥之后,他才得以离境。事后,师爷达夫妇立即移民赴美,余洪仔则在
      司打口买了楼房,并以车带步。也许是恶有恶报,赴美的师爷达,在抵达三藩市后
      不久,就患恶性肠炎死去,徐氏也随即改嫁;至于余洪仔,也只快乐了三年,就被
      人用水喉铁活活打死在住所门口。此时,那名被骗者才敢回到香港和澳门居住。由
      此可见,老千活动根本离不开黑社会组织,“千”“黑”双挂,往往是其活动的主
      要模式。目前在香港活动的老千集团,主要是肥佬宗集团(属“和胜义”人邓)、
      肥九集团(属“十四K ”人马)、廖×光集团(属“新义安”人马)、黄×福集团
      (属“和利和”人马)及刘四姑集团(属“单义”人马)等。其行骗活动以“做花”、
      “正将”为主。老千人物与黑社会组织的关系亦与一般的有所不同。普遍从事各种
      罪恶活动的歹徒,不但与自己吏属的黑帮保持联系,且有一群共同进退的党人群出
      活动,同时也认识很多其他单位的黑社会人物,这才能到处都“吃得开”,但从事
      老千活动的则不同,他们除了与一二名黑社会人物保持联系,以备必要时相互借重
      之外,和一般的黑社会人物很少交往,其原因一则无此必要,二则很难隐蔽身份。
      比如前几年去世的大老千李×恒,他是属于“和合图”的“扇”级人物,但与“和
      合图”的一般人员很少交往,以至于百分之九九的帮会人员均不知本堂口还有这么
      一位“杰出人物”,都以为这位“叔父”是不折不扣的“羊牯”呢。
      
          老千集团必然与当局内的贪污分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与从事黄、赌、毒
      的帮会人物又有所不同。后者对于“片费”的交纳是多方面的。例如,一个“大档”
      或“社”除了要交给“环头”的经常性费用之外,还要交出“杂更片”、“总部片”、
      “巡逻车片”以及临时性的“年节片”和“膊头数”。
      
          但老千集团或个人则不同,他们除了给一定辖区的当权人物(如侦缉主任或华
      探长)经常性的奉献以外,其他人一律不买帐。原因是,在习惯上,某地区所的罪
      案,必须到某地区所属的警署去报案。例如在九龙发生的案件,你跑到油麻地区警
      署报案,一般是不审理的,老千们的“怡”(用以行骗的场所)设于何处,便向该
      管区警署人员奉献,万一事败,也好有人从中做工作。
      
          其实老千们的手法不论如何巧妙,都离不开以财、色两样为诱饵。只要每人都
      搞清楚这两大问题的严重性,相信老千们的手段就不好展开了。此外,钻法律的空
      子也是他们经常使用的伎俩。比如,一张欠单,上面所写“清还”和“还清”便有
      很大区别,前者是清其所有去偿还欠负,后者就不同了,无论你情况如何,也得照
      单上所欠数目,一分一角还得清清楚楚。还有利用一般文书契约,抓住对方不懂英
      文的弱点来进行欺骗的,如近来发生的“分期付款”、“买卖按揭”的纠纷大多源
      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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