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徐萍被舅舅杀害一年后,徐家的倒霉事又接踵而至。2005年7 月下旬,徐伟被 逮捕。 这时的徐伟,虽然因妹妹的被害和海洛因折磨得完全失去了以往的凶悍,可是, 还倚仗着徐凤山的权势,气焰依然十分嚣张,对警方的审讯置之不理,甚至谩骂看 守人员。多年来仰仗父亲权势无所不敢为的徐伟,这次仍然以为,用不了几天,他 那神通广大的父亲还会如同过去的无数次一样,很快就把他弄出去。 可是,这一次,却让徐伟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被拘留仅仅七天,他那位在当地 “呼风唤雨”的老爸,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吉林省纪委“双规”并随即被长春市检 察院批准逮捕。 至此,在榆树为害一方十余年的徐氏父子“白加黑”的“权”“枪”联盟,轰 然倒塌。 2007年9 月28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徐凤山父子案。 这天一早,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外,路边停满了轿车。从大门到审判庭 的台阶上,八名特警持枪站在两侧,另有几名特警在院里巡逻。大门口,法院的工 作人员逐一核对,进入法庭人员均需持有法院发放的旁听证,记者也要出示旁听证 和记者证。这次宣判,引起了内地和香港十几家媒体的关注,纷纷派员前来采访。 厚度达九十九页的判决书细数着徐氏父子的累累罪行,记录着榆树乌云翻滚的 那四千多个日日夜夜里的民不聊生。 法庭宣判:徐凤山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受贿罪、非法倒卖土地 使用权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徐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 害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扰乱法庭秩序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二十万元;徐鹏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 他二十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不等。 宣判后,徐氏父子等二十三人提出上诉。 2008年7 月24日,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可是,对于徐凤山来说,注定是他 一生中最值得记忆的而且也许终身不会忘记的日子。三年前的这天,他终结了罪恶 的政治仕途,被“双规”。如今的这一天,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吉林省高级人民 法院委托,公开宣判徐凤山、徐伟等二十三名被告人贪污、受贿、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 九时整,审判长宣布开庭,法警按次序带上二十三名被告人。 走在最前面的,依然是徐凤山。他满头白发,比第一次宣判时苍老了很多。他 的大儿子徐伟,臃肿的脸上,毫无表情。因宣判时间较长,审判长示意二十三名被 告坐下听判,与一审宣判时的镇定和漠然不同,徐凤山、徐伟在法官宣读裁定时, 都是满头冒汗。 庭审结束,当法官宣判:此案一审程序合法,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全案维持 原判时,这对曾横行称霸一时的父子,头上豆大的汗珠,滚滚而落。 天作孽,犹可谅。人作孽,不可活。2010年春节前,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徐 伟被执行枪决。 那天,榆树市的大街上,响起了鞭炮声。 十余年黑云翻滚的榆树,又现朗朗丽日,湛湛青天。 黑社会是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种丑恶现象。黑社会的产生,需要一定 的社会土壤,它的发展,也有其特有的规律。当它具有一定规模之后,寻租权力, 便是一个共有的特征。因为,它需要权力的保护。因此,位高权重的人物便是他们 寻求的目标。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为陈明亮、岳村、龚镪模、黎强、王天伦、 樊奇志等黑社会充当保护伞,就是最好的例证。 然而,就这一点而言,榆树的黑社会案,又有着它独有的特点。重庆的黑社会 乃至已见诸媒体的所有关于黑社会的报道中,所涉黑社会在权力寻租中,都是以金 钱、美色为炮弹,将高官击中,成为他们的保护伞。而榆树则不同,黑社会的保护 伞不需要去寻租,而是“自产”的。这样的“权”“枪”为奸,其对社会的危害性 更大。因此,此种现象,绝不是个别或偶发,它为反腐败打击黑恶势力,提供了新 的研究课题。 |