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
      
          2003年3 月
      
          孙志刚
      
          ●广州某公司平面设计师
      
          ●被收容致死
      
          孙志刚27岁,湖北黄冈人,2001年7 月从武汉科技学院毕业,2003年春节后孙
      来广州工作,从他借住的地方到单位,路上要花一个多小时。在广州工作的20多天,
      孙志刚只迟到了两次,每次不超过5 分钟。
      
          在孙志刚去世前,一个月试用期的2000块钱他还没拿到手。20多天的试用期里,
      老板看孙翻来覆去似乎只穿一件衣服,便问他是否需要钱。第一次被婉拒了,老板
      后来又问起几次,孙不好意思地跟老板提出先预付200 元工资。家里人后来在孙志
      刚的遗物里发现了没被动过的100 元,收容站的记录证明,当时孙身上还有52元。
      这意味着,孙志刚十几天里只花了不到50元。
      
          2003年3 月17日晚,孙去网吧上网,因未带暂住证被收容,遭毒打于3 月20日
      死亡。孙身上有七八个圆形黑印,“肯定是火烫的”。
      
          接下来的事情就司空见惯了——孙父和孙弟赶到广州,派出所、公安局、收容
      站、医院、卫生局,哪哪都不理。孙家先后联络过5 位律师,一听这事都不敢接。
      一个公民被打死了,天大的事,整个社会机构却集体不作为,这里面一定出了什么
      问题。
      
          后来孙家亲戚朋友凑了4000元,作为尸检费用。4 月18日,法医做的尸检有了
      结果,孙志刚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4 月25日,《南方都市报》率先报道了这一消
      息。4 月26日,市公安局督察队前来慰问,表示一定给家属一个满意答复,同时希
      望他们不要再上访。4 月27日,广州天河区公安分局送来了2000元慰问金,但孙家
      没有接受。
      
          孙志刚死了,而《收容遣送办法》这个恶法(实际上只是一个行政法规)将使
      每一个公民不能设身局外:这种以行政的名义限制人身自由的法规在不断地扩大边
      界,甚至延伸到所有出门不带证件的公民。自我拯救,匹夫有责。
      
          5 月14日,3 位公民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
      审查。这3 位公民是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俞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腾彪和北京邮
      电大学文法学院许志永,3 人都是法学博士。这里有一个细节:以法学博士之尊,
      如何与全国最高立法机构沟通? 有什么合法且常设的渠道? 没有。他们找到人大法
      工委的一个传真号,把建议书传了过去。这样,如果建议书被一个不负责任的职员
      甚至清洁工随手扔了,而后被问起时说没收到,全国人大也来个不作为——不是没
      有这种可能。
      
          9 天后,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和沈岿,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盛洪和萧瀚,国
      家行政学院何海波,这5 位知名法学人士又一次上书全国人大,提请启动特别调查
      程序。
      
          《收容遣送办法》确实大失民心。1 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在北京
      市人大会上透露,2003年北京将取消外国人定点住宿的限制,外国人来京可自由选
      择住宿地点,甚至连居民家里也可住宿。有评论说,外国人可以享受到国民待遇,
      甚至好于国民待遇的待遇,比如说,对于外地来京的民工和其他人员,他们需要办
      暂住证,需要接受这样那样的检查,需要缴纳这样那样的费用,甚至有时候还免不
      了要被收容遣送。人们就要问了:凭什么给外国人超国民待遇? 
      
          恶法所恶,已经不仅是国民待遇,而是危及生命——
      
      
      
          1998年12月11日,广西初三学生黄钟声与同学一起到南宁时走失,黄钟声向警
      方求助,派出所却把他送到收容遣送站,在收容站,黄钟声遭到多人殴打,并被抢
      走手表、银链。2000年12月,北京警方在石景山区的金宝酒家解救了十余名被强迫
      卖淫的三陪女,这些三陪女都是酒店老板从江苏徐州收容遣送站“采购”来的。2001
      年6 月,在604 次列车上,一名27岁的女青年因未买车票、未带身份证而被乘警捆
      绑,后女青年跳车身亡,原来,乘警与一个收容所有约定,一旦发现无票、无身份
      证的人员,即送交收容所,每送一人,乘警可得到200 元的“工作经费”。同年4 
      月9 日,海丰收容遣送站一辆中巴在深汕高速公路惠东县段起火,车上牟朝阳等25
      名被收容人员全部遇难。同年,陕西省白水县果农景晓智,运苹果到广州后,景的
      家人突然接到专门收治盲流的广州白云区精神康复医院的一封电报,称景晓智已在
      该院病重身亡,令景家震惊的是,法医鉴定景晓智竟是饿死的……
      
          当行政权力被利益收买后,再良好的初衷也会被鬼魅缠身,公理变成了恶法,
      恶魔张开了獠牙大口,这种嗜血本能全然无法扼制。据媒体报道,湖南涟源市收容
      遣送站从1996年开始,通过给回扣与当地派出所勾结收容外来人员,并向每个被收
      容的人员收取500 元至800 元遣送费后放人。收容站原党支部书记郭先礼是这则报
      道的消息来源,郭已退休,据他统计,从1996年到2002年11月止,涟源收容站已经
      从一万多名农民身上获取320 万元。
      
          郭说:农民多数是不知道啥叫收容遣送的。他们来接人,看见我们这像是牢房,
      加上我们打了电报到村里,村里人就会传,某某人的小孩子被抓起来了,还要几百
      块钱去赎他呢。他可能是在外面犯了什么罪,要是不犯罪为什么会被抓起来呢,不
      犯罪为什么要拿钱去赎呢? 农民很朴素,歧视坐过牢的人,其实那些被我们收容的
      只是看起来像坐牢。我们抓人最多的是“双抢”(抢种抢收)季节,一天送来收容
      站的有五六十人。
      
          新中国成立已经50多年了,农民外出干活竟还要受到这等待遇,竟还不明白自
      己凭什么要被收容。明白了又怎么样? 大学毕业的孙志刚倒是明白,但太明白了,
      结果却如此悲惨。
      
          6 月5 日,孙志刚案在广州开庭审理。此次庭审只有5 家新闻单位被邀请参加
      旁听,来自北京的《中国青年报》等5 家中央报社记者均未能入内。在邀请通知上,
      规定所有记者旁听时不得携带包裹以及照像、记录、录音器材,不得采访此案,宣
      判后统一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稿件。当天庭审休庭和结束后,为本案18名被告提供
      辩护的律师,婉拒了记者采访的要求,他们曾被某部门告知不得接受记者的采访。
      在白云区法院,一名中央级通讯社记者和一名来自成都的记者在申请旁听被拒绝后,
      就在法院门前采访两名无法进去旁听的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被看门的法警发现,当
      即将他们驱散,两名家属则被法警劝到了法院里面。
      
          孙志刚案已闹到这种地步,庭审的公开还如此僵硬,其执政执法能力令人不敢
      恭维。倒是后来公安部的表态,与之形成对照。在8 月7 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
      室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公安部副总长白景富透露,公安部部长周永康曾就孙
      志刚案7 次作批示。白还代表公安部、代表周永康部长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对孙志
      刚事件的披露和报道。
      
          6 月初,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林培坤等人受到行政处分。6 月27日,打人凶手
      乔燕琴被执行死刑。6 月18日,《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救助管
      理办法(草案)》。
      
          如果孙志刚不是大学生,如果不是媒体冒险披露,如果没有形成全国性的舆论
      声势,如果没有引起中央高层的关注,在3 个月内,一部法规会因为一个人的死而
      被废止吗? 
      
          孙志刚是为亿万人死的。
      
          2003年年底,成都、南京、北京等城市都发出了禁止乞讨令,其中苏州说,
      “对屡劝不听者,可以进行罚款、治安拘留、移送回原籍……”于是有媒体喊道:
      警惕禁讨成为变相的收容遣送。身怀利器,杀心自起。最重要的是必须掌控、限制
      甚至时刻警惕、监督身怀利器的人,他们被赋予了身怀利器的权力,他们的心态就
      异样了。不能指望他们的个人休养,不能寄希望于政治教育,必须以制度防范职权
      的滥用。更须时时清理、销毁那些扯蛋的利器。
      
          孙志刚的价值仍然存在。如果一个孙志刚刚刚去了,大家就忘了他,就对变种
      的行政权力的侵害视而不见了,这个民族就太没出息了。提高警惕,保卫自己。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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