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节 儿子,再婚不是你打我的理由(3)
      
          我想不如把他的腿打折了,让他走不了路,瘫在床上,再也不让我们这个家因
      为他而受罪了。哪怕我养活他一辈子呢!想这招是我自个琢磨的,我都寻思好几个
      月了。可是我又打不过他,于是我就和老儿子商量,我说:“你看你哥他总打我,
      害咱们这个家,你就不能下个狠心。把他的腿打折,让他成个瘸子,我们养活他。”
      我老儿子因为他,被劳动教养一年,也恨他。那是有一年我大儿子偷工厂的钢条,
      还把人家的小鸡偷出来给村里的小孩们玩。他对小孩们说:“你们别说是我偷出来
      给你们的,就说是我们家老二偷了给你们的。”街坊邻居信了就告了政府,政府的
      人就把我老儿子抓了去,劳动教养一年。这都是我大儿子成心陷害他弟弟。那事是
      我那年回老家发生的,就这样他弟弟也非常恨他。
      
          他弟弟劳动教养中有了病,我找车接我老儿子回来看病。他就不让,还骂我。
      他弟弟回来当天,他就跟我干了两仗,他又打我,又掐我脖子,还说:“你把他接
      回来干啥?我让你们娘儿俩死在一堆儿。”当天,我和我老儿子就商量这个事。开
      始想着让他吃耗子药,可是不好灌。我就寻思着把他打瘫了。我也不识字,不知道
      那天是几月几号,反正那天晚上,天下大雾,啥也看不见,他睡着了。我就对我老
      儿子说:“我打他去。”可他怕我打不动他,打不好,他醒了,就更糟了,我们俩
      的命都逮在他手里了。老儿子说:“还是我下手吧。”我们俩人就过他睡觉的屋,
      当时打人的斧子在我手里拿着,可到了地方,我老儿子抢了过去,那时屋里黑,外
      头也黑,看不清,也不知是他身上的什么地方,他就用斧子砍了下去。没想到没砍
      到他的腿上,而是砍到了他的小脑袋上了。过了一会儿,没听到他吭音,我想坏了,
      开灯一看,已经把他给砍死了。那一斧子砍在了他的太阳穴上,那儿下去了一个窟
      窿。
      
          反正已经把他打死了,我认了,就是去坐牢我也认了,再也没有人打我骂我了。
      当晚我们就把他的尸体拉到村子北边给埋了。我们没有报案,对外人就说他回东北
      老家了。这个事就这样给办完了。我老伴没有参与杀他的计划,之后他帮我和老儿
      子一起挖坑埋了他的尸体。
      
          我们没有想到这事会被发现。两个月后,事情被别人举报了,是我们村的一个
      人干的。那天晚上警察到我们家去抓人,把我们三个人都抓走了。抓我们的那天晚
      上,他们问我大儿子去了哪里?我还对人家说:“他回东北老家了。”到了公安局,
      我们三个人是分开关分开审问的。我想把所有的事情都由我一个人承担下来,不想
      连累我老儿子,他还年轻,就对审判员说:“是我一个人干的。”可是我小儿子对
      审判员承认了是他动手杀的。就这样,我们在事前也没有合计好,因为根本没想到
      事情会被发现。砍死他后,我心里一点也不紧张、不后悔,反而觉得轻松了,再没
      有人打我骂我了。没想到为这事,害了我老儿子和我老伴,老儿子被判无期徒刑,
      老伴也被判了三年徒刑。
      
          入狱后,大女儿来看过我一次。她在东北有了孩子,从东北老家来一趟不容易,
      花了很多的钱,又是路费,又是住店钱,我就对她说:“你别来了,要是你有钱,
      给我寄俩钱来就行了。”我那个死了的大儿子那年我们分家后回东北老家,就是住
      在他姐姐姐夫家,可是,他也是不好好干活,还害他姐姐姐夫,不知是为什么,他
      把人家的柴火垛子点着了,幸好被人发现救了火,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因为他姐姐
      姐夫顾到我的面子,就没有告发他。这样他在东北也呆不下去了,就又回来了。姐
      姐这次探监,还去看了她小弟弟。
      
          这事发生了之后,我们这个家也散了,我老伴的弟弟给照顾着院子。到今年,
      我们入狱有三年多了,我老伴刑满释放,回家了。出狱后他来看过我一趟。现在我
      年老了,体弱多病。在监狱服刑期间,监管人员对我很照顾,给我看病,吃住也不
      愁,将来我出去了怎么办,我那老伴他还会要我吗?他会等我吗?如果他不要我了,
      我就无家可归了!
      
          点评:
      
          法律保障父母再婚的权利
      
          薛宁兰
      
          在我们访谈的入狱妇女中,绝大多数是妻子不堪忍受丈夫暴行而杀夫或者其他
      亲属的,只有李朝霞是因为受亲生儿子多年暴力,最终杀子,走上了犯罪道路。李
      朝霞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对她受暴干预不得力的原因,还有当
      事人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的因素。
      
      
      
          说到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本案涉及的四位当事人,都存在这
      方面问题。这里我们主要就李朝霞大儿子在向亲生母亲施暴过程中,反映的法制观
      念淡薄问题做一分析。李朝霞大儿子频繁殴打谩骂自己母亲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母
      亲没有从一而终,改嫁到了天津,并且让他们改随继父姓。在他眼里,母亲如果一
      直不嫁,就是好人,否则,就是丢人现眼。再进一步推论,对这样不守“妇道”的
      母亲,长子有权力打她骂她,因为,按照传统,妇女是要“夫死从子”的。但是,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封建制度和礼教对妇女“三从四德”的要求,
      已经被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新型婚姻家庭制度所取代。无论是1950年《婚姻法》,
      还是现行1980年《婚姻法》,均以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合法利益的婚姻制
      度为原则。它们分别规定“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1950年《婚姻法》第2 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1980年《婚姻法》第3 条)。
      这表明,妇女丧夫后,有权利再婚,有权寻求自己未来的婚姻幸福,任何人包括儿
      子,均不得干涉。本案中,尽管李朝霞起初到天津的目的不是为了再婚,这次婚姻
      还带有被他人欺骗的特点,但是,婚后她与老伴过得还不错,并没有受到来自现任
      丈夫的暴力,可是,她却在这次婚姻中遭到了亲生儿子的暴力。个中主要原因,就
      是她大儿子头脑中传统的封建观念在作祟,加上对现行法律的无知。
      
          2001年4 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的《
      婚姻法》修正案, 增加规定: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 不得干涉父母再婚
      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30条)修正案还对禁止家庭暴力做了专门规定。这就进一步明确了子女无权干
      涉父母再婚,如果对再婚后的父或母实施暴力、虐待,就是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让我们以李朝霞一案为戒,消除头脑中残存的封建观念,学法、知法、守法,
      建立相互尊重、敬老爱幼、相互帮助,平等、和睦、文明的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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