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 后半生我就是残疾人了(4)
      
          附
      
          他为什么对妻子下毒手
      
          叙述人翁新平,男
      
          访谈人范爱莲张捷明
      
          访谈时间2002年3 月10日
      
          访谈地点湖南茶陵监狱
      
          录音整理范爱莲
      
          文稿编辑宋美娅
      
          问:在长沙我们见到了你的前妻向敏华,听说了你和她的事情,也看到了法院
      做出的刑事判决书,现在我们来到这里就是想对你进行访谈,请你从头给我们讲讲。
      
          翁:我叫翁新平,是湖南长沙人,1957年出生,我的父母都是工人,建国初期
      我父亲就患了肺病,不能做事,我家的经济很困难。记得那一年我8 岁读书上一年
      级,家里连学费都交不起,我妈妈又生病住院动手术,是单位给出的钱。我上二年
      级的时候全国开始了“文化大革命”,就开始乱了起来。就这样我就没有读书了,
      所以我的实际文化水平是连小学毕业也没有。我是家里的老二,我有一个哥哥,一
      个妹妹,一个弟弟。1971年我就参加了工作,当了林业工人。开始我的工作的积极
      性很高,头一个月单位发给了15元钱的生活费,第二年又给长了点儿钱,发给了21
      块钱,第三年又给长了一点儿,发给了29块钱。1973年我又做了建筑工人,一次干
      活,我从四楼掉了下来,受伤了,手骨都摔断了,就在家休息。伤好后,因为原来
      的工作做不了了,我就找原来的区委的同志,他们就把我分到电器开关厂,搞了食
      堂的炊事员工作。后来,有些干部把那个厂子搞垮了,我也就失业了。我就到我们
      芙蓉区办的集贸市场上租了一个摊位,卖起了水产,就是卖鱼,干起了个体。
      
          在农贸市场最早我还卖过水果。1985年的时候我认识了向敏华,当时她是在一
      个饭馆里给人家打工。我们俩人的老家都是在湖南常德,我当时看她个子不大,人
      很勤奋,有时我们坐在一起谈谈,我发现她人不错,我想我找对象也是要找勤奋的。
      认识了几年以后,我们就结婚了。后来就生了一个儿子,一家子就喜欢的很。我们
      结婚的时候她还是农村户口,婚后我们就打些短工维持生活。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打架是去她老家常德谋生时,那里有一个供销社的房子要出
      租,我们就租了那儿的房子,做起了饭馆生意。在开小饭馆时,也存在了不少的矛
      盾,我们当时跟供销社的人签合同租房子,后来和我们签合同的那个人调走了,供
      销社的人就不按合同办事了,就对我们不利了。在这时,向敏华就很生气,就怨我
      了,当时我也很生气,她埋怨我说我不该签这个合同。当时想着去她老家谋生是她
      提出来的,她老家还有个弟弟,我就去看了。经过一个月的调查,认为还行,可是
      因为没有开过饭馆,也没有经验,就把合同签了。开始头一个月生意还可以,马马
      虎虎,后来就不行了。有时我把饭卖的便宜了,比如说该卖8 毛钱,我卖成了5 毛
      钱,她就不同意了,我一急就骂她。她还有一种想法,认为我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
      认为我去了那里后就不爱她了。我当时有一部买菜用的小三轮车,有个妇女总搭我
      的车,她知道了,说我们有男女关系,这样我们就开始吵架。我就动手打了她,她
      也还手,她当然打不过我的。我们就是这样每天瞎吵架,每天动手打架。这就是我
      们婚后发生的第一次大的矛盾,也是我第一次动手打她。后来她就回长沙了,那时
      我妈妈还在世,她就带着孩子向婆婆告状,她跟我妈妈的关系还可以。我继续在常
      德经营那个小饭馆,她走了之后,我那个小饭馆又开始有了好转,保持了营业额没
      有亏损。一个月后,她又回来了,我妈妈劝了劝她,儿子就由我妈妈给带着。后来
      生意不好,我们就不干了,我们在那里总共干了有一年。我们又回到了长沙,我就
      又干起了水产买卖。后来我妈妈生病了,没有治好就去世了。我的父母去世后,我
      们就住在父母留下的房子里,房子总共有60多个平方,这时我们就在家里做盒饭,
      拉出去卖,又请了一个帮工。
      
      
      
          问:你认为向敏华怎么样?
      
          翁:她人挺能干的,也很勤劳。后来我们的生活就有了好转,也开始置办了一
      些电器,买了彩电、冰箱,还安装了一部电话。这些钱都是我们干活挣的,那时长
      沙的经济发展得很快,我们每天早上都要进300 斤的货物,每天早上3 点起床开始
      干活。可是有次我干完活回来,发现她在家没有干活,在跟别人说话,我就很生气,
      就动手打她。她讲我经常打她、骂她,她很怕我。其实我这个人心里也很苦,我打
      她骂她都是有原因的,我认为她比我读的书多,有文化有见识,比我懂道理,但我
      做的事也没有越轨的事,都是为了这个家好。包括开这个小饭馆,也是我的老妹,
      她在商场做服装生意,对我说:“那里的人要吃家里做的饭,你们就给他们做吧。”
      之后我们每个月就给他们做盒饭。生意很好,他们都喜欢吃,因为我们两个人都会
      做,不用请师傅。可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还是经常打架。比如我买菜回来
      晚了,她就说我,我买的东西多了,她也说,我的心里就烦了,就动手打了她的嘴
      巴,我嫌她的嘴巴像老太婆一样啰嗦唠叨。
      
          问:你们有没有闹过离婚?
      
          翁:有过一次。向敏华对妇联对政府都讲我虐待她,讲我一无是处,我个人认
      为我是脾气暴躁。反正我们在此之前也闹过一次离婚,那时是在我母亲去世时,我
      小孩七八岁了,她总是对我不放心,我就跟她急了。我写了离婚报告书,交给了办
      事处,我就出门干我自己的活儿了。她一气之下就跑回了娘家,孩子我只好交给我
      哥哥他们帮我带。后来我才知道,她不愿意离婚,她跑到办事处把我写的离婚报告
      和我交的离婚手续费都拿了回来。
      
          问:你记得你当时在你的离婚报告书上的离婚理由是什么吗?
      
          翁:就是因为双方的性格不合,但是这次没有离成。另外,她总说我在外面有
      了女人,我就动手打了她。我们结婚13年了,我今年40多岁了,我觉得她应该了解
      我。我在监狱里给她写过7 封信。她认为我是惨无人道,残酷地迫害她,还认为我
      没有改造好,顽固。
      
          问:那么她认为你伤害她是怎么一回事?
      
          翁:那是2000年3 月11日的下午,我从菜市场采购了菜、腊肉和小菜等回来,
      大约在4 点,我的一个同学来了,带着他的爱人来我家看我,我很高兴,就做饭招
      待了他们,我们在一起喝了酒,后来同学走了,我就开始吃饭。我就问那个帮工的,
      他叫小黄,说:“还有饭吗?”他说:“没有了。”我就说:“那么多的饭怎么就
      没有了?”向敏华也说没有了。我就很生气,就把手上的饭碗向地上一摔,我一急
      就走过去打了她两个大嘴巴,我们就开始打了起来。向敏华就往里屋跑,我就追进
      里屋,把她按在了床上打,这时,那个帮工黄春根也跑进来拉架,被我一脚踢开,
      他就下楼去叫人去了。这时向敏华就又跑向厅里,我们就又打到了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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